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江鸿 刘国帅 康卓仪
1.太原科技大学车辆与交通工程学院,山西 太原 030024;2.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广东 肇庆 526000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学校家庭社会育人机制”。2023 年1 月,教育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提出“到2035 年,形成定位清晰、机制健全、联动紧密、科学高效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由此可知,家校协同育人已成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构建良好育人生态的重要举措。家校如何携手合作,当好青年大学生“拔节孕穗期”的引培者,构建育人共同体,是一个重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家校关系的实质是一种伦理关系,所以“家校共育”也是一个必须加以伦理审视的时代性、永恒性课题。
家校共育,就是在教育实践中通过家庭和学校的配合,实现教育效果的最大化。从家校共育的方向来看,家校共育是一个双向互动的过程,作为一种伙伴关系,家长主动参与学校教育,老师主动指导家庭教育;从家校共育的地位来看,家校双方之间是平等的,家长不是老师的“助教”,家庭和学校各司其职,以各自独特优势发挥教育作用;从家校共育的目的来看,家校共育的核心理念就是家庭和学校共同教育学生,共同的服务对象是学生,在合作过程中开展“以学生为本”的家校合作活动。[1]总体而言,家校共育的关键在“共”,目标在“育”,家校共育就是要把家庭、学校、社会和学生的自我教育有机结合成为统一的整体,形成“1+1>2”的育人效果。
伦理关系是无法独立存在的,它是主客体之间的一种效用关系,体现主客体交往的道德规范。伦理关系的形成是主客体交往过程中主观同客观相统一的表现,是一种伦理实体。在伦理交往过程中,最重要的是双方都遵循一定的道德规范,在“各守其分”的基础上“各尽其责”,使伦理规范在主体交往过程中真正转化为一种道德实践,这样才能形成一定的伦理秩序,进而不断调整个体的行为,实现伦理交往的整体提升,使身处其中的主体过上伦理的生活。[2]因而,家校关系在本质上是一种伦理关系,家校双方在交往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道德规范,通过有效交往而形成真正的家校伦理实体,实现理想化的家校共育。在家校交往的过程中,家庭和学校都需要具备认同、真诚、仁爱的德行。人性化的参与机制为家校共育指明前进的方向,合理的沟通原则为家校主体搭建合作的桥梁,有序的协商制度为家校共育营造和谐的环境,“三位一体”构成了家校伦理共同体的合作蓝图,同时也彰显了高校家校共育的伦理向度与价值追求。
在一个等腰三角形中,底边越短,顶点就越高。如何实现学生的“高位”发展,这是家校共育需要思考的问题。然而,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还不能有效协同,形成合力。
1.脆弱的公正
人们往往基于学生日常在学校,认为学校是学生教育的“主阵地”,显现出家校双方理念上没有做到公正。公正涉及如何对待他人的问题,就是“得其所应得”,强调的是一种等利或等害交换的行为,最核心的问题是权利义务的对等。家校之间应当形成一种公平的权利义务关系,家庭和学校之间不是被动加入,而是主动的参与。在学生教育中,家长还未充分享有其监督权、知情权、参与权等权利,教师还未能完全按照自己的职业伦理准则去开展家校活动,家校双方存在权利义务不对等的情况,扰乱了家校共育的稳定秩序。
2.功利的目的
在高校家校共育过程中,家长和老师在共育理念上存在偏差,家校合作还不能站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角度来进行。一方面,教育的理念上,在家校共育过程中没有将教育的重点聚焦到“育人”,而是单纯地关注学生的学习成绩。另一方面,家校双方在总体目标上是一致的,但是在具体的教育诉求、教育目标上存在着差异。家校共育重点偏离了推动大学生全面发展的理念。这种家校交流,使得许多大学生承受着来自学校和父母施加的各种压力,部分学生虽然应试能力较强,却在人际交往、生活技能、职业规划等方面存在不足。
1.褪色的信任
信任就是对彼此的认可和接纳,可在实际交往过程中,由于彼此间知识结构、思想观念的不同,就容易引发矛盾冲突,矛盾的极端化演变就形成了对他人思想和行为的阻碍,主要表现在对不信任对方和干涉对方工作。如果交往双方彼此的界限不明显,在交往过程中就容易出现尊重失衡现象,对交往对象进行价值否定。过多的干涉是信任失衡的表现之一,表现在对交往对象价值的否定。在家校互动中褪色的信任,一方面表现在家校关系冷漠,另一方面表现为家校间尚未形成稳定的互动模式,这也是家校共育中需要引起重视的地方。
2.缺席的平等
平等问题是哈贝马斯交往伦理学之重点关注,他从现实的不平等出发,认识到仅有形式的平等是远远不够的。在家校关系的发展过程中不同程度存在着“介入”对方空间的情况,最主要的就是家校对话地位的不平等和学生个体表达空间的压缩,带来家校合作过程中平等的缺席。[3]在家校共育过程中,家校双方都是独立的个体,为了共同的教育理念结合,家庭教育的感染性和针对性可以弥补学校教育阶段性的不足,而学校教育的计划性和专业性也可以给家庭教育以科学的指导。此外,家校共育中忽略了学生的感受,不平等显现。
1.责任边界的模糊
“边界是一种界定,是事物得以确立的基础,也是一个事物同其他事物发生联系的中介环节,恰恰是由于边界的存在,每个事物才获得了自身的规定性,无边界的事物只可能是一种抽象存在。”[4]家校共育涉及家庭和学校两个领域,各自承担责任不同,相互之间存在清晰的边界,这就要求要进一步厘清家校双方的权利与责任,明确双方的合作边界。然而,随着教育资源和空间的延伸,模糊了家校合作的权责界限,导致出现了家校合作“失界”的伦理困境。
2.主体责任的缺失
学校拥有专业的教育资源,在家校共育中起引导作用;家庭是学生的第一责任人,在学生教育中承担着重要责任。然而在实际的运行中,有人认为高校学生的成长是学校单方面的教育。从表面上看,学生步入大学以后家校之间的相互独立性愈加明显,高校的家校共育似乎是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分开进行的,实则不然,家长和学校的合作效果与大学生的成长发展密切相关。在家校共育过程中,家长、老师缺乏家校合作的意识,在教育活动中忽视学生的价值取向和心理需求,导致家校合作目前显现较为松散的现象。
家校共育的实质是一种伦理共同体,整个家校共育的过程蕴含着丰富的伦理精神,而伦理精神的实现实际上就是一种道德自我内化的过程,需要遵循实现“自律”与“他律”的有机统一。
1.以生为本
以生为本就其本质意义而言,是一种道德原则,也是一种伦理精神。从内涵上来说,它强调在家校合作中既要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又要注重学生的个性培养。教育的过程就是使人成为人的过程,教育的目的是使人发掘自身的潜力,实现全面的自我发展,家校共育把促进学生发展看作家校合作的发展之本,把一切为了学生看作家校合作的动力之本,就是要激发学生人性潜能的充分实现。因此,以生为本的育人理念是家校共育的核心路径。
2.共建共治共享
共建,即家校共同参与合作建设,使家长从配合学校教育转变到协同学校教育的位置上来,构建系统性的家校育人体系。共治,即家校共同参与合作治理,家校共治要使家庭教育逐渐成为学校教育的重要支持力量,在学校的发展和家长参与权利的保障之间找到一种平衡。共享,即家校共同享有合作育人的成果,整合家校育人资源,实现育人合力,形成良好的家校共育生态。家校共育工作最坚实的力量在“共”,最突出的矛盾也在“共”,家校合作必须把共建共治共享作为长远之计,才能从源头化解矛盾,促进家校共育的和谐与稳定发展。
3.可持续发展
“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在高校家校共育的情境下解释,“需要”指的满足家校共育多元主体的基本需要,如给予老师家庭教育指导的认可、赋予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利、考虑学生主体不同学期节点的受教育需求等;限制指的是教育部门出台具体的家校共育政策规范,对满足家校合作现状和将来需要发展的能力进行引导落实,为高校家校合作提供规范化、制度化的保障。
1.树立尊重平等的共育意识
“亲”指的是家校双方要彼此尊重、互相理解,在相互认同的基础上和谐相处,做到求大同存小异。即家校共育要“亲而有度”。家校共育工作是以家校共同体理念为指导,在双方地位平等、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展开的。家校共育关系是一种平等的合作关系,是为了教育和培养学生(孩子)而建立的一种关系,应该在人格平等的前提下进行合作交流。作为家校合作的主体,学生家长和学校老师应该注意提升自身的道德修养,遵循某种道德的基本原则来调整自身的行为,提升家庭教育或学校教育的能力。
2.遵循权责分明的共育方法
“清”是指将家庭和学校当作独立的两个部分,家长要履行好家庭教育的职责,老师要发挥好学校教育的功能,方能实现育人合力。即家校共育要“清而有为”。对家校共育来说,家庭和学校就像一枚硬币的正反面,二者缺一不可。家庭要及时与学校沟通,进而推动因材施教,能够有效解决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诸多问题。学校作为家校共育的推动者和发起者,要开展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家校合作活动,聆听家长建议,对家长提供有关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指导,体现家校合作的价值。
1.充实“五育并举”的育人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青年一代培养造就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面对新形势新要求,高校站在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高度,按照共同的教育目标,打造家校共育的“生态圈”,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高校要鼓励家长参与学校的网络育人、心理育人等德育工程共建;把握学生培养兴趣、投身实践的学习脉搏;参与大学生假期家庭体育锻炼、体育健康课程教育;挖掘家长群体所蕴含的美育资源,丰富高校的美育活动;提升家庭劳动教育的供给,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
2.形成良性互动的交互模式
一是建立健全家校交互的运行机制。构建“三大机制六大策略”,在参与、沟通和协同机制中,“参与”是前提,“沟通”是基础,“协同”是关键。“参与”环节,要建立家长主动参与学校教育策略和老师主动指导家庭教育策略;“沟通”环节,要建立家校之间双向平等交流和家校建议相互吸纳策略;“协同”环节,要建立家校教育力量协调一致策略和家校关系和睦友好策略。二是建立健全家校全媒体交往的共育环境。互联网和全媒体技术模式下,家校育人共同体要注重线下线上交流的同频共振,形成对大学生的精准引领和服务。
1.制定家校共育主体的伦理规范
2020 年8 月,全国妇联和教育部联合发布的《家长家庭教育基本行为规范》为解决高校家校共育问题提供了相关伦理遵循,可制定关于高校家校共育的“高等学校家校共育基本行为规范”。高校家校共育双方共同面对的是成年人,其伦理要求也是多方伦理守则的相互融合,可结合高校教育中学生出现的不同问题及家校共育开展的实际情况,进行借鉴归纳。家校共育的教育方案应该从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的角度来考量,方案的设定应结合当前社会需要,以家校伦理共同体的意识推动高校家校合作。
2.实行高校家校共育的伦理考核
高校家校共育考评机制的实现过程,也是道德主体发挥道德自律的过程。家校共育主体道德内化考评机制的制定需要先考虑家校共育主体的可接受性。伦理考评机制的设置应包括参与标准、沟通标准和协作标准的内容。参与标准要求家长主动参与,学校积极引导,同时以学生的发展需要为重点开展家校合作;沟通标准要求家校双方建立平等尊重、理解包容的家校合作关系,增强家校双方对彼此的认同感、信任感;协作标准要求家校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权责分明、资源共享,实行有效的家校互动机制,得到最优的育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