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专门学校管理优化研究
——以广西M市为例

2024-04-14 04:52黄富国韦有宝吴秋萍周振宏
西部学刊 2024年2期
关键词:离校民办学校

黄富国 韦有宝 吴秋萍 周振宏

(广西外国语学院,南宁 530222)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关涉国家的稳定和正常发展,而且关系到未成年人的一生命运。当前,对于因年龄、身体等原因无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学校不敢管、家长管不住的具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仍然缺乏有效的教育矫治手段。进入专门学校矫治教育有利于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与原来不良的环境隔离,避免受到高风险家庭环境、不良交友影响,以净化心灵,促进专门矫治教育效果。新形势下,专门教育和专门学校依然不可或缺,并且亟需改进提高。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专门学校对于矫治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目前,我国专门学校有公办与民办两种模式,公办专门教育因数量稀少、覆盖面窄等因素,难以满足我国专门教育的需求。2019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对专门教育的定位和专门学校的建设、管理、运行及保障机制作出规定,并提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根据需要合理设置专门学校。”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各地落实情况并不理想,很多省份甚至是人口大省专门学校设立不足。

由于现有公立专门学校数量有限,目前面临数量不足、无法满足现实需求的问题,导致需要专门教育的未成年人“无校可去”的情况出现。截至2022年2月,广西的工读学校共有3所,专门学校共有6所。从学校学生容量的角度而言,这些学校能否充分容纳所有的罪错未成年人也是个问题。例如,广西第一所公办专门学校——南宁市励志专门学校首期仅招生40人。再如,假设广西14个地级市分别建立一所专门学校,按照柳州市第六十六中学公布的可以容纳50名学生就读的基数,广西所有的专门学校可以容纳700名学生,但是2020年与2021年广西检察机关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批捕与不起诉的人数均大大超过了700人的数值。因此,发展民办专门教育成为一种有效的补充形式,有效弥补了公办专门学校现存数量不足的问题[1]。

但近年来,由于民办专门学校发展存在安全管理不规范、教育质量不稳定、师资力量不足、校园基础设施建设差等问题引起社会重视,个别民办专门学校存在体罚虐待学生等问题而饱受社会诟病。民办专门学校还由于无政府资金支持,仅依靠收取学生学费来维持运营。这使得这些学校的教学设施和教师水平相对落后,课程体系也比较单一,基础设施建设也较差。因此,加强民办专门教育的建设,加强管理规范,课程体系建设等,是发展民办专门教育的重中之重。

二、我国专门学校发展现状分析

(一)我国专门学校发展现状

专门学校的前身是“工读学校”。我国的工读学校创建于20世纪50年代。学校的教育对象一般是13—17岁之间具有不良行为及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这些未成年人因有违法、轻微犯罪行为和品行偏差的行为被普通中学退学或者被学校认为不宜留在原校学习,但又不足以送未成年犯管教所,则应送入专门学校学习。学校实行军事化管理,与外界环境进行一定程度的隔离。学校对学生开展的教育内容为常规学校文化教育、心理辅导以及相应的法律教育,学习年限一般为1—3年,以帮助他们改正错误、重回正轨、回归正常社会生活,是普通教育中的一种特殊形式,也是针对特殊群体的一种不可缺少的教育形式。专门学校学生们不仅接受普通的文化课程,还会进行一些职业技能培训和实践操作,以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社会和就业。虽然有的学生可能因违法或轻微犯罪行为而受过法律追究,但进入专门学校是接受教育和矫治,旨在通过教育促进学生的心理健康、素质提高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引导他们走向正确的人生道路,而不是执行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青少年犯罪与青少年的严重不良行为是紧密相连的。目前,我国专门教育帮教工作机制研究仍处于发展阶段,对于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帮教矫正作用推动力不足。因此,未来的专门教育工作发展方向应围绕着对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帮教方法提出可行性建议及如何预防不良行为转化为青少年犯罪情况的研究。

(二)我国专门教育发展经验

1.群育学校模式

“群育学校”模式,“群育学校”是为有学习障碍、行为偏常和心理问题的未成年人设立的特殊学校,学校的课程包括文化课程和实践课程两类。主要任务是针对学生的情绪和行为问题进行科学的辅导训练,注重和引导学生改善其心理问题及行为,对学生以职业教育、特长教育为重心,帮助学生掌握生活技能及职业技术,更好地融入到社会生活当中去[2]。

2.预防干预及挽救模式

“预防干预”模式,是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及时进行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实行预防为主、提前干预。学校会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及社会需要,深入发掘学生的自主性、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性、积极探寻符合学生兴趣爱好与社会需要的专门教育模式,使每个学生依据自身需求得到最大程度的发展,让其改善学生的不良行为及严重不良行为,帮助学生提升适应社会的能力,部分“预防干预”模式学校具有职业教育资质,具有良好的发展潜质。

三、M市专门学校发展现状

根据M市教育数据发布,M市专门学校的办学模式可归纳为四种。第一种是在原工读学校的基础上创办起来的专门学校,负责接收市及周边县有轻微不良行为的学生,这些学生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学校会针对这些学生的特点和需求,采用相应的教育方法和手段进行引导和矫正。第二种是民办专门学校,主要负责接收周边范围内的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学校会通过如心理辅导、职业培训等,帮助学生重新树立信心,回归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第三种是依托职业技术学校为观护基地。主要负责接收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等司法机关移送的犯罪未成年人进行管教和矫治。学校会借助职业技术学校的资源和技术优势,对学生进行综合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心理矫治。第四种是司法部门主办的法治教育中心,主要由司法部门主办,旨在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和人身安全教育,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这些教育中心会提供各种课程和活动,如法制知识普及、心理辅导、户外拓展等,帮助学生提高法律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和青少年严重不良行为问题依然存在,给社会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其中,校园欺凌、青少年沉迷网络、实施严重暴力行为和违法犯罪等问题尤其突出。同时,对于因年龄等原因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以及经常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家长管不了、普通学校管不住的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依然缺乏有效的教育矫治手段。

四、M市民办专门学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目前,M市在城区有1所民办专门学校——Y学校,距今已有近10余年的历史。Y学校成立至今已矫治上千余名学生,在矫治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方面有着良好的成效,为M市青少年教育矫治工作做出了一定的贡献。招生规模上每学期约80—120人,面向全国招生,但生源基本上是省内甚至M市本地的学生。学校设有心理咨询室、礼堂、音乐舞蹈厅、跆拳道馆、食堂、学生宿舍、书法教室、心理康复治疗室等教学生活场所。拥有教学、管理等工作人员10余人,可以容纳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80余人。

课题组在Y学校抽取了20名学生的样本进行小组调查研究,其中男生8人,女生12人,年龄在12—17岁之间,家庭居住省内占大多数,少部分来自于其他省份。

(一)配套设施有待进一步提高

课题组走访调查了Y学校,目前在读学生约有80人,但由于建校至今已有10余年,许多教学设施(投影仪、音响、教室桌椅等)已老化,甚至无法使用。除教学设施外,其他的活动场地(礼堂、团辅活动室、音乐舞蹈厅)存在布局不合理、采光差、墙体掉块等问题。宿舍环境潮湿,光线不足,空间上分配不合理,人均分配面积过小。操场所使用的地面为水泥地,未进行标准化学生活动场地的建设。

(二)课程设置急需多样化

在课程设置方面,Y学校以军训、体能训练、心理辅导课为主,开设文化类课程较少,对于职业技能教育工作的开展基本为零。Y学校在罪错学生矫治教育方面的工作中,过于突出其自身的“专门教育”属性,往往只重视法治教育等理论课程的开展,尚未能根据学生的实际特点来设计具有丰富性和个性化的课程,不能满足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多元化的教育需求。

(三)日常管理安全有待加强

日常管理方面,Y学校注重学生的心理状态变化,设置有专门的心理教师进行值班,时刻关注学生状态。但因其学校的特殊性,校内大部分学生都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学校虽然有军事化管理的模式及带班教官进行管理,但仍会有部分学生翻墙外逃、打架闹事等事故发生。

(四)离校跟踪制度有待完善

Y学校在离校跟踪方面,对于专门教育成效较好、状况较为稳定的学生,以三个月为一周期进行电话回访,若学生离校后仍出现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则会再增加回访次数,严重者还会继续被送入学校进行教育。离校学生分散在M市各个城区、乡镇,甚至其他城市,对他们的离校跟踪工作,在时间上存在回访周期长,难及时、准确地了解学生的动态。在空间上回访范围广,存在回访深度不足的问题,离校跟踪工作更多的方式是电话访问,无法近距离深入细致了解到学生离校后生理、心理、社会交往网络等方面遇到的具体困难。加之部分学生对于专门学校的回访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给离校跟踪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五、民办教育视域下针对M市专门学校帮教机制优化对策

(一)加强完善配套设施

课题组走访调查Y学校之后,针对之前提出的配套设施不完善问题提出建议。

首先,学校应更新电脑、投影仪等教学设备,满足多元化的教学环节的需求。其次,对老化的墙体进行加固整修,以防止学生翻墙外出。对水泥操场地面进行标准化学生活动场地建设。最后,还需重视宿舍环境。对于宿舍的环境,应当做到采光充足、空气流通。

目前,Y校因其民办教育的特性,无政府资金支持,办学资金匮乏、办学规模有限。为促进M市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矫正的发展,政府应当予以民办专门学校一定的经费投入,完善其基础设施建设。

(二)丰富学生课程体系

课题组针对Y学校有严重不良行为的20名学生设计了一份自身优点特长认知的问卷,共发放问卷20份,回收17份,其中有效问卷16份,作废1份。经问卷调查发现:认为自己有体育运动类特长的学生10人,占比62.5%;认为自己有实践技能类特长的学生8人,占比50%;认为自己有生活能力类特长的学生8人,占比50%;认为自己有电脑编辑类特长的3人,占比18.75%;认为自己有阅读写作类特长的1人,占比6.25%;认为自己有主持表演类特长的10人,占比62.5%;认为自己有经商营销类特长的2人,占比12.5%。

针对文化课教学短缺的问题,可以将文化课教学融入到劳动课实践当中,使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融合在一起,可以结合基础课程进行基本技能的训练,使学生们创造能力以及独立思考意识,劳动技能通过创造性劳动、劳动理念教育得到培养。

针对学生的技能发展方面,学校应当加强帮教工作和职业教育的开展。对学生开展具有实践技能特长的教学工作,如汽车维修、美容美发、烹饪、雕塑、绘画、音乐等课程,并推荐其在离开专门学校后选择报读中等职业技能院校,通过职业教育培养学生成为对社会有益的人才,从而转变不良行为习性。从而起到扬长避短、发展特长、健全人格的培育目标。

(三)完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在Y学校,校内日常管理较为严格,但不足的是对于学生外出看病、家长探视等管理略显松散。除了在日常生活中关注学生,也应该通过其在专门学校的同伴了解他的相关情况,对于有不服管教、具有逃跑可能性的学生,应该严加看护,加强联系。另外,在教职员工方面,除驻校教官、心理教师和文化课教师之外,还应增加社工岗位,以加强“学生—家庭—学校”三方之间的关系,共同促进学生发展[3]。

(四)改进离校跟踪方式

在严重不良学生离开专门学校后,开展离校跟踪工作。Y学校可以整合资源,与有关高校或者非政府组织(NGO)进行合作,招募高校大学生对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进行离校跟踪帮扶教育工作,建立“高校—专门学校”帮教工作基地,定期对大学生的帮教工作进行考察,以确定下一阶段离校跟踪大学生志愿者的人选。同时使用抽样调查的方法对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进行家访、校访、电访,全方位了解青少年在离开专门学校后的情况,针对特殊学生,建立个案跟踪材料,特事特办,特殊帮教。

六、结论

一个完整的教育治理体系应当是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以及社会教育三者的有机综合[4]。对于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帮扶教育工作,必须从上到下形成合力,各级党委、政府应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的作用,齐抓共管、通力合作、共同推进,才能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各政府部门还应当对民办的中小型专门学校给予一定的扶持帮助,定期组织考察交流,促进M市民办专门学校发展。对于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需要我们加强对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并探索更加有效的教育矫治机制,以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和建设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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