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汉族题材广泛存在于各少数民族文化中,这是少数民族人民对主体民族文化的自觉追求。这种追求赋予民族文化旺盛的生命力,促进了社会和谐。《卖花记》作为一部有强烈民族性的少数民族文献,保存着汉族、彝族和其他民族的群体记忆,促进了民族文化认同。本文以彝文《卖花记》为例,探究汉族题材在少数民族文献中存在的原因及其影响。
《卖花记》是彝族爱情叙事长诗,主要流传于云南元阳、元江、红河、绿春等彝族地区。它讲述了卖花女张小姐与刘志敬悲欢离合的爱情故事,意在歌颂真善美和纯真爱情,告诫后人要向善,切勿作恶。根据普学旺等民族工作者的调查,《卖花记》在大理白族地区以大本曲唱本形式流传,还被译为傣文传入德宏傣族地区,深受各族人民喜爱。彝族文献中的《卖花记》由汉文《卖花宝卷》演变而来,本文通过对比分析,探究少数民族文学改编汉族题材的原因。
一、戏剧《卖花记》在彝文古籍中的“异变”
《卖花记》又称《卖花宝卷》《张氏三娘卖花宝卷》。宝卷是一种古老的说唱文本,通常在宗教和民众娱乐活动中按照特定仪式演唱。历史演义、英雄传奇、神魔小说、侠义小说、公案小说以及才子佳人小说等都对宝卷的发展有重要影响。从汉文唱书或黄梅戏版本的《卖花宝卷》来看,其内容与才子佳人小说相近,在题材、叙事模式等方面受后者影响。同时,该作品运用了民间说唱艺术手法,导致其在才子佳人的仙道化、民间信仰融合等方面产生了异变。
黄梅戏《卖花记》原为三十六大本之一,其主要情节是:
生员刘士进,家贫不能自给。其妻张氏,乃以卖纸花为生,路逢太尉曹鼎。鼎见张氏貌美,以买花为名,骗她入府,逼张氏为十房夫人,张氏不从,被铜锤击毙,埋于后花园。张氏鬼魂遍游五殿,乃回阳托兆于刘士进,叫刘到包公处告状。不料刘又路遇曹鼎,误认为是包公, 被曹带入府中,打入水牢,幸为好心丫环搭救。这时包公刚从陈州回京。张氏鬼魂前去告状,刘士进又去告状,阴一状,阳一状,两状相同。包公乃带人入曹府,以观花为名,挖出张氏尸体,斩了曹鼎,张氏被救还阳,夫妻团聚。
在黄梅戏本戏中,《卖花记》与《血掌记》《白布楼》一同被归类为包公公案戏。在元代,阶级压迫、民族歧视等社会问题日益严重,人们普遍将希望寄托于包拯这样维护百姓利益的清官身上。因此,元杂剧中大量出现了包公的形象。彝文《卖花记》对汉文《卖花宝卷》进行了整理与加工。在内容上,《卖花记》仍主要围绕“张氏卖花”展开,但在语言使用、人物塑造、故事情节等方面作出了调整,使得这个汉族经典故事能以彝族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展现出来。
这种“异变”体现在:第一,语言改变。汉文《卖花宝卷》是说唱本,彝文则改为五言体,让句式更加工整对称,读起来朗朗上口。例如开篇:张小姐故事,我来讲一讲。仁宗皇帝时,兵强又马壮,城墙筑得高,围栏做得牢。第二,人物塑造。彝文《卖花记》对人物的描述更细致,人物刻画更细腻。汉文《卖花宝卷》中主人公为刘士进及妻子张氏,对应《卖花记》中的刘志敬和张小姐。《卖花记》交代了故事发生的背景为“仁宗皇帝”时期,并对主人公刘志敬和张氏的出身、性格进行了说明。相较于汉文《卖花宝卷》,彝文《卖花记》的人物形象更鲜明。第三,故事情节。汉文《卖花宝卷》为说唱本,在演绎过程中要考虑人们的接受性,不免对故事情节作出相应的调整和概括,导致故事完整性不足。彝文《卖花记》以叙事长诗的形式呈现,保证了故事的完整性,遵循开头—发展—高潮—结尾的原则,在满足娱乐性的同时突出故事的教育警示作用。
二、“异变”原因探析
民间故事具有一定的民族性,能唤起人们的群体记忆,强化民族文化认同,同时也方便其他民族人民理解其民族文化。汉文《卖花宝卷》由宋代民间传说改编而来,源头见于《袁文正还魂记》,演化历程为:包龙图断曹国舅公案传(成化本)——袁文正还魂记(戈阳腔)——包公斩国丈(四平腔)——雪香园(传奇)——卖花记(弹词)——卖花记(黄梅戏)。
《卖花宝卷》在演化过程中逐渐凸显出娱乐性。自宋代起,说唱文学为戏曲创作提供了丰富的素材,而元、明、清的戏曲又反过来为说唱文学和小说的内容增添了更多色彩,这种相互依存、相互吸收的关系极大丰富了我国的戏剧内容。戏曲作为我国国粹之一,容纳了深厚的文化内涵和民族记忆,从戏剧《卖花宝卷》到叙事长诗《卖花记》,彝族先民将汉族典型的戏剧题材引入到本民族的文化生活中,并进行改编创作,意在融合传统文化和彝族群体记忆,强化民族文化认同,体现独特而包容的民族精神。
(一)民族文化交流
彝族引进汉族题材,是民族间积极、正向的文化交流。这种碰撞交流使民族文化更加丰富多彩。在彝族先民的加工下,《卖花记》以一种更为通俗易懂的形式出现。语言上的调整使彝族群众更容易理解接受,故事中塑造的人物和曲折丰富的情节也更贴近彝族群众生活。
主人公刘志敬是梧桐村刘员外的小儿子。从“员外”一词可知,刘志敬虽为彝族人,但其家族有了汉族的官职。故事交代了张小姐卖花的原因:其夫刘志敬送皇粮途中遭遇洪水,导致任务失败,张小姐不得不卖花偿债。后面,皇帝、曹国丈、包拯等人的出现也表明该故事源于汉族题材。故事强调的“犯了错勇于承认,并尽力弥补”的观念,也是彝族文化中重要的教育理念。
(二)民族文化发展
中华各民族故事流传于不同民族间的现象时有发生,如关于大洪水故事的传说,几乎存在于每一個民族中。又如文中的《卖花记》,不仅流传于汉族地区、彝族地区,也流传于大理白族地区、德宏傣族地区,受到人们的广泛喜爱。《卖花记》在汉族题材中以黄梅戏的形式流行,在彝族地区以长诗的形式出现,到白族地区则以大本曲唱本的形式流传。在民族文化的交流中,故事经过改编,变为当地民族所喜闻乐见的文学形式,被赋予了新的生命力。《卖花记》的重新加工改编,是在尊重源故事的基础上,取其优秀部分,结合本民族特色进行创新,这既满足了本民族的文化需求,也促进了中华民族文化的发展。
三、民族文化中的国家认同
(一)古籍——载体
古籍记录着各族人民的劳动实践和文明成果,民族古籍不仅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资源,也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历史见证。我国现存的历史文献中,有着丰富的汉文文献和少数民族古籍文献,这些民族古籍作为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对民族文化传承和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彝文《卖花记》在20世纪80年代由民间文学家涅努巴西整理为汉文,以《卖花人》为名收入《彝族叙事长诗选》,该书于1984年由云南民族出版社出版。之后,彝族学者普学旺又将其搜集到的彝文文本《卖花记》长诗翻译为汉文,以《扎莎则与勒斯基》为名于1991年在天津古籍出版社出版。这些翻译文献见证了民族文化的交往、交流、交融。
(二)流传——交流
汉文《卖花宝卷》的主要目的是服务大众,作品的娱乐性大于教育性。彝文《卖花记》则是爱情叙事长诗,旨在歌颂纯真爱情,传达哲理,有教育意义。汉文《卖花宝卷》产生于阶级压迫、民族歧视等社会问题严重的元代,卖花者张氏因美貌引起曹太尉的觊觎,导致了一连串的悲剧。戏中铁面无私的包公拯救了张氏与她的丈夫,使得该戏曲被广大人们所接受。这是对当时现实社会不满的一种表现,也是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彝文《卖花记》则从反抗压迫者、教育人民两方面展開。张小姐为弥补丈夫过错而卖花,途中遭到曹国丈刁难,最后依靠包公主持公道,结局圆满。故事中,曹国丈不讲伦理,强抢他人妻子,是一个鲜明的“恶霸”形象,以此警示后人切勿作恶多端,要心存善良。彝文《卖花记》体现了汉民族文化与彝民族文化之间的充分交流。
(三)接受——认同
汉族题材《卖花宝卷》引入彝文古籍中,是彝族先民交流民族文化的成果。《卖花记》流传于彝族、白族、傣族等民族地区,深受人们喜爱,成为各民族文化中的组成部分。以《卖花记》为代表的汉族题材在其他民族间流传,弘扬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进了民族文化认同。
四、借鉴与发展
富有彝族特色的《卖花记》在汉族题材的基础上进行改编创作,体现了彝族人民对主体民族文化的喜爱。这不仅增强了本民族人民的文化认同,也丰富了中华民族文化。
参考文献
[1] 普学旺. 卖花记·张四姐、红鱼姑娘[M]. 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2020.
[2] 班友书. 黄梅戏本戏探源札记——从明成化本词话到《卖花记》[J]. 黄梅戏艺术,1987(1).
[3] 张灵. 民间宝卷与中国古代小说[D]. 上海师范大学,2012.
[4] 多海,多泳屹,王伟. 浅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指导下抢救、整理民族古籍的现实意义[J]. 满族研究,2023(2).
作者简介:龚梨花,西南民族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