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金山,程紅艳在《教育科学研究》2023年第9期《理解视域下学生“问题行为”阐释及教育策略》一文中指出,在日常经验化意识的裹挟下,教师面对学生“问题行为”时,往往缺乏理解的视域,无法把握学生行为的意向与意义。教师理解意识的缺失有以下三个方面的表现:一是以事实性代替“心理因”;二是对学生“问题行为”进行类型化评判;三是聚焦于事件或行为本身而不是行为人及其意向性。这导致教师在处理学生“问题行为”时学生立场的缺失,消解了教育的意义。
唯有成为理解型教师,教师才能在面对学生“问题行为”时,给予正确的教育指引,展现相应的教育智慧与情怀,给予正确的教育指引。具体来说,在面对学生“问题行为”时,教师应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对学生的“问题行为”进行非判断性理解,有意识地悬置外在规范。这要求教师不应将关注点放在规则规范上,而应通过倾听、沟通渗透进学生内心世界。第二,对学生“问题行为”进行“本质直观”剖析,抵达学生行为意向性。与学生建立起主观的、复杂性的人际理解模式,防止片面单一地对“问题行为”进行还原主义的操作。第三,在理解学生成长需要和探索学生行为意义链的基础上,引导学生内在生命的成长。挖掘与揭示学生“问题行为”背后所隐藏的成长需要,在认可与尊重的基础上,通过交流、对话等方式,协助学生以合理的方式与手段实现自身的需要,以促进学生生命潜能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