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近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欧洲经验”

2024-04-09 17:54孔令帅苏衎
教育家 2024年3期
关键词:德国空间儿童

孔令帅 苏衎

德国目前有11个通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认证的儿童友好型城市,13个正在建设的儿童友好型城市;芬兰有44个城市参与了儿童友好型城市创建,目前共有15个城市被联合国儿基会认定为儿童友好型城市。可见,在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方面,德国、芬兰等欧洲国家走在前列。我们可以辩证吸收欧洲国家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经验,探索儿童友好型城市的本土构建路径。

建设儿童友好型空间,保障儿童空间权利

儿童友好空间需要从儿童的直接环境发展到全市范围内的各种环境,空间的示能性和可及性可以给儿童带来对地域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很多欧洲国家通过以学校为中心,推动周围街区、社区、公园、图书馆、公共交通设施等各类场所和设施的适儿化升级的路径来建设儿童友好空间。

将学校与街区、社区融合。在超大人口规模的复杂城市系统中推动儿童友好理念是一项艰巨复杂的任务。很多欧洲国家都将街区、社区作为承载多元协同和全民参与并共同建设儿童友好环境的空间载体。对于儿童来说,公共场所的可达性和功能可视化、广泛的活动区域、结合儿童需求的土地使用和交通规划是创造儿童友好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芬兰Saunalahti综合学校是一座多功能的教育和文化建筑,初具未来学校雏形。学校设有日托中心、学前班、青年之家以及图书馆,分为公共、半公共和私人区域。在周中晚上和周末,学校是当地居民共度美好亲子时光的目的地,也是不同家庭之间社交的绝佳场所。人们时常可以看到家长与孩子们坐在图书馆内进行亲子共读,还有一些年龄稍大的孩子围坐在多功能餐厅做游戏或是讨论感兴趣的话题。有时,家长们也在这里交流育儿心得。学校的每一处空间都是潜在的学习场所,都可成为儿童社交互动的空间,也让不同家庭之间有交往的机会,连接成真正意义上的社区。此外,学校广场的活动设施不仅为学生服务,还为附近居民服务。学校的青年之家和图书馆是不同运营商组织俱乐部和活动的地方,大面积的玻璃将工坊式的活动空间向外部开放,这种高度的开放性使其成为居民日常生活环境的积极组成部分,打破学校与街区社区的壁垒。

为儿童优化交通出行环境。主动交通和公共交通是形成儿童友好环境的重要条件,但是其他群体对街区公共空间的使用权利可能限制儿童对街区公共领域的使用,降低儿童独立流动性、社区探索能力和社会互动水平。儿童参与街道和公共空间的互动过程实际上是学习在不同空间和各种情景下的正确行为,并将个人经验与“父母传授的知识、社区民俗和儿童的集体智慧”结合起来,进而获得街头文化知识。

针对类似情况,德国、荷兰等发达国家都对儿童友好城市采取了交通环境的优化战略,并充分考虑了满足孩子们自由徒步、骑车、游玩和社交需要的限制、串联和共享的道路设计。德国基于日趋完善的非机动道路与公共交通体系规范与法律制度,通过联邦和地区的政府部门、地方交通管理机构和公安行政部门、民间组织和企业、校方和家长等多方面的联合支持和协作,创造性地制定了一套可行的儿童上学交通安全保护方法,并形成了系统的儿童出行教学和训练系统。

此外,德国为带儿童出行的家长创造了便利的交通出行条件。他们不用刷卡进出地铁和火车站台。公交车停车时,司机开启空气悬挂功能,车体向车门一侧倾斜,减少和站台的高度差以方便童车上下。火车上一般也配有母婴室,如果是长途外出,还可以预订儿童包厢,包厢内可以放两辆童车,内部采用卡通装饰,为母婴带来愉快的体验。

荷兰制定适合儿童独立探索城市的交通路线,实施减速措施和设置禁止通行区域,有助于提高安全性;在关键区域设置公共设施,使街道具有安全性便于儿童独立安全出行;每条街道至少设置单侧不小于3米宽的人行走道等。

增加儿童福利,推动城市公共空间的适儿化改造。儿童友好型城市不是要新建一个儿童主导的城市,而是要提升公共空间的儿童友好程度,创造适合儿童玩耍、互动、了解社会的公共环境。

德国慕尼黑的奥林匹克公园里有个“孩子城”,是仿照真实的城市設施和社会生活所规划出来的福利性教育项目。7—15岁的孩子可以来这里“上班”,父母只能作为访客通过“签证”进入城市,不能干涉孩子们的活动。市政府和企业赞助“城市生活费”。让孩子们参与“孩子城”的建设,体验社会分工,能够增强孩子对劳动价值的理解,欣赏多元文化,培养其对自然及社会的尊重,认识自己作为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除了公园,慕尼黑的其他公共空间也是儿童友好区域。在德国慕尼黑机场,孩子们在室内能观看儿童电视节目,还可以在大型游乐场、迷你高尔夫球场等室外场所玩耍,扮演飞行员,看到停机坪上飞机起降的全景。德国慕尼黑机场也被评为世界十大儿童友好机场之一。

多元主体协同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

若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的政策和其他政策的配合程度较低,政府、民间力量、企业力量多元合作的途径较少,政府承担的建设责任就会特别重。如果能够采取多元主体协同合作方式,多部门、多机构、多团体共同以跨学科的方式展开研究,在减轻政府部门负担的同时,还可以凝聚共识,协同打造儿童友好型城市。

国家立法保障儿童各项权益。德国政府在2011年批准了一项议案,以法律保护儿童制造噪声的自由。议案将儿童吵闹声归入“自然声”一类,认定6岁以下儿童在幼儿园、游乐场、球场等公共场所发出的喧哗声“不会对环境造成破坏”,不适用工业和商业噪声的管控法律,因而周围居民不得驱赶儿童或对儿童发出的玩闹声进行投诉。

儿童友好型城市的建设是一个需要集体决策的过程,要让儿童、社区其他居民和决策者参与其中。可以说,儿童参与成为衡量儿童友好型城市成熟程度的重要标志。德国将儿童参与作为其儿童友好型城市治理的核心内容,通过相关人员培训、制定儿童参与计划与指南、开办丰富多彩的项目活动来保障儿童的参与权。以德国沃尔夫斯堡市为例,通过设置儿童参与协导员来保障儿童的参与权。协导员需要经过一年的培训才能上岗,培训内容包括儿童参与的形式和方法、真实案例分析等,还会定期举行协导员经验分享会,建设交流平台来促进儿童参与。

行政机构和专家小组提供各类支持。法律保障之外,组织制度建设也是促进政策落实的有效保障。早在1990年,德国埃森市在当地青年和社会事务部门内设立了儿童事务办公室,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定期开展调查、组织协商,并致力于促进儿童和家庭参与相关工作。儿童办公室不仅是与儿童有关的问题的处理中心,也是促进儿童友好环境的主要机构。埃森市还成立了儿童行动委员会,该组织由与儿童和青年有关的利益群体组成,旨在为儿童创造健康的生活环境,培养儿童的自由精神。委员会的工作由儿童办公室协调。为了促进良好的育儿方式,埃森市还建立了一个家庭中心,向家长和儿童提供有关育儿和教育信息,也负责收集市民的反馈意见。

此外,德国还建立了包括城市规划、公共卫生和教育等领域专家组成的专家小组,并成立一个线上专家库,积极为德国每个城市的儿童友好建设提供专业指导。

社会和儿童参与资金筹措和预算管理。在经费筹措上,德国埃森市创新了活动场所赞助模式,即企业和城市居民可通过购买活动场所的局部土地成为赞助者。到1998年,全市约有100个游乐场通过该计划成功获得赞助。

在经费的使用上,德国创造性地让儿童管理预算,这让儿童对于项目有更深层次的认知。德国青年议会或青年福利委员会让儿童自己决定如何使用资金,并通过投票的方式选出项目。例如德国莱茵河畔魏尔镇为儿童和青年分配了预算,预算由该镇的青年议会管理。青年议会制定了拨款准则、拨款方式、申请表和传单等宣传材料。凡是有意愿组织开展活动或项目的10至21岁的儿童和青年,可以向青年议会申请财政支持。青年议会为资金分配制定了严格的指导方针,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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