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任菊兰(1999-),女,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村落文化传承等。
DOI:10.20028/j.zhnydk.2024.03.012
摘 要:传统村落与农耕文明相伴而生,既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又是其得到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重要场域。而村落文化作为农业社会的产物,则构成多元民族文化的内在特征,在持续推进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对于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深入研究和梳理,能够使人们重新审视乡村的价值,从而为新时代的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通过对现有文献的梳理,发现关于传统村落产出的学术成果较为丰硕,其研究视角在不断扩展,研究内容也包含多个方面,然而以传统村落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推动实现乡村振兴的议题仍然值得深入探讨。
关键词:乡村振兴;传统村落;区域社会;保护;发展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9902(2024)03-0045-04
Abstract: Traditional villages are accompanied by agricultural civilization, which is not only an important carrier of excellent Chinese traditional culture, but also an important field for its creative transformation and innovative development. As the product of agricultural society, village culture constitutes the inherent characteristics of multi-ethnic culture. In the context of continuously promoting rural revitalization, the in-depth study and carding of the prote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raditional villages can make people re-examine the value of the countryside, so as to provide strong theoretical support for rural construction in the new era. Through the review of the existing literature, it is found that the academic achievements on the output of traditional villages are relatively fruitful, its research perspective is constantly expanding, and the research content also includes many aspects. However, the topic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promoted by traditional village protection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s still worthy of in-depth discussion.
Keywords: rural revitalization; traditional villages; regional society; protection; development
乡村振兴战略是党和国家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旨在解决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等问题。2022年10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再次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而此时,传统村落作为中国大多农村社会的缩影,是涵盖了丰富农村资源与浓厚民族文化的区域。然而,长期以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传统村落都面临着大量人口外出务工、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等现实困境,实际上,这些问题的解决是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关键一环。因此,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之下,对中国有关传统村落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总结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案例与经验,可以为相似地区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提供启示,以进一步推动村落文化保护和乡村全面振兴。
有关“村落”的称谓,在古代文献之中早有相关记载,如《三国志·魏书》卷十六:“入魏郡界,村落齐整如一,民得财足用饶。”《儒林外史》第三十八回:“那日走到一个地方,天色将晚,望不着一个村落。”在这些文献中所指的是“村庄”,为众多居住房屋所构成的区域;或是现代意义上城市以外分布在农村范围的所有居民点[1]。此后,人们也习惯将一些形成时间久远的村庄称为“古村落”,它所体现的是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2012年9月,经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专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将习惯称谓改为“传統村落”。冯骥才[2]也强调“传统村落”与“古村落”之间存在着历史文化价值上的不同。虽然学术界对于“传统村落”的内涵并没有一致的观点,但也普遍达成了一种共识,即传统村落拥有其自身独特的价值,是文化遗产活化的重要承载物,既可以是19世纪80年代初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也包含了21世纪初国家组织评定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它作为一种特殊的空间聚落,一方面见证了村落社会中村民生产生活方式的变化,另一方面还蕴涵了大量人们在生产活动中创造出来的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
为更好地总结有关传统村落研究的趋势,特以2012年为分界线,将中国学者关于传统村落的研究分为2个阶段,即萌芽阶段和发展深化阶段。
1 萌芽阶段(1980—2011年)
1.1 生态博物馆模式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镇化进程在不断加快,与之相应的是那些保存了大量经典建筑和民俗文化的村落正在逐渐消亡。在提倡文化遗产保护的大背景下,村落保护开始慢慢受到大众的关注。20世纪80年代开始,中国对于村落的研究主要停留在如何对一些特色民族村寨(村庄)进行保护的初探,较多地体现在生态博物馆模式之上。
生态博物馆的建设,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者努力探索和不断实践的一种村落保护模式,旨在保存和展示自然与文化遗产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始性的同时,注重人与文化遗产的相互联系[3]。世界上最早的生态博物馆于1971年诞生于法国,中国借鉴了西方的经验后,结合自身多元民族文化背景将这种模式引入国内,以求探索一种适合我国村落保护与发展的路径[4]。基于此,中国与挪威联合建立的梭戛生态博物馆于1998年10月31日建成开馆,它的建成反映了生态博物馆“中国化”与“本土化”实践成功迈出了第一步。随后,贵州省又建成了多个生态博物馆,这意味着在村落保护方面的探索与实践已初见成效。
由于中国第一座生态博物馆的建成,这个时期关于村落的研究,受到博物馆界学者的关注较多,因此,研究成果大多集中于生态博物馆模式的探索与民族文化档案的管理等方面。但是,这种模式并具有普适性,同时,单一的学科视角也为后期研究领域的多元化指明了方向。进入到21世纪,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文物局共同组织评选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一些传统风貌和地方民族特色保存完整的镇(村)被列入名录。2003年10月至2010年12月公布了5批共350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此外,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我国也越来越重视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关于村落的研究开始转型,从单一学科的视角转向多学科领域的融合、从保护模式的初探转向保护与发展并举。
1.2 古村落保护与发展
不论是受气候条件、地理区位影响,还是在历史文化熏陶下所形成的村落空间形态[5],都可视为人们生产生活需要的一种选择。关于古村落的保护与发展,实现双赢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任务,立足于产业优势,在优化产业结构的同时,或许能提高其市场适应能力与经济收益[6],而对于村落原真性的保护也十分重要。村落发展建立在保护的基础之上,但是古建筑的年久失修会影响村民的居住质量,在没有统一规划管理的前提下,他们自发进行修缮,使村落景观遭到了破坏,成为本阶段村落保护的一大威胁[7]。从观赏价值与科学价值出发,以保护为前提的旅游开发是必要的,此外,旅游发展能为村落保护筹集资金,从而实现保护与发展的良性循环[8]。由此可见,关于传统村落的研究,由博物馆学逐渐向多学科领域扩展,单一的研究内容也变得多元,这一过程的变化说明传统村落正得到越来越多学者和大众的重视。但是,现阶段由于缺乏传统村落的认定标准与系统的调查,许多具有重要价值的村落并没有被发现。
2 发展深化阶段(2012年至今)
自2012年12月起,传统村落的内涵有了具体的阐释,我国开始将历史建筑、选址与格局、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评定标准对传统村落进行普查,截至2022年10月,已公布6批共8 155个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的村落。这一举措促使传统村落成为学者研究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重要对象,成果主要集中于以下几方面。
2.1 传统村落空间分布
传统村落的空间分布是对其展开保护与发展的基础,了解和掌握其在空间分布上的特征与规律,可以因地制宜地对其进行保护与开发。村落的形成与发展,与其地域、人们所追求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传统村落在空间分布上存在的不均衡性极为严重,一方面,受到地形地貌、民族分布、中心城市和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的影响[9];另一方面,村民的保护意识以及当地的现代化、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都与它们的分布不均衡有关[10],在这里,容易忽视的是村民自身对于村落保护的认识,致使村落价值并未得到有效的识别和保护。2012年以后列入保护名录的传统村落,总体呈南方地区多、北方地区少的趋势发展,它们在特定的社会背景之下受到了自然与人文因素的影响。这种空间分布上的不均衡性,致使学者们在选择研究对象时会偏向于南方分布较为集中的村落。
2.2 传统村落保护方法
在历史的长河之中,村落的形成及发展与人类因地制宜、因势利导,还有利用和获取自然资源的过程密不可分。为使传统村落得到更好的保护,将其列入“传统村落保护名录”是一种可行且有效的方法,但是对于其他未被识别的“传统村落”,也需要得到关注。因此,如何做好传统村落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寻求发展,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11]。“古村落”的称谓改为“传统村落”后,冯骥才基于此前有关古村落的保护形式,再次因地制宜地提出了建立村落保护区与露天博物馆这2种值得关注的方式。
关于传统村落的保护,除上述措施以外,还要坚持原生态、整体性、活态性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把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纳入新型城市化的总体规划,加强普查调研力度,进行分类保护、分级管理,同时,要加强对村落的保护和宣传,增强村民的保护意识,让他们有机会参与到村落的保护中来[12]。这些保护措施看起来可能适用于大多数的传统村落,但是,村落保护要落到實处,因地制宜采取合适的保护模式,它们可以为一些相似的村落社会提供方法上的借鉴,但模式的推广必须与实际相结合,从而发展出符合当地各方面条件的保护模式。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与进步,“互联网+”的保护模式或许是一种新思维和新方法上的转变,通过搭建一个云数据平台(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可以将原先零碎的信息整合为更有价值的资料,可以借此向国内外的学者与相关专家呈现传统村落的相关情况,通过这样的途径,传统村落能够得到更多人的关注,从而获得更多专家团队或个人的帮助与支持[13]。
2.3 保护中的困境
城镇化发展作为村落保护冲击力之一,致使村落社会中大量人口外流,“空心化”“老龄化”现象突出,没有人对村落进行管理,由此,大量废弃建筑增多、整体自然环境风貌遭到破坏、村落丧失了其应有的生机和非遗传承人后继乏人等问题频发[14]。这些现象可能在未来几年里也还会持续,主要因为对于一些没有任何经济效益的文化遗产,村民也不愿再守着它,长此以往,大家对于村落保护的意识得不到提高,只会使一个又一个具有重要价值的村落逐渐瓦解,最后消失在大众的视野之中。除此之外,在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之下,有些地方未能真正理解古建筑保护的含义,拆除了原先的传统建筑,建立新的“古建筑”,这对传统村落造成了极大的破坏;或是为了传统建筑的保护,让村民搬出,在这一过程中忽视了村民基于传统村落创造出来的一些文化也会因此而受到影响[15]。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保护传统村落的政策,政府主导型的保护模式较为常见,这也要求有关部门起到正确的导向作用,同时尊重村民的主体地位,充分听到他们的声音,保障他们的基本权利并使他们参与到村落保护的实践中来;对一些优秀的非遗传承人,给予适当的鼓励政策或许会使更多的人愿意留下来,从而缓解村落社会“空心化”的现象,达到村落文化的有效传承。
2.4 传统村落与乡村振兴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与传统村落保护环环相扣,一方面,传统村落资源丰富、文化底蕴深厚,艺术、经济、社会价值较高[16],能够成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样板,此外,也能为传统村落保护创造契机[17]。然而,要保证传统村落永葆生机活力,就需要推进其现代化转型[18]。近年来,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加之中国旅游业的兴起,乡村旅游逐渐成了热门话题,此时的旅游开发成为一种重要的致富方式,传统村落的旅游开发也成了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驱动力[19]。对于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良好、民族文化保存完好的传统村落,可以充分发挥其生态与民族文化的优势[20]。因为它们作为一种特殊的旅游资源,可以从销售门票和婚庆祭祀、民俗节庆等“非遗”活动中取得一定的经济收益[21]。
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大批的青壮年为了经济收益不断涌入城市寻求更好的工作岗位,村落社会也不例外,伴随而来的是“空心化”问题。面对传统村落发展与经济收入的双重压力,村落旅游开发成为解决这一矛盾的重要途径。适当的旅游开发能够在保护传统村落文化的同时为当地的村民带来经济收益,还能促进村民们“文化自觉”意识的觉醒与强化。此外,传统村落在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中面临的是过度商业化、本土文化丧失、环境污染等问题,基于此,在“两山”理论的背景下,需要积极探索传统村落旅游业绿色发展模式[22]。然而,旅游业开发的过程中也会出现产业转型的问题,在贵州省第二批进入保护名录的202个传统村落中,仅有三分之一的传统村落积极探索并开发旅游业,受自身生产力和经济发展程度的制约,依托新兴产业发展起来的行业并不多,大多仍以传统旅游服务业为主[23]。然而,一味依赖旅游开发会忽视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以及乡村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初衷。需强化地方政府、专家学者、村民的作用,以优势资源的转化来突破村落社会发展的桎梏[24]。
3 结束语
我国对于传统村落的研究,相较于国外虽起步较晚,但是从萌芽阶段到发展深化阶段,每一个时期都在不断丰富研究内容与研究视角。尤其是在2012年第一批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公布之后,人们将焦点转移到这些“挂牌”的村落之上。受地理与自然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村落的空间分布集中于南方地区,研究对象的选择也偏向于这些地区的村落,但是,北方地区也存在着大量保存完整、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村落,它们或许可以成为今后的重点研究对象。实际上,多数学者对于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研究仅仅停留在存在的问题与解决路径方面,未能进一步剖析存在这些问题的深层原因,它可能与村落的各种社会规范有关,也可能是受到了其他外部因素的影响,需要我们结合村落社会发展实际做整体性分析。从城乡二元关系来看,城镇与乡村并不是一直处于对立面,虽然城镇化的进程给乡村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但是,村落的发展单靠内生动力是远远不够的,城镇作为外部力量为乡村的建设助力,可以结合城镇提供的各种资源,探讨其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我国依旧存在广大的农村人口,农民赖以生存的是土地,随着乡村旅游的兴起,土地的功能不断被削弱,“三农”问题是关系基层治理和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因此,如何實现现代化农业的转型以全面推动实现乡村振兴是在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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