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嘉雯 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在科研领域,科研经费的管理一直是一个重要的议题。传统的科研经费管理方式存在许多问题,如资源浪费、效率低下等,这不仅影响了科研成果的产出,也对科研人员的创新动力和研究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科研经费的合理分配和有效管理对于推动科学研究、促进技术创新和提高学术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很多国家和机构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仍然采用传统的模式,导致了许多问题的存在。因此,对于科研经费管理方式的改进和创新势在必行。本文的研究目的是探究基于绩效预算管理的科研经费“包干制”的原理、优势和挑战,并提出相关的改进措施,推动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发展。
科研经费的来源通常包括政府拨款、企业赞助、基金会捐助等多种渠道。这些经费往往由科研机构或研究团队申请,并在经费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和分配。传统的科研经费分配方式主要基于项目申请的资金需求和研究计划的内容进行决策。
传统的科研经费管理模式通常采用预算控制和行政审批为主要手段。科研项目需要提交详细的预算申请,包括各个方面的费用预估。经费管理部门会根据预算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批结果进行经费的拨付和使用监督。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科研人员需要履行各项行政手续和报销流程,以确保经费使用符合规定。
传统的科研经费管理模式存在一些问题,限制了科研活动的发展和创新能力的提升。资源分配不均衡:传统模式下,科研经费的分配往往基于项目的申请和行政审批,可能存在一些项目获得了过多的经费资源,而其他有潜力的科研项目则难以获得足够的支持。这种不均衡的资源分配限制了科研活动的广度和深度。行政审批烦琐:传统模式下,科研人员需要履行大量的行政手续和报销流程,耗费时间和精力。行政审批的程序烦琐和周期长,对科研人员的创新动力形成了一定的制约。缺乏激励机制:传统模式下,科研经费的分配和使用通常缺乏明确的激励机制,科研人员的创新能力和工作表现无法得到充分的激励和认可。这可能导致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动力下降,影响科研成果的产出。资源浪费和效率低下:由于科研经费管理模式的限制,可能导致资源的浪费和使用效率的低下。科研人员在申请科研经费时可能会因夸大而不符合实际需求,导致经费的浪费。同时,由于行政审批的延迟和烦琐,科研项目的执行周期也可能延长,影响科研成果的及时产出。
综上所述,传统的科研经费管理模式存在资源分配不均衡、行政审批烦琐、缺乏激励机制以及资源浪费和效率低下等问题。为了改进科研经费管理的方式,探索基于绩效预算管理的科研经费“包干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绩效预算管理是一种基于计划、绩效目标、结果和评价应用的经费管理方法,旨在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绩效的提升。它将经费分配与组织或个人绩效目标相结合,以确保经费的使用能够产生最大的绩效回报。
绩效预算管理的原理是将经费分配与绩效目标相结合,通过制定明确的绩效指标和相应的经费预算,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绩效的提升。绩效预算管理的基本步骤包括:设定绩效目标:确定科研项目或研究团队的绩效目标,明确所追求的成果和效益。制定绩效指标:针对每个绩效目标,制定相应的绩效指标,以量化评价和衡量绩效的实现程度。分配经费预算:根据绩效目标和指标,制定经费预算分配方案。将经费分配给能够实现高绩效的项目或团队,充分发挥资源的效益。绩效监控与评价:定期对科研项目或研究团队的绩效进行监控和评价,确保经费使用的有效性和绩效的实现。调整和优化: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经费分配进行调整和优化,以提高绩效和资源的利用效率。
绩效预算管理在科研经费管理中有着重要的应用价值。首先,绩效预算管理能够促进科研资源的有效配置。通过将经费与绩效目标相结合,将资源集中投入能够产生高绩效的项目或团队中,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其次,绩效预算管理能够激励科研人员的创新和工作动力。通过设定明确的绩效指标和经费奖励机制,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动力,促进科研成果的产出。此外,绩效预算管理还能够提高科研项目的执行效率和效益。通过对绩效的监控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确保项目按时完成,并取得预期的科研成果。
综上所述,绩效预算管理在科研经费管理中能够有效提升资源的利用效率、激励科研人员的创新和工作动力,提高项目的执行效率和效益。
科研经费“包干制”可以降低行政成本。传统的经费管理方式通常需要大量的行政人员和机构来进行预算编制、审批、报账等烦琐的行政工作,而“包干制”则将经费的管理权下放到科研人员或研究团队,减少了行政层面的中介环节,降低了行政成本。
科研经费“包干制”可以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在“包干制”下,科研人员或研究团队对科研经费有自由支配权,可以根据项目需求对经费自主决策,提高了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
科研经费“包干制”可以激励科研人员的创新能力。在传统的经费管理模式中,科研人员往往面临着烦琐的预算申报和预算调整等审批程序,限制了他们的创新能力和研究动力。而“包干制”下,科研人员的经费支出无需按预算走,有更多的自由度和灵活性,促进了创新能力的发挥。
综上所述,科研经费“包干制”具有降低行政成本、提高经费使用效率、激励科研人员的创新能力等优势。这种管理模式能够更好地满足科研项目的需求,推动科研成果的产出和科研水平的提升。
科研经费“包干制”须建立在一个科学合理的科研项目绩效预算管理体系中。但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是科研经费“包干制”面临的挑战,目前项目的绩效评价一般流于表面,科研人员对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甚至缺乏认知。另外,目前包干制项目包含基础研究类和人才类项目,在财政部规范的指标体系中,预算执行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都是只有3 类整齐划一的比例方式,不可随意变更。但在实际的科研项目中,部分项目有自己的特殊性,例如支撑类的项目,它们的项目指标更倾向于向公众服务,应在满意度指标上体现。但因满意度指标上限只能是10%,且部分一类指标需强制使用,科研人员只能无奈建立指标数据,实际对项目影响并不大。
从2021 年起,全国各地的包干制项目实施范围都作了扩充,在国家及地方的宏观政策下,各研究院所都在制定单位内部的包干制管理办法,由于各单位对制度的把握不一,导致相关建立的包干制办法存有闭门造车的嫌疑,甚至使科研人员无法真正获得“包干制”这一利好政策。同时,“包干制”的项目在使用上的“放”,虽使科研人员有一定的自主权,但如何提升科研工作效率,加强科研经费管理,这便对项目绩效预算有了更高的要求,但目前由于没有公开共享机制,对于项目预算绩效评价的设定及考核普遍流于形式。
科研经费“包干制”中,如何有效地使用绩效评价结果和提供反馈是一个挑战。评价结果应该能够为科研人员提供有益的信息和指导,能够为财政部门、科技部门、国家基金委等部门优化资源配置。因此,建立有效的结果使用和反馈机制是一个重要的挑战。
科研经费“包干制”需要建立在完善的绩效评价体系上,建议可建立一个综合考虑科研成果质量、数量、学术影响力、创新能力等多维度的指标评价,以确保绩效评价的全面性和客观性,避免单一指标的片面性。在学科差异化方面,科学研究的不同学科领域具有不同的特点和评价标准,因此需要针对不同学科领域制定相应的评价指标,以更准确地评价科研项目或研究团队在各自学科领域的绩效。从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角度出发,绩效评价不仅仅应该依靠定量数据,还应该充分考虑定性因素。例如,可以通过同行评议、评审专家的意见等方式获取定性评价,综合定量和定性数据进行评价,提高评价的准确性和全面性。要重视征集科研人员的意见,在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时,应该充分征求科研人员或研究团队的意见和建议。他们对于科研项目和学科领域具有深入的了解,可以提供宝贵的经验和意见,使指标体系更加切实可行和有效。同时,持续改进和优化也具有重要作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应该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不断进行改进和优化。通过与实际情况的对比和反馈,及时调整和完善指标体系,确保其与科研经费“包干制”的目标和实际需求相匹配。通过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可以提高评价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为科研人员或研究团队提供更科学、全面的绩效评价,促进科研经费管理的有效性和公信力。
为了确保科研经费“包干制”中绩效评价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可采取多种措施,其中公开透明的评价流程具有重要作用,可以确保绩效评价的流程和标准公开透明,并向科研人员或研究团队进行明确解释和说明。科研人员应该清楚了解评价的具体步骤、评价标准和评价者的背景和资质。同时,建立多元化评价团队也能发挥一定成效,组建多元化的评价团队,包括来自不同学科领域、不同研究机构或高校的评审专家,以避免评价过程中的偏见和利益冲突,提高评价的公正性和客观性。而客观的评价指标,能够确保客观性和科学性,避免主观性和个人偏好的影响。评价指标应该具有明确的定义和量化的标准,以便评价者能够进行客观的评价。另外,还要重视建立评价结果的公开机制,评价结果及时公开,向科研人员或研究团队进行反馈。还可以通过建立科研项目或研究团队的绩效数据库,供其他科研人员或研究机构参考和借鉴。最后,建立科研人员或研究团队的申诉机制,以确保他们对评价结果的异议能够得到公正处理。申诉机制应该具有独立性和公正性,对申诉进行客观、公正的审查和决策。通过提高绩效评价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可以消除评价过程中的不公正现象,确保科研经费的使用和分配更加公平和合理。公正透明的评价也能够增强科研人员或研究团队的信任和参与度,促进科研活动的积极性和创新性。
为了促进科研经费的有效使用和提高绩效评价的准确性,需要提供良好的科研环境和支持。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科研院校基础设施的投资,提供先进的实验室设备、科研工具和信息技术支持,以为科研人员创造良好的科研条件,提高科研的效率和质量。确保科研院校建立与国家政策相配套制度:让国家科研政策贯穿落实至各科研院所,使科研人员获得项目经费的自主使用审批权,以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让科研人员专注于科研。
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是绩效评价工作的初衷,建立问责机制有效约束科研经费的规范性。问责机制旨在科研人员对绩效预算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负责,以确保实施与目标相匹配,激发科研人员对科研工作的责任感,将科研成功转化到科研人员的直接利益。
加强人员科研诚信教育,培养科研道德意识和职业操守通过开展诚信教育活动、组织讲座和研讨会等方式培养科研道德意识和职业操守;建立科研经费使用的举报和惩处机制,对涉嫌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有效地防止科研经费的滥用和浪费,并对违规行为进行惩处,以起到警示作用;建立科研成果评价的科学、公正和透明的体系,确保科研人员在经费使用方面更加注重科研质量和创新能力,而非仅仅追求经费规模和数量。
综上所述,绩效预算管理的科研经费“包干制”在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促进科研创新和激励科研人员方面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明确的目标设定、公正透明的评价机制、良好的科研环境和支持以及科研人员的培训和能力建设,可以实现科研经费的科学管理和合理分配。然而,我们也应该意识到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挑战和问题,并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绩效预算管理的科研经费“包干制”需要持续地监管和改进,以确保其能够更好地推动科研发展,为科学创新和社会进步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