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陕革命根据地粮食制度初探

2024-04-04 22:00闫原博
中国故事 2024年1期
关键词:苏维埃政府军阀苏维埃

【导读】随着反“围剿”的失败,中国共产党率领红四方面军进入川陕地区,与边区人民合力建立川陕革命根据地。根据地成立后,根据地苏维埃政府施行了多项政策进行改革建设,其中粮食制度的推行发挥了重要作用。苏区政府通过多种征粮筹粮形式扩充粮食来源,并建立完备的监察、市场管理、保管等制度,使粮食的生产、运输、交易和征收都有明确的规范和体系,有据可依。经过粮食制度的改革和执行,川陕根据地内百姓的生产积极性得到提高,同时也打击了国民政府和军阀的高压统治,解放了当地百姓。此举进一步促进了根据地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力壮大了红军党组织的力量。虽然粮食制度实施的时间不长,但其推动了川陕革命根据地的进步,产生了多方面积极影响,值得总结和借鉴其实践经验。

川陕革命根据地建立于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红军第四方面军在1932年开始创建,最终以1933年2月中共川陕省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和川陕省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中成立川陕省苏维埃政府为标志,宣告根据地正式建立。这不仅是当时国内建设的十大苏区之一,同时也是规模第二大的革命根据地。川陕根据地的成立有效地巩固与发展了苏维埃政权,为党和军队的建设提供了根基,产生积极且深远的影响,历史地位非常重要。

目前,我国对于川陕根据地的研究成果逐渐增多,从多个层面对其社会发展、党政军建设、抗战贡献等进行了深入探索。①然而,目前尚未有关于川陕革命根据地粮食政策制度系统的研究产出。因此,对根据地推行的粮食制度进行系统研究不仅有助于深入总结当时的党群政策,更能够从不同层面认识根据地的历史建设和发展史实。此外,该研究还能从新的视角探究根据地政策制度,提取经验,为当代粮食政策的制定和推行提供重要的借鉴。本文旨在通过对方志、档案等多种史料的分析和研究,探讨近代中国共产党建立的川陕革命根据地粮食制度的建设和推行。为此,本文将以相关史料为基础,深入剖析相关内容并给出有力证据支持。

一、川陕根据地粮食制度实施的背景

(一)根据地建立前的自然环境

川陕地区位于米仓山、秦岭和大巴山脉的南北向,其中大巴山脉自东向西延伸500多公里,南北最宽处近80公里。这一地区不仅是汉中盆地与四川盆地之间的天然屏障,同时也是嘉陵江和汉江的分水岭,具有重要的地理价值。然而,历史上川陕地区的道路交通一直困难重重,甚至被形容为“蜀道难,难于上青天”,近代以来军阀混战更使得局势雪上加霜。尽管如此,该地区气候温和,降雨充沛,汉水、巴河、洲河等多条河流贯穿其中,水力资源丰富,土壤肥沃,因此在自然环境方面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该地区独特的山脉和河谷地形为当地农民提供了优越的自然条件,使得他们形成了一种极具特色的农业生产模式。在这里,农民垒起石块,阻挡水流用以蓄水,并改造农田地貌,修建沟渠系统。水稻是主要的作物,但小麦、洋芋、油菜、棉花等其他农作物也逐渐受到重视。此外,许多家庭还种桑养蚕生产丝绸,因此这里也成为西南地区的蚕绸产地之一。

虽然该地区拥有丰富的资源,但并未充分开发和利用。由于交通道路的不完善,当地作物很难外运,缺乏与外界互动,导致耕作技术提升缓慢、生产效率低下。当地军阀与地主豪绅盘踞,对人民剥削极为严重。他们强迫人民大量种植鸦片,不仅使粮食等作物减产,也造成当地社会大烟盛行,更加损害人民的生产积极性。多种因素的叠加使得当地经济落后,导致当地人民购买力低下,百业荒废、万户萧条。

(二)根据地建立前的阶级压迫

在民国时期的四川地区,各种军阀划分势力范围,相互之间展开了激烈的争斗。由于缺乏有效的中央政府控制和管理,这些军阀割据一方,导致了当时社会的混乱和动荡。

据统计,在1912年成立中华民国到1934年这段时间内,军阀混战近500次,其中一些较大规模的战争,例如刘湘、刘文辉在四川进行的争霸战事,对人民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了严重的损害。时人估计“双方伤亡至少当在五万人以上,军费消耗不知若千万万,人民直接间接生命财产之损失,尤不能数计”。

在这一时期,不同军阀之间的斗争总是伴随着大量人力、物资和财产的消耗,这些消耗最终通过对百姓的肆意掠夺来弥补。在这个时期,田赋和捐税就成为军阀剥削人民的主要手段。例如,在1930年,宣汉县一次军费筹款高达二十万元,完全按照粮食摊征,“每两征银竟有达一百八十二元者”,超过民国初年每两粮征银一元六角的百倍有余,足见其榨取人民的夸张程度。此种情况在当时的四川地区普遍存在,如川北地区的年征粮数目同样增加百倍之多。除此之外,军阀还施行预征制度,即“一年而征数年之粮,有一月而收数年之税”。据统计,自民国九年至二十三年的十五年时间里,“各县有征至民国八十年以上者”。最為夸张的是,军阀刘存厚已经预征至民国百年以上,几乎等于一代人缴纳三代人的公粮份额。四川人民的农业赋税之繁重,被称为“任举其一,均足以称今世苛杂典型之邦”。

苛捐杂税也同样是压在人民身上的一座大山,据统计,在全国673种捐税中,四川的项目高达70余种,而其中尤以鸦片税最为繁重。鸦片税又称特别捐或特别税,军阀强迫农民大种鸦片,其目的是征收重税,扩大财源,维持庞大的军费开支。“1932年江南县的捐税达到了历史的最高峰,仅烟捐一种,一户中农就要缴60元”。在军阀的逼迫下,当地逐渐兴起种植鸦片的风气,一方面军阀希望以此征收高额税款,另一方面农民也只能不断扩大种植面积,否则无法完成税收要求。一些地区的鸦片面积达到耕地面积的三分之一,极大破坏了当地的农业发展,粮食等作物产量大幅减少,鸦片烟毒害社会。

除此之外,军阀庇护下的各地方团、保也趁机对人民敲诈勒索,不仅扣押拷打未能缴纳捐税的人民,还额外逼收关押费、取保费等。地主阶级也通过高昂的地租与高利贷剥削底层人民,使其无地可耕,甚至全家沦为乞丐。土匪的骚乱和掠夺也是当时严重的社会问题,大巴山的土匪,早一点的有孙杰、马万山,至后有高洞子袁刚、广家店土匪李茂春、钱家山土匪袁玉章、老君山土匪景辉秀等。他们定居于深山之中,昼伏夜出,很难被剿灭,已经成为威胁社会稳定的一大隐患。

(三)川陕革命根据地的成立

1932年秋,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在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的第四次反“围剿”失败后,根据鄂豫皖分局和红四方面军总部10月10日紧急会议精神,红军总部率10师、11师、12师、73师和少共国际团共约2万余人,突过京汉铁路,开始向西战略转移。部队于1932年12月25日解放通江城,1933年1月23日解放巴中,2月1日解放南江。之后开始进行一系列打土豪分田地等解放人民的运动,同时宣讲党的文件,传播党的思想,在人民群众的帮助下逐渐建立起党的基本组织。随着大批党员与先进分子的到来,党组织的力量进一步增强,开始建立特别区委、县委、市委等组织,基层也得以系统地组织起来。

红军的西进与一系列活动为川陕根据地的建立打下了坚实的人员、组织、思想和群众基础,以此为根基,中国共产党于1933年2月7日和2月中旬,在通江分别召开中国共产党川陕省第一次代表大会和川陕省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分别成立以袁克服为书记的中国共产党川陕省委员会和以熊国炳为主席的川陕省工农民主政府,并建立省军区指挥部、财政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交通委员会、政治保卫局、革命法庭、劳工委员会、粮食委员会、文化教育委员会等12个部门,各级苏维埃政权,亦设有相应机构和配备专管或兼营的工作人员。会议的召开和省委、政府的成立,标志着总面积1.4万多平方公里、下辖人口一百余万的川陕革命根据地正式成立。

二、川陕根据地粮食制度实施的相关机构与政策

(一)根据地的粮食机构

其时苏维埃政府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粮政系统,相关机构可大致分为军队系统与地方政府系统两个部分。而地方政府系统又细分为主管政府粮食储藏与政策的粮食委员会和进行粮食贸易的合作社。

驻扎于川陕根据地的红四方面军将后勤等事务统归总供给部,下设粮食科(后改称粮食处),负责专管红军部队的粮食统筹供应工作。处长李世品,副处长陈明池。部隊中各师、团等下属部队亦设有相似功能的相关机构。

由郭纯德担任主席的川陕苏维埃政府粮食委员会下设粮食储藏所,负责寻找合适的储粮之地,并监督节约,避免造成浪费现象;调查统计处负责对当年共产党管辖地区粮食的产出和消耗进行统计,并制定粮食出口的相关政策;运输处主管粮食转运的相关事宜,根据征收与各地需求情况制定路线,集中骡马布袋等运送所需物品畜力,尽可能为输送人员提供一切便利;种子储藏要按季收取保管各种粮食种子,以供后续使用,其中包括谷子、小麦、红薯、洋芋、芝麻、花生、棉花及一切该地区主要的粮食种子。

(二)根据地粮食工作政策

第一,确定集中一切力量,优先供给战争部队的中心政策。1933年11月4日,苏维埃主席联席会议决议提出:“目前集中粮食是最主要的工作,各级苏维埃要加紧做,完成集中50万石粮食,消灭刘湘。”中共川陕省委在1934年红五月工作计划中指出:“集中粮食节省物质来适应战争需要,立即动员各级苏维埃到乡苏清查粮食,集中红军公田粮食和公粮……反对苏维埃瞒藏粮食的行动。”而各地收集的粮食,在确保本地区“暂时吃用”需求得以满足的前提下,将其他多余的粮食全部上缴至中心地区。大会规定:“前方各县粮食很多,没收豪绅地主和惩罚富农多余的粮食与收红军公田的粮食,各级苏维埃要马上集中到赤区中心来……没收的银钱货物一律缴到上级来……实行坚壁清野,一切东西都要集中到赤区中心。”苏维埃政府的此项要求不仅是为了能够最大限度地收集粮食,维护政府的运转与发展,也是为了断绝当地军阀如刘湘等的供给来源,从根本上动摇其统治,使苏维埃政权更加稳固。除直接抓粮筹集外,部队和苏维埃政府也提倡节约粮食、实行省流措施,或通过公社收买与交换。在1933年的联席会议中同样提出:“各级苏维埃与各革命团体尽量节省一部分粮食,多宣传鼓动群众节约粮食”“各机关也要尽量收买粮食……各级苏维埃还由经济公社收买或物资交换。收买是用钱,交换是用鸦片烟、食盐、布匹、杂货。”

第二,着重打击豪绅地主,维护群众百姓利益。出台明确政策规定打击军阀、地主阶级,同时给予人民特别是穷人利益。《川陕省苏维埃布告》中要求:“没收军阀、地主、豪绅、反动头目的财产、粮食,分给穷人。”而在执行征集粮食的政策时,必须遵守群众意愿,推行自愿捐献制度,杜绝一切形式的强迫命令式的征收。中共川陕省委和苏维埃政府在《秋收斗争决议》中指出:“动员广大群众自动的拿粮食、物资来拥护红军,但必须反对用命令式来要求群众拥护。”

第三,出台明确条例,征收公粮有据可依。在《公粮条例》中明确规定数量和范围,群众自愿缴粮为公粮,征收范围包括成人、老人、小孩每年吃穿尽够的剩余之数,征收数量也有详细的规定。征收土地如为旱地,可分两季缴纳,秋收纳五分之三,春收纳五分之二。征收的公粮按照红军四分、苏维埃公务人员四分、社会救济二分进行规划。同时,针对当时粮食数量不足的境况,政府也规定相关禁令限制粮食出口,《川陕苏维埃税务条例草案》在相关出口规定中写道:“粮食等皆得从值抽百分之二十起,以至抽百分之五十为止。必要时,苏维埃政府得禁止出境。”1934年4月在《红五月计划》中再次强调:“禁止粮食出口。”

第四,详细规定粮食输运、保管等各项政策。规定在苏区必须建立适中粮站来管理收集到的粮食,同时还需建立红军公粮仓和社会保险仓等设施。这些措施旨在保障苏区的粮食供应以及防止浪费和滥用。1933年中共川陕省委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斗争纲领》决定:“在两个月内集中三万石粮食,建立适中粮站。”同年11月,苏维埃主席联席会议决议:“乡和村的苏维埃不准保存粮食,要运到苏区来……分别红军公粮仓、苏维埃公粮仓、社会保险仓,保存粮食。”同时,苏维埃政府也多次商讨有关粮食征集、运输和保管流程的问题。1933年12月专门召开全省粮食工作会议,在7日到9日开会三天,对红军公田粮食,苏维埃公粮的集中、运输、保管以及明年春耕农具、耕牛、种子的准备问题等详细计划进行修订安排。

三、川陕革命根据地粮制的市场管理与监察

在这一时期,地方苏维埃政府并未完全限制市场发展,走向计划经济的道路。相反,政府较为鼓励商人进行自由贸易,并制定相关条例法令来规范和保护此过程。1933年6月由红四方面军总政治部发出的《告商人书》中就明确提出:“大小商人只要服从苏维埃法令,缴纳统一的累进税,都可以营业……保护中小商人的利益,快快大胆开市营业吧!”此举旨在发展被当地军阀、地主破坏殆尽的根据地经济体系,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团结各阶层民众,从而加强红军的力量。1934年,苏维埃政府正式以布告形式发布了《苏区营业条例》,在其中第一条就明确规定:“均准其商业上的自由,并予以苏维埃法律上的保证。”在此项政策运作贯彻并不彻底时,苏维埃政府还对其进行批评,认为“过去的工作做的不够”,要求“首先要用最大的力量来转变这个错误的观点和行为”。

为了完善市场体系,苏维埃政府制定了严格的粮食市场运作规定。这些规定的目的在于确保粮食市场的稳定和可靠性,同时加强对市场的监管。第一,鼓励粮商运粮进入,但限制粮食出口,以此保证除供给部队、党组织和政府外的粮食能够满足市场需求。第二,给予市场自由,但同时有计划地调整物价。1934年10月的《财政经济问题决议草案》中指出:“一切布匹油盐和粮食价格应站在整个阶级的群众利益上有意的调节。”通过政府管控物价,可以在当时较为混乱的年代有力防止奸商囤积居奇,进而控制物价,使市场能够真正为中小商贩和群众服务。这一管控措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阆中县洪山市场在红军到来前物价极不稳定,米价高至十二三吊钱,低至三吊,富商囤粮现象严重,极大损害了贫苦农民的利益。红军到来后,大米价格始终稳定在三四吊之间。这一管控物价的手段与收获的效果不仅为根据地百姓所称道,也使国民党政府极为惊叹。《国民公报》曾在报道中写到:“匪区的米、麦、菜等日用品,均较安全区(这里指国民党控制区域)价廉三分之二。”不难看出,苏区政府的物价管控计划不仅可以稳定粮价,更能在一定程度上使粮食价格低于往常水准,从而降低人民的经济负担。第三,统一交易计量与衡器。川陕根据地的市场计量单位因为当时经济发展缓慢以及军阀割据,所以并无统一的标准。其中,多数地区采用石、斗、升等单位进行计量,但仍有部分地区使用背、挑、担等单位。而同一种计量单位,在不同地区的认识也可能存在差异。如一斗之数在不同地区就有平斗、老斗具体区别。在衡器方面,也存在新称与老称两种。两者一斤之间相差4两,换算较为不便。这些情况容易导致粮食贸易出现问题,阻碍市场发展和粮食流通。针对此类问题,苏维埃政府在1933年颁布《公粮条例》,规定:“以每斤20两,每升100两(即5升),每斗50斤,按照两斗即一背计算。”此项条例宣布过去混乱的度量体系已被正式取消,未来的市场交易将使用统一的计量标准。这将使物资交流有明确的标准可供参考,更加方便快捷。

除出台严格规定管理市场外,政府还制定一系列法规,负责监管贪污、盗窃等损害市场和粮食利益的行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第26号决议提出:“凡苏维埃机关、国营企业及公共团体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地位贪污公款以图私利者,分别处以死刑、监禁、强迫劳动,或警告、撤销职务等处分。”川陕根据地政府认真遵守此项规定,并进一步提出打土豪要归公,一切私人一概不得征发,违者以革命纪律惩办的要求。

苏维埃政府的经济政策取得预想的积极成果。苏区市场活跃,粮价稳定,支持了革命战争的进行和苏维埃政权的巩固。

四、川陕根据地粮制的影响

第一,有力保障红军部队与苏维埃政府后勤补给。红军部队与苏维埃政府工作人员不仅通过打土豪、分田地、征发、公粮、筹借等多种方式拓宽获粮渠道,同时也进行耕种以增加自身的供给,减轻人民的捐粮负担。在不断努力下,两种方式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在筹粮方面,据川陕边区17个县粮食局在1986-1987年组织专人进行的不完全的调访资料统计,川陕苏区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共计筹集稻谷、玉米、大米、薯类等各种粮食共3.3亿多斤。其中在三县两特区(即赤北、赤江、洪口、红江、苦草坝)共筹4996万斤,人均达到150多斤,这在当时的条件下是难能可贵的。另一方面,在多项政策以及各阶层积极参与的帮助下,根据地的农业收成丰硕,耕种的作物获得了丰收。毛泽东在《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曾提到:“川陕地区的农业收成良好。”经过粮食丰收和筹粮渠道的开拓,红军部队与苏维埃政府的食物供给问题得到解决。同时,相较于之前军阀势力,红军部队采用的征收方式和标准更加合理,大大降低了人民的负担。这一举措既支援了革命事业,又改善了民众生活,实现了双赢局面。

第二,打击反动势力,团结当地群众。在红军进入川陕地区、建立根据地之后,为了保障人民的生活和支持革命事业的发展,采取了接管国民政府和军阀的粮仓、没收豪绅地主粮食的政策。在红军未到之前,这些群体肆意欺压百姓,侵吞农民地产,横征暴敛、贪污腐败现象严重。共产党建立根据地后采取没收接管的政策,不仅打击了当地反动派,还将所获得的粮食分发给人民,同时极大扩展了部队的粮食来源。如1933年红军在通江县城附近接收了庙子垭、钥匙坡、黄梁树等处的谷子约3万多斤;又在何家坝接收粮食100多背,这些粮食除送至天黄山红军师部外,还分发给当地的穷苦百姓。

第三,为革命事业提供稳定环境,壮大革命力量。红四方面军进驻川陕地区时,正处于前有军阀盘踞、后有国民政府部队围追堵截的困难时期,仅剩1.4万多人。在根据地中,苏维埃政府通过改革粮食土地制度、打击军阀土豪等多項措施取得快速发展。至1933年11月,红四军各部队除31军缺少一个团的建制外,其余部队均按照“三三”编制完成建构。据统计,共有12个整编师、35个团,达7万余人。在宣达战役胜利之后,川陕革命根据地与川东游击地区连成一体,吸纳游击队员1万余人,至此,红军达到5个军共8万余人的规模。除此之外,根据地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建立了自己的造币、印刷、衣被等厂及一系列经济设施,为党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完整的经济基础。同时,拥军活动、文化宣传等革命工作也顺利开展,革命形势发展迅猛,这一切成功都离不开苏区政府粮食制度的成功实施。“民以食为天”,温饱问题一直是人民的基本需求,无法满足这一要求,也就无从谈起后续的良好发展。

五、结语

“斧头劈开新世界,镰刀割断旧乾坤”。这副对联出自当时的川陕革命根据地,体现了红军到达该地区后为当地人民带来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在反“围剿”失利,部队与党组织遭到重创的不利局面下,中国共产党领导红四方面军进驻川陕地区,通过施行新的粮食制度,不仅帮助当地农民获得了丰收,还通过多种途径征收粮食,打擊豪绅军阀势力,为红军和苏维埃政府提供了足够的物资补给,缓解了部队面临的危机局面。同时,这一制度将多余的粮食分发给需要的人民,也维护了当地群众的利益。

在通过执行新粮制满足群众温饱、改善人民生活的基础上,苏区政府也对经济、政治、文化进行全面建设,使川陕根据地成为红军部队的坚实后盾。虽然在1935年红军与党组织机关受到张国焘悲观估计革命形势的影响,撤离了根据地,葬送了大好局面。但根据地在创建的两年时间里打击了国民党政府与当地军阀在川陕的黑暗统治,使共产党与苏维埃政府的影响力扩展到中国西部地区,改善了人民生活,宣传了革命思想,壮大了红军部队,同时也为革命事业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借鉴。

注释

① 其中较具代表性的有:郑康奇《谁来纳粮:全面抗战时期川陕地区的大粮户》(《抗日战争研究》2021年第二期),吴美霖《川陕苏区货币政策研究》(2018年四川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李承潞《川陕苏区干部培养问题研究》(2018年西华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向宽菻、闫向莉《川陕红色交通线的成因与价值分析》(《西部学刊》2017年第二期),吴丹《川陕苏区妇女教育问题研究(1932-1935)》(2016年四川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杨芳《试论川陕苏区的经济宣传工作》(《西华大学学报》2016年第二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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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闫原博,青海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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