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宁馨
2023 年12 月11 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 (以下简称 《若干措施》), 提出18 条工作措施, 主要涉及促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融合、 促进内外贸市场渠道对接、 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 加快重点领域内外贸融合发展、 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等5 个方面。
“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具体是什么? 政策加码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有怎样的意义? 商务部研究院学位委员会委员白明表示, 内外贸一体化不是强调 “趋同”, 而是相互适应与相互对接。 一方面, 我国扩大制度型开放、 积极对接国际贸易规则,这对内外贸一体化提出了具体要求; 另一方面, 外贸企业拓展国际市场不易, 出口转内销需要制度适应, 也需要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 市场渠道对接的优化。
内外贸一体化在发展过程中涉及宏观、 微观两个维度。 宏观层面, 需要国家促进内外贸标准衔接、 检验认证衔接、 监管衔接, 帮助企业降低市场转换的制度成本; 微观层面, 要帮助企业适应内外贸市场渠道、 发展环境, 在不同市场上进行资源配置、 提升效率, 也涉及跨境电商、 物流互联互通等具体内容。
《若干措施》 第一个政策方向就是 “促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融合”, 4 条相关的具体措施分别是促进内外贸标准衔接、 促进内外贸检验认证衔接、 促进内外贸监管衔接和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
为何规则制度衔接融合对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十分重要?
长久以来, 我国内外贸经营指向相对分割, 一些企业内外贸融合发展仍需克服内外贸税收政策与结算模式不同、 标准认证体系不同、 业务模式不同、 监管标准与执行不同等难题。
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学术顾问、 重庆市原市长黄奇帆在日前的一次研讨会上表示, 中国内外贸几十年呈现 “两张皮”, 出去和进来的制度规则不协调, “这使得中国企业做外贸的做不来内贸, 做内贸的做不来外贸, 本身就丧失了很多产能。 下一阶段, 不管是做线上还是线下贸易, 一定要在内外贸一体化上下功夫, 进行制度性的改革。”
浙江工商大学中非经贸研究院院长赵浩兴表示, 从中国贸易经济的发展逻辑看, 原本内贸是在紧缺经济背景下搞活市场, 外贸是为了开拓国际市场赚外汇, 此前计划导向较强,但企业先生产后贸易的传统商贸模式当前面临很大的制约。
“当前不少企业的品牌力、 营销力、 流通力都比较弱,无论国内大循环还是国内国际双循环, 都面临内贸不畅、 外贸不强的现状。 因此需要加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持续锻造企业内生发展动力, 也涉及调整商务管理中内外贸分离的制度模式。” 赵浩兴说。
中国 (深圳) 综合开发研究院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研究所所长王国文认为, 从消费结构看, 国内很多制造业生产的产品供应外贸, 国内反而难以直接消费这些产品, 制造的优势难以转为消费的繁荣, 这就涉及内外贸不接轨的问题。
《若干措施》 还强调, 着力破除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促进内外贸资源要素顺畅流动, 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 这与此前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的 “切实打通阻碍内外贸一体化的关键堵点, 助力企业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顺畅切换” 一致, 旨在帮助企业降低市场转换的制度成本。
“同线同标同质” 指内外贸产品在相同生产线以相同标准来生产, 针对国内市场的产品质量要求要对标面向国外市场的产品质量要求。 这一提法说明当前我国企业生产供应能力逐步提升, 能够实现 “同线同标同质” 基本的门槛和要求。
“在内外贸一体化下, 可以理解为, 中国企业把国内市场作为企业营销战略全球市场的中国分市场, 经营主体可以面向更加整合的市场, 持续拓展产品销路。” 白明表示。
除了着重强调内外贸一体化制度衔接, 《若干措施》 也提出促进内外贸市场渠道对接、 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的支持措施, 提出重点领域内外贸融合发展的发展路径: 深化内外贸一体化试点、 培育企业和产业集群, 也加强品牌建设。
“内外贸一体化的根本是提高企业的贸易营销、 品牌服务能力。 面向复杂的国际市场, 内贸企业缺乏国际的营销能力, 面向不断提质增效的国内市场, 中国企业也缺乏流通供应链的能力, 内外贸一体化核心是改变弱外贸、 弱营销的内贸体系, 增强内生的能级和动力。” 赵浩兴说。
2022 年5 月, 商务部等14 个部门联合发布 《关于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的通知》。 2023 年1 月, 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公布, 北京、 上海、 江苏、 浙江、 福建、 广东、湖南、 重庆、 新疆等9 个地区入围。 2023 年5 月, 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部际工作机制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 随后,天津、 重庆、 青海、 山东等多地发布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相关措施。
且早在2022 年1 月,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意见》, 要求提升经营主体内外贸一体化经营能力, 激发内生发展动力, 到2025 年, 经营主体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 内外联通网络更加完善, 实现内外贸高效运行、 融合发展。
如何加快实现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又需要在哪些方面持续发力?
在白明看来, 无论是外贸体制还是内贸体制, 都存在相应的条件, 不能忽略市场本身的差异性特征, 要强调 “对接” 而不是直接 “趋同”, 在外贸市场上也存在欧美、 东南亚、 非洲市场的不同体制, 要按照市场规律来对接, 根据不同市场的不同发展阶段, 也需要有明确议题。
《若干措施》 提出具体的议题, 包括深化共建 “一带一路”、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RCEP) 等框架下检验检疫、 认证认可国际合作。 推动内地和港澳地区检测认证规则对接和结果互信互认, 推进 “湾区认证” 等。
在促进内外贸市场渠道对接方面, 《若干措施》 提出,支持外贸企业拓展国内市场、 支持内贸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和发挥平台交流对接作用。 尤其在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方面, 支持内贸企业采用跨境电商、 市场采购贸易等方式开拓国际市场。
在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方面, 《若干措施》 提出,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完善内外贸信用体系、 提升物流便利性、 强化内外贸人才支撑。 尤其提出, 加快发展沿海和内河港口铁水联运, 拓展主要港口国内国际航线和运输服务辐射范围。
王国文认为, 从物流方面看, 大湾区的港口机场货运中, 外贸运输占很大比例, 港口机场开辟很多外贸航线, 但与珠三角内地的连接度仍然比较弱, 随着内外贸一体化加快发展, 未来可能改变港口和航运的结构。
在重点领域内外贸融合发展的发展路径方面, 《若干措施》 提出培育内外贸融合发展产业集群, 促进 “跨境电商+产业带” 模式发展, 引导产业向中西部、 东北地区梯度转移, 提升中西部等地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水平。
在王国文看来, 这涉及物流的连接度支撑起产业梯度转移的问题, 例如西安、 成都等城市做强铁路港、 降低物流成本, 能够提升区域发展贸易的比较优势, “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中, 物流要发挥降低交易成本的作用, 缩短交付时间、降低交付成本, 提高贸易便利化的程度和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