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伟华 郭怡敏
(南开大学 社会学院,天津 300350)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增进共同性既是党的民族理论的创新发展,也是我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主线和方向。从形成机制与深层内涵来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中华民族的共同性为存在根基,增进共同性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方向。只有深挖中华民族共同性的历史资源,提升发展中华民族共同性的现代优势,才能推动各族群众实现日常生活实践与精神意识层面的双重嵌入,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共同体是人们基于共同性的结合,理解共同体意识的生成与巩固,离不开对共同性的把握。亚里士多德早在《政治学》一书中便指出,城邦共同体诞生的根源在于多个村落共同的“善”,即更为优良的生活[1]。可见,亚里士多德所谓的共同性是群体内部平等个体的共同利益。与亚里士多德从道德伦理角度强调共同利益的凝聚功能不同,马基雅维利、霍布斯与洛克则认为共同体是个体为满足自利而形成的社会契约的产物。卢梭在批判利己主义传统的基础上将“道德主义”与“社会契约”相综合,提出“公共幸福是国家创制的目的”等重要观点[2]。除了利益之外,一方面,共同的信仰、道德、习俗等情感性因素也逐渐被滕尼斯、涂尔干等人所重视,以涂尔干为代表的社会学家着重阐释了集体意识之于社会团结的重要性。另一方面,马克思认为共同体是阶级成员基于共同关系而形成的结合体,“某一阶级的各个人所结成的、受他们的与另一阶级相对立的那种共同利益所制约的共同关系,总是这样一种共同体,这些个人只是作为一般化的个人隶属于这种共同体,只是由于他们还处在本阶级的生存条件下才隶属于这种共同体;他们不是作为个人而是作为阶级的成员处于这种共同关系中的”[3]。从以上对于共同体的论述可以看出,共同性与共同体相伴而生,共同性嵌入在共同关系中,包括族际利益、集体情感与道德文化等方面。这些共同性要素是共同体不断发展的动力,从利益共同性、情感共同性、文化共同性等视角,探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基础与铸牢路径,能够更好地挖掘共同体的深层内涵。
近年来,学界基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理论、共同体理论、民族国家理论等相关理论,探讨了中华民族共同性的历史生成、基本内涵与增进路径等主题。中华民族的共同性生成于各民族共同开拓辽阔疆域、共同书写悠久历史、共同创造灿烂文化、共同培育伟大精神的过程中,各民族相互交往、共同学习,在经济生活、语言文字、音乐舞蹈、神话传说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上形成了许多共同点[4]。研究者们对中华民族共同性的基本内涵进行了不同角度的阐释,如中华民族共同性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本质规定性[5],体现为各民族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方面的集体共识,以及在共创中华文化、共建中国式现代化方面的集体努力[6]。基于对中华民族共同性生成逻辑与本质内涵的剖析,部分学者从巩固民族团结与加强凝聚力,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增强对各族人民的利益保障与价值引领等方面,提出了增进中华民族共同性的具体方式。随着对中华民族共同性理解的不断深入,一些研究者开始将目光聚焦于中华民族共同性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在关联上,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研究提供了一定的阐释思路。
总体看来,已有研究大多关注中华民族共同性的具体内涵以及增进共同性对于民族工作的现实意义,从一些基本学理乃至实践路径等方面进行了探讨,但是鲜有研究基于已有关于共同性的话语叙事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存在根基与铸牢方向进行更为深入的探讨,甚至缺乏对于共同性内涵的深度解析,浮于表面的关联解释较为常见,故对这一主题的精细化研究显得极为必要。笔者以共同性范式为指导,提取出“利益共同性-情感共同性-文化共同性”的三维结构,并以此来阐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根基与发展指向。
共同利益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存在、发展的支配性因素,构建共赢的利益共同体是各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为保障各民族利益,实现利益最大化而作出的理性选择。在此结构关系下,各民族的基本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中华民族共同体为国家整体利益与各民族具体利益的实现提供了可能。
1.共享利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所依赖的动力根基。早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社会科学界便关注了利益与资源对于个体身份认同与群体关系形态的支配性作用。马克斯·韦伯指出,行动者的行为取向受自身的利益驱动,“受理性控制的行动者”与“以经济关切为辅的群体”根据自身利益而选择是否与外群体结为同盟,两者只有程度高低之别,而无实质之分[7]。齐美尔明确了共同体意识在利益竞争中的重要性,认为现代性竞争已从经济或政治的斗争转为人们心智的斗争,共同体的生产方式“不是别的,恰恰是一种达到幸福和文化、正义和完美的物质目的的技术”[8]。巴斯、科恩等人类学家通过细微情境中的民族志考察,揭示了生态位与族群互动的具体作用机制,证明了生存资源和民族利益在国家认同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这些理论都为分析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利益共同性提供了一定的借鉴与思考。
中华民族共同体恰是各民族利益链接的产物,被不同利益纽带联结起来的民族是国家认同意义之网上的节点,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利益的具象化表达[9]。不同民族间相互依存、相互支撑,形成了一荣共荣、一损俱损的中华民族利益共同体,各民族的共同利益需求赋予中华民族的存在必要性,并依靠国家而存在并得以延续[10]。如亨利·梅因、罗伯特·罗维、埃文思-普理查德等整合论者所言,国家建立在针对社会成员间利益协调与统筹而制定的社会契约之上。对美好生活的一致追求使得个体意识突破了族际边界,并促进了各族群众不断增强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
在中华民族自在发展的进程中,共同利益外显为凝聚人心、团结力量的一系列民族政策。隋朝“混一戎夏”、唐朝“天下一家”的统治政策使各民族间的交往互动更为深入[11]。元朝统治者不仅继承了传承千年的“天下一家”思想,而且在政治实践过程中使其内涵不断深化,增强了各区域、各民族的“中国”认同[12]。清末民初以来,“辛亥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等一系列重要事件,推动了中华民族命运与共的精神历程。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制定的一系列民族政策,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以国家力量为主导的区域间扶持与协作式发展计划,促使各民族的利益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得到充分保障[13],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也随之增强。族际间的合作与互惠降低了族际冲突的发生频率,各民族在团结互助的主旋律中实现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2.以利益共同性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根本性保障。增进利益共同性并非强化各民族经济体系的同构性,而是通过建立共同体内部各民族互补的利益链条来增强民族共同体的内部依赖性。民族共同体认同建构的过程,实质上是各民族间资源互惠与社会文化互嵌的过程。“社会生态位”是群体间在一定地理空间或文化边界内能够获得的最多生存资源的生态定位[14]。巴斯、哈拉尔德·族德黑姆、简-彼得·布洛姆等人基于生态学的基本理论,通过诸多个案研究证明,生态位互补的群体在互相提供产品与服务的过程中,逐渐了解、熟悉对方文化,为了达成社会合作而加快调适以减少差异,文化趋同为国家认同奠定了基础。中华民族共同体是民族间生态链的延伸与重组,旨在积聚集体力量,使各民族获得更多的生存资源。处于不同生态位的民族为彼此提供商品与服务,这种具有一定差异性的生产发展分布格局能够建立起多民族的共生情境,促进族际间在社会文化方面的深度整合。
利益共同性助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铸牢进程的核心目标,是通过带动各民族共同富裕来使社会成员建立起对中华民族的归属感与认同感。国家作为维护集体利益的理性力量,应协调好各民族具体利益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利益的关系,在实现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整体利益进程中满足各族群众的基本利益。制度是多民族国家增进利益共同性的保障,其不仅起到狭义层面的权力与利益分配作用,还影响着不同群体对社会分类与身份归属的认知,作用于个体判断社会事实、采取社会行动的思维逻辑。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下,通过政治理性化将各民族利益与意志汇聚成国家的利益和意志,构建起有序的政治秩序和包容的集体认同。因此,增进利益共同性能够搭建起族际间稳定可持续的互惠机制,使各族群众共享政治、经济、文化资源,各族群众在新发展格局中走向共同富裕,从而推动各族群众政治参与感与成果获得感的提升。
情感是人们主观认知经验反映于生理状态与心理情绪的具身性表达。民族间共通性情感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提供了非理性因素的助力,增进情感共同性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动力机制。
1.共有情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所依托的心理根基。情感共同性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群体属性,意指各族群众在共同历史条件下与他族之间深度互动而形成的情感体验与情感联结,更是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心理归属与情感依恋。涂尔干认为,集体意识存在于暂时性的社会互动、动荡的革命或变革时期、持续性的日常生活三种社会情境中[15]。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共同情感具有与之对应的三层内涵。第一层次的情感是社会成员在长期的社会交往中形成的对本民族语言、习俗、惯习的传承与沿用。多民族国家的集体情感蕴含了社会成员共同的起源与归属认知,赋予中华儿女强烈的集体认同,在时光流转中绵延不绝,无声无息地将个体粘合于共同体之中。第二层次的情感是基于重大历史事件形成的历史记忆。例如,各族人民在反帝反侵略斗争中冲破了语言、血缘、宗教等身份符号的束缚而与他族深度联合,在共同抗击外敌入侵并消解族际矛盾的同时形成了新的共同体意识。这些承载着苦难的集体记忆是各族群众对中华民族集体命运的感知[16],镌刻在各族群众心中,并不断上升为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具有凝聚人心、团结奋进的重要功能。第三层次的情感也是最高层次的情感,是指每一个民族成员作为公民对于国家的忠诚与依赖。深厚的爱国主义情感是各族群众在内心世界建立起的国家范畴下的社会秩序观[17],是对中华民族外在形象和内在价值的共同认知,更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情感高地。
各族群众对中华民族的心理归属与情感认同生成于交错互动、交融共生的互嵌式社会结构之中。肯普尔、柯林斯等人把社会关系置于社会结构的情境中,将其具体化为权力和地位两个维度,他们认为社会结构决定情感,主体间的权力-地位关系会形成特定的情感模式[18]。公共领域带给人温暖与光辉的舒适情感,是维持政治社区联盟的基础[19]。情感与利益的交织推动了相应的道德规范的出现,这一无形的力量超越了个体的认知范围而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使各族群众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产生了高度认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个体对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集体性情感,是由各族成员权力地位一致的关系形式所促成的,而后又被社会规范与道德价值所塑造。新中国成立后,社会结构逐渐从阶级对立、民族压迫的内外冲突中走向人人平等、各民族和谐共处的良好状态。在这种社会关系条件下,各民族以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利益与需求为自身发展的行动原则与目标导向。
从各民族共有情感的具体内涵与形成条件来看,情感共同性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的利他性与道义性部分。这是一种富有道德意义的能量,使各族成员都认可自己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一分子,并且认识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对于自身发展的重要意义,赋予每个社会成员参与社会建设与国家发展的信心与决心。实证主义取向的情感社会学研究者将这种高度的情感能量归结为社会互动与协调所带来的团结感和自豪感[20]。它将简单的个体社会化为具体化、人格化的群体,个体从有机整合的社会系统中获得了社会支持与情感共鸣。相反地,浅层次的情感能量会使共同体丧失吸引力,个体在社会结构中难以找到合适位置,随之而来的往往是对共同体不断的疏离。
2.以情感共同性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认同性支撑。培养和激发共同的情感,能够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重要的支撑作用。戈登将“情感”定义为主体在社会关系与文化规则双重社会性学习机制下呈现出来的“身体感知”“行为姿态”与“文化意蕴”,他以社会建构性为理论取向进一步提出了情感干预策略,即通过“社会化”“管理”等方式建立与社会规范相匹配的情感模式[21]。戈登的社会性情感观揭示了情感建设的可行性与运作机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情感建设的重要工作,“四个与共”理念指明了情感建设的方向,即在共生共存中增进共同性认知。实现这个目标,需要从建立权力与地位一致的社会关系,构筑各民族共有的互动空间等方面,构建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社会结构,并充分发挥情感凝聚力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社会关系与情感存在着密切关联,积极的社会关系是增强情感共同性的重要因素。肯普尔、阿诺德等人就情感与社会关系的内在关联达成共识——社会关系是社会个体产生共同情感体验的客观条件,也可以说,情感是社会互动的产物[22]。若要构建某种情感,则必须创造能够满足这种情感需求的社会情境。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基于各民族在共同生活中因广泛联结、社会交融而产生的关系模式,凝聚于互嵌共存的交往结构之中。各族群众在社会互动中不断增进了解,在共同经历中产生了共情,逐渐发展出“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依赖模式[23]。因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需要加快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以深化各族群众在现代化发展中的关系联结。
无论是涂尔干研究中以澳洲土著居民为典型的原始部落,还是戈夫曼眼中功利主义导向的理性个体,抑或是柯林斯笔下情感共通的互动主体,都强调了集体情感产生于共同关注焦点,个体在感受对方微观情感节奏的过程中产生了超越个体的情感认知[24],进而生成对社会规范的认同感与遵从意识,社会团结由此得以形成并维持[25]。社会互动是人们最基本的活动,中华民族共同体这一宏观社会结构便是由微观的互动情境所构成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需要通过打造积极互动的空间场域,以有形、有感、有效的方式进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需要充分重视学校、社区、家庭等多元主体的重要性,借助多渠道的社会化机制打造多方位、全面化的情绪体验空间。同时,充分发挥新技术、新媒体的正向功能,让数字技术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赋能,使各族群众在虚拟空间中超越时空界限与社群边界,共建历史、知觉共情[26]。在新时代背景下,社会化渠道与互联网增量共同形塑着社会成员的互动情境,人们在不同时空条件下越来越多地参与社会互动过程,当共同体验与情感经由主体间的不断接触并得以延伸时,便自然而然地铸牢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个体心理与民族意识的反映与呈现,离不开共同文化的塑造和影响。文化共同性生成于各族群众的深度互动中,只有在交往交流交融中不断增强对中华各民族文化的理解与认知,展现中华民族认同的文化共同性才能不断得到增进。
1.共识文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所依据的精神根基。从宏观层面来看,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共识文化是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从微观角度来看,它由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三方面构成。这三方面是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是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的重要体现。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世界先进文化,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而形成的一种文化形态。其形成于新中国成立后的不同发展时期,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探索中,经过了不断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检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强调在社会交往和资源分配中保持公平和公正,使人们不受性别、民族、阶层等因素的影响而享有同等权利与机会。这样的价值观念为各族群众提供了深度互动的共同框架,同时也彰显了社会主义的价值追求,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社会冲突的发生。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学传统看,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必然产物,具有进步性、革命性和创新性,强调人的主体地位、自由发展和全面发展,是推动社会进步和民族复兴的重要力量。
相较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的政治性和服务性更加突出,其强调了文化的实践性,更关注当下社会热点问题,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学界普遍认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于近代救亡图存之际[27],在反抗帝国主义压迫的过程中,中华儿女团结一心的奋斗历程生动地阐释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命运与共、生死与共等精神内核。形成于不同时期的革命文化,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提供了丰富的精神滋养。革命文化促进了各民族、各阶层、各地区人们形成了团结一致的意识,激发了人们为国家和民族利益而奋斗的爱国主义情感,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与向心力,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面呈现了中国人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将其概括为“天下为公、民为邦本、为政以德、革故鼎新、任人唯贤、天人合一、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等重要理念[28]。从这些价值观念的表述中,可以看出中国社会在长期的历史实践中形成了“尊崇统一、追求团结的大一统理念”[29]以及“结构稳定、互为支撑的家国同构体系”[30]。这样的社会文化传统为各民族超越自身局限,联合起来形成更高层次的集合体提供了重要支撑,对于促进民族交流融合具有重要意义。
2.以文化共同性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价值性基础。民族文化的挖掘、利用,实质上是民族共同体精神形态的再生产,在此过程中共同体的内聚力和认同感不断得以升华,也为各族人民提供了以现代视角审视传统文化动态发展的机会[31]。社会学为分析文化共同性提供了两种理论取向:一种是功能主义理论。该理论认为文化共同性是社会秩序的基础,加强文化共同性有助于实现社会的协调和稳定。另一种是符号互动论。该理论将文化视作社会交往和互动的产物,文化符号是促进人们沟通的重要媒介。这两种分析思路揭示了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可以采取不同的实践路径:一方面,认识和强化中华民族共同的文化价值观和行为规范,可以增强社会的稳定性;另一方面,加强中华民族文化符号的传承和弘扬,促进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和融合,能够凝聚中华民族向心力。
文化价值观和行为规范是社会控制的核心,社会通过教育、惩罚与舆论等多种手段来引导并规范人们的思维观念和行为方式,以促进社会凝聚共识。学校、家庭可以引导青少年学习诗词、书法、绘画、音乐、戏曲等优秀传统文化,通过对优秀传统文化的学习体验,使其更好地了解中华民族的文化底蕴和精神内核。借助媒体和网络渠道加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播和宣传,及时纠正和消除错误舆论,避免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产生负面影响。文化作为在社会进程中形成的具有符号意义的价值表现,在不断的时代沿袭中形成了概念系统,人们借此交流、传承并发展对于人类具有重要意义的知识和认知[32]。共享符号形成于人们共同关注或生活的场景,通过共享符号的传承和应用,可以更好地增强群体认同感,从而实现共同的奋斗目标。因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需要加强对中华民族文化符号的传承和教育,让人们在对文献典籍、神话传说、英雄故事、民间歌谣等文明成果的学习中,更好地了解中华民族文化的独特魅力和深厚历史。
结语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生成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所构建的互嵌式社会结构之中,基于族际间共同的起源建构与生命体验,生成各民族间的共同体记忆,并反作用于社会互嵌的深化,从而搭建起各族群众的情感纽带。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产生得益于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一致性,基于对社会交往的实际需求、对伟大祖国的深厚感情与对发展利益的共同关切,催生出民族间的强大凝聚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一种结构性力量,具有彰显集体价值、构筑共通情感、保障生存福祉与塑造身份认同的一系列重要功能[33],通过制度规范提高了各族成员适应时代变迁的能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并不是无视文化差异、追求简单平等的个体主义,而是一个内涵丰富、求同存异的阶序性整体(hierarchical whole),建立在文化交融与深度认知的基础之上。因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在保持文化多样性的同时,处理好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达到淡化族际差异,强化族际纽带的效果。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统一体,对建构本土性的民族国家话语体系提出了现实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华民族共同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重要理论,为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提供了中国化语境。中华民族共同性从整体性基础与根本性保障两个面向,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根基与未来建设统合为一体,展现出较强的理论解释力。在新的发展阶段,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需要植根于多民族共生共存的社会现实与共谋发展的时代背景,以维护国家统一与领土完整、实现各族群众共同富裕为目标取向,动员海内外中华儿女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在这个过程中,也需要学界不断提升理论水平,积极转换研究思路,充分挖掘各民族的共同性,开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的学术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