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盐城市大丰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司法监督工作新方式,创新开展评类案、评“两官”、评部门“三项评议”,有力推动司法监督工作“由虚向实”,监督刚性持续增强。
评类案,提升司法机关执法办案水平。创新开展“类案评查”,通过对司法机关办理生效、社会影响重大或者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某一类案件,进行评查并“靶向”监督,促进司法部门不断提升办案水平。2023 年,在对两院不同类型案件进行评查的基础上,又分别在两院中各选择一个法庭、一个检察部,对庭、部办理的案件进行评查,更好地推动专项监督。为认真组织实施好评查工作,区人大常委会遴选建立了由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大代表、办案经验丰富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名优律师组成的类案评查小组,研究制定了类案评查工作方案,从每类案件中随机抽取20件案件,综合运用看、听、查、访、评等方式,从证据采用、法律适用、实体处理、办案程序等方面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全面“体检”。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汇总形成评查意见交两院办理。开展“类案评查”不仅拓展了司法监督工作方式方法,更有效地提升了司法监督工作质量。
评“两官”,增强任后监督实效。积极推行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制度,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县乡人大加强对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监督的指导意见》,制定出台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报告履职办法,在上一届实现“两官”履职报告全覆盖的基础上,系统谋划新一届“两官”履职评议实施方案,全面建立“两官”履职档案,增强“两官”监督的连续性、针对性。精准化确定对象,采取随机抽取、分类抽取相结合的方式,两年来,分别抽取18名法官和9名检察官作为履职报告对象。开门征求意见,第一时间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多维度调查了解,通过座谈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向镇级人大、区直有关部门和区镇人大代表征集意见。背对背开展测评,结合评议调研,组织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对被评“两官”履职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对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逐一反馈“两官”本人,对评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评议不走过场。
评“部门”,推动工作作风转变。采取“五个结合”评议模式,先后组织对区司法局、民政局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重点对被评部门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完成区委区政府重点目标任务和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情况开展评议。坚持委员评议与代表评议相结合,在组织常委会委员开展评议的同时,组织代表访选民、听意见,扩大代表对评议工作的参与度。坚持推进工作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把评议工作同部门工作协同推进,做到自查自改、即知即改、边评边改。坚持听取汇报与征求意见相结合,深入服务对象、基层群众,采取走访座谈、问卷调查、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征集意见建议。坚持工作评价与满意度测评相结合,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于每年11月份常委会会议上组织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进行满意度测评,保证了审议意见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