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暴力的基本形态、成因剖析及综合施治
——以“女子给跑腿小哥打赏200元被网暴跳楼事件”为例

2024-03-18 07:06赵海磊刘玉松冯文波
新闻传播 2024年1期
关键词:网暴跑腿施暴者

赵海磊 刘玉松 冯文波

(中国海洋大学新闻中心 山东 青岛 266100)

一、事件梗概

2022年4月初,上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也是外卖员、跑腿小哥最繁忙的时刻。

4月3日,上海虹口区一女子(网名:Joshua)求助昨天给自己送菜的叮咚买菜跑腿小哥余先生给独居在青浦区且有听力障碍的父亲送一些饭菜过去。余先生欣然同意。18时40分,Joshua给余先生转了200元作为酬劳,被他婉拒。19时左右,跑腿小哥余先生到达Joshua家取走饭菜。从虹口区前往青浦区,全程27公里左右,预计一个半小时左右便可送达。其后,Joshua又尝试通过支付宝转账给余先生,也未成功。19时09分,Joshua把跑腿小哥余先生的善举在微博平台发布。网友纷纷发表评论,既有赞扬余先生的,也有网暴Joshua的。采纳网友的建议,Joshua给余先生充了200元话费表示感谢。

根据当时上海疫情防控需要,人员跨区流动需接受检查并出示核酸检测报告和通行证,后来电瓶车电量耗尽,跑腿小哥余先生又步行了两三公里,最终在23时左右将饭菜送达Joshua父亲住处。

4月4日凌晨2时左右,跑腿小哥余先生抵达叮咚买菜指定的宾馆休息。

4月4日19时16分,微博大V“脊梁in上海SH”从传递正能量表扬跑腿小哥余先生爱心助人事迹出发转发此事,结果引发大量对Joshua的指责谩骂等网暴行为。

4月4日20时左右,跑腿小哥余先生所属叮咚买菜公司在官微表示将为他颁发“平民英雄奖”及2000元奖金。

4月4日22时左右,面对网暴,Joshua尝试在网上做出解释,并私信“脊梁in上海SH”帮忙澄清,网暴言论依然十分猛烈。

4月6日,Joshua不堪网暴,从居住的32楼跳下。

4月7日下午,当地派出所证实,人已不在了。

二、网络暴力的基本形态

关于网络暴力的概念,目前学界对它的内涵和外延尚没有严格清晰的界定。大家普遍认同的是,所谓网络暴力,是指在网络世界里,借助文字、图片和视频对他人进行攻讦、抹黑、诽谤、侮辱的不道德行为,这一行为具有强烈的暴发性、群体性、互动性和隐匿性,取证追责困难,违法成本较低,但危害性极强[1]。它的表现形态主要有以下四种:

(一)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审判他人

打着伸张正义的旗号,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对他人进行“道德绑架”是网络施暴者惯用的伎俩。在该事件中,施暴者普遍认为当事人给跑腿小哥的200元报酬太少,并自动忽略了跑腿小哥“其实这事我根本不是为了钱才接单的”初衷,纷纷以“正义使者”的化身对当事人进行口诛笔伐,施以网络私刑。“200太小家子气”“打发乞丐”“这不是正能量,这是欺负老实人”……他们给当事人贴上“精明”“不善良”的标签,一时之间,兴师问罪的言语如洪水猛兽在网络平台蔓延开来,令人无力辩驳。

(二)在集体无意识的狂欢中抨击他人

心理学家荣格提出了“集体无意识”的观点,通俗来说即一个人在融入一个群体之后,感情和思想会流转到相同的朝向,个体独立的思想、判断和选择便会消失,它的非理性状态会造成巨大的破坏力[2]。在该事件中,许多施暴者没有深入了解事实情况,只是随波逐流的人云亦云,甚至是机械地复制粘贴别人的评论,完全迷失在舆论暴力的狂欢之中不能自拔。正如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中所写:日常生活中,一个人有着自己鲜明的个性化特征,而当这个人融入群体后,独有的风格便会被群体所淹没,他的独立思想也会被群体的意志所代替。在网络暴力事件中,这些个体组成了一群情绪化、非理性、低智商的乌合之众。

(三)网络喷子为刷存在感指责他人

在网络世界存在着这样一群人,他们以批评指责、嘲讽谩骂他人为乐,浅薄的知识观点和尖酸刻薄、毫无逻辑的语言是他们的特征,在微博、百度贴吧、论坛社区时常有他们的身影,即网络喷子(internet trolls)。“他们善于在网上挑起事端,激怒他人或干扰讨论主题,进而不断寻找机会求得他人关注,刷存在感”[3]。在该事件中,网络喷子极尽挖苦嘲讽之能事,用“感动哭了=200”“200块钱,也好意思拿得出手”等阴阳怪气、毫无逻辑章法的语言攻击、指责、贬低当事人,甚至发私信追着骂,无论当事人怎么解释举证(喷子也不会去听解释或看举证)都会被怼。

(四)通过“人肉搜索”曝光他人隐私

网络是有“记忆”的,也是可以留痕的。人们使用网络工具和访问网络平台的记录,以及在网上发布的各类信息都会被保存下来,有的是可以公布于众进行公开传播的,有的是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网络施暴者往往会通过“人肉搜索”对当事人的隐私信息进行挖掘,大肆传播,干扰当事人正常的生活,甚至让其“社会性死亡”。在该事件中,施暴者在微博上扒出了当事人的网购截图、参与网络游戏抽奖记录,就攻击说:“双十一快递买了100多个,结果给人家200”“有钱抽王者水晶,这会儿就没钱了?真的挺抠的”,更有甚者造谣说:“首付多,家底厚,说不定兜里大串钥匙呢!”

三、网络暴力的成因剖析

(一)网民的学历水平和网络素养亟待提升

网民的文化水平、年龄结构乃至收入结构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网民的网络素养与网络道德水准。2021年2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民数量达到9.89亿人。从受教育程度来看,初中学历程度、高中/中专/技校学历程度的网民分别占40.3%、20.6%,小学及以下学历网民群体占比达19.3%,由此可见,我国网民的学历层次和受教育程度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从年龄结构看,30岁以下的网民大约占34.4%,即有三分之一左右的网民年龄较低,心智尚未完全成熟,思想和行为还处在不稳定、易冲动的人生阶段。此外,从收入结构上看,月收入在2001~5000元的网民群体占比为32.7%,月收入在1000元及以下的网民群体占比为15.3%,无收入网民群体占比为10.8%,我国大部分网民的收入水平不高。从三组数据看,我国网络的准入门槛并不高,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我国网民的网络素养、网络文明程度也有待提升。

(二)“网言无忌效应”让网络喷子肆无忌惮

网络空间的低准入性、虚拟性、匿名性和无权威性为网民的言论自由提供了天然屏障。正如网络心理学教授约翰·舒尔在“网言无忌效应”(the online disinhibition effect)中所言,人们在网络空间的自我展现与言辞表达往往比现实生活中更频繁和激烈。由此产生的结果可能是良性的,也可能是恶性的[4]。网络喷子们抱持“法不责众”的心理,在网络上肆无忌惮地发表攻击性低俗言论,对当事人进行指责和辱骂。在施暴者制造的强大舆论暴力场域里,顺应者生,反驳者被群起而攻之,如此一来便形成了非理性暴力语言持续攀升,理智网民的观点逐渐被淹没的“沉默的螺旋”(The Spiral Of Silence)。

(三)“黑公关”操控舆论,网络平台疏于防范

在互联网产业迅猛发展的当下,“流量变现”“粉丝红利”的观念深入人心,与商业利益挂钩的粉丝数、阅读量、点赞率受到追捧。受商业利益驱使,甚至形成了由网络水军、“黑公关”、“恶评党”和“黑粉”等组成的网络黑色产业链条。他们精心挑选对象、设计话题、制造冲突、带动节奏,“短时间炒作同一话题,发布同质化言论”[5],在操控舆论中制造网络暴力事件,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极大损害,自己却赚得盆满钵满。在网暴事件中,本应扛起主体责任的网络平台由于对“网暴”与“非网暴”没有明确的衡量标准,每天需审核的信息量巨大,人员紧缺,尤其是面对短期急剧攀升的网暴言论,在“快速”与“精准”方面往往很难兼顾,错审、漏审现象时有发生[6]。此外,为扩大影响力,吸引人气,提升广告投放量,获取更多利润,不排除网络平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避重就轻,故意放水,默许纵容网暴事件发生。

(四)认定难取证难维权难,助长了网暴者的气焰

现实生活中,要想追究网暴者的责任可谓困难重重。一是认定难。网络上的言论,哪些是暴力性的,哪些是非暴力性的,很难划一个清晰的边界。在该事件中,有网友留言“200元太少了”,在旁观者看来,是一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表达,可是如果有成千上万句这样的留言,当事人的心理压力就会陡增。所以,具体哪些言论算是网络暴力,可能只有当事人的主观感受更清楚。另外,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很难确定,如何证明女子跳楼是由网上的某一句评论导致的。二是取证难。网暴者多为匿名发帖评论,有的甚至发言后立即销号,还有未实名注册的“黑公关”、僵尸账号等,数量过于庞大,一个一个取证难度太大。三是维权难。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专门针对网络暴力的法律,而是散见于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法律规范之中,既比较分散,又适用性、衔接性不高。这也导致了网络暴力受害者取证困难、求助无门、执法难等困境以及网络平台主体责任缺位等系列难题[7]。

四、治理网络暴力刻不容缓

对于如何保持对网络暴力“人人喊打”的高压态势,综合施治,防治结合,不妨从以下三个方面发力。

(一)提高网民的道德水平与网络素养

充分结合当前我国网民的学历水平、道德水平和法律意识的现实水准,一是在各大网络平台或公共场合及媒体开设网络文明知识宣传专区,用大家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文明上网知识,引导大家文明用语,规范发言,提升道德认知、道德责任担当等网络素养,积极传播正能量,为建设风清气正的网络文化贡献力量。二是要向广大网民普及与网络暴力有关的法律法规,以案说法,增强法律意识,提升法律素养,引导大家不要触碰法律红线,不参与网络暴力行为。当自己遭受网络暴力时,也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网络平台当好“把关人”,筑牢“防火墙”

网络平台是各类信息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必须强化“把关人”意识担当,筑牢“防火墙”。目前,网络平台大都严格执行网络实名制并已上线公示账号IP地址归属地、网络账号所属MCN机构信息等功能,下一步可以尝试对注册者电话、住址等信息进行详细登记,既可以遏制小号、私密账号满天飞的情况,也便于在发生网络暴力事件时可以尽快找到责任人。在技术层面,微博等平台增设了“一键防护”、隐私防护、评论防火墙等功能,优化了举报投诉入口,下一步不妨利用大数据、算法等手段,把防控闸门前移,对苗头性、正在发酵的事件进行数据分析预警,一旦发现网暴倾向就及时干预,防微杜渐。

(三)完善立法,严格执法,严惩网暴者

从长远看,治理网络暴力,要走依法治网之路。一是要做到有法可依。目前我们国家尚未出台专门针对网络行为的法律,立法部门应当加快研究制定明确网民行为责任的法律规范,明确网络暴力的内涵和外延,给予其法律意义上的定义,让公众在遭遇网络暴力时,真正能拿起恰当的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不是陷入无所适从、无法可依的尴尬与无助境地。二是要严格执法,严惩网暴者。公检法执法机关和中央网信办、国家网信办等网络管理机构,要形成联动机制,主动出击,对于网络暴力事件一查到底,对责任人绝不姑息,严惩严办,形成一批典型案例,让社会公众特别是广大网民知晓,充分发挥以案为鉴、以案警醒的震慑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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