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启富 郑雅倩
摘要:院系治理现代化决定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进程。基于堕距理论系统审视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中院系在行动者选择策略、制度结构设置以及文化环境营造方面出现的多重滞后表现,认为利益相关者传统管理思想与共治理念之间的张力、校院两级在制度运行上的冲突以及院系治理资源供需矛盾等因素共同形塑高职院校院系治理现代化困境。为此,应以共享治理成果为导向,促进利益相关者的价值共识;以吸纳社会资源为基础,构建多元的资源供给路径;以权责匹配为原则,完善制度体系;以数字化信息技术为驱动,大力推动数字治理。
关键词:高职院校;院系治理;治理现代化;多重堕距
一、问题提出
教育治理现代化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在国家统筹推进下,教育机构在调整制度框架、扩大基层组织办学自主权等方面展开系列探索,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治理结构,有效提升了治理能力。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1]。作为我国职业教育体系的高级层次形式,同时也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等职业教育治理现代化成为国家教育治理现代化的理论和实践焦点。近年来,相关政策的颁布为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提供动力和支撑。2019年教育部与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双高计划”)明确提出“健全内部治理体系,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体系,形成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体制机制,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优化内部治理结构,扩大二级院系管理自主权”[2]的行动方向;2020年教育部等九部门颁发的《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以“大幅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和服务能力”[3]为指导思想,为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探索注入强心剂。总之,探索中国特色高等职业教育发展道路,着力提升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必须清醒认识到推进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院系作为高职院校中与企业行业联系最为直接、最为紧密的组织单位,同时也是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重要场域,其治理现代化决定着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水平。概言之,创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提升高职教育质量的关键在于实现高职院校院系治理现代化。[4]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目前关于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的相关研究仍主要着眼于学校一级,鲜少研究聚焦到院系。少数关于院系治理的研究也仅是围绕院校与院系在权责分配、资源配置以及产教融合等具体问题分析上,整体性探讨高职院校院系治理现代化则相对较少,尤其是聚焦院系在治理现代化背景下自主性选择的研究仍存在较大空白。毋庸讳言,高职院校院系治理现代化离不开制度的结构性框架,但同时也需要关注院系及其内部人员作为行动主体的选择策略。因此,本研究以堕距理论为研究视角,重点从制度结构与个体行动的特征来考察高职院校院系治理现代化中出现的多重滞后现象,为系统弥合治理鸿沟提供参考。
二、文献综述与分析框架
(一)高职院校院系治理现代化的相关研究
第一类是关于高职院校院系治理现代化理想愿景的研究。直接针对高职院校院系治理现代化理念的探讨相对较少,大多散见于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分析中。从对学校一级的治理现代化理想愿景描绘中窥见院系治理现代化的未来之路。一是普遍认可多元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治理是高职院校院系治理现代化的首要条件。高职院校的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向与企业行业等校外组织的信息资源供给密切关联。因此,高职院校院系治理现代化应以具备一个开放型治理结构为首要条件,在突破传统封闭式管理结构的基础上充分吸纳社会力量,尤其是亟需发挥企业行业的力量参与院系治理,进而才能逐步建立院系直接通向市场的通道。[5]二是基本认同应以构建权责明确的执行机构为基础条件。高职院校厘清学校与院系的权责范畴是坚持“底盘沉重”的组织特性、构建具有自主性的院系执行机构的基础保障。院系治理必须能够真正协调与平衡院系的自主与“自上而下”的制度规制,这根本上反映了院系治理一方面既需要遵循本校办学定位、办学特色以及既有办学资源,充分平衡学校、院系以及市场的互动关系,另一方面也需要在“全校一盘棋”的引导下实现特色化、个性化,为“善治”创造空间。[6]三是强化创新导向的院系文化对高职院校院系治理现代化的价值引导。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的价值目标是实现高等职业教育公平,隐含着扭转“重本轻职”固有观念的时代责任。2022年4月20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明确提出“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7],这一重大论断为破除传统观念提供了法理依据。毋庸置疑,唯有职业教育以教育质量为根本,用高水平的人才质量、教学质量以及社会服务质量为事实依据,才能促使社会大众真正破除“重本轻职”的传统观念。院系追求创新文化氛围营造和培育是提升高职教育质量的根本之道和突破口[8],其核心要义在于承认高职院校具有研究型意蕴,进而推进高等职业院校“高等性”与“职业性”双重属性的有机融合及其实现[9]。这是高职院校院系治理现代化的价值旨归。
第二类是关于高职院校院系治理现代化现实偏差的研究。该类研究主要从两个视角阐述,一是普遍关注高职院校院系治理中由于利益产生的博弈行为。一方面体现在院系内部人员的越权行为。如在专业群整合管理上,“双肩挑”领导干部的“中心意识”导致在资源配置中倾向于个人先前所属的专业组织。[10]另一方面体现在院系外部人员的应付和变通行为。如受制于产教融合效益的迟滞性以及参与地位的模糊性,企业在产教融合上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亟待提高[11],常常表现为仅为应付政府相关要求而释放产教融合意愿,在学生进入企业实习后通过“假实习,真打工”等行为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12]。二是从院校治理环境视角探讨院系发展困境。这集中表现为传统管理意识对治理模式建构的影响,具体体现为学校不放权,院系治理自主权受限。《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双高计划”等政策文件的出台虽然有效激发了院系办学活力,但是相关政策的模糊性、不完备性在给予高职院校剩余执法权的同时也为学校在政策执行上的变通行为、走样行为创造可能空间,从而間接造成院系治理的不完全性。[13]
总体而言,建设高水平高职院校要充分提升院系治理水平,使之具有自主创新的意识与自主发展的能力,现有研究就高职院校院系治理现代化的理想愿景取得了基本共识,也就其实现过程中出现的主体行为偏差、治理环境缺失等展开了部分探讨。然而,现有研究仍存在不足,主要有以下三点:第一,现有研究多从学校治理现代化审视院系治理现代化,不可避免带有一种天然的“命令式”、行政化管理的研究视阈,这一方面忽略了院系面临的特殊性问题,另一方面也间接规避了院系“自下而上”建构治理路径的可能性与可行性。第二,关于高职院校院系治理现代化的研究呈现碎片化,就治理主体谈治理主体、就治理制度谈治理制度等碎片化研究较多,忽视了院系内外环境因素和院系作为治理主体的行动策略所起到的共同作用。高职院校院系治理现代化是一个涉及多元主体、跨领域的复杂研究议题,推进高职院校院系治理现代化亟需立足整体性视阈,共同审视微观主体、中观制度以及宏观环境的形塑作用。第三,缺乏对治理鸿沟形成原因的探讨。高职院校院系治理现代化在理论图景与实践偏差两方面均取得一定共识,但是理论与实践差距的成因分析尤为不足。显然,如何消弭这种因现代化转型而带来的相关难题,已成为深入推动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的关键所在。
(二)本研究的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奥格本(William Fielding Ogburn)提出文化堕距理论(Culture Lag),认为社会变迁源于文化变迁,而文化变迁具有整体性意蕴,但文化变迁过程中不免呈现出各要素变迁速率不一。[14]如果不及时调整将造成各部分之间出现较大的差距和错位,进而导致社会失范。[15]在文化堕距核心内涵指引下,现有研究分别从“政策堕距”[16]、“制度堕距”[17]、“能力堕距”[18]等角度拓展与延伸。总体来看,堕距理论可用于阐释在重大变革中因部分变革要素出现的行动延迟、错位或滞后,致使实然与应然状态出现差距的情形。[19]
堕距理论应用于本研究具有适切性。一是堕距理论最初是为了描述文化变迁现象,探讨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的变迁速率问题。而高职院校是文化组织的一类,文化因素对高职院校具有极强的塑造作用。二是“教育治理现代化”内涵与堕距理论所强调的协调一致具有内在相似性。教育治理现代化关注治理主体的共同参与,侧重探讨不同治理要素在运行中的协调整合,这与堕距理论强调的多元要素协调配合具有一致性。三是借鉴堕距理论可以从复杂性与整体性视阈深入分析院系治理现代化存在的多重滞后问题。堕距理论的核心内涵是探讨变革过程中部分领域出现的迟滞现象,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作为组织变革的过程体现,既具有多重治理因素,又呈现出治理因素之间的高度整合性,共同指向高职院校高质量发展。高职院校院系治理现代化面临的问题绝非单一因素或单一方面足以解释,以多重堕距作为理论视角探讨高职院校院系治理现代化中各要素发展不平衡现象,有助于系统把握阻滞高职院校院系治理现代化的成因。
总之,关注单一因素无法赋予高职院校院系治理现代化中堕距现象清晰的、系统性的解释进路,为此,本研究将从“主体-制度-文化”三个方面构建高职院校院系治理现代化多重堕距的分析框架,高职院校院系治理现代化分析离不开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内涵释义。治理体系在于提供一套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更加侧重静态层面的制度供给,而后者则在于推动制度有效执行,侧重动态层面的制度落实。治理现代化要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将制度体系转化为治理效能。显然,科学有效的制度是治理现代化的支撑,而制度落实必然涉及治理主体与治理文化。因为治理主体的认知与能力直接对制度执行效果产生关键影响,文化则是影响主体认知与制度实施的重要环境。
三、高职院校院系治理现代化多重堕距的表征
(一)高职院校院系治理主体:职责的堕距
治理主体职责转型是高职院校院系治理现代化的成功标志,突出表现为高职院校院系从被管理对象主动转变为院系治理的实质主体,院系具有极强的自我发展内在动力。多元利益相关者参与治理是治理现代化的趋势,这意味着以往学校作为院系的主导者和设计者的角色必须转变,院系理应成为自身发展最重要、最关键的规划者与参与者,从而在最大程度上激发院系专业特色,实现个性化发展。由此可见,高职院校院系治理主体的职责转型及其归位与两个关键要素密切相关:一是学校自觉转变传统角色定位,主动放权,赋予院系一定的自主权,与院系形成清晰的权责边界;二是院系具有主动求变、主动革新的治理意识。必须承认,在高职院校院系治理现代化中,学校与院系的治理理念跟不上治理现代化需求。一方面,学校参与院系治理存在越位与缺位。部分本应由院系决定的事项仍然由学校决策,其决策结果往往偏离院系实际,导致院系实际办学绩效远低于潜在绩效。在一项关于268所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的调查中,“基层教师无发言权,一些意见基本不被采纳”“事事都上党委会”等被频繁提及。[20]由于注意力配置的影响,学校对院系管理的越位现象也在无形中诱发其在院系发展关键战略事项决策上的缺位,进一步造成院系在战略规划、特色发展上墨守成规、亦步亦趋。另一方面,院系领导者具有浓厚的行政管理意识。毋庸讳言,现实中坚持师生共治、民主参与的院系领导并不多。他们普遍抗拒手中的权力、资源被分享,如此就造成了高职院校院系治理的现实困境:一是师生在长期行政管理色彩的主导下,边缘人角色被进一步固化;二是社会参与局限于少部分教师的“私人合作”,制度化缺失致使社会力量进入院系治理场域困难重重;三是院系自主发展意识的匮乏加剧了其对学校管理的依赖。
(二)高职院校院系治理框架:制度的堕距
高职院校院系治理特殊性体现在其与市场具有紧密联系。市场逻辑的引入有效增强院系面向市场的敏锐度,但也可能变相挤压了“教育性”的人才培养取向。因此,对于高职院校院系治理现代化而言,实现治理的科学性应以完善的制度体系作为支撑,从而规范制度体系的价值逻辑。“完善”的制度体系至少包含两重意蕴:一是具备健全的制度体系。院系治理涉及方方面面,院系治理相关制度必须是精细的,避免制度漏洞;二是制度内容具有前瞻性。如今,高职院校院系治理正面临瞬息万变的市场更迭、高等教育现代化发展的大变革时期,高职院校院系治理的理念、方式应遵循国家政策及市场更迭的价值逻辑以实现前瞻规划。然而,高职院校院系治理现代化中常常出现陈旧的制度安排滞后于治理現代化的发展需求,严重阻滞院系改革进程。
第一,促进院系自主发展的配套制度严重缺失。扩大院系自治权是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体现。现实中“完全二级管理”的高职院校仅占20%,高达34%的高职院校依旧是“一级管理”模式。[21]这一根源在于院系在人事、财务、教学等实现自主管理的配套制度严重匮乏。该研究结果与笔者的实地调研结论具有契合性。笔者访谈某高职院校院系领导者,其表示教师招聘权的虚化造成院系治理名不副实。院系往往受制于学校以及所属省市级政府人事制度的硬性规定,一刀切的制度规定与院系自主选择之间的张力是院系陷入“不想为”治理困境的主要原因,而这种张力的存在也进一步削弱了院系主动创新的意识。调查指出,高职院校中层管理者“变革推动者”角色意识最为薄弱。[22]此外,在正式制度缺失的情况下,院系领导者通常借助非正式制度如人情网络向学校,甚至向社会“要资源”,试图减少由于正式制度缺失带来的不确定性,此种权力运行逻辑必将对追求法治化的院系治理现代化产生负面影响。
第二,院系内部相关制度更迭缓慢,“等靠要”的懈怠心理影响着院系治理的制度成效。如前所述,高职院校院系在社会变迁、产业变革上应保持敏锐度,外部环境变革将不断催生新的制度安排。但现实中院系发展所遵循的制度规范常年不变,院系制度设计沦为“自上而下”政策简单的修修补补,使得制度因时因势更迭成为表面工程。如,产教融合是实现高职人才培养质量跃升的重要举措,但如何激发企业主体的参与积极性、如何实现利益共享、如何监管与评价产教融合等关键内容在制度内容设计上常被忽视。又如,“双高计划”高呼课堂革命,但现实中院系在课程教学评价制度、教师评聘制度设计上仍不见“课程质量”的关键位置。调查显示,52.46%的高职院校教师认为教学激励与保障政策不健全致使其不愿意开展教学改革。[23]再如,专业群建设是推动高职治理结构改革的重要环节,但现实中片面整合与盲目整合现象却层出不穷。[24]专业群建立后,相应的人才培养制度、教师发展制度等都尚未进行修订,执行规范与执行标准依旧“老一套”,制度内容更迭的滞后致使专业群建设名不副实。
(三)高职院校院系治理背景:文化的堕距
奥格本的文化堕距理论认为在社会变迁过程中,精神文化方面的变迁速率将落后于物质制度层面的变迁速率,两者之间的差距、错位以及失衡造成文化堕距。高职院校院系治理现代化推进过程中,不仅应该关注学生就业率、学生参赛获奖数量、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数等显性指标,更应该注重高职院校特色文化建设、师生精神状态、多元利益相关者对高职院校的认知与认同状态等隐形文化指标。顯然,文化建设更为重要,但往往也最容易被忽视。毋庸讳言,作为院系治理文化的典型代表,教师群体的创新意识落后于高职院校高质量发展要求。在高校类型化发展趋势以及国家高质量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要求下,高职院校教师对接科技创新、投身应用型科研是应时之举、应有之义。部分高职院校也着力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如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成立应用技术研究院、文化创意产品研究院和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等综合性研发平台。[25]但是,长期以来高职教师忙于完成繁重的课程教学任务,已然缺乏科研创新的内在动力,再加上高职院校教师的事业单位属性所提供的安稳的工作生活环境,科研跟风痼疾以及工作惰性致使其对参与学术研究带有一定的排斥感[26]。此外,应用型科研创新十分强调团队的组建和配合,但专业群、产业学院等的“虚化”建设实质上并未推动教师跨学科创新团队的发展。调查指出,高职院校专业教师团队存在“重教学、轻科研、轻服务”,合作目标单一;“重眼前、轻长远”,团队发展性严重不足;“重形式、轻内容”,各自为政,团队形同虚设等问题。[27]
四、高职院校院系治理现代化多重堕距的成因分析
(一)“唯上主义”与建构共同体的心理冲突
高职院校院系治理现代化是院系内外利益相关者的共同责任与行动选择。突破传统体制机制惯性,将多元利益相关者共同纳入院系治理决策,期冀达成一致性利益诉求,并形成协同共建的共生关系绝非易事。一方面,利益相关者缺乏院系治理的共同价值认知基础,现时利益偏好容易诱发短视行为。院系治理现代化是系统性工程,在调整传统管理结构时必然触及既得利益者的利益诉求。自利动机下的责任伦理缺失是既得利益者阻碍院系改革的重要根源。例如,应用型科研的精力投入远高于教学投入,且充满不确定性,因此部分教师不愿投入科研,宁愿选择几十年如一日固守传统教学内容。显然,此种认知与行为既不利于教学革新,也不利于科研产出[28],高职院校院系治理现代化的价值旨归也在利益冲突下逐渐被消解。另一方面,问责风险带来的规避行为致使院系领导者强烈的自我保护机制被激活,对上表现出主动迎合与策略性妥协行为。在提高质量成为“限时性”制度要求、院系内部人员改革动力却不足的困境下,院系领导者习惯采用策略性应对:一是以改革话语充斥报告内容,表面迎合学校的管理规定,实质上却造成改革行动的空转;二是将有限的资源集中在某一特色专业上,有意识地打造治理现代化样板应付上级检查,而忽视其他专业发展。教师群体也是如此。当治理目标尚未达成一致、平等沟通的制度化平台不成熟不规范、治理成果难以实现共享时,多元利益主体往往不愿参与。正如笔者实地调研中一位高职院校校级领导者所言:“二级学院教师员工缺乏积极性主动性,二级学院学术生产潜力的发挥非常不理想。教师员工对学校和学院的决策往往采取阳奉阴违、阳奉不违或敷衍了事的态度,认真执行的人少,主动创新创造的人少,躺平的人多,只关注自身发展而不顾学校学院发展的人多。”
(二)学校主导与院系自主的制度运行冲突
制度规定着高职院校院系治理现代化的发展方向与行动框架。在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背景下,院系面临着来自学校宏观层面的制度规训与制约,同时又要保障院系内部治理结构改革与治理能力提升具有充足空间。当院系制度运行存在内外部要求的矛盾夹攻时,院系治理空间也就在无形中被压缩。一方面,高职院校院系治理现代化促使治理重心下移至院系,引发院系工作任务与工作结构发生改变。在传统管理模式中,院系通常在学校统一指令下回应规定性任务,自主创新发展的意识与能力不足。而当治理事项向院系下移,院系自主决策空间增大的同时也意味着所有事务均将成为院系的中心工作,院系需要自主决策与回应复杂的治理问题。不仅如此,院系在解决已有发展任务的同时,更需要将未来发展战略定位视为核心任务。这就意味着院系的治理目标、治理手段与治理过程都需要院系发挥更大更强的主观能动性开展革新工作。多重改革创新目标与任务的叠加将使院系治理现代化面临巨大压力。另一方面,治理重心下移也带来隐性控制权的增加。在治理现代化浪潮下,学校领导者部分权力被制度强制消解,但由于此时其共治理念尚未形成,因此在传统管理惯性思维的诱导下,学校领导者容易转向“隐性控权”。院系治理关键的人事物权“不放权”是在“扩大院系管理自主权”政策要求下校级仍隐性掌权的典型特征。“隐形控权”的另一表现是精细化监管。学校从以往仅关注行动结果转而实施过程监管与行动结果并重的管理方式。由此,院系为了学校层面月度、季度、年度等纷繁的监督举措,将大多数精力放在填写各种各样的表格以应付检查,并以各种绚丽的话语彰显院系治理成效,以便获得学校甚至社会持续性的资源供给。毋庸讳言,复杂的过程性监督并不必然提升治理成效,反而可能无意中强化形式化执行与制度化困境,进一步消解院系探索自主发展路径的动力。
(三)资源受限与复杂治理环境的互动冲突
资源受限是高职院校院系治理水平提高的主要掣肘。我国高职院校以国家政府资源供给为主,获得社会资源的机会较少。由于政府资源层层分发,院系资源的丰富性与时效性受限,这也决定了高职院校院系难以负担高标准、整体性实现治理现代化的改革成本,产生了一系列催生模仿的“伪治理”。具体而言,一方面,院系为避免治理革新高投入而产生成本规避行为。就院系内外部利益相关者而言,院系通常高度依赖学校的资源配置,如此就亟需漂亮的治理政绩以便在校内竞争中取胜,获取学校更多的资源投入。而资源依赖决定着院系治理改革必须符合学校“自上而下”制定的政绩要求。“改什么”“什么时候改”“怎么改”等问题将院系治理现代化置身于模糊性论证中。复杂模糊的治理环境最终导致治理现代化关键方案与行动核心难以形成,催化部分院系忽视自身改革的核心问题,而倾向于学校的统一方案。另一方面,模仿照搬的治理手段盛行。其他组织的改革行动成为院系治理现代化的决策选择,用以强化治理行动的合理性。院系治理现代化需要承担一定的改革风险,因此对于院系领导者与其他利益相关者而言,其他同类型组织的治理方案是降低风险和投入成本的有效策略。也因其具有現实回应,此种改革方案最容易得到校级层面的认可。如此,尽管与院系特色发展有所出入,但先行治理方案的“经验复制”被赋予了合理性与可行性,从而成为院系治理改革的优先选择。
五、高职院校院系治理现代化多重堕距的弥合对策
(一)坚持价值共识:以共享治理成果为导向
实现多元利益相关者对院系治理的价值认同是解决心理冲突的关键前提。多元利益相关者仍未将促进院系发展视为共同责任、参与过程中产生治理意识和行为的偏差,在于其普遍认为治理成果与个体实质利益不具有紧密关联。因此,以共享治理成果为导向可以最大程度上重塑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心理,激励其积极参与院系治理决策。一是在制度设计上明确利益共享标准,以明确的利益预期机制激发利益相关者参与院系治理的动力。应积极出台相关制度,明确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与职责,以经济待遇、职业晋升、福利保障等激励举措提升主体自觉参与意识。二是要将教师考核由分散的指标性考核改为集中的院系发展贡献度的综合考核,减少考核目标的个体利益倾向性,降低教师为固守个体利益而罔顾院系总体发展布局的可能性,进而确保教师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与院系发展息息相关的实际事务中。三是要营造共同参与治理的环境氛围,消解传统管理制度中权力集中、共享氛围不佳的组织生态。在院系事项决策上,要充分尊重多元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建议,塑造主体参与治理被认同、被肯定、被期待的环境。总之,共享治理成果的价值基础一旦真正形成,利益共同体将会为追求更加丰富的治理资源与治理成果而积极创新,促进“自上而下”的被动型创新转变为主动型创新。
(二)多元资源供给:以吸纳社会资源为基础
资源依赖理论认为,资源是组织行为的基础,组织行为选择的差异性主要取决于资源依赖关系。[29]在传统治理结构中,学校处于权力“金字塔”顶端,垄断式的决策结构决定学校是资源分配的主体。当院系对学校形成一定的资源依赖关系后,学校将利用其资源优势和分配权力交换或隐性增强院系治理权限的正当性。而由于学校资源配置权的隐性在场,院系的治理工作呈现出专业性与行政性不平衡特点,这种不平衡性间接影响院系的治理理念与治理方式,最终导致院系治理目标与实际行为的背离。
因此,应改革高职院校院系的资源供给结构,尤其是推动院系主动吸纳优质的社会资源,构建多元化资源渠道以达成院系治理的资源需求,如此既能够有效缓解院系治理改革需求与学校资源配置之间的矛盾,也有利于推动高职院校院系与市场有效互动。一是创新办学模式,依托院系专业基础,通过举办产业学院、企业学院、校中企、企中校等多样方式,吸纳与院系专业相契合的社会资源,探索深度产教融合路径,构建社会资源持续性供给渠道。二是院系专业设置与调整应充分考虑实效性与针对性,促进人才培养规格与区域经济发展相协调,降低高职教育供给侧与市场需求侧之间的供需矛盾。三是提高教师社会服务能力,以优秀教师为根基发挥社会服务能力,带动院系与社会的连接。高职院校应建立覆盖整个职业生涯的教师专业技能研修体系,持续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与创新意识,让教师有意识、有能力向社会提供优质的专业服务,以此吸纳社会资源反向回馈高职院校专业建设。
(三)完善制度体系:以权责匹配清晰为原则
制度作为一种结构性力量会在意识系统上影响和塑造个体的行为选择。换言之,个体行动者在决策和行动时会权衡制度安排对其利益产生的可能影响。在高职院校院系治理现代化中,尽管学校层面已经作出了不少的制度创新,将部分治理权力下放到院系层面,但由于这些制度并未触及院系治理的根本,导致治理现代化中出现各主体心理冲突等现象,制度实践难以实现治理目标。学校与院系的权责匹配是实现制度结构根本变革的基本原则。一方面,院系治理权力小、治理成效责任大、治理资源匮乏等现实困境限制了院系治理空间,推动校院权责匹配是改变该困境的有效举措。首先,明确院系权责范围,提高院系自主决策事项的明晰度与职权配置的科学化程度。校院之间、院企之间、院系内部等各主体通过职责清单等标准化手段,明晰职责权限,从而能够有效增强主体参与主责事项决策的意识与能力,并防止治理主体因参与次数繁多、参与负担过重而诱发参与惰性。其次,强化制度赋权。院系要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健全工作执行落实机制,通过相应程序确保决策事项落到实处;健全学院学术机构与群团工妇组织,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切实发挥学术权力和民主权力的作用,消除相关利益者在参与决策上的无力感和失落感。
另一方面,完善院系治理的监督制度,避免权力越位与缺位。首先,构建治理决策程序约束机制,建立和完善行为规制方式。院系治理现代化过程中需要多主体参与,决定了其运行机制必然是一个多种因素相互作用、各种利益相互博弈的动态过程。[30]因此,需要建立健全治理决策程序运行的行为规制与监督机制,不断提升院系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在实现有效监督的过程中,促使学校决策充分考虑院系实际发展现状与未来战略规划的协调性,避免院系规划与实际情况严重脱节而降低治理质量。其次,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高职院校院系与社会联系更为密切,其发展与社会资源输入息息相关。高职院校院系在治理过程中要主动公开与社会群体利益相关的事项,增强信息透明度,并激励社会力量参与,为院系发展提供决策咨询。
(四)推进智慧治理:以数字化信息技术为驱动
数字技术赋能院系治理是弥合高职院校院系治理现代化多重堕距的创新举措。一方面,数字技术能够突破先前治理方式在资源限制、信息迟滞等方面的制约,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撑。具体而言,借助大数据分析有利于梳理院系发展的长期矛盾,明确院系治理现代化的核心任务和中心工作;技术赋能院系治理将推动建立可追溯的治理流程机制,减少因追求治理时效而盲目追逐模仿先行经验的错误行为。另一方面,数字技术有利于消除信息不对称性,从而推动突破传统治理结构的束缚,有效构筑高职院校院系治理的共同体。数字技术具有突出的时效性特征,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有利于及时获取多元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并基于算法理性分析与整合利益诉求。此外,其还能够将院系政策制度相关执行情况及时反馈给利益相关者,压缩权力滥用空间,最大程度避免执行偏差。
为此,高职院校院系以数字信息技术为驱动推进智慧治理刻不容缓。一是以完善校园网络基础设施,着力搭建一个安全可信、高效率管理的校园智慧信息管理系统,为高職院校院系的智慧治理提供有效的平台保障。由于企业行业等的参与,高职院校院系治理具有更强的复杂性,因此,在推进数字化变革时,为平衡数据资源的开放性以及安全性,高职院校可通过建立集中式管理平台,制定相应的数据治理制度规范,让院校数据在发挥效能的同时也能最大限度规避可能的风险。二是优化数字生态,实现数据精准化操作。在推动智慧治理之前,高职院校应进行系统性的实地调研,精准明确学校各组织单位的数据现状与应用需求,推动构建治理数据的校本目录,为数字化治理的权责分配奠定基础;应根据数据类别针对性提供数据共享与服务,为市场精准对接院企合作、校企合作提供有效参照,从而有利于提高产教融合的实效性。三是明确数字治理的价值追求,坚守数据“以人为本”。数据技术嵌入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在有效解决现代化多重堕距的同时,也有可能由于技术遵循的理性主导而带来新的治理鸿沟。因此,高职院校在推进智慧治理的同时,不能仅沉浸在数字化带来的便捷性,更不能本末倒置用数字技术捆绑治理发展导向。智慧治理应始终立足以人为本的价值逻辑,尊重院系发展中每一个参与者的内心需求和个体价值,让数字技术能够真正为推进院系治理现代化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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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第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