基于大数据的县域数字乡村建设路径

2024-04-29 15:51张茜,田乙慧,王颖
农业大数据学报 2024年1期
关键词:顶层设计实施路径数字经济

摘要:县域在我国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中具有关键地位,也是数字乡村建设的主阵地,数字乡村的建设反过来也是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提升农民收入的重要动力。当前我国县域数字乡村建设存在发展基础较差、城乡与区域发展不平衡、缺乏建设运营和数据共享机制、资金和人才不足等问题。农业农村大数据资源与大数据平台是建设、发展数字乡村的重要基础,也是数字乡村顶层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此背景下,本文提出“5+N+N”的县域数字乡村建设总体思路,即构建一个农业农村大数据资源目录、开展一次县域数字乡村发展评价、制定一个数字乡村发展总体规划、搭建一个数字乡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一个区域数字农业产业示范基地/数字治理示范村镇,和拓展N个数字乡村应用场景、实施N项数字乡村支持工程。在实施层面,通过政府、企业、科研单位的合作,向上连通国家、省、市各级数字经济管理平台,向下打通乡镇、村庄的数字管理应用,实现对县域数字乡村建设水平的全面提升。該框架体系为县域数字乡村发展的顶层设计提供了新的思路,有利于县域依据当地情况制定数字乡村实施路径,推动县域经济数字化转型。

关键词:数据资源;数字经济;顶层设计;实施路径

1  引言

“郡县治则天下安”。县域在中国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过程中具有关键地位。县域经济体吸纳了全国65%的已转移劳动力[1],是布局特色农业产业链主体的主要阵地,对于畅通城乡经济循环具有支柱作用。县域上接省市、下连村镇,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主战场。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22)》[2],2021年底全国共有2 843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平均每个地市拥有8.5个县,每个县拥有13.6个乡镇。因此,发展好县域经济对于全国经济发展十分重要,同时也有利于稳定农村基层。

数字乡村是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领域,对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农业强国建设、应对全球复杂形势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3]。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数字乡村建设,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实施“数字乡村战略”,2019年发布了《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2020年启动国家数字乡村试点,2021年公布了《数字乡村建设试点1.0》,2022年发布《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在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我国数字乡村建设取得了良好进展。根据《中国数字乡村发展报告(2022年)》显示,我国农村互联网普及率为58.8%,农业生产信息化率为25.4%,全国数字乡村发展水平达到39.1%[4]。但与城市相比,互联网普及率[5]、农业数字经济渗透水平[6-7]均有很大提升空间,且存在地区发展不平衡[4]、数据和平台运营机制不健全[8-9]、资金投入不足[10]和人才缺乏[9]等问题。

数字乡村建设贯穿省、市、县、乡村等多个层级,但其主战场在县域[11]。县域是我国行政体系的关键主体,具有开展各项工作的自主性和调动各种资源的能动性,数字乡村建设内容涉及面广,必须通过能统筹全局的政府主导,县域政府即是承担这一角色的主体[12]。县域数字乡村建设有利于建设任务上传下达和数据资源的对接回流[12],数字乡村建设反过来也对县域农业经济发展和乡村居民收入增长具有促进作用[13-15]。国内关于县域数字乡村领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梳理发展现状、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探讨作用机理和提出政策建议[16-18],或者集中探讨某一具体方面如何开展工作(如县域农业大数据[8,19])、探讨某一地区的发展思路(如陕西[20]、江苏[21]、河南[22]),以及如何评价方面[23-24],从顶层设计的角度探讨数字乡村建设路径和实施的研究较少。本文基于大数据在推进数字乡村建设中的重要基础作用,从顶层设计角度探讨了县域数字乡村建设的路径,并提出该路径下的具体发展措施,为推动县域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

2  县域数字乡村的研究与实践概述

2.1  数字乡村的研究概述

2.1.1  相关概念辨析

在有关数字乡村的研究中,涉及农业农村信息化、数字农业农村、数字农业等多个相关概念。《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对数字乡村的定义是“伴随网络化、信息化和数字化在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应用,以及农民现代信息技能的提高而内生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和转型进程”。该定义注重数字乡村建设的基础依托和建设效果的动态发展,明确农业、农村均是数字乡村建设涉及的领域。综合多学者定义,本文认为数字乡村和数字农业农村、农业农村信息化的内涵基本相同,虽然侧重点和使用的场景不同,但都是既涵盖农业产业环节,如生产、加工、流通、管理等过程中的数字化,又涉及农村发展领域,如基础设施、社会服务、公共治理等方面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过程[25],是农业农村各方面管理和服务全面信息化、便捷化、精准化和智慧化的系统工程,而数字农业是数字乡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聚焦于农业产业与现代技术的深度融合[26]。

2.1.2  数字乡村建设的战略思考

基于数字乡村建设的重要意义,许多学者也对数字乡村建设推进路径、建设内容、发展策略等方面进行了探讨。曾亿武等[3]提出加强整体规划与配套是数字乡村建设的必然举措,整体规划是指全面部署数字乡村建设的综合性文件,配套包括财政资金和人力配套,提出数字乡村建设在内容上包括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数据资源开发与管理、乡村数字产业化、乡村产业数字化、乡村治理数字化五大维度。冯朝睿和徐宏宇[27]提出,我国数字乡村建设需要高效的政策落实,构建“顶层设计—基层执行—试点反馈”的三维框架,各地应在遵循顶层设计的基础上,提出具有区域特色的数字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并通过基层的执行“由点到面”总结推广数字乡村试点经验。赵成伟和许竹青[28]提出,数字乡村建设应深植“数字基因”,从数字赋能、利、智、权四个方面的建设策略,即推动乡村产业数字化、促进新业态新动能发展,引导信息、技术、网络和人才等创新要素的城乡双向流动,提升农民数字素养和数字服务的精准度,以及建立灵敏高效的现代化数字乡村治理体系。郑军南[12]辨析了县域数字乡村建设的特征和机理,提出县域数字乡村要坚持规划引领、强化县域数字乡村顶层设计,强化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推进不同类型县域数字乡村建设,强化数据利用、促进政府和社会数字资源的互通共享,建立创新生态、引进多元主体参与县域数字乡村建设等路径。李燕[29]总结出数字乡村建设的“4+2”模式,即促进乡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政府政策制定和财政投入方向转变、企业发展战略转变和农业经营主体转变等“4个转变”,以及资本和组织2个维度,这些共同构成数字乡村建设成功的要素。

总结学者观点,数字乡村建设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不仅包括做好顶层设计,也包括提供资金、技术、人才支撑;数字乡村建设不仅要重视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还要重视乡村治理的数字化;数字乡村需要企业和政府共同参与建设,并以服务农村生产生活为导向,提升农民数字素养,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2.1.3  数字乡村建设的顶层设计思路

顶层设计是数字乡村建设的纲领性指导文件,需要自上而下建立完善的数字乡村建设整体规划实施方案与各项配套政策,在省级层面上配套制定和实施推进标志性重大平台、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大改革,同时提高各县市对农业农村数字化发展的共识,鼓励各县市出台数字乡村发展规划[30]。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农业农村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和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十四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是目前指导数字乡村建设的国家级顶层设计文件,从不同角度明确了今后一段时间我国数字乡村建设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其中《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提出的重点任务包括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数字经济发展、农业农村科技创新、智慧绿色乡村、乡村网络文化、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信息惠民服务、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深化网络扶贫和推动城乡信息化融合等10个方面,而《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和《“十四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则更多聚焦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和产业数字化,具体任务围绕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发展、农村管理服务数字化转型(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乡村治理等方面)和数字农业农村科技创新。

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2020年以来,共有22個省级政府出台了地方的数字乡村或数字农业农村顶层设计文件(含规划、实施计划等),安排各地“十四五”期间的数字乡村建设工作。总结公开的省级顶层设计,85%明确提出搭建省级大数据平台,将数据资源体系建设、产业数字化改造、数字新业态培育、乡村产业服务和政务服务数字化升级、数字技术科技创新和应用等作为重点任务的比例超过50%。除省级政府以外,还有廊坊市、张家港市、德清县、宁德市、湘潭市等一批市级、县级行政单位出台了数字乡村顶层设计文件。

2.2  县域数字乡村的实践

2.2.1  县域数字乡村的实践

2020年10月,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公布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公布首批117个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地区,均是县级行政单位。早在国家级试点之前,北京市、浙江省、河南省、广东省等已经开始省级数字乡村试点工作。

德清县是数字乡村建设的典型代表,在117个国家级数字乡村试点县中考核排名第一,探索建立“1+1+N”的数字乡村整体架构(1个数字乡村标准化规范+1个多跨协同乡村一体化智能化平台+N个涉农场景功能),并不断迭代更新乡村生产、生活、治理等应用场景,到2023年2月共迭代升级120余项乡村场景应用,全县农业信息化覆盖率达100%,宽带通村率达98.4%,快递进村率达100%,数字乡村指数位列全国百强县域第一[31]。北京市2014年启动各区智慧乡村试点,重点围绕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经营、乡村治理、村庄公共服务信息化4个方面推进,在实践中探索形成了丰台“智慧村庄APP”、大兴“区级综合管理平台”、顺义“智慧乡村+物联网+合作社”、延庆“智慧沟域”、密云“智慧村务”、昌平“崔村智慧村镇”、平谷“一村一品+电商”等区域建设模式[32]。江苏省常熟市以数据为核心、以需求为导向,打造了常熟市智慧三农平台,构建“124+N”整体架构,以“1”中心(数据资源中心)和“2”平台(云服务管理支撑平台和综合展示平台)为基础框架,以智能生产、融合经营、综合服务及精准治理4大系统和对应衍生出的“N”个业务应用为主要内容,统筹三农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等重要环节,为千村美居建设、农业综合执法、乡村治理提供信息化支撑,该系统入选江苏省2021年度全省数字农业农村基地[33]。

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并出台相关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大型科技企业参与、生产经营主体参与积极性高、数字技术装备的集成和综合运用、搭建切合地方实际需求的数字乡村应用平台,是数字乡村典型建设实践的共同特征[29]。

2.2.2  大数据在数字乡村建设中的应用

必要的大数据资源是数字乡村建设的基础和前提[34],已经应用在种植、养殖等不同产业的全产业链管理过程中(如稻谷[35]、油菜[36]、蔬菜[37]、畜牧[38]等),并在电子商务[39]、冷链流通[40]、乡村金融[41]、乡村生态环境管理和乡村共享经济[42]等领域展现了广阔的应用前景。建立大数据平台(或中心)是诸多县域数字乡村建设的重点内容之一,对于提升农业生产效率、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具有良好推动作用[43]。大数据体系建设也是推动乡村产业数字化的重要方面,包括数据的采集、数据标准体系的建立等方面[44]。从各省级数字乡村顶层设计文件看,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体系和大数据标准体系构建是基础性工作,位列各项重点任务的前列,并以数据资源体系为基础,构建大数据平台或大数据中心。

3  县域数字乡村发展的总体设计

3.1  设计原则

做好县域数字乡村顶层设计,有利于引导县域数字乡村建设的重点方向,有利于乡村数字产业的健康发展。以专家学者观点为引导,提出以下五个方面的设计原则。

首先,要从战略性、全局性和系统性出发,统筹规划县域数字乡村各环节的发展,不仅要落实上层政策的要求,还要充分考虑数字乡村建设在县域的实施路径,设计好数字乡村总体架构以及各部分建设内容,打通与各部门数字化系统平台的衔接。

其次,要以问题为导向,准确认识县域自身农业产业发展状况、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实施数字乡村建设项目,重点解决当前限制数字乡村发展的突出问题,优先发展紧迫性高、带动能力强、社会影响大的项目。

第三,要因地制宜,突破创新,围绕数字乡村应用的各类场景,在解决本地急需的基础上,探索数字技术与乡村发展各个方面的融合,拓展数字乡村应用场景。

第四,要重视支撑保障,政府要在基础设施、资金、技术和人才等方面采取措施保障数字乡村建设所需的资源和要素投入。

最后,要推动社会广泛参与,建立分工明确、合作共赢的政企协作关系,长久发挥数字乡村建设成效。

3.2  总体思路

充分结合以上五个方面的设计原则,统筹考虑县域资源统筹能力和数字乡村建设的实施路径,从政府实施视角,提出以“5 +N+N”为总体思路开展县域数字乡村建设(图1)。“5”指5项以县域政府为主体开展的数字乡村总体部署,即构建1个农业农村大数据资源目录、开展1次全面数字乡村发展评价、制定1个数字乡村发展指导总纲、搭建1个数字乡村综合服务平台和建设1个区域数字农业示范基地/数字治理示范村镇。其中,农业农村大数据目录构建和数字乡村发展评价是基础性工作,是实施数字乡村建设之前的“摸家底”;数字乡村发展指导总纲是数字乡村建设发展的顶层设计,统筹谋划县域数字乡村发展目标、任务;数字乡村综合服务平台是面向农业产业和乡村治理两个方面的全流程、全方位管理服务中心;区域数字农业示范基地和数字治理示范村镇是数字乡村具体建设内容落实的试验示范,是“以点带面”实施路径的具体体现。“N+N”是指依据县域实际基础和需求确定的N个数字乡村应用场景和N个数字乡村支持工程。该思路将数字乡村建设的基础摸底、顶层设计、平台建设和试点示范工作进行串联,部署数字乡村具体建设内容和支撑保障,充分借鉴了当前我国数字乡村建设的经验和政策措施建议,可全面指导县域数字乡村建设工作。

3.3  具体做法

3.3.1  构建农业农村大数据资源目录

农业农村大数据是发展数字乡村的前提,起着桥梁和基石的作用[34]。要促使乡村生产生活生态各环节都有数据支撑,才能进一步通过数据流带动技术、资金、人才、物资等各要素流动,发挥数字对县域经济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45]。县域数字乡村大数据资源目录应包括与农业生产相关的数据和与乡村管理相关的数据,如表1所示。现实中,农业农村各方面数据分散在不同部门、不同主体手中,数据类型、格式等存在不统一的情况,数据的获取、分析、应用与共享能力不足[34],不利于数字乡村的建设。因此,县域大数据资源目录的构建,不仅要考虑数据的类型和来源,还应建立数据标准化体系,包括遵循上级政府(如省级、市级)的数据资源目录和数据采集规范,以及依据县域自身情况细化的数据资源目录和标准规范,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3.3.2  开展县域数字乡村发展评价

摸清地方数字乡村发展环境、发展水平、存在问题及需求是制定县域数字乡村发展具体措施的前提工作。综合全国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水平指标体系[10]、数字乡村发展就绪度指标体系[23]等相关研究,提出从发展基础、政策支持、基础设施、产业应用、服务和管理6个方面因地制宜确定评价指标(表2)。通过指标体系全面、客观地判断县域数字乡村发展的基本情况,找出发展短板,并以指标体系作为发展水平评价指标,定期(如每年、每2年)开展数字乡村发展水平评价,及时掌握数字乡村发展环境及发展情况的变化,用于调整数字乡村建设目标和工作重点,还可作为数字乡村建设工作的考核标准。

3.3.3  制定县域数字乡村发展总纲

强化顶层设计和总体布局是谋划数字乡村中长期建设发展的底盘性工作[3]。数字乡村发展总纲是地方数字乡村发展的顶层设计,是指导全域数字乡村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和总体规划布局。县域数字乡村发展指导总纲应在落实上级数字乡村政策的基础上,以数字乡村发展评价结果为依据,确定地方数字乡村发展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建设重点、实施保障,确定各年度重点项目和责任落实,并制定数字乡村建设考核标准。

3.3.4  搭建县域数字乡村综合服务平台

数字乡村综合服务平台,或称为数字乡村大数据平台,各地在实践中有不同的名称,但都是以大数据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推动农业农村领域大数据的收集和应用,推动数字技术与农业农村生产、生活和管理的深度融合[19],涵盖农业生产、乡村生活服务和管理的各个方面,是面向不同使用主体提供不同类型功能的综合系统。数字乡村综合服务平台通常由基础设施层、数据层、支撑层、应用层、展示层等不同的层次构成[19,46-47]。县域数字乡村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以县级政府为主导,不仅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乡村居民提供服务,更重要的功能是为地方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和乡村事务管理提供智慧决策,因此是数字乡村的指挥中心。可按照“条块结合”的思路进行建设数字乡村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以区域农业主导产业全产业链为主线建设“条数据”、以县域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现代农业园区为单元建设“块数据”[45],建立健全数据采集、分析、应用循环体系,充分发挥大数据对乡村数字经济发展和乡村事务智慧管理的指导作用。为避免“重建设、轻运营”现象[8],注重服务平台的运营管理,制定服务平台运营管理计划和考核办法[48],促进平台作用长效发挥。

3.3.5  建设区域数字农业示范基地/数字治理示范村镇

数字乡村建设前期投入较大,难以一次性覆盖整个县域,可通过试点示范、以点带面的方式逐步开展。建设区域数字农业示范基地和数字治理示范村镇,可作为提升数字乡村建设水平的先期抓手。围绕县域农业产业类型和发展现状,选择农业主导产业、優势产业或特色产业,在有条件的地方选点建设数字农业示范基地,通过示范基地的建设为县域农业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提供技术和模式示范、引进技术的试验试点和适宜技术的应用推广,具体示范内容结合当地农业产业发展水平和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选择。数字治理示范村镇的选择目的和要求也类似。

3.3.6  拓展数字乡村应用场景

数字乡村应用场景是数字技术与农业农村各领域深度融合所产生各类应用情景[11],是数字乡村建设的主要内容。从农业产业角度可从种子、生产、经营、服务、管理五个方面进行分解,应用场景可包括种业、种植业、养殖业、新兴业态、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业、农业服务、农业管理;从乡村事务管理角度可包括乡村基础设施管理、乡村生态环境管理、乡村文化管理、乡村社区治理、乡村便民服务等。在实际应用中,应根据县域农业产业类型特点、数字乡村发展重点等确定应用类型,并在发展过程中不断拓展数字技术使用范围,探索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情景,挖掘县域数字经济潜力[11]。

3.3.7  实施数字乡村支持工程

数字乡村的发展离不开基础设施、技术、资金、人才、政策等各方面的支持,实施数字乡村支持工程就是要为数字乡村发展提供保障。根据县域数字乡村发展现状和目标需求,提出定制化的数字乡村发展支持工程,应重点围绕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制度供给、资金投入、技术创新、人才建设等方面[34,45,49-50]设置支撑工程,突破当前普遍制约我国数字乡村建设的瓶颈。

4  县域数字乡村的发展建议

随着数字技术成为乡村“新基建”,大量企业投入数字乡村建设,以及数字经济与传统产业的不断融合发展[51],“十四五”期间县域数字乡村建设将进入快车道,乡村数字环境营造加快,数字农业、乡村数字治理和公共服务供给的数字化也将日益完善[25]。依据“5+N+N”总体思路,县域可根据自身特点,制定适宜的数字乡村建设路径,推动县域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和现代化发展。从顶层设计角度,数字乡村建设还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提升。

4.1  政企结合共同推动数字乡村建设

数字乡村建设需要政府和企业共同推进。政府应在统筹规划、组织推进、政策导向等方面发挥作用,系统研究解决数字乡村各环节建设发展中遇到的体制机制问题,整合各类政府资源支持数字乡村发展,包括开展数字乡村总体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科研项目引导和运营监管,开展农业农村大数据资源管理,搭建乡村大数据平台,提升运用数据治理的能力,营造良好的数字经济发展环境等方面。在数字农业示范基地和数字治理示范村镇建设上,可以政企合作为方向,与现有各类政府主导建设的农业园区相结合,兼顾政府与企业发展诉求,以试点示范带动产业发展。充分发挥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作用,在涉及非公共利益的范围内,深度参与数字乡村各类应用场景建设与运营,促进数字技术与乡村发展各方面的融合创新,拓展新的应用场景。通过政府与企业一起不断创新合作,实现数字乡村建设全社会广泛参与、合作共赢的发展局面。

4.2  以国家统筹强化农业数据资源体系建设

数字乡村建设涉及到数据资源体系,应在国家、省、市等层面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体系和数据共享机制,才能更好地促进全国一盘棋的数字乡村发展和数据价值的充分实现。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体系涉及面更广、数据类型更多、数据来源复杂,更加需要统一的规范体系。农业农村部于2016年成立了农业信息化标准化委员会,2018年进一步设立了大数据、物联网、网络信息安全、电子商务四个标准组[52],已经制定了一批数字乡村发展所需的标准规范[53]。2022年9月,中央网信办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提出到2025年初步建成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将标准体系分为基础与通用、数字基礎设施、农业农村数据、农业信息化、乡村数字化、建设与管理、安全与保障7个方面,并重点指明了各个方面所涉及的标准具体制定方向和内容。县域是开展农业农村数据资源收集的重要环节,要充分衔接和利用上级标准要求,加强规范引导,避免因数据标准不同导致的资源浪费。

4.3  横向纵向突破制度壁垒促进资源互通共享

数据价值的充分发挥需要数据开放共享。在横向要打破不同部门、不同主体间的条块分割,建立横向数据共享机制,做好数字乡村与乡村振兴、农业产业、信息产业、国土空间、智慧城市等规划的衔接,推动数字乡村与智慧城市建设同步开展、协同并进。在纵向推动省、市、县层面的数字乡村建设形成合力,下级数字乡村平台要与上级平台进行纵向整合,建立和完善数字乡村信息资源利用与共享机制,加强信息、网络资源的有效整合利用。同时,还应探索对不涉密的数据的开放共享方式,通过政府、企业、科研院校合作的方式,强化数据挖掘、分析预测能力建设,推进农业农村数据资源应用,不断强化数据对管理决策的支撑。

4.4  借鉴现有规划体系经验规范数字乡村规划

规划先行是当前各个产业发展的基本思路,数字乡村总体规划作为顶层设计体系的纲领性文件,对于引导产业发展具有关键性作用,但目前数字乡村规划作为农村规划的一类,还处于起步阶段,缺乏相应的编制要求和规范。当前,我国规划体系中发展规划、空间规划已经形成较为完整的制度,可借鉴经验探索构建数字乡村规划体系。例如,我国的发展规划体系按照国家、省、市县三级,我国的国土空间规划成果除规划文本外还包括了空间数据库,实现了全国国土空间的“一张图”管理。数字乡村横跨农业、信息等多个产业,不仅涉及产业发展方向的引导,还包括数据体系的收集和构建。在产业发展引导方面,可借鉴发展规划体系,由政府主管部门出台编制规范,明确数字乡村规划编制的内容和重点,在县域一级重点在落实上位规划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提出本地的规划措施,更突出可操作性。数据体系作为数字乡村发展必需的环节也需要统筹规范,从而反过来促进数字乡村规划的准确性,数据体系中涉及保密数据的收集与管理,可借鉴国土空间数据库建立的思路,由国家统筹,建立国家、省、市、县多级数据体系,不仅能有效推动地方数据收集,也有利于数据发挥更大价值。数字乡村作为专项规划,其高水平、科学性、准确性的编制,更能起到对发展规划和空间规划的重要支撑和引导资源的优化配置[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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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TATION: ZHANG Qian, TIAN YiHui, WANG Ying. The Constructional Path of County-Level Rural Digitalization Based on Big Data[J].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Big Data, 2024,6(1): 136-144. DOI: 10.19788/j.issn.2096-6369.000001.

The Constructional Path of County-Level Rural Digitalization Based on Big Data

ZHANG Qian, TIAN YiHui, WANG Ying*

Beijing Zhongnongda Agricultural Planning and Design Institute Co., Ltd, Beijing 100083, China

Abstract: Counties play a key role in the process of China's economic development. They are also the main front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rural digitalization. Digitalization of rural area is also an important driving force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county economy and to increase farmers income. There are many problems in the construction of county-level digitalization in China, including the inferior infrastructure, the uneven development between countryside and city, the lack of operational and data-share mechanism, as well as the shortage of funds and qualified personnel. Agricultural and rural big data along with big data platform are the foundation of developing digital countryside, as well as the key aspect of top-level design of rural digitalization. Under these background, this paper proposes a “5+N+N” framework to implement county-level rural digitalization, i.e., establishing a rural big data resource catalog, performing a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of rural digitalization development, formulating a master plan as the guidance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rural digitalization, setting up an integrated service rural digital platform, constructing a digital agriculture demonstration area (and model villages or towns for digital rural governance), and promoting multi-scenarios for the application of digital technologies, and implement several back-up projects. Through the cooperation of governments, enterprises and research institutions, the intercommunication among the digital economy management platforms of the country, province and city levels, and the applications of the towns and villages will be connected, and the overall promotion of county-level rural digitalization will be achieved. This framework provides a pathway to the top-level design for the development of digitalization in counties, which could help county governments set implementation plans for local rural digitalization process, and promote digital transformation of county economy.

Keywords: data resources; digital economy; top-level design; implement appro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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