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姝越 黄 浩
(1.武汉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2;2.华南农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 广州 510642)
经过新中国以来70多年的持续发展,中国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已获极大丰富和满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朝向更高层次的需要阶段扩展。由此,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新概念得以顺理而成,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新实践得以深度展开[1]。人民的美好生活与幸福生活内在一致,它们都是理想生存状态的总体表达。当前,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需求多元性、层次复杂性和高度综合性[2],需要从理论上构建科学、合理的协同机制逐步予以实现。这不仅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充分不平衡的发展之间矛盾的需要,也是让不平衡发展自身逐渐实现新的战略均衡的客观要求,需要结合新时代的愿景目标在学理与观念、制度与实践等不同层面进行阐述。
美好生活的目标愿景是什么?思想家对此有不同的回答。对于西方自由主义学派而言,美好生活的核心是“人的自由”。“或许,一些自由意志论者还会走得更远。他们坚称,既然个人自由如此重要,它理应成为政府的唯一目的。正如纳维森在他的《放任自由主义的理念》一书中写道:‘在政治中唯一需要关注的就是个人自由。’”[3]46西方经济学家对美好生活的愿景勾画,正是自由主义观念的表现,主张经济增长为要,甚至GDP至上。这是一种在西方被政府和民众普遍接受的观点,认为经济增长了,社会功利提升了,人民就幸福了,生活就是美好的。西方主要的法学流派,如实证主义法学派、自然法学派、社会法学派多少都受此影响。但这种观点因其忽略人民的社会权益和精神权能,已受到越来越多的学者和政治家的反思与批判。现在,人们逐渐把目光转向超越社会功利和经济增长的“幸福”伦理层面:“总之,有充分的理由可以证明幸福是政府唯一的目标,也是最重要的目标。”[3]55-56
究竟有没有一种超越个人或社会功利的美好生活目标呢?对于这个问题,学界存在争论。如著名哲学家罗尔斯曾论证过,“并不存在使行动者的所有其他目标都从属于它的唯一的支配性目的”[4]。也有人对将美好生活作为公共政策目标,表达了这样的担忧:“不过,还有人从一种完全不同的角度提出了反驳意见,认为不应该将幸福作为公共政策的目标。他们的忧虑并不在于政府会通过虚假的方式给民众营造一种虚幻的幸福,而是担心政府利用合法的途径提升民众真实幸福,并且做得非常成功的话,人们便经历不到挫折和不幸。而正是这些挫折和不幸鞭策着那些社会精英铸就了伟大的功绩,也正是这种能力加深了人们对生活的理解,丰富了他们的阅历,帮助他们获得了对人生的深刻洞见。”[3]49但这些论断和忧虑不难驳斥,因为在伦理层面确认美好生活的目标愿景,自古而今在政治实践中屡见不鲜,虽然不同时代所用的表述不同,但伦理层面的核心含义并非不能获得公认。从世界范围的治理实践看,各国政府越来越重视公众幸福在政策制订过程中的权重。比如在英国,一些新的基于目前证据的提高幸福感的政策也正在实施。从2000年开始,每个地方政府都有权进行提升当地居民幸福感的活动,大多数中央政府部门也设立了分管幸福感的部门[5]220。其他国家和政府对此问题均从政策和制度层面予以不同程度重视。
就当下中国而言,以人民为中心的美好生活愿景,构成了党治国理政的重要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一中全会第一次记者见面会上提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到党的十九大报告14次提到“美好生活”,5次提到“幸福”,明确“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并强调“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继续奋斗”[6],这些都充分彰显了实现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重要目标。
美好生活首先是作为公民的个人志愿。面对美好生活,公民个人的理解如何发生?有学者指出:“人之幸福理想并非必定产生自人的生活。它是作为一种渴望实现完美社会的集体性志向异乎寻常地出现的。”[7]从此可以看出,个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由其作为共同体的组成部分的属性决定的。作为个人的公民之所以要组织起来建立政治体,是由人的社会性决定的。具体而言,人有一种潜在的“集体性志向”,正是人的这种“集体性志向”决定了政府、社会与个人必定有一个共同目标指向,而这种目标指向正是“美好生活”的愿景。“这一理念的重点就是,为了社会的幸福,个人的很大一部分幸福感必须从帮助他人中获得。这样一来就是一种双赢的局面,对给予者和接受者都有益。”[5]224-225
就当前中国而言,处在新的社会发展场域中的公民个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如何实现?这不仅仅关乎个人志愿,而且从根本上倚赖于公民和社会、社会和政府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有学者通过词汇联想、词汇分类研究后发现,中国民众的美好生活需要从结构上可分为三个维度:个人物质维度、家庭和人际关系维度以及国家与社会环境维度。民众对美好生活的理解不限于个人物质层面的内容,也包含家庭、人际关系的内容以及国家和社会环境层面的内容,而且,家庭关系和国家社会维度的重要性更高[8]。
那么,政府、社会与个人,如何才能达成美好生活的愿景共识呢?阿德勒的“共同体感觉”的概念,有助于我们分析这个问题[9]。“共同体感觉”概念的核心要义就是对形成社会的“他人”的关心,如果说作为个体生命存在的核心目标是追求美好生活的话,那么,对形成社会的“他人”的关心最终还是要落脚到对每个人过上美好生活这一目标上,这样政府、社会与个人的“共同体感觉”其实就是“美好生活”的愿景。阿德勒的“共同体感觉”的概念,从心理学上提供了形成“美好生活”愿景的解释,这在一定程度上指向对经济学“共容利益”概念的完善。奥尔森提出:“当从对权力的破坏性使用转到对权力的建设性使用的时候,在共容利益指引下使用权力,其后果至少在某种程度上与社会利益是一致的,即使其实现了公共物品的供应,也不是基于善良的愿望去做的。”[10]共容利益其实是指生活在一个共同体内的人们所共同需要的东西,典型所指就是公共物品,但它很难涵摄人民的精神情感等深层需求。就此而言,中国传统与近现代的思想和制度资源值得珍视。其中存在丰富的个人与社会关系的论述,尤其是马克思主义对个人与社会关系原理的阐释,以及中国共产党赋予“共同体”这一源起于西方的概念以全新的中国特色理论内涵,都是论证美好生活愿景的本土资源,具有指引美好生活需要协同实现机制建构的重要功用。
尽管政府、社会与个人在对社会发展的目标问题上存在分歧,但“美好生活”的诉求与愿景仍然是一个重要乃至核心目标应该是没有争议的,问题是如何“权衡不同目标间的价值”,从而取得共识。“尽管幸福研究已经克服了边沁在使用‘幸福计算’方法时遇到的一些困难,但它不可能排除研究者在做出判断时存在的所有主观因素,也不可能把决策程序视为一种纯粹的技术科学。首先,如果幸福是政府诸多目标中最值得追求的一个,即使它也是最重要的一个,这一目标也会与其他竞争目标相冲突。要解决这种冲突就必须权衡不同目标间的价值,而不是展示事实,并且,没有任何实证研究可以为这一问题提供最终答案。”[3]58-59所以,政府的引导、宣传与教育就显得特别重要,社会的自组织功能和个人的自主学习与实践也不可或缺,总之,只有形成美好生活的共同愿景,实现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才获得了强大的协同动力,这是社会发展与进步的永恒动力。
就当下的中国来说,共同愿景的形成需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其实人民美好生活的愿景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致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从国家层面说明了政治治理目标,这是实现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政治前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从社会层面说明了社会治理目标,这是实现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核心内容;“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从个人层面说明了公民道德建设目标,这是实现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个人主体条件。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科学阐释与有效宣传引导,形成人民美好生活的共同愿景一定可以达到,这也是实现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强大动力系统。
在当前中国语境下,美好生活具有丰富的内涵。“我国人民的美好生活是在党和政府领导下多主体分工合作共建而成的。美好生活是党和国家、市场、社会、个人及其家庭各负其责,多方协作共同提供日常生活所需的产品和服务。在这个过程中任何一方缺位或失职都会导致美好生活建设出现严重问题。”[11]美好生活需要实现的协同机制建构,关键是建立多元一体的主体系统。
首先,在实现美好生活需要的过程中,政府要积极发挥法治化的引领作用。政府的作用主要是通过制订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影响人们的行为,从而对实现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发挥作用。如果我们承认,“政府的唯一目的,就是给我们都企求却无法独力获得的东西:幸福”[12]12。那么,政府给与人们的幸福,在供给方式上必定是有所选择和限定的,一定是按照良好规则的治理思路统筹安排,并非一些人幻想的直接、无条件、普泛化的给予。在当前中国法治政府建设的背景下,法治的平等原则可以确保人人拥有平等的人格、规定人人相同的地位以及赋予人人同样的法律机会,为人的尊严感的达致奠定基础。通过法律制度的严格实施,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确保不同群体之间资源的公平分配以及地域发展上的互补互助,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公平感、幸福感。法治政府还可以通过“弱者所扶”的法律制度,精准治理贫困,加强社会保障,消除弱者产生的主要社会根源[13]。
其次,在实现美好生活需要的过程中,社会要积极发挥沟通性的中介作用。众所周知,社会在政府与个人之间起着重要的桥梁作用。一方面,每个公民都必然归属于一定的单位、组织,在这种社会共同体中才能有效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另一方面,人们要生活在一定的社区中,还会自发形成一定的社团组织,如慈善机构、环保组织等,从而为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供“社会”援助或支持。正如学者所言:“个人的幸福仰赖他人的幸福;因此,邻人幸福,你才能幸福,反之亦然。”[12]22历史唯物主义更为深刻地将社会结构划分成经济基础-政治上层建筑-社会意识形式(观念上层建筑)三个层级结构,总体对应物质生活-社会生活与政治生活-精神生活。此种划分使“社会生活”与“政治生活”成为连通“物质生活”同“精神生活”的沟通性环节,从而形成了“物质生活”为第一层级、“社会生活”与“政治生活”为第二层级、“精神文化生活”为第三层级这样三个层级之间同构、互动与共生的结构[14]。按照此种原理建构的美好生活实现机制,社会中介功能的发挥显然至关紧要。
最后,在实现美好生活需要的过程中,个人要积极发挥均衡型的决定作用。实现美好生活需要,终归要靠个人奋斗去实现。“每个人必须‘采取行动创造自己的幸福’。政府的贡献可以说是确保你的幸福之旅不受阻碍,但是这趟旅程的细节——你做的决定、采取的行动和建立的关系——都要由你决定。唯有你的幸福追求妨碍他人的幸福追求时,政府才会干涉,这即是‘对他人的责任’。”[12]13从个人主体层面来看,提升自身的幸福能力就显得十分重要。
感觉幸福的能力之所以存在与密尔对快乐的品级分类是联系在一起的:“可是,我们如何区别快乐的品级高低?一个判别标准是看经历快乐的对象。最低层次的快乐——即饮食、排便与性行为——仅限于肉体感觉,人类和动物都有这些体验;最高层次的快乐——即理性、想象力和道德感——建立在思想之上,因此唯独人类所享。”[12]20也就是说,有些快乐只需要是正常健康的人都可以获得,是靠本能获得的快乐,密尔称这些快乐为“低层次快乐”,而有些快乐却是需要“努力和技能”才能获得,密尔称这些快乐为“高层次快乐”。需要指出的是,密尔直接把“理性、想象力和道德感”等同于“最高层次的快乐”是不妥当的,“理性、想象力和道德感”只是获得“最高层次的快乐”的能力即幸福力,不能直接简单地划等号。原因很简单,我们不能说越有理性的人,他的高层次的快乐就必然越多,高层次的快乐的多少除了“理性、想象力和道德感”这些幸福力的条件之外,还有别的因素在发挥作用,比如外在的环境、人际关系、制度等因素。同时,马克思和恩格斯对资本主义社会中人的异化与片面发展现象进行了深刻的批判和剖析,对我们实现美好生活需要具有强大的理论指导意义。在资本主义社会:“劳动对工人来说是外在的东西,也就是说,不属于他的本质;因此,他在自己的劳动中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不是自由地发挥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而是使自己的肉体受折磨、精神遭摧残。因此工人只有在劳动之外才感到自在,而在劳动中则感到不自在,他在不劳动时觉得舒畅,而在劳动时就觉得不舒畅。”[15]因此,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内核的美好生活观,特别注重人的素质的全面提高,具体表现为人的生理素质、心理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发展和完善,以及各种素质之间均衡协调发展。个人的自觉能动性、创造性和自主性得到全面发展,形成良好的社会关系,并在此基础上更好显现着自己独特的存在。在此意义上,美好生活需要的实现,离不开均衡型的个人决定作用之积极发挥。
政府、社会与个人在实现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各方面有其作用与职责,而在现实生活中,这三者是作为一个整体发挥作用的,所以要树立整体意识和整体观点,这里社会作为政府与个人的中介系统就显得格外重要。正如博克提醒我们的:“在现实中,任何政府都不会通过肤浅的快乐来麻痹大众,并最终给社会带来威胁。在今天的美国,与《美丽新世界》中的社会最为接近的领域不是官方政策,而是其他方面,例如对‘百忧解’(Prozac)以及其他抗抑郁药物的滥用。这些药物一般由私人医生开展,或从繁荣的药物市场上购得,尽管政府努力抑制此类药物的滥用,但却屡禁不止。如果还有其他因素可令美国人陷入钝化的话,那就是电视、iPod或电脑游戏此类产品市场,而不是国家政策。”[3]48-49从这里可以看出,政府对社会环境的营造、监管显得尤为重要,政府与新闻媒体特别是现在的自媒体、个人要营造一种有助于实现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社会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方面,人们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16];另一方面,人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美好生活需要也在日益增长。当前,我国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国已经从站起来、富起来进入到强起来的新时代新阶段。这就意味着,实现人民幸福美好生活需要的基础条件和物质保障已经基本具备。或者说,人民已经获得了一定程度的美好生活,其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其实是对更高层次美好生活的需要。实现这种需要,必须将政府的法治化引领、社会的沟通性中介和个人的均衡型决定融合起来,在实践中形成行动的合力。
第一,发挥当代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的制度优势,克服国家和社会的二元对立,将社会需求和个人需求统一在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之中。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坚持全国一盘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在现实生活中,社会力量并不必然是自私的,作为公民的个人之所以要形成一定的社会组织,本身就表明其作为集体的诉求,这种诉求正是政府与个人之间的粘合剂,兼具私人空间与公共空间两种属性,政府的引导作用也需要社会这个中介传导给个人,从而形成一种合力与凝聚力。这样,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实现才能真正落地。
第二,发挥政府和社会对人民美好生活的引导与塑造功能。美好生活概念的模糊性和当前现实中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复杂性表明,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不仅有一个如何满足的问题,还有一个如何正确引导和塑造的问题。政府的引领和社会的塑造,是理性的美好生活需要在理论上得以认知和接受的必要举措,也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以德配位”的现代发展。人要获得美好生活,就必须具备与之相匹配的德性与能力。政府和社会要通过宣传教育体系,告诉广大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不是美好生活“想要”。在此基础上校正、塑造和提升人们的美好生活需要层次,使之达至更高的合理性与现实性,这应是我们必须长期秉持的理念与坚持的原则。面对目前人们容易对幸福美好生活作感性、物化、外在理解的实际情况,我们要更多地强调美好生活的精神文化内涵,强调美好生活对人的精神文化素养的要求,使人们深切地体察到,只有不懈提升增进美好生活的素质与能力才能达到美好生活[2]。
第三,美好生活的实现需要每一个人的共同参与、共同行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世间的一切幸福都需要靠辛勤的劳动来创造。”[17]幸福的最终实现还是要落到个人,靠个人的奋斗得到,也可以说是靠自己的诚实劳动达成。马克思在这方面曾有经典论述。他在17岁时写下思想深刻、抱负伟大的作文《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其中有这样的名句:“在选择职业时,我们应该遵循的主要指针是人类的幸福和我们自身的完美。不应认为,这两种利益会彼此敌对、互相冲突,一种利益必定消灭另一种利益;相反,人的本性是这样的:人只有为同时代人的完美、为他们的幸福而工作,自己才能达到完美。如果一个人只为自己劳动,他也许能够成为著名的学者、伟大的哲人、卓越的诗人,然而他永远不能成为完美的、真正伟大的人物。”[18]众所周知,马克思虽然在物质生活方面并不富裕,经常要靠恩格斯的资助来维持基本需要,但马克思把他的一生都贡献给了无产阶级的解放事业。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马克思实践了他青年时期的理想与抱负,因而是幸福的人,也是给别人带来幸福的人。可以看出,我们的工作要超越自身物质利益的考量,实现“人类的幸福和我们自身的完美”的统一,才会给我们带来更大的快乐与幸福。这样的职业伦理映照出的核心价值,是实现美好生活需要的不竭动力。
以上只是从“制度优势-政府与社会的引导与塑造功能-公民个人的共同参与”的静态结构层面对实现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实践逻辑进行了分析,其实,三者要真正形成实践的合力,还在从动态的过程层面即“目标导向-共同行动-绩效评价”进行分析。目标导向就是前面第一部分所说的政府、社会与个人都要以美好生活的愿景作为行动谋划的目标。其实,亚当·斯密早就描绘过一幅“经济发展应当以公民的幸福生活为目标”的通向幸福国度的蓝图[5]232。今天,越来越多的国家已经认识到以GDP作为发展目标的局限性与不足,而强调“人民幸福感”的重要性。“经济危机导致经济政策决策者的优先权正受到重新评估。之前的政策过分强调GDP,甚至不惜以短期内的稳定性为代价。”“我们终于看见一个把人民幸福感放在高于GDP的位置的新的价值系统。”[5]223共同行动就是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包括政府的公共政策的制订、各种社会组织与个人等各个方面,都要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坚持全国一盘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这个显著优势是我们成就事业的重要法宝,也是实现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有效路径,为此,政府的公共政策尤为重要。美好生活的实现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共同努力。“定义‘责任’的最好方法就是请一位公正的旁观者来提出人们应该遵守的规则。这位公正的旁观者肯定会提出,每个人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去为社会创造最好的条件。因此,每个人应该遵循的道德准则应该是:尽力去创造最大的幸福与最少的痛苦。”[5]200经济的绩效可以用GDP等指标进行衡量,问题是,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实现程度是否具有相应的绩效评价体系呢?其可能性与现实性依据何在呢?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所以我们也应该根据人们行动的结果来评价即基于行动后果的测量。据此,我们可以根据政府、社会和个人行动的效果来评价其绩效,看行动结果是否符合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是提高还是降低了人们的幸福感。不过,我们应该承认,对美好生活需要实现程度的评价是一个系统工程,具有相当的复杂性与难度,需要我们作进一步的思考与研究。
综上所述,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协同实现,是由目标系统、主体系统与行动系统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需要政府、社会与个人通力合作、良性互动,缺少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只有“想象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