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强
原发性高血压性视网膜病变(Hypertensive Retinopathy,HR)的发生是由于高血压病患者全身小动脉持续性收缩、张力增加,进而引起动脉管腔的狭窄,发生小动脉硬化引起。因此小动脉及微动脉病变是引起HR最重要的病理改变[1]。此外,HR还会导致视网膜出现出血、渗出和棉絮状斑等症状,严重者还有致盲风险[2]。据流行病学调查表明,农村居民患病率为73.68%,明显较城区居民患病率(64.82%)高[3];李爱琴等[4]对 600 例高血压病患者进行调查,发现HR患病率为67.16%,Ⅰ~Ⅳ级病变的构成比分别为52.12%、42.68%、4.21%和1.99%。在临床治疗中,常采用降压、改善微循环的药物进行治疗,但对于小动脉及微动脉的保护往往缺少关注。本研究探讨凉血十味片联合硝苯地平缓释片治疗HR的疗效及安全性,为临床治疗小动脉及微动脉病变提供新的方案,从而增进医生和患者对蒙医蒙药的了解和认识,为医者将来使用蒙药治疗HR提供参考和帮助。
1.1 一般资料选取2020年9月—2022年12月北京中医医院眼科门诊患者100例,按照随机数字表法随机分为治疗组和对照组。治疗组纳入50例,完成48例,脱落2例;对照组纳入50例,完成47例,脱落3例。2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见表1。
表1 2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 (例,
1.2 诊断标准参照《实用眼科学》[5]HR诊断标准制定。符合原发性高血压性视网膜病变患者,符合《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2018年修订版)》[6]高血压病诊断标准及HR的 Keith-wagen-er-Barker 4级分类法诊断标准。
1.3 纳入与排除标准纳入标准:符合西医诊断标准,患者均为原发性高血压,血压达到入选标准:收缩压≥140和(或)舒张压≥90 mm Hg(1 mm Hg≈0.133 kPa);符合HR的Keith-wagen-er-Barker 4级分类法诊断标准;既往未进行任何相关眼部手术;年龄≥18岁,≤65岁,男女不限;对本研究所用药物无禁忌证;能够完成随访并且临床资料完整;自愿参与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慢性腹泻;妊娠期、哺乳期妇女;肝功能异常、肾功能障碍;血液及内分泌系统异常;伴有其他眼部疾病及手术史;合并其他严重并发症(例如心肌梗死、脑梗死、尿毒症等);因各种原因不能进行直接眼底镜检查或眼底荧光血管造影;过敏体质或对研究药物已知成分过敏;近3个月内参加其他临床研究;患有精神疾病或难以长期随访或依从性差;未签署知情同意书;根据研究者的判断,不适合接受研究。
1.4 脱落及剔除标准脱落标准:因故未完成本研究所规定的疗程及观察周期,作为脱落病例。治疗过程中疾病痊愈而自行停药者,不作为脱落病例。剔除标准:纳入后发现不符合纳入标准;虽符合纳入标准而纳入后未曾服药;无任何数据追溯;没有完成方案所规定的观察时限;对已被选入本试验,属于以上情况之一者,作为剔除病例。
1.5 治疗方法对照组给予硝苯地平缓释片治疗,每次10 mg,每日2次,3周为1个疗程。治疗组在对照组基础上给予凉血十味片(内蒙古奥特奇蒙药股份有限公司金山蒙药厂,国药准字 Z20090400,规格:每片重0.51 g)口服,每次4片,每日2次,3周为1个疗程。
1.6 观察指标
1.6.1 安全性指标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和肝肾功能;不良反应。
1.6.2 疗效性指标血压监测和评价(于每天晨起8∶00~9∶00,测量患者血压2次,取平均值);视力检查和评价(用国际标准视力表进行检测。屈光不正的患者需采用矫正视力。视力低于0.1患者,每提高0.02视为有效);眼底检查和评价(包括眼底的检眼镜检查及眼底荧光素血管造影检查);临床表现综合评价。
1.6.3 症状积分评估评估患者眼睛干涩、视物模糊、头晕头胀等症状的治疗前后积分。疗效指数(n)=(治疗前积分-治疗后积分)/治疗前积分×100%。显效:症状基本消失,n≥70%;有效:症状缓减,30%≤n<70%;无效:症状基本无变化,n<30%。
1.7 疗效评价标准根据临床表现综合评价:显效:经国际标准视力表检查,患者视力与入组前比较提升2行及以上;直接检眼镜检查,入组前与治疗后比较分数改变4分;眼底荧光造影检查,入组前与治疗后比较分数改变4分(以上3种表现出现1种以上)。有效:经国际标准视力表检查,患者视力与入组前比较提升1行(视力低于0.1患者,每提高0.02视为有效);直接检眼镜检查,入组前与治疗后比较分数改变2分;眼底荧光造影检查,入组前与治疗后比较分数改变2分(以上3种表现出现1种以上)。无效:入组前与治疗后比较各方面无明显改变,或有恶化倾向。参考《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7]计算总有效率,总有效率=(显效+有效)例数/总例数×100%。
1.8 安全性评价一般情况:包括脉搏、血压、呼吸等生命体征的变化;安全性指标:血、尿、便常规、心电图、肝肾功能检查;不良反应:包括不良反应的临床表现(头晕、恶心、皮损等)、严重程度,以客观评价其安全性;根据不良反应记录情况,综合评价产品的安全性。
2.1 2组患者疗效比较治疗组总有效率为89.58%(43/48),对照组总有效率70.21%(33/47),治疗组疗效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2组患者疗效比较 (例,%)
2.2 2组患者中医证候积分比较治疗后,2组患者中医证候积分均较治疗前降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且治疗组降低更显著,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2组患者中医证候积分比较 (分,
2.3 2组患者安全性比较完成治疗的95例患者在研究结束后对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心电图进行复查,检查均无异常变化。2组患者服药后均未出现皮肤瘙痒、红肿、红斑等皮肤不良反应。
HR在中医学中属“视瞻昏渺、青盲、暴盲”范畴。常发生于中老年病人,80%~90%继发于原发性高血压,HR以慢性进行性多见,也可突然血压增高进入急性期,其主要病变是弥漫性小动脉缩窄[8]。HR属内障疾病,病位在瞳神,相关脏腑在肾。肾属水,为水火之宅。若肾阴亏虚,水不制火,虚火上扰清窍;或酒食不节,损伤脾胃,蕴湿生痰,痰湿阻滞气血,上蒙清阳;或抑郁恼怒,肝气郁而化火,或肝阳上亢,皆可形成该病。若病程久延,肝郁、痰湿或血行迟滞而成瘀,或脾胃受损而气血耗伤。至于虚火、实火久灼,既可使肝肾之真阴损伤,又可灼津生痰,引动肝风,以致此病缠绵难愈,虚实互见[9]。
蒙医认为HR属于“黑脉病(血管损伤)、血热证”范畴[10],血热证是高血压病初期或中期的主要证型,也是高血压病患者生活质量异常的主要表现,高血压病患者生活质量异常,符合血热证的诊断,因此,在治疗上要以甘苦、寒凉药物,来清血热,保护眼底小血管,降低靶器官的损伤,降低终点事件发生率,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凉血十味片是蒙医治疗血热证的经典方剂,本方由紫草、寒水石(凉制)、木香、胡黄连、瞿麦、石膏、红花、甘草、土木香、北沙参十味药材组成,具有凉血明目、锁脉止血的独特功效,用于肝火,肺热,“宝日”中期,头痛目赤。本方是以“血骚普清散”(清血八味散),以及“清热八味散” 2个经方为基础,加减而成[11]。取“血骚普清散”方义清血热,清肝火,取“清热八味散”方义清血热、清肺热。具有降压、降脂、降糖、保护血管和改善生活质量的多重作用,临床中有效治疗高血压病见血管损伤及生活质量不良患者。
本研究结果发现,凉血十味片联合硝苯地平缓释片口服总有效率为89.58%,单独口服硝苯地平缓释片总有效率为70.21%,治疗后总有效率治疗组优于对照组。凉血十味片联合硝苯地平缓释片能更明显的稳定血压,降低中医证候积分,较好的提升视力,减缓原发性高血压对眼底的损害并能提升眼底检查评分,使临床表现综合评分有较大幅度的提升,从而有效地提高患者的视觉质量及生活质量。在本研究进行过程中,该方案安全且未见任何不良反应,能够为丰富HR的防治策略及药物选择提供帮助。但由于本研究中只在单个中心进行研究且样本量较少,故无法实行多盲多模式下的研究。此外本研究所涉及的部分评估参考指标较为主观,缺乏更为客观的医学量化标准,故可能造成部分研究数据偏差。因此,在下一阶段研究中,应适量增加研究的样本量及多中心多模式的研究,让相关研究更加完善和取得更为可靠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