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骈拇》札记

2024-02-19 18:04王景琳
名作欣赏 2024年2期
关键词:性命仁义庄子

【题解】篇名取自本篇第一句“骈拇枝指”中的前二字。“骈拇”,脚的第一二趾连在一起;“枝指”,手上多生的手指。“骈拇枝指”与文中第二句所说的“附赘悬疣”是同一个意思,指的都是人体出现的原本不属于人应有的东西。

“骈拇枝指”“附赘悬疣”是个比喻。庄子认为,儒家所极力倡导的所谓仁义以及由此生发出的各种道德观念、礼仪规范,就如同人体的“骈拇枝指”“附赘悬疣”一样。人体的“骈拇枝指”“附赘悬疣”往往与生俱来,无法选择,然而,仁义道德等礼仪规范却是儒家强加于人的没用、多余的东西,不但违背了人的自然本性,于社会、与人毫无用处,反而还成了束缚人的精神桎梏,造成人心理的扭曲,让人“得人之得而不自得其得”“适人之适而不自适其适”,丧失了人的“性命之情”,从原本有着自然性情的人沦为为人所役使的社会工具。庄子在本篇中着重抨击了造成“天下惑”的仁义礼乐,提出人应当“任其性命之情”的主张,要人顺应自然,听任自然,做回自己,按照人的心性活着。

人的身体是会长出“骈拇枝指”“附赘悬疣”这些让人感到不自然、不方便的东西的。那么,在人类社会、在人的精神领域,是不是同样也会长出这样一些多余、没用的东西呢?在庄子看来,儒家所极力鼓吹、推行的所谓仁义道德、礼仪规范,就与“骈拇枝指”“附赘悬疣”属于同一类的东西。

想必最早推行仁义道德的人,就其本意来说,也未必就是要把人引入歧途,更多的可能还是想为这个越来越混乱的社会找出些行为规范而已。然而,当儒家把这些人为制造出来的观念推到极致,走向极端,甚至本末倒置,硬要把这些衍生出来的东西当作人的本性去强调,甚至把仁义道德、礼仪规范与人固有的五脏相匹配,把衍生出来的东西说成是像人的五脏一样不可或缺,这就未免荒谬了。

在庄子看来,仁义道德、礼仪规范,说到底,不过如同人有并生的脚趾、多余的指头,不是不可以有,但绝对不是人的“性命之情”,更不像人的五脏那样,须臾不可离、是性命攸关的东西,可儒家某些人偏偏绞尽脑汁要把仁义道德当作社会固有的东西来规范人的本性,使之越来越具有欺骗性,所以庄子说他们是滥用了人的聪明才智。

《骈拇》开篇几句言辞激烈,步步紧逼,一连串的排比句倾泻而下,有着先声夺人的效果。形象的比喻,又很巧妙地将骈拇枝指、附赘悬疣与仁义道德、礼仪规范连接在一起,很自然地推出了“多方骈枝于五藏之情者,淫僻于仁义之行,而多是方于聪明之用也”的看法,为进一步展开论说做了很好的铺垫。

在一般人看来,耳聋目盲,是人生的一大缺憾。谁不想有明亮的眼睛、灵敏的耳朵,能看得远、听得清楚呢?可庄子不这么想。他说,就是因为有离朱这样百步之外还能看清毛发的人,是他们这种异乎寻常的眼力,把颜色搞得花里胡哨,迷乱了人们的眼睛;就是因为有师旷这样耳朵灵敏到可以辨别极其微弱声音的人,是他们把自然的五音配在一起,造出各种声音让人沉溺其中,搞乱了人耳原本可以听到的纯自然之声。对眼睛、耳朵来说,什么“青黄黼黻之煌煌”,什么“金石丝竹黄钟大吕之声”,就像是人身上的骈拇枝指、附赘悬疣一样,破坏了人的自然形态。

五色、五音是至简、天然的,本身就可以让人赏心悦耳。人们犯不着费尽心力去比较、去选择,喜欢什么就是什么。可是一旦五色被离朱混淆,五音被师旷打乱,这个头一开,各式各样的迷乱便随之而来了。就像庄子在《齐物论》中所说的那样:“一与言为二,二与一为三。自此以往,巧历不能得,而况其凡乎!故自无适有,以至于三,而况自有适有乎!无适焉,因是已!”一个“一”尚且如此,更何况五色、五音呢?离朱对色彩、师旷对音乐的发展贡献之大,那可是载入史册的,然而在庄子看来,“千里长堤,溃于蚁穴”,人性的堕落,就是从颜色的迷乱、声音的混淆开始的。

不但色彩、乐音如此,人的伦理道德、思辨主张更是如此。像曾参、史鰌这样拼了身家性命也要推行仁义以求取名声的人,像杨朱、墨翟这样靠堆叠文字、玩弄词汇以推销“为我”“坚白”“同异”货色的人,虽然名噪一时,他们的理论主张恰恰如同人体的“骈拇枝指”“附赘悬疣”一样,非但不是人的自然属性,还会伤害人的性命之情。更可悲的还在于,他们既伤害他人,又伤害自己,却误认为自己是在拯救这个社会、拯救这个世界。所以庄子说“故此皆多骈旁枝之道,非天下之至正也”。也就是说,这些“多骈旁枝”的玩意都是些旁门左道,绝不像他们所标榜的那样。

从《骈拇》开篇所说的“出乎性哉”“侈于性”到这里的“性命之情”以及“性长”“性短”的“性”,可以看出庄子所说的“性”包含着两重意思:其一是指人与生俱来的形体,所谓“合者不为骈,而枝者不为跂”。生来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即便是两个脚趾长在了一起或者生出了六指,不管是多是少,只要是原生的,那就多不为多,少不为少,人都不必耿耿于怀、忧心忡忡。其二是指万物固有的习性,所谓“凫胫虽短,续之则忧。鹤胫虽长,斷之则悲。故性长非所断,性短非所续,无所去忧也”。天下万物各有各的特点,各有各的自然形态,短有短的用处,长有长的功能,大可不必寻求整齐划一。假如真来个一刀切,把鸭的短腿接长,把鹤的长腿截短,那才是悲剧。所以说“长者不为有余,短者不为不足”,一切顺从自然,也就不会有什么忧愁了。庄子用这样的比喻指出儒家理论的荒谬。

在庄子时代,儒家曾不遗余力地推行仁义道德,试图以仁义道德来规范人们多彩多姿的“性命之情”,把天下人的思想统统纳入仁义道德的轨道,其实他们所从事的,不就是把截鹤之腿接在野鸭身上这样的蠢事!试想千人千面,有谁可以真的把天下人的想法都统一划一呢?所谓百分之百的同意,不过都是些自欺欺人的闹剧而已。当然,也不能否认,世上的确是有一心一意推销仁义的所谓“仁人”,他们总是抱着“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坚定信念,“蒿目而忧世之患”,可结果又怎样?还不是既伤自己又伤他人,终究敌不过“不仁”之人利用仁义道德、不顾身家性命地敛财、谋取暴利,无法摆脱“劣币驱逐良币”的遭际。

在庄子看来,“仁人”与“不仁之人”两种人貌似截然不同,但在损害人的“性命之情”上,却是惊人的一致。所以他才禁不住要大声疾呼:“彼正正者 ,不失其性命之情”,以此来告诫那些鼓吹仁义道德的人不要再执迷不悟了。

天下任何事都有双重性。显而易见,钩绳规矩等给人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与舒适,使用这些人们“发明”“创造”出来的器具未必就一定会损伤人的真性情,但是庄子为什么在批驳儒家所鼓吹的仁义时,要把器具的使用与仁义礼乐相提并论,认为这些都是束缚限制万物本性的枷锁?这是不是有些“恨乌及屋”了呢?

当然不是。我们至少不应该出于一种纠结于字面意义的褊狭来看待这个问题。庄子之所以是哲人,就在于他的思想高度是他人所无法企及的,他对世界的洞悉、他的深邃与独特是远远超越于常人的思维定势的。“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这是庄子审视这个世界的基本出发点,也是他对这个世界独一无二的认识。物是物,人也是物,人与物都有着各自的自然属性,也都有权利按照自己的“性命之情”而存在。任何人或物都不应该受到外力的摧残与破坏,不应该由于外力的强迫而扭曲、變形,更不应该为了满足他人的审美或需要而委屈自己。也就是说,庄子从来不认为人可以凌驾于外物之上,更不认为万物只是供人享受、消费、支配的对象。

在庄子的世界,万物的“性命之情”原本是什么样的就应该是什么样的,“曲者不以钩,直者不以绳,圆者不以规,方者不以矩,附离不以胶漆,约束不以绳索”,即便是人体上的骈拇枝指、附赘悬疣,既然是“出乎性”“出乎形”,与生俱来,又何必在乎“侈于徳”“侈于性”呢?无论是人的形体还是心性,一切顺乎自然,这才是万物的“性命之情”。问题出在了儒家那里,他们为什么一定要将仁义与道德捆绑在一起而强加于人呢?这才是把人心搞乱的根源!

“小惑”,就像人迷失了东南西北四个方向,虽一时迷惑,终无大碍。而迷失了人“性命之情”的“大惑”则不然,那可是会伤到人的身家性命的。而“仁义”就属于这样的“大惑”。自从虞舜高高举起“仁义”的大旗,把“仁义”与道德捆绑一起,“仁义”就迅速成了一块金字招牌。人们也不管仁义究竟是个什么货色,包含着怎样的内容,就蜂拥而上,争先恐后地给自己贴上仁义的标签,好像只要沾上了仁义,就算是占据了道德制高点一样。于是,在“仁义”招牌的蛊惑下,人们原本淳朴的“性命之情”便如“泻水置平地,各自东西南北流”了。庄子的一句“天下莫不奔命于仁义”,高度概括了当时人们为抢占仁义这块道德高地而不惜牺牲性命的真实社会图景。

问题是,为了“仁义”道德,即使牺牲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辞,就真的那么“高大上”吗?为了“仁义”忙活一辈子与小人为追逐钱财、文人士子为谋取功名、官员士大夫为获得俸禄、帝王为巩固自己的天下忙活一辈子又究竟有什么不同?用“仁义”道德的价值观来衡量,钱财、功名、俸禄、天下与仁义道德是绝对有着高尚卑劣之分的,可无论高尚还是卑劣,哪一出不是因失了“性命之情”而上演的一幕幕悲喜剧?翻开历史典籍,历数那些被褒、被贬的桩桩件件,哪一件不是由于“物易其性”而忘本逐末的?哪一个不是拼了自己的身家性命去殉所谓的“事业”?这里庄子特意为我们举了一个十分浅显易懂的例子,说臧与谷两人去放羊,放羊才是他们该做的正经事,是他们的“事业”。可最后两人都丢了羊,尽管丢羊的原因不同,一个是因为读书,另一个是由于玩耍,但结果又有什么两样?两者之间又如何判断孰对孰错、谁高尚谁卑劣?甚至就是所谓仁义之士伯夷、叔齐与恶行满满“穴室枢户,驱人牛马,取人妇女,贪得忘亲”(《庄子·盗跖》)的盗跖之间,庄子同样认为两者间并没有什么区别。随着他们的死,一切都烟消云散了。庄子的看法是:“有君子焉,有小人焉;若其残生损性,则盗跖亦伯夷已,又恶取君子小人于其间哉?”是君子也罢,是小人也罢,在“残生损性”这一根本问题上,有必要做出这样的明辨吗?对此,还是杜甫说得明白:“儒术于我何有哉,孔丘盗跖俱尘埃。”(《醉时歌》)

任何事走到极端,都难免会走向自己的反面。虽然曾参、史鱼、俞儿、师旷、离朱等人,用庄子的话说,他们的所谓成就在各自的领域都达到了顶峰,头上顶着耀目的光环,但由于他们超人的技艺背离了“性命之情”,伤害了自己的生命,所以在庄子看来,他们的人生并不是完善美好的。

那么,什么才是庄子所认可的完善美好呢?那就是顺应人的“性命之情”,不追求人的“性命之情”之外任何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在人的感官方面,俞儿、师旷、离朱改变了人们与生俱来的味觉、听觉、视觉,以至于将人们引向了贪求自然味觉、听觉、视觉之外的感官刺激的歧途,导致人们越来越远离了人的自然属性,在相互攀比、竞相追逐中,造成了自己以及他人的“性命之情”的迷乱,所以庄子认为他们的所谓“美好”并没有什么可以值得称赞的。

在人的精神方面,曾参、史鱼之类一生追随仁义,奉行仁义,推行仁义,可最终都死在了他们所追求信奉的仁义上。庄子认为造成这种悲剧的根源就在于他们“得人之得而不自得其得者也,适人之适而不自适其适者也”上,丢弃了自身原本最珍贵的东西。如果人一生辛辛苦苦地追求,就是为了“名”,当得到了“名”的时候却死了,这样的生命又有什么意义?或者人一生都为“名”小心翼翼地活着,却不懂得活好自己,这样的“名”又有什么用?一个人首先应该活好自己,顺应人的“性命之情”,而不是时时处处顾及仁义道德、礼仪规范,唯恐动辄得咎。这才是庄子所追求的人生。

庄子如此尖锐地抨击儒家的仁义道德、礼仪规范,就是想让更多的人从种种无形却又是沉重的枷锁中解脱出来,使这些不幸的人能够明白人应该顺从自己的自然属性,也就是所谓的“性命之情”,不做为名而死的伯夷,也不做为利而亡的盗跖,要人做回自己,这才是庄子《骈拇》所阐释的思想主题。

作 者: 王景琳,曾任教于中央戏剧学院戏剧文学系。现为加拿大政府外语学院汉语言文化教师。主要从事中国古代文化与文学研究,主要著作有《中国古代寺院生活》《鬼神的魔力:汉民族的鬼神信仰》《中国鬼神文化溯源》及长篇小说《缘分》,与徐匋合作有《词体及其发展》《金瓶梅中的佛踪道影》《比目鱼校注》《历代寓言名篇大观》《庄子散文选》《媒妁与传统婚姻文化》《庄子文学及其思想研究》《庄子的世界》。

编 辑:得一 31217632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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