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东 付佳乐
【摘 要】新时代,中小学思政课要落实爱国主义教育法,既需要理解爱国主义教育内容的系统性,也需要领会爱国主义教育法的系统性。在此基础上,教师在教学中要处理好把握政治方向与落实学生核心素养培育的关系,从法律的角度落实爱国主义教育,以爱国主义教育方式的系统性思维促进爱国主义教育法落在实处。
【关键词】中小学思政课 爱国主义教育法 核心素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在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落实和推进爱国主义教育的大事,也是中小学思政课教学必须关注的重要事件。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在中小学思政课教学中践行爱国主义教育法,是每名思政课教师必须深入探索的重要课题和关键问题。
一、理解爱国主义教育内容的系统性思维
爱国主义教育在我国中小学教育体系中始终占据重要位置。新时代背景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爱国主义教育提出明确要求,党和国家根据这些要求印发了一系列重要文件,为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提供了基本遵循。这些内容构成了爱国主义教育法的背景和基础。要理解爱国主义教育法,就必须首先对这些要求有一个比较全面的认识。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爱国主义教育。党的十八大以来,他多次对爱国主义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性进行了论述,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取得显著成效。2013年3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爱国主义始终是把中华民族坚强团结在一起的精神力量。”2015年12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只有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爱国主义才是鲜活的、真实的,这是当代中国爱国主义精神最重要的体现。今天我们讲爱国主义,这个道理要经常讲、反复讲。”2019年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强调:“爱国主义是我们民族精神的核心,是中华民族团结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纽带。”2020年8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考察时提出:“要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让人们深入理解为什么历史和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为什么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指出:“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人们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促进全体人民在思想上精神上紧紧团结在一起。”这些重要论断为新时代如何认识爱国主义、如何理解爱国主义的重要意义、如何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成为新时代推进爱国主义教育的依据,也必然是爱国主义教育法必须遵循和落实的理论根据。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观点在《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中得到了充分体现。2019年10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纲要》首先明确:“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民族心、民族魂,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精神财富,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维护民族独立和民族尊严的强大精神动力。”这是对爱国主义的性质和地位的明确界定。《纲要》还指出:“新时代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对于振奋民族精神、凝聚民族力量,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这是对爱国主义教育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伟业关联性的重要认识。《纲要》分为六个部分,共计34条,包括“总体要求”“基本内容”“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要面向全体人民、聚焦青少年”“丰富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实践载体”“营造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浓厚氛围”和“加强对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组织领导”六方面内容,对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新要求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落实和细化,形成了新时代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行动指南。
二、领会爱国主义教育法的系统性思维
要落实爱国主义教育法,需要对这部法律“有什么内容”进行系统认识。爱国主义教育法于2023年10月24日由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这部法律的系统领会,是将其落实于中小学思政课教学实践的基础条件。爱国主义教育法共五章40条,除了第五章規定了施行日期之外,前四章的内容都非常丰富,需要从整体性上进行全面把握。具体而言,各章的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为“总则”,包括10条内容,分别规定了爱国主义教育法的立法目的、内涵目标、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领导体制、工作原则、主要内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弘扬、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与扩大对外开放的结合、集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其中的内涵目标、工作原则、主要内容和重点强调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弘扬等内容,对中小学思政课的教学实践具有直接的指导作用。
第二章为“职责任务”,包括13条内容,分别明确了中央和地方爱国主义教育主管部门的职责,并对群团组织的爱国主义教育、全民爱国主义教育、学校爱国主义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与课外实践相结合、家庭教育、公职人员爱国主义教育、企事业单位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层组织的爱国主义教育、社会团体的爱国主义教育、宗教团体的爱国主义教育和维护国家统一等进行了专门规定。其中的学校爱国主义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等内容,对中小学思政课的教学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第三章为“实施措施”,包括9条内容,主要涉及中央和省级爱国主义教育主管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实施措施,以及功勋荣誉表彰、重要纪念日开展纪念活动、重要节日开展纪念活动、重大活动举行仪式礼仪、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网上爱国主义教育等内容。这些都是思政课教学可以用来落实和推进爱国主义教育的路径。
第四章为“支持保障”,包括7条内容,主要对爱国主义教育的保障体系进行明确规定。具体内容涉及国家鼓励和支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支持爱国主义题材的文艺作品、支持爱国主义教育出版物、禁止行为、法律责任和不依法履行爱国主义教育职责的处罚等。这些规定对于中小学思政课教学的主要作用是对“应当做”“可以做”和“不能做”的内容进行了明确,进而为思政课教学的开展划定了边界。
上述内容构成了爱国主义教育法的整体呈现。中小学思政课教学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需要从这种整体性上去落实,而不是只從局部、个别的条文规定去落实。
三、落实爱国主义教育方式的系统性思维
爱国主义教育法在中小学思政课的落实,既要注重内容,也要采取适宜的方式。从教育方式的角度来说,落实爱国主义教育法,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处理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与落实核心素养培育的关系。爱国主义教育法的落实,首先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爱国主义教育是具有鲜明意识形态属性的教育,需要落实政治认同的核心素养要求,在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家国情怀方面为学生确定基本遵循。同时,中小学思政课作为实现核心素养培育的重要载体,还需要在学生素养培育方面发挥作用。例如,爱国主义教育法是以法律形式呈现的要求,就与法治观念有非常密切的关联。而爱国主义教育要促进学生从理论认识到实践履行,因此也离不开对学生的公共参与和责任意识的培养。在教学中,教师应该坚持多方面的素养培育并重,结合中小学思政课的整体推进,实现对学生的全面培育。
第二,将落实爱国主义教育法与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结合起来,为各学段学生提供适合的爱国主义教育。近年来,思政课一体化成为关注热点。党的二十大更是提出了“推进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的明确要求。按照这些要求,各学段在思政课教学中要根据自己所在学段的特点,在提高思政课的针对性和吸引力方面进行努力。这个要求同样适用于爱国主义教育法的教学落实。让不同学生都能实现与自己的认识水平相适应,是落实爱国主义教育的具体方式。教师要按照“小学讲好故事,初中关注体验,高中强化认知”的方式,将爱国主义教育分层次落实,为学生学习和理解爱国主义教育法提供科学、生动的支持。
第三,坚持教—学—评一致性原则,实现爱国主义教育法的落实与学生的进步和成长同向同行。教师在实施爱国主义教育的过程中,不能只关注自己的教学逻辑,还必须关注学生的学习逻辑,遵循学生成长的基本规律,做好过程评价、增值评价,通过对学生学习效果的关注,促进爱国主义教育法真正成为影响学生成长的关键因素,为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发挥积极作用。这就要求教师在掌握爱国主义教育法基本法理的基础上,研究教法,采用案例式教学、议题式教学、项目式学习等多种形式,让学生理解法条,学以致用,形成正确的基本观念。
第四,结合爱国主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形成对爱国主义教育的系统落实。在教学中,教师要讲好爱国主义教育法,除了对这一法律本身的重视,还要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形成贯彻落实爱国主义教育法的法律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爱国主义教育法的根据,而其他几部法律则是从不同方面对爱国主义教育内容的落实。明确这些法律法规与爱国主义教育法的相互作用,将爱国主义教育的原则要求具体化,并辅以具体的应用案例,有利于让爱国主义教育更具体、生动。
爱国主义教育法是一部包含丰富内容的法律,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要将这一法律贯彻落实,需要多方面、系统化思考。有了这样的思考,我们才能更好地实现对青少年的爱国主义教育,让他们成为可堪大用、能担重任的接班人和未来主力军。
本文系“基础教育课程标准实验研究”(项目编号:JCSZDXM2022002)研究成果。
(作者系:1.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大中小学德育一体化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教授;2.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