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静静 卢娜 赵静
摘 要:产教融合是高等教育提质培优的创新育人模式。本文以利益相关者理论和协同治理理论为基础,分析了产教融合共同体中不同利益者的诉求,从利益博弈的角度剖析了产教融合目前存在的问题,构建了产教融合共同体协同组织框架,提出深化产教融合的协同治理策略,为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提供借鉴。
关键词:利益相关者;协同治理;产教融合;机制研究
党的十八大以来,改革传统育人模式,实现人才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平衡已成为深化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方向。产教融合以其跨界、整合的特征体现了教育与产业的孪生关系,是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课题组基于利益相关者和协同治理理论,剖析产教融合参与者的相关利益诉求,构建产教融合协同治理组织结构,提出深化产教融合的策略。
一、产教融合的内涵及相关理论
“产教融合”在广义上是指教育产业与其他产业相辅相成、协同发展的过程,在狭义上是指高校和企业在政府、行业的引导下开展良性互动和深度合作。相较于校企合作和产学研合作,产教融合更加聚焦于稳定、高质量的协同管理体制。
利益相关者是指能够影响一个组织目标的实现或者受到一个组织目标实现过程影响的所有个体和群体。从多元利益相关者的角度来研究组织架构和治理问题,是利益相关者理论的主张。产教融合包括学校、企业、政府、行业及师生等多方主体,用利益相关者理论来分析产教融合问题,能够突出教育和产业的互补性和互换性。
协同治理理论是指协同治理的多元主体在达成利益共识的基础上开展平等的合作和资源共享,形成协同增益效应。该理论在治理路径问题上的观点与产教融合理念相契合。
二、产教融合中的多元利益诉求
借鉴弗雷德里克(1988)对利益相关者的分类方法,产教融合体的相关者可分为直接利益相关者和间接利益相关者。高校和企业是产教融合的直接利益相关者,教师和学生是直接利益相关个体,政府和行业协会是产教融合的间接利益相关者。
高校的利益诉求包括:一是借助企业生产条件,完成专业实践环节的实施;二是获得企业和相关部门的支持,改善教学硬件条件;三是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提高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企业的利益诉求包括:一是获得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二是获得高校创新技术成果,助推企业研发;三是获得低成本的员工培训;四是从校方获得人才招聘的优先权。
师生的利益诉求以提升个人发展为目标。教师获得参与企业生产、项目研发的机会,以此提高自身的科研能力;学生则期望在产教融合中获得相应的实践机会,培养个人的综合实践能力。
政府的利益诉求是通过产教融合形成教育链、产业链的有机衔接,以产教融合为纽带推动企业转型发展,最终促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行业协会的利益诉求是以产教融合为载体,帮助企业获得经费和政策方面的支持,促进行业创新发展,扩大行业协会的影响力。
三、利益博弈下的产教融合问题
产教融合的本质要求各方主体只有在自身利益得到保障的基础上才能确保合作的深度和可持续性。需要指出的是,现阶段由于各方主体利益追求不同,阻碍了产教融合的进一步深化。
(一)教师队伍建设问题
调查发现,校企在追求各自利益的过程中都忽略了教师的个体利益,未能给高校教师和企业骨干人员提供双向畅通的交流通道。高校教师缺乏实践锻炼,创新能力在一定程度上低于企业期望;企业骨干人员缺少教学经验,无法满足课程和教材研发、专业建设等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同时,受传统职称评定和校外人员聘任制度的影响,高校教师和企业骨干人员缺乏参与产教融合的主动性。
(二)校企合而不融问题
受“高校唯理、企业唯技”的观念影响,校企之间的信任度不高,双方设置了较高的合作门槛。如果没有足够的激励措施,校企双方的合作只能局限于“获得实践教学基地、获得政府优惠政策”的借位利用关系。此外,由于缺少配套政策支持和引导,校企合作只能依靠校友资源建立联系,面向区域的校企资源分配效率较低。
(三)政府与行业缺位问题
政府是人民为获得更加公正的利益分配,通过让渡部分权利选举出来的公民权利管理单位。同理,行业协会也是基于这样的需求而产生的。政府和行业协会应为其所代表的权利群体提供相应的政策扶持和服务。然而现阶段,政府和行业协会在提供产教融合的引导和服务上均缺少具体的行动举措。
四、基于多元协同治理的产教融合组织框架
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必须牢牢抓住人才这一核心要素,通过加强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系统合作关系,来推动产业链和教育链的深度融通。基于此观点,结合协同治理理论,构建产教融合协同组织框架(图1所示)。
在产教融合协同组织框架中,应以“人才”为中心,围绕师生构建职权明确、稳定和谐的“校、企、政、行”协同治理育人机制。校企协同只有在满足了师生利益的前提下,才能汇聚足够的人才、财力来推动产教融合发展。政府和行业协会作为政策的制定者、引导者、服务者和监督者,应为校企协同提供有力的保障。
五、产教融合协同治理机制
基于以上分析,从教师个体利益、校企合作机制、政府及行业协会功能等方面提出产教融合协同治理机制。
(一)关注教师利益诉求,畅通“双师型”教师培养通道
第一,打造教师培训基地,为高校教师提供锻炼的机会。校企联合打造骨干教师培训基地,为教师提供企业实践、合作研发、技术咨询与服务的机会,增强教师综合实践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第二,实施“引育并举”。引入行业背景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企业骨干人员担任实践课、实习课指导教师,强化校企之间的沟通合作,实现双向融合互补。
(二)改变产教分离观念,构建长效合作机制
第一,改變产教分离观念。一方面,高校教学应借力企业合作伙伴,加大课程改革力度,使教学内容更加贴近实际;另一方面,企业应增强知识驱动生产力意识,借助高校智力资源,为工业2.0时代背景下企业转型蓄能。第二,构建实践教育和技术成果转化的长效合作机制。一是校企双方签订长期实践教育合作协议,充分利用企业设施齐全的生产车间等条件。二是形成技术成果转化长效机制。企业具有立足市场需求的技术研发中心,学校具有人才资源,校企双方应达成共同研发合作协议,根据双方的人才、资金贡献率,来制定成果转化利益分享机制。第三,建立校企协同质量评估体系。一是将企业标准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建设标准中,用企业实践尺度来衡量教师的教学内容、方法、过程和效果。二是邀请企业参与制定教学质量监控细则,在进行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时,必须赋予企业相应的话语权和决定权。
(三)加强政策供给,发挥政府指导功能
第一,利用制度赋能产教融合。应明确高等教育提质增效的根本途径是产教融合,政府应丰富与之配套的法规,细化产教融合企业的税收优惠和补偿实施办法。第二,落实产教融合核心个体利益管理制度。允许地方高校和企业骨干人员相互兼职取酬,定期接受“双师型”教师培训。在职称评定、岗位晋升、工作绩效考核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确保教师和企业骨干人员在产教融合中受益。第三,完善行政一条龙服务功能。产教融合涉及的体制机制范围广,如财税政策、人事政策等并非教育部门能够独立解决,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出台配套的支持政策,减少产教融合政策阻力,共同推动融合进一步发展。
(四)激发行业协会力量,促进产教深度融合
第一,发挥行业协会的向心力。助推行业企业对接高校,为双方搭建共赢的合作平台,帮助双方提高互信度,从而推进产教深度融合。第二,发挥行业协会的服务和监督功能。及时收集企业反馈的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将校企合作的技术成果转化、人才培养质量作为企业评价的重要指标,激发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积极性。
产教融合是解决人才供需失衡问题和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方式。当前由于各主体的利益不同、缺乏有效的协同机制,使产教融合呈现“合而不融”“融而不深”的状态。从利益相关者的视角出发,挖掘利益博弈下的产教融合问题,从而构建以多元协同治理为引领的融合机制,促进各利益相关主体在对话与合作中实现共赢的发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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