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梦华
摘要:土地数字化改革是在落实三权分置的基础上,充分应用数字化技术,以农地流转为突破口,实现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转型,促进农业规模化、智能化、数字化、自动化生产,推动农业现代化。本文采用案例分析法,剖析了益阳赫山区土地数字化改革的主要做法,总结了“三化”、“三变”、“三增”的主要成效从而更好地推动农业现代化。通过案例分析,得到了土地数字化赋能农业现代化要尊重农户流转意愿,构建农民权益保障机制;坚持守正创新,线上线下结合;坚持问题导向,攻克治理难题;坚持系统观念,明确政府定位。
关键词:益阳 土地数字化 农业现代化 经验启示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9年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湖南省城市新贫困问题研究”(课题编号:XSP19YBC055)阶段性研究成果;2024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乡村文化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机理、困境与路径研究”(课题编号XSP24YBZ205);2023年益阳市委党校立项课题: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弘扬弘扬企业家精神研究(课题编号2023YPX018)。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业现代化,关键是农业科技现代化。要加强农业与科技融合,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农业现代化是现代化强国的基础。土地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生产要素,数字化代表了当今科技前沿,伴随着“数字中国”“农业强国”战略的推进,土地数字化赋能农业现代化大有可为。
益阳市赫山区是我国重要的粮食产区,主要以水稻种植为主。是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县、全国农业综合改革示范区。湖南二轮土地延包中,大多采用“肥瘦搭配”的方式分田,导致土地碎片化现象很普遍,不利于大中型农业机械作业,且企业大户流转集中连片土地有难度。
伴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大量农民进城从事非农产业,农地流转需求增加,但农地流转市场尚未建立,农地流转存在土地流转信息不对称、流转成本高、流转价格形成机制不健全;土地流转后非农化、非粮化倾向增加、耕地质量难保障;土地流转平台不健全、土地流转经营风险难测,土地流转社会服务待提升等问题,严重阻碍了我国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正常流转。但是,农地流转中“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从未停止,各种新模式频现,转让、转包、反租倒包、家庭农场、土地银行、入股、信托等形式陆续出现,在此基础上,为了进一步盘活土地资源,扛牢粮食安全整治责任,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赫山区着眼农业现代化,大胆探索农村土地数字化改革。2021年10月开始,先行在泉交河镇五村连片试点。
(一)主要做法
土地数字化改革主要包括数字化登记、数字化分配、数字化租赁、数字化生产四个环节。
1.数字化登记
面对群众的不理解,赫山区发动各级干部、党员、组长、乡贤等943名,开展了一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宣传宣讲。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屋场会1350次,完成率100%;群众知晓率100%,对于不理解的要耐心解释政策。不强求100%流转。同时,赫山区组织法务人员审议合同,确保了合同的规范性,在面积核准上做到了仔细认真公平公正,避免了纠纷的产生。考虑到承包期限的问题,目前流转合同统一签订到2027年12月31日。实现了改革工作零投诉、零信访。
2.数字化分配
在土地数字化改革中,赫山区是先分蛋糕,再做蛋糕的。在这里有一个创新,就是不仅仅有土地股,还有人口股。土地股不变,以面积核准为准发放土地股权证书。人口股随人口增减而变化,增加了股权的灵活性,为今后灵活处置预留了空间。土地收益部分按照127分配思路进行分红。10%归村集体、20%归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70%归人口股分红。相比传统三七开,127的分配思路会让百姓觉得更加公平,同时,也有利于村社分账管理。合作社20%的分红资金基本是不动的,属于留存资金,主要用于应对天灾、或者承租人突然离开、以及完善基础设施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充当了农业保险的角色,保障了土地数字化改革的顺利推进。
3.数字化租赁
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把土地流转给区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中心聘请专业的公司实地勘察、划分地块、然后挂网(土流网)宣传、召开土地项目招商推介会,吸引优质客商。借助土流网等多渠道面向全国宣传推广,意向客户可以通过交易平台查看项目地块、参与公开竞拍,按照价高者得、价格相等本村村民优先的原则,直接与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签定租赁合同。
4.数字化生产
土地数字化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实现农业的规模化、机械化、智能化、自动化。这就要求承租人必须有实力、懂技术、会管理。同时,我们会进一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对他们开展一系列的培训和交流活动,以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能力。随着土地数字化改革的推进,依托智慧农业云平台,嫁接质量安全溯源平台、病虫害监测平台、生产服务平台等数字平台,赫山区将逐步串联起农业全产业链的数字化,实现科技赋能粮食生产、管理、加工、销售各个环节,以数字化生产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竞争力。
(二)主要成效
1.“三化”
(1)土地流转集中化。在严守土地承包关系政策底线的前提下,按照“确权、确股、不确地”的方式,将土地集中流转。试点的九村与农户签订流转合同共计8216份,流转总面积38987.105亩,签订率99.38%。与新型经营主体共签订租赁合同116份,土地租赁率达100%
(2)土地交易市场化。搭建了市场化交易平台。成立全市第一家经营农村生产要素流转业务的专业化平台和服務性机构——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支持12大类品种进入场内交易,并以“一权两资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经营性资产和集体资源性资产)为推介重点。赫山区通过土地数字化改革,大大缩短了土地流转的时间,效率大大提高。2021年10月到2022年4月,仅仅半年时间,赫山区就完成了4.3万亩土地租赁。2023年的3月25日,赫山区又一次性流转了4230亩土地,最高溢价180元每亩,实现400元/亩的流转价格。
(3)粮食生产规模化。土地数字化使得土地流转规模化,从而实现了粮食生产规模化。伴随着高标准农田改造的推进,双季稻效益明显提高,往年令人头疼的双季稻面积落实任务迎刃而解。镇财政每年减付200万元左右的奖励资金。全区,将是数以千万元的财政减负,村干部再也不用上门发秧苗,请求农民种早稻了。反倒是农民上门要指标了。
2.“三变”
(1)农民变股民。劳动股使得拥有土地的农民变成了股民,人口股的设置一度程度上解决了“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有人无田、有田无人”的矛盾,使得农民变股民,全村所有农民都可以参与土地增值部分的分红。
(2)小田变大田。土地数字化改革推进到哪里,高标准农田建设就跟进到哪里。推翻了田埂,使得田成方、渠相连、路相通。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加的面积,认定为村集体所有,能够为村集体直接增加土地流转收入。
(3)农业变实业。以龙头企业组建产业联盟或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社会化服务,实现农业机械化、智能化生产。经营方式的重构,迎来了破解传统小农经济的拐点。笔架山乡中塘村种田能手俞聪可以说是三变的见证者和亲历者。曾经的种田能手变成了合作社的股东,中亿农业公司的老板,种田变成了实业。而变成实业最大的好处就是效率的提升。
3.“三增”
(1)农民增收。土地数字化改革后,农户总收入由土地流转金、收益分红、劳务派遣所得工资三部分构成,增加了财产性收入,实现了收入的多元化,从而提高了总收入。一是土地流转金有提高。相较于市场价格,农户将土地经营权流转至合作社的价格每亩提高10%-20%。合作社每年指定時间及时缴纳农民流转金,不受土地是否有人租赁限制,保障了农户土地流转金的稳定收入。二是收益部分能分红。收益部分的70%为人口股,人口股按照村“两委”提供的上年度12月31日零时确定的土地经营权收益分红成员名册认定。分红部分不再按照是否拥有土地进行认定,而按照人口进行平均分配,解决了当前农村“有人无田”“人多田少”的问题。试点9村按照收益70%的部分为人口股,去年人口股分红高达227万元。三是劳务派遣可就业。本村已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农户可在村里成立的劳务派遣公司进行田间管理等工作,拿到一份工资,实现“家门口”就业。
(2)村集体增收。2022年,农户流转给合作社的价格大概是200元左右,但是区产权交易中心流转给新型经营主体的价格要高于200元,平均溢价高达58元每亩。试点的9个村因此产生的收益分红总共是322万,集体经济分10%,就是32万。加上田埂、荒地、无主地等增加的集体土地面积而产生的流转金37万,村集体总收益增加了69万元。
(3)经营主体增收。农村土地通过土地整合、数字化登记、项目打包、挂网交易等工作,解决了制约规模化生产的土地细碎分散、土地纠纷多、流转交易过程繁琐、机械化水平低、品种难以统一等难题,农村土地真正实现集中连片,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成本可降低约380元/亩,统一品种和种植条件后作物总体产量提升20%,双季稻产区每亩田纯收入提高200元。
(一)尊重农户意愿,保障农民权益
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就是最大的市场需求。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只有充分尊重农户流转意愿,才能赢得流转市场。一是流出土地的农户,他的流转意愿会受到农户文化水平、家庭收入状况、土地确权方式、租金水平、租期长短、亲属关系等因素的影响,所以,村委会要积极发挥屋场会、党员大会的作用,走家入户了解农户意愿,努力打消农户疑虑,促进土地流转。同时,农户流转行为呈现“羊群行为”的特征,要抓住关键人物,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积极争取乡贤支持,让群众做群众工作,往往事半功倍。二是对农户要以诚相待,客观承诺经济利益,这也是农户最关心的。一方面要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流转价格的确定一定要让农户积极参与,并且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充分利用土地分等定级最新成果,结合市场行情等多种因素,由村委会和农户承包方共同制定价格方案。在交付方式上,对于市场可能出现的风险要提前预判和防范。
(二)坚持守正创新,线上线下结合
一是要提高土地流转平台数字化水平。在落实“三权分置”的同时,还要进一步健全土地流转平台及其数字化建设,尤其是要重视提升基层土地流转交易平台的数字化水平。建立多层次的土地流转交易平台网络体系,创建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土地流转服务平台网络体系,提供政策咨询、供求信息、代理委托、价格评估、谈判指导、资格认定、合同签订、档案管理、风险预警、纠纷调解、诉讼指导等服务。打通线上线下互联互通,让偏远地区的土地流转也能实现零距离流转。同时,还要依托现有的农村产权交易所,建立数据中心,收集土地交易规模、交易标的、交易回报率、信用情况、土地流转纠纷等数据,并进行归类、处理和分析,为农村土地评级和企业评级提供基础数据支持。二是要加速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融合。土地流转是整个农业适度规模生产经营的开端。因此,要把土地流转放在农业生产的整个环节中,建立从土地流转到农产品销售的完整信息平台。促进各个平台数据共享,加速要素流动,提升数字化水平。
此外,网络效益并不是说把数据搬到网上就可以的,也不是单纯的增加用户数量就可以的,最重要的就是要坚持“内容为王”,提高数据质量。比如我们下载某个APP但是,这个APP的内容不能为用户产生价值,那我们很快就卸载了,或者长期不登陆,成为我们所说的“僵尸粉”。而让用户爱上这个APP的关键就是它的内容,或者可以给用户产生经济效益、或者满足某种情感上的需求,或者带来某种生活上的便利。土地数字化只是农业现代化的关键一步,基于这个平台,以产业数字化的思路来发展农业,就必然要求全产业链的数字化,智能育秧、智能农机、社会化服务、智慧农业云平台、云端销售等新模式的共生和互融互通,是丰富平台内容、提高数据质量,增加用户粘性的有效抓手。
(三)坚持问题导向,攻克治理难题
针对农地流转信息不对称、流转成本高、土地流转后非农化、非粮化、耕地质量难保障、流转行为不规范等问题,要不断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办法。土地数字化有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和流转成本高的问题,对于非农化、非粮化不仅要加强数字化监测,还要完善奖惩制度,积极进行政策宣传,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不突破,确保中国人的饭碗里装着中国粮。
益阳市探索的“三个统一”对于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而隐藏的风险做了很好的规避。统一流转合同、统一招商标准、统一租赁方式确保了市场的公平公正,能更好赢得百姓信任。同时,可以探索建立场内交易激励机制。可通过税收减免、场内交易补贴等措施,激励农民在“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交易,降低农民场外交易的风险。同时,对参与农村土地流转并且农民回报丰厚的企业进行政策补贴和税收减免,培育农村土地交易市场。
(四)坚持系统观念,明确政府定位
伴随着数字经济的崛起,商业生态系统越来越受重视。今天,打开阿里、腾讯、华为等企业的官网,发现都在描述各自的生態布局。聚美优品、美图秀秀等拥有海量资源却在以生态为单元的电商竞争中落入下风,商业生态系统从追求“为我所有”转向“为我所用”。兴盛优选基于腾讯微信小程序生态,生长成社区电商的独角兽。依托土地数字化平台,串联起农户、企业、学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政府机构等生成的商业系统,如何实现彼此赋能,成为土地数字化改革赋能农业现代化的关键。
政府一定要明确自己在这个生态中的定位。哪些地方是要政府牵头发力的,哪些环节是要交给市场的?避免政府缺位和越位,是土地数字化改革中的难点。一旦政府缺位,就可能面临市场失灵,一旦政府越位,又可能导致市场扭曲。比如农户坐地起价难流转,比如扶大不扶小形成的“挤出效应”,比如资本与权利合谋滋生腐败。所以,我们不仅仅要明白土地数字化在农业现代化中居于什么地位,更要明白政府在现代农业的发展中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如何演好这个角色。
换位思考是非常好的方法。在与土流网的合作中,假设益阳市政府是土流网的一个部门,那么他在土流网的商业生态中发挥了什么作用呢?土流网是一个信息中介,而他的信息从哪里来?政府无偿提供了产品,所以在这点上我们是真正为人民服务而不取分毫的,实质上,这是企业在向政府借力。同时,政府也可以向企业借力。我们乡村振兴工作的一大难点就是乡村产业如何振兴,通过土流网,益阳赫山区吸引家庭农村、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25家,承租面积达100亩以上种粮大户达39户,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双赢。
参考文献:
[1]翟黎明,夏显力.电商化农地流转运营过程、形成机制与路径优化研究——来自安徽绩溪“聚土地”的个案分析[J].江苏农业科学,2018,46(01): 301-304.DOI:10.15889/j.issn.1002-1302. 2018.01.075
[2]王冠伦,王征.“互联网+”视域下的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产业化问题管窥[J].实事求是,2017,(01):33-37.
[3]王海力.基于土地流转的土地资源信息标准化研究[D].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5.
[4]沈冬梅.土地资源管理信息化的现状和发展策略分析[J].科技资讯, 2021,19(28):122-124.DOI:10.16661/j. cnki.1672-3791.2110-5042-9183
[5]阮青山,葛舒瑶.3S技术在乡村振兴土地资源规划中的应用[J].乡村科技,2021,12(30):115- 117.DOI:10.19345/j. cnki.1674-7909.2021.30.042
[6]谭安娜,赵紫微.基于“数字技术+土地流转”助力乡村振兴的土流网实践经验分析[J].当代农村财经,2023,(02):14-17.
(作者单位:中共益阳市委党校)
责任编辑:李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