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评论员
今年两会上,李强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积极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 有作者认为,和过去的提法相比,这一新的提法意味着中央更加强调财政政策质量。提出财政政策质量问题颇有意义,重视财政政策质量非常必要。当前,人们似乎更加关注一个具体财政项目、一笔财政资金的绩效,实际上,一项财政政策影响更广泛,财政政策失误或失灵产生的后果更严重。 加强财政政策分析,保障财政政策质量,对提高财政绩效作用巨大。
财政政策质量的评估,有很多维度。 笔者认为,财政政策质量主要体现在财政政策的内容、政策出台的程序上,也体现在政策执行力和执行效果中。 财政政策内容方面,要讲精准有效,要有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能解决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上的客观问题;要追求财政分配的公平性,做到负担公平、分享公平,避免特权或制度性歧视,不能制造利益冲突,要体现出普遍的国民待遇原则;财政政策应该是可持续的,要有代际公平观,不能给未来的财政带来过度的负担;好的财政政策应该是严谨的,不会留下漏洞任由一些人上下其手;好的财政政策也应是稳定的,不应过度波动令人难以预期。
财政政策出台程序上,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民主原则,保持信息透明,形成参与式治理的有效途径。 财政政策要解决经济、就业、分配、社会福利、公共风险等社会经济问题,要加强各方面信息社会共享,让公众掌握更充分的信息,了解政策的目标、手段和效果,使社会各界有能力参与公共问题的识别,能够对财政政策发表有针对性的意见。 决策层应敢于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形成良好的财政政策供求关系,同时提高公众对财政政策的可信度和可接受性,降低政策实施成本。
好的财政政策不能停留在纸面上、会议中,不能“空转”,也不能任由一些人扭曲、滥用。 事实上,不少好政策因种种原因经常没有得到较好地落实,一些人以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来应对严肃的财政工作,甚至打着国家财政政策的旗号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谋取私人利益和部门利益。年初,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坚决纠治部分地方基层搞“新形象工程”问题的工作提示》列举了多种“新形象工程”的存在。 如,打着“为民谋福祉”幌子超规模建设没有收益的民生类项目,为追求短期拉动效益盲目上马大型景观项目,在政府数字化建设中搞重复建设、层层建设等。 这些做法使好的政策得不到好的效果,甚至对经济和社会产生了不必要的负面影响,滋生腐败,损害财政政策的公信力。 确保财政政策有效执行需要在制度层面上下功夫,划出红线、立下规矩,把决策权关进制度的“笼子”;必须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
财政政策质量是一个关乎财政善治、人民福祉的大问题,需要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可靠、尽责的执行机制,保障财政政策质量,杜绝财政政策空转和扭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