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示罔极:元加封孔子“大成至圣文宣王”诏书立碑问题探究

2024-01-17 20:54仝晰纲李贝贝
东岳论丛 2023年9期

仝晰纲,李贝贝

(山东师范大学 齐鲁文化研究院,山东 济南 250014)

大德十一年(1307)五月,元武宗即位,七月加封孔子为“大成至圣文宣王”,孔子封号达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加封之后不久,在大臣的建议下,元武宗下旨要求全国各地文庙将加封诏书刻石立碑,这就是本文讨论的加封孔子诏碑。立碑之举将元武宗加封孔子的影响扩大化,促进了儒学在社会基层的传播。然而,地方对待立碑圣旨态度不一,其中原因发人深思。目前学界对元武宗加封孔子一事的研究较为深刻,但对立碑之事关注较少,且已有观点多有可商榷之处(1)对加封孔子为“大成至圣文宣王”一事的研究,可参见赵文坦:《元朝封孔子尊号“大成至圣文宣王”的背后》,《文史知识》,2008年第2期;赵文坦:《元代尊孔“大成至圣文宣王”的由来》,《历史教学》,2009年第22期。以上两篇文章,将元武宗加封孔子的来龙去脉和深刻背景进行了较为细致地分析,相关研究成果还有很多,于此不再赘述。树立加封孔子诏碑一事,系统研究可参见日本学者宫纪子:《大德十一年加封孔子制誥をめぐる諸問題》,《中国—社会と文化》1999年第14号。个案研究可参见杨益清:《大理发现元初同刻一石的加封孔子圣旨及立碑文告》,《文物》,1987年第11期;方龄贵:《云南元代白话碑校证》,《云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4年第4期;邢鹏:《北京国子监孔庙元代〈加号诏书〉碑考》,《中国文物报》,2006年11月15日第005版;李兴盛,张涛:《元代集宁路文宣王庙学碑》,《内蒙古文物考古》,2007年第2期;杨海文:《重订曲阜孔庙元代加封孔子碑两通》,《西夏研究》,2013年第3期;赵立波:《元代〈集宁文宣王庙碑〉考释》,魏坚主编:《北方民族考古》第二辑,北京:科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313-324页;王志清,沈凯文:《白帝城〈加号大成碑〉考论》,《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4期。然以上研究,多因文献所限,其观点颇有可商之处。。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之上,广泛收集各地碑刻材料,对武宗朝加封孔子诏立碑之议的发起、经过,立碑命令的下发过程进行考证,分析各地树立加封孔子诏碑时间差异的原因和立碑的意义,还原历史真实。

一、加封孔子诏书立碑之议过程考证

加封孔子诏立碑之议的缘起,正史缺载,幸有碑刻文献可资探研。如元大理路“加封圣诏碑”记载:

皇帝圣旨里,云南诸路行尚书省准尚书省咨该:“至大二年五月十九日,太保三宝奴丞相奏:在先孔夫子汉儿帝王虽是封赠了,不曾起立碑石来。如今各处行与文字封赠了,于赡学地土子粒钱内教立碑石呵,今后学本事的人,肯用心也者。奏呵,奉圣旨:‘是有。那般者。’钦此。照得先据御史台呈,亦为此事,已经遍行去讫,都省咨请照验,钦依施行。”准此,省府合下仰照钦依施行。经议札付者。至大二年五月十九日。(2)该碑于1983年在今云南大理城区出土,从出土地点和碑文内容来看,该碑为元大理路军民总管府所立。本文所录碑文,转引自方龄贵:《云南元代白话碑校证》,《云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4年第4期。方龄贵称此碑为“加封圣诏碑附白话碑”,本文省称为“加封圣诏碑”。

从碑文格式和内容来看,这是一篇根据元武宗圣旨下发的立碑命令。“加封圣诏碑”碑文的早期整理者认为:“至大二年文告谓云南诸路行尚书省咨奏尚书省奏请武宗降谕,尚书省又据武宗谕旨行文各省‘教立碑石’。”还指出:元武宗至大二年(1309)八月设尚书省,九月设行尚书省,至大二年(1309)五月的咨奏中不应称尚书省、行尚书省。但由于咨文是在该年九月行尚书省设立后颁给的,原本的中书省、行中书省也就改成了尚书省、行尚书省(3)杨益清:《大理发现元初同刻一石的加封孔子圣旨及立碑文告》,《文物》,1987年第11期。。如今学界普遍接受上述观点,以“至大二年五月十九日”为元武宗下旨要求全国树立加封孔子诏碑的最初时间(4)方龄贵:《云南元代白话碑校证》,《云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4年第4期;赵立波:《元代〈集宁文宣王庙碑〉考释》,魏坚主编:《北方民族考古》第二辑,北京:科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318页;杨海文:《重订曲阜孔庙元代加封孔子碑两通》,《西夏研究》,2013年第3期。。

然而,上述观点错误颇多。三宝奴奏请元武宗降旨要求全国树立加封孔子诏碑之事的记载,还见于今江苏苏州府学文庙藏元平江路“诏书加封大成碑”(5)该碑碑额为“诏书加封大成”,故本文称之为“诏书加封大成碑”;碑阳上半部分为加封孔子“大成至圣文宣王”的圣旨原文,下半部分为立碑命令和题名。从碑刻收藏地点、碑文内容和题名来看,该碑为元江浙等处行尚书省平江路总管府所立。本文所引碑文内容,依据笔者亲见碑刻原石,后文所引该碑碑文不再作注。、《越中金石记·元》所录元绍兴路和绍兴路新昌县“孔子加号诏碑”(6)(清)杜春生编:《越中金石记》卷八《元》,国家图书馆善本金石组编:《辽金元石刻文献全编》第3册,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3年影印清道光十年詹波馆自刻本,第491-493页。、民国《江苏省通志稿·艺文志》所录元平江路嘉定州“加封孔子制诏碑”(7)缪荃孙等纂:民国《江苏省通志稿·艺文志三·金石十九·元》,国家图书馆善本金石组编:《辽金元石刻文献全编》第2册,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3年影印民国十六年影印本,第45-46页。、民国《海宁州志稿·金石志》所录元杭州路海宁州“元大德十一年加封孔子碑”(8)许传霈等纂:民国《海宁州志稿》卷十八《金石志二·碑碣》,民国十年铅印本。,以及《潜研堂金石文跋尾·元》所录元徽州路绩溪县立加封孔子诏碑上的《徽州路儒学旨挥》一文(9)(清)钱大昕撰:《潜研堂金石文跋尾》卷十九《元二》,清嘉庆四年黄廷鉴抄本。根据该书记载,该文为加封孔子制诏碑碑记的一部分,碑在清绩溪县学。清绩溪县在元代是徽州路的路辖县,那么该碑文当是徽州路总管府根据江浙等处行尚书省的劄付下发给绩溪县的立碑旨挥。。经笔者比对,发现上述材料中记录三宝奴奏请、元武宗降旨立碑之事的文本与元大理路“加封圣诏碑”基本一致。可知该文本的主体内容正是当时全国统一下发的立碑命令。然除元大理路“加封圣诏碑”将三宝奴上奏时间记载为“至大二年五月十九日”外,其他六碑皆记载此事发生在“至大二年十二月十九日”。又据《元史·武宗本纪》记载,至大二年(1309)八月癸丑重立尚书省,三宝奴为平章政事;九月庚辰朔,改各行中书省为行尚书省(10)(明)宋濂等撰:《元史》卷二十二《本纪第二十二·武宗一》,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514-515页。。《元史·宰相表》记载,至大二年(1309)八月至九月,三宝奴为平章政事,次年已是左丞相(11)(明)宋濂等撰:《元史》卷一百一十二《表第六上·宰相年表》,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2816页。。文献虽未记载三宝奴升任左丞相的具体时间,但从其任职履历来看,升任时间很有可能是至大二年(1309)。若三宝奴在至大二年(1309)十二月十九日上奏请旨立碑,那么碑记中称三宝奴为丞相,称中书省、行中书省为尚书省、行尚书省也就顺理成章了。以上信息说明,元大理路“加封圣诏碑”所载三宝奴上奏时间是错误的,正确时间应是至大二年(1309)十二月十九日,不存在改写官署名称的情况。另外,“云南诸路行尚书省准尚书省咨该”,只能说明后文内容是尚书省发往云南诸路行尚书省的咨文,云南诸路行尚书省咨奏尚书省奏请武宗降谕的说法乃为无稽之谈。

其实,加封孔子诏立碑之议并非缘起于三宝奴。元大理路“加封圣诏碑”在记录完三宝奴奏请降旨立碑之事后,又云:“照得先据御史台呈,亦为此事,已经遍行去讫,都省咨请照验,钦依施行。”《潜研堂金石文跋尾·元》所录元绩溪县《徽州路儒学旨挥》中也有大致相同的文字(12)(清)钱大昕撰:《潜研堂金石文跋尾》卷十九《元二》,清嘉庆四年黄廷鉴抄本。。这段言辞表明,三宝奴上奏之前,御史台已就立碑之事呈请朝廷了。该事细节,可参见元平江路“诏书加封大成碑”的记载:

至大三年正月,平江路达鲁花赤总管府承奉江浙等处行尚书省劄付,准尚书省咨,御史台呈,准江南诸道行御史台咨,据江南浙西道肃政廉访司申准本道分司佥事吴承直牒:会验大德十一年七月十九日,钦奉圣旨,孔子加号大成至圣文宣王,钦此……拟合令各路学校钦依圣旨全文勒石,以纪其事。非特为一时褒美之休,抑使万世而下,士之居游于学者,咸知尊敬,相与遵守。牒请申覆江南诸道行御史台,照详明降施行。准此。卑司参详:如准分司所言,遵依国典,崇重圣教,以永其传,实为盛事。具呈照详。送□□部呈:朝廷崇礼先圣,诚为万世之典,如准所言。相应。都省咨请依上施行。奉此。仰依上施行。奉此。仰依奉省劄事理施行。

根据引文开头可知,该文为江浙等处行尚书省下发给平江路的立碑劄付,援引内容为尚书省咨文。嘉庆《常德府志·艺文考》所录元常德路“元大成碑”(13)(清)应先烈总修:嘉庆《常德府志》卷二十《艺文考·金石文字》,《中国地方志集成·湖南府县志辑》第76册,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13年影印清嘉庆十八年刻本,第287-288页。,《山右石刻丛编·元》所录元冀宁路平定州“加封孔子勒石碑”(14)(清)胡聘之撰:《山右石刻丛编》卷三十《元》,国家图书馆善本金石组编:《辽金元石刻文献全编》第1册,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3年影印清光绪二十七年刻本,第395-396页,第395页。,以及民国《江苏省通志稿·艺文志》所录元平江路嘉定州“加封孔子制诏碑”(15)缪荃孙等纂:民国《江苏省通志稿·艺文志三·金石十九·元》,国家图书馆善本金石组编:《辽金元石刻文献全编》第2册,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3年影印民国十六年影印本,第45-46页。上都刻有这一文书,只是在官署名称、下发时间,以及内容详简、部分用词上略有差异。该文书告诉我们,立加封孔子诏碑的建议,是由江南浙西道佥肃政廉访司佥事吴承直最先提出来的,经御史台、尚书省等商议、允准后下令施行。上文所引碑文的主体内容,正是当时全国统一下发的立碑命令。

吴承直建言立碑之事,还见于阎复撰《加封孔子制诏碑记》:元武宗加封孔子为“大成至圣文宣王”后,“迩者江南浙西道佥肃政廉访司事吴举建言:褒封先圣,当令盛典,若不腾芳琬玉,曷以昭示罔极?于是省台檄下,诸路勒石庙学。”(16)(元)阎复撰:《加封孔子制诏碑记》,(清)王赠芳等总辑,成瓘等纂:道光《济南府志》卷六十八《艺文四·德平》,《中国地方志集成·山东府县志辑》第3册,南京:凤凰出版社,2004年影印清道光二十年刻本,第496-497页。《济州金石志·济州石》所录元曹元用撰《大元加封大成至圣文宣王记》也提到:“曩者浙西道佥肃政廉访司事吴举建议:圣上加封孔子,诚前代所未及,宜勒诸珉,以示悠久。省台是之,移文列郡,俾行其议。”(17)(元)曹元用撰:《大元加封大成至圣文宣王记》,(清)徐宗幹、冯云鹓撰:《济州金石志》卷三《济州石三》,清道光二十五年闽中自刻本。通过对比,可知阎复、曹元用所说的吴举就是吴承直。《山右石刻丛编·元》所录元冀宁路平定州“加封孔子勒石碑”的碑文,误将吴承直写成了“冀承直”(18)(清)胡聘之撰:《山右石刻丛编》卷三十《元》,国家图书馆善本金石组编:《辽金元石刻文献全编》第1册,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3年影印清光绪二十七年刻本,第395-396页,第395页。。

至于吴承直建议树立加封孔子诏碑的时间,康熙《肥城县志·诗文类》所录张起岩撰《加封大成至圣文宣王碑记》云:“大德丁未岁,制加元圣大成至圣文宣王……越二年,浙西宪臣言:在昔尊夫子固云重矣,然未能尽其形容。皇朝加锡徽称,诚非前代所及,勒石郡邑庙学以彰盛典。朝议是之,于时守臣恭命。”(19)(元)张起岩撰:《加封大成至圣文宣王碑记》,(清)尹任修,尹足法纂:康熙《肥城县志》卷之下《诗文类》,清康熙十一年刻本。张起岩所说的“浙西宪臣”就是江南浙西道佥肃政廉访司事吴承直;以“大德丁未”即大德十一年(1307)为基准点,“越二年”乃元武宗至大二年(1309)。另外,元平江路“诏书加封大成碑”、元嘉定州“加封孔子制诏碑”都将包含吴承直建言的立碑文书刻在了三宝奴所请立碑圣旨之前,那么至大二年(1309)十二月十九日就是吴承直建言立碑的时间下限。民国《邳志补·金石》所录元归德府邳州立“邳州文庙大成碑”碑文记载:“越明年,改元至大,御史台备浙西廉访佥事吴承直言具呈都省,送礼部,授令各路学校勒石纪事。二年冬,太保三宝奴丞相敷陈其义,奉旨各处儒学立碑。”(20)(元)周忠厚撰:《邳州文庙大成碑记》,窦鸿年纂:民国《邳志补》卷之二十三《金石》,民国十二年刻本。元邳州以下邳为州治,碑文中提到“檄至下邳,郡守长适缺”,故该碑应为邳州所立。该记文言称吴承直建言立碑的时间是至大元年(1308),与张起岩的记录相左,不知孰对孰错。

元武宗在吴承直建言一事中扮演着什么角色呢?元平江路“诏书加封大成碑”、元嘉定州“加封孔子制诏碑”的碑文,以及阎复撰《加封孔子制诏碑记》,都只记载吴承直的立碑建言获得了尚书省的同意,并由尚书省发出立碑檄文,全然没有提到元武宗在该事中发挥的作用。嘉庆《长山县志·艺文志》所录张养浩撰《儒学记》云:“武宗皇帝嗣祚,增封先圣大成至圣文宣王,颁诏天下。御史言国朝崇秩斯文,近古未有,宜勒石列郡庙学,以永休命。丞相允其请。”(21)(元)张养浩撰:《儒学记》,(清)倪企望修,钟廷瑛等纂:嘉庆《长山县志》卷十三《艺文志二·碑铭》,《中国地方志集成·山东府县志辑》第27册,南京:凤凰出版社,2004年影印清嘉庆六年刻本,第512页。张养浩只言“丞相允其言”,同样是在强调尚书省在此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宫纪子在根据碑刻总结出吴承直请立加封孔子诏碑的流程时,也将元武宗排除在外:吴承直→肃政廉访司→江南诸道行御史台→御史台→尚书省→礼部→尚书省→江南等处行尚书省……(22)宫纪子:《大德十一年加封孔子制誥をめぐる諸問題》,《中国―社会と文化》,1999年第14号,第143页。然元常德路“元大成碑”和元平定州“加封孔子勒石碑”在吴承直建言的内容前都明确写着“皇帝圣旨里”(23)常德路“元大成碑”碑文,(清)应先烈总修:嘉庆《常德府志》卷二十《艺文考·金石文字》,《中国地方志集成·湖南府县志辑》第76册,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13年影印清嘉庆十八年刻本,第287页。该志误将“里(裏)”录成“襄”字。平定州“加封孔子勒石碑”碑文,(清)胡聘之撰:《山右石刻丛编》卷三十《元》,国家图书馆善本金石组编:《辽金元石刻文献全编》第1册,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3年影印清光绪二十七年刻本,第395页。。也就是说,吴承直的建言是在尚书省主导下获得认可,并最终以元武宗圣旨的名义下发到各地的。元武宗对树立加封孔子诏碑一事的推动作用不可忽视。

综上所述,元武宗至大二年(1309)十二月十九日之前,吴承直最先建议将大德十一年(1307)加封孔子为“大成至圣文宣王”的诏书在各地文庙内刻石立碑。该建议经由御史台呈请、尚书省认可后,最终获得元武宗允准并颁布了第一道立碑圣旨,圣旨内容即前文所引元平江路“诏书加封大成碑”的碑文。很多学者都忽略了这道立碑诏书的存在。阎复、张养浩等在叙述下诏立碑之事时,只言吴承直而不言三宝奴,正是基于吴承直首倡立碑的历史地位。至大二年(1309)十二月十九日,三宝奴再次奏请在全国文庙内树立加封孔子诏碑,元武宗为此下发了第二道立碑圣旨,圣旨内容即前文所引元大理路“加封圣诏碑”碑文。

二、加封孔子诏立碑圣旨下发过程辨析

元武宗时期,元朝的行政区划由上至下主要分为四级:行尚书省(尚书省)、路、州(府)、县。还有诸侯王统辖、州(府)直隶于省、县受辖于路的情况。加封孔子诏立碑圣旨乃是以公文的形式,由尚书省逐级向下颁发。

现有资料表明,元朝第一次向地方颁发立碑圣旨是在元武宗至大三年(1310)。道光《济南府志·艺文志》所录刘敏中撰《加封大成至圣文宣王碑记》云:“大德十有一年七月,制加孔子号‘大成至圣文宣王’,播告天下。至大改元之三年,省台檄令,在所勒石纪其事于学。”(24)(元)刘敏中撰:《加封大成至圣文宣王碑记》,(清)王赠芳等总辑,成瓘等纂:道光《济南府志》卷六十五《艺文一·历城》,《中国地方志集成·山东府县志辑》第3册,南京:凤凰出版社,2004年影印清道光二十年刻本,第352页。同治《临邑县志·金石志》所录曹质撰《河间路临邑县奉建加号孔子大成碑记》也记载:“至大庚戌,政府扩上意,檄天下郡邑,于庙学勒石刊诏文,拜纪其事于上”(25)(元)曹质撰:《河间路临邑县奉建加号孔子大成碑记》,(清)陈鸿翙修,崔振庆纂:同治《临邑县志》卷十四《金石志中·元》,《中国地方志集成·山东府县志辑》第15册,南京:凤凰出版社,2004年影印清同治十三年刻本,第289页。。“至大庚戌”即至大三年(1310)。

根据前文所引元平江路“诏书加封大成碑”的碑文,可知第一道立碑圣旨是在至大三年(1310)正月以劄付的形式由江浙等处行尚书省下发给平江路的。再如元集宁路立“集宁文宣王庙碑”记载:“至大三年正月日,赵王钧旨,出帑币,遣侍人,届分邑集宁,建立大成至圣文宣王庙学碑。节该钦依已降圣旨事意施行。”(26)该碑于民国十年(1921)在今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元代集宁路古城遗址出土,现藏于乌兰察布博物馆。从出土地点和碑文内容来看,该碑为元集宁路总管府所立。碑文转引自赵立波:《元代〈集宁文宣王庙碑〉考释》,魏坚主编:《北方民族考古》第二辑,北京:科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314页。集宁路在至大年间为尚书省统辖,同时也是赵王的封地。《王傅德风堂碑记》记载:“至大元年,始立王傅府事……王傅府后乃为赵国之纲纪,以下德宁、砂井、净州、集宁等路及断事官”。李治安指出,碑文中提到诸地,都是汪古部驸马投下的分地,元朝只是将其改置为全国统一的行政区划,内部仍由领主自治(27)李治安:《元中书省直辖“腹里”政区考略》,李治安等著:《元代华北地区研究——兼论汉人的华夷观念》,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3页。“王傅德风堂碑”碑文为元林子良于元顺帝至正七年(1347)所作,该碑被发现后,碑文首刊于北平《新晨报》1928年9月2日副刊。本文所录碑文,转引自李治安:《元中书省直辖“腹里”政区考略》一文。。因此,集宁路的立碑命令由赵王发出是理所应当的。下发给鲁王封地金乡县的立碑公文前,就有“皇帝圣旨里、皇姊大长公主懿旨、鲁王钧旨,济宁路总管府承奉尚书礼部符文”(28)(清)徐宗幹、冯云鹓撰:《济州金石志》卷六《金乡石》,清道光二十五年闽中自刻本。该书所录元金乡县加封孔子诏碑碑阴记文落款为“至大四年岁次辛亥冬十一月庚子望日”,但无法确认该时间是公文下发时间还是碑文撰写或立碑时间。的字样。参照江浙等处行尚书省给平江路下发立碑劄付的时间,赵王在至大三年(1310)正月发给集宁路的立碑钧旨,依据的应也是第一道立碑圣旨。由于目前掌握资料有限,尚不清楚各行省向路级行政单位下发劄付的时间是否具有一致性。

圣旨以劄付的形式下发给路级行单位后,再以旨挥的形式向州一级行政单位传递。如元嘉定州“加封孔子制诏碑”碑文就是一篇典型的立碑旨挥。碑文云:“至大三年二月,平江路嘉定州承奉平江路总管府旨挥,该承奉江浙等处行尚书省劄付,准尚书省咨,御史台呈……”后文援引吴承直建言立碑之事(29)缪荃孙等纂:民国《江苏省通志稿·艺文志三·金石十九·元》,国家图书馆善本金石组编:《辽金元石刻文献全编》第2册,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3年影印民国十六年影印本,第45-46页。。该文献表明,平江路是在至大三年(1310)二月给嘉定州下发的立碑旨挥,这一时间比江浙等处行尚书省给平江路下发立碑劄付晚了一个月左右。再如元平定州“加封孔子勒石碑”记载:“皇帝圣旨里,冀宁路平定州承奉冀宁路总管府旨挥,承奉尚书礼部符文,承奉尚书省劄付……”后文援引吴承直建言立碑之事,公文落款时间为“至大三年四月日”(30)(清)胡聘之撰:《山右石刻丛编》卷三十《元》,国家图书馆善本金石组编:《辽金元石刻文献全编》第1册,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3年影印清光绪二十七年刻本,第395-396页。。由此可知,冀宁路向平定州下发立碑旨挥的时间是在至大三年(1310)四月,比平江路向嘉定州下发立碑旨挥晚了两个月左右。这表明不同地区之间,立碑命令下发速度是不一样的。

至于第二道立碑圣旨的下发,元平江路“诏书加封大成碑”在刻录完第一道立碑劄付后,又刻录了第二道立碑劄付。公文开头云:“至大三年四月,平江路达鲁花赤总管府承奉江浙等处行尚书省劄付,尚书省咨……”后文援引三宝奴上奏请旨立碑之事。该劄付下发给平江路的时间,较前文所引依据第一道立碑圣旨下发给平江路的劄付晚了三个月左右。这一时间差,很有可能就是两次立碑圣旨颁布相隔的时间。

第二道立碑圣旨下发到路辖县的时间,可参见《潜研堂金石文跋尾·元》的相关记载。该书言称:“徽州路儒学旨挥二道,刻于加封孔子制诏书之下方”,其中一道开头为“承奉江浙等处行尚书省劄付该准尚书省咨”,内容援引的是第二道立碑圣旨。该书在“徽州路儒学旨挥”标题下注有“至大三年四月”的字样(31)(清)钱大昕撰:《潜研堂金石文跋尾》卷十九《元二》,清嘉庆四年黄廷鉴抄本。。由于该碑是绩溪县所立,那么至大三年(1310)四月应就是徽州路承奉江浙等处行尚书省劄付给绩溪县下发立碑旨挥的时间。这一时间与该行书省给平江路下发第二道立碑劄付的时间较为接近。

立碑圣旨的下发过程,还有很多材料可以佐证。路一级的材料,除前文提到的平江路、徽州路、集宁路外,还可参见以下几个地区。如元常德路“元大成碑”的碑文云:“皇帝圣旨里,覈常德路达鲁花赤总管府承奉湖广等处行尚书省劄付,准尚书省咨,御史台呈……”后文援引的是吴承直建言立碑之事,文末记载“至大三年九月日建亭立石”(32)(清)应先烈总修:嘉庆《常德府志》卷二十《艺文考·金石文字》,《中国地方志集成·湖南府县志辑》第76册,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13年影印清嘉庆十八年刻本,第287-288页。。由于碑文残缺,湖广等处行尚书省给常德路下发立碑劄付的具体时间已不可知,但肯定在至大三年(1310)九月立石之前。《闽中金石略·元》所录元泉州路“加封大成至圣文宣王诏碑”记文题署云:“时至大三年九月日,泉州路儒学教授臣林天泽谨识”(33)(元)林天泽撰:《加封大成至圣文宣王诏碑记》,(清)陈棨仁撰:《闽中金石略》卷第十一《元一》,国家图书馆善本金石组编:《辽金元石刻文献全编》第3册,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3年影印菽庄丛书本本,第892页。。这表明泉州路接到江浙等处行尚书省劄付的时间下限是至大三年(1310)九月。《楚州金石录·元》所录《宣圣加封大成碑阴记》,记录了元淮安路立加封孔子诏碑之事。该碑记缺字较多,但从“台宪□□首请(缺)大(缺)丞”,以及“奏曰(缺)□学校钦承,爰求坚□”等字样来看,该碑记应是在接到两份立碑公文后撰写的。碑记落款中提到:“时至大三年八月之三日也,谨记。”(34)(元)佚名撰:《宣圣加封大成碑阴记》,罗振玉录:《楚州金石录·元》,嘉草轩丛书本。表明在至大三年(1310)八月三日前,河南江北等处行尚书省就已经向淮安路发出了两道立碑劄付。

散州一级的材料,可参见元嘉定州“加封孔子制诏碑”。该碑刻录了两道立碑旨挥,碑记中虽没有记载第二道立碑旨挥的下发时间,但碑记最后提到“至大三年月日钦立”(35)缪荃孙等纂:民国《江苏省通志稿·艺文志三·金石十九·元》,国家图书馆善本金石组编:《辽金元石刻文献全编》第2册,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3年影印民国十六年影印本,第46页。,可知嘉定州在至大三年(1310)里就已经接到了由平江路发出的两道立碑旨挥。再如民国《邳志补·金石》所录“邳州文庙大成碑”碑文中提到:吴承直与三宝奴建言立碑后,“(至大)三年,檄至下邳”(36)(元)周忠厚撰:《邳州文庙大成碑记》,窦鸿年纂:民国《邳志补》卷之二十三《金石》,民国十二年刻本。。元代下邳城为邳州治,吴承直、三宝奴建言立碑之事又分见于两道立碑圣旨,该碑文足以说明邳州在至大三年(1310)里接到了两道立碑公文。

路辖县的材料,如《越中金石记·元》所录元绍兴路新昌县“孔子加号诏碑”,碑文内容为加封孔子诏和第二道立碑圣旨,落款为:“时至大辛亥仲春吉日,提调学校臣李拱辰诚惶诚恐,顿首拜手谨书”(37)(清)杜春生编:《越中金石记》卷八《元》,国家图书馆善本金石组编:《辽金元石刻文献全编》第3册,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3年影印清道光十年詹波馆自刻本,第492-493页。。“至大辛亥仲春”即元武宗至大四年(1311)春二月。考虑到立碑工期,绍兴路给新昌县下发立碑旨挥的时间应该是至大三年(1310)内。再如光绪《续纂句容县志·金石志》所录元集庆路句容县《加封孔子诏碑阴记》。该碑文虽残缺较多,但在末端能看到“三年七月”的字样。县志按:“此碑系至大元年奉诏,三年立石。”(38)(元)佚名撰:《加封孔子诏碑阴记》,(清)张绍棠修,萧穆等纂:光绪《续纂句容县志》卷十七上《金石中》,《中国地方志集成·江苏府县志辑》第35册,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影印光绪三十年刻本,第408-409页。结合碑文落款,可以证明句容县接到立碑命令的时间下限是至大三年(1310)七月。今龙泉市博物馆藏“皇帝诏旨碑”,上刻元武宗加封孔子诏,落款题识为“至大三年十月日,处州路龙泉县儒学教谕臣施伯成拜手稽首谨书”>(39)该碑现藏龙泉市博物馆,碑文转引自龙泉市博物馆编:《龙泉文物大观》,杭州:西泠印社出版社,2017年版,第73页。。元龙泉县接到处州路立碑命令的时间,必然是在施伯成书写碑文之前。

尚书省直隶地区的材料,可参见今成武县博物馆藏“加封圣旨碑”(40)该碑现藏成武县博物馆,碑额篆书“加封圣旨”,本文因以为名。碑阳为八思巴文与汉文对写的加封孔子诏,碑阴为题名。由碑刻出土地点和题名,知该碑为元曹州成武县所立。本文所引用内容,依据笔者亲见碑刻原石。。该碑碑阴题名落款时间为“至大三年九月”,这是元曹州成武县接到立碑命令的时间下限。再如《山左金石志·元石》记载:“曹县学加封孔子制诏碑,至大三年十月立”(41)(清)毕沅,阮元撰:《山左金石志》卷二十二《元石》,国家图书馆善本金石组编:《辽金元石刻文献全编》第1册,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3年影印清嘉庆二年小琅嬛仙馆刻本,第702页。。元代并未在清曹县县城所在地设立州县级别的文庙,该碑有可能是从附近的曹州、济阴县或楚丘县文庙搬迁而来的。至大三年(1310)十月,当是其中一地接到立碑命令的时间下限。

以上碑刻分属尚书省、江浙等处行尚书省、湖广等处行尚书省、河南江北等处行尚书省,涵盖了八路、三散州、四路辖县、一直隶州辖县。囊括地域范围和行政区划级别较广,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据此,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其一,元武宗的立碑圣旨首先以咨文的形式由尚书省发往各行省,行省依据该咨文向路一级发出立碑劄付,之后再由路向散州(府)和路辖县下发立碑旨挥,最后将立碑命令传递到州辖县一级;仿此,直隶路、州(府)应由尚书省直接下发命令,此后再向辖县传递;诸侯王封地内,立碑命令前还要加上诸侯王懿旨。其二,第一道立碑圣旨最早是在至大三年(1310)正月下发给路一级行政单位,第二道立碑圣旨很可能是在该年四月方才向路下发;各路级行政单位接到立碑劄付后,向下级发布立碑旨挥的时间是不同步的;在至大三年(1310)内,元朝统治区域内各级行政单位已普遍接到了两道立碑圣旨。

三、各地立碑时间差异原因与立碑意义

根据前文论述,元武宗要求树立加封孔子诏碑的圣旨下发到各地的时间相差不大,然不同地区树立加封孔子诏碑的时间却出现了较大的差异性。

以今山东地区为例,《山左金石志·元石》记载:“济南府学加封孔子制诏碑,至大四年八月立”;“海丰县学加封孔子制诏碑,至顺二年六月立”;“利津县学加封孔子制诏碑,至正十年立”(42)(清)毕沅,阮元撰:《山左金石志》卷二十二《元石》、卷二十三《元石》、卷二十四《元石》,国家图书馆善本金石组编:《辽金元石刻文献全编》第1册,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3年影印清嘉庆二年小琅嬛仙馆刻本,第702、721、738页。。上述诸碑,在元代分属济南路、济南路无棣县、济南路利津县。在行政区划上虽同为一路,但无棣县立碑时间比济南路晚了二十年,利津县又较无棣县晚了十九年。道光《钜野县志·艺文志》录刘泰撰《加封孔子诏碑阴》记载济宁路于元仁宗延祐(1318)五年正月立加封孔子诏碑(43)(元)刘泰撰:《加封孔子诏碑阴》,(清)黄维翰等总纂,朱凝台等分辑:道光《钜野县志》卷之二十《金石志上·元》,《中国地方志集成·山东府县志辑》第83册,南京:凤凰出版社,2004年影印清道光二十六年刻本,第456页。根据县志记载,该碑在清代仍旧立于钜野县北门外落凤台东。元顺帝年间济宁路迁治任城之前,皆以钜野县为倚郭,故刘泰撰写碑阴记的加封孔子制诏碑当为济宁路文庙所立。。这是目前确考的元济宁路辖区内树立时间最早的加封孔子制碑,却比济南晚了七年。今宁阳县文庙有“孔子加封号碑”,为济宁路兖州宁阳县所立。碑阴记文云“元至元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立石”(44)该碑立于今宁阳县文庙内,碑额及正文首行书“重修宣圣庙记”,故本文称此碑为“重修宣圣庙记碑”。该碑整体保存较好,碑文有所剥落。从碑刻收藏地点、碑文内容来看,该碑为元济宁路兖州宁阳县所立。本文所引内容,依据笔者亲见原石,后文不再作注。,比济宁路立碑晚了二十二年。元德平县所在的德州与曹州一样为尚书省直隶州。《山左金石志·元石》:“德平县学加封孔子制诏碑,至大三年六月立……下层阎复记文……县尹王敬先书。”(45)(清)毕沅、阮元撰:《山左金石志》卷二十二《元石》,国家图书馆善本金石组编:《辽金元石刻文献全编》第1册,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3年影印清嘉庆二年小琅嬛仙馆刻本,第702页。然根据道光《济南府志·艺文志》所录阎复撰《加封孔子制诏碑记》记载,该碑记为“至大三年岁次庚戌夏六月丁未朔,翰林学士承旨荣禄大夫知制诰兼修国史遥授平章政事臣阎复撰”(46)(元)阎复撰:《加封孔子制诏碑记》,(清)王赠芳等总辑,成瓘等纂:道光《济南府志》卷六十八《艺文四·德平》,《中国地方志集成·山东府县志辑》第3册,南京:凤凰出版社,2004年影印清道光二十年刻本,第497页。。可见,《山左金石志》是将阎复记文的撰写时间误当成了元德平县立碑时间。光绪《德平县志·官师志》记载王敬先于元顺帝元统二年(公元1334年)任德平县尹(47)(清)凌恩祺等总纂,于锡九等协修:光绪《德平县志》卷之五《官师志》,《中国地方志集成·山东府县志辑》第8册,南京:凤凰出版社,2004年影印清光绪十九年刻本,第329页。,那么元德平县树立加封孔子制诏碑的时间当在元顺帝元统二年(1334)或之后,这一时间较同为尚书省直隶州属县的成武县最少晚了二十四年。

立碑时间差异较大的现象在其他地区也比较普遍。前文所引江浙地区诸加封孔子诏碑,多是在元武宗下旨后不久树立起来的,但也有例外,如杭州路立碑时间就要晚很多。《两浙金石志·元》所录元杭州路“元加孔子号诏碑”记文落款处提到:“至元二年丙子岁秋九月甲子,西湖书院山长臣陈泌拜手稽首谨书。”(48)(元)陈泌撰:《元加孔子号诏碑跋》,(清)阮元撰:《两浙金石志》卷十五《元至大己酉至泰定甲子二十二种》,国家图书馆善本金石组编:《辽金元石刻文献全编》第2册,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3年影印光绪十六年浙江书局刻本,第334页。此“至元二年”指的是元顺帝至元二年(1336),该时间是杭州路立加封碑的时间上限,较圣旨下发已经过去了二十六年。为此阮元大惑不解:“何杭学逼迩行省,而刻加封诏迟至二十九年(从大德十一年加封孔子算起)之久?有所不解也。”(49)(清)阮元撰:《两浙金石志》卷十五《元至大己酉至泰定甲子二十二种》,国家图书馆善本金石组编:《辽金元石刻文献全编》第2册,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3年影印光绪十六年浙江书局刻本,第334页。隶属于杭州路的海宁州,到至元四年(1338)方才树立加封孔子诏碑(50)许传霈等纂:民国《海宁州志稿》卷十八《金石志二·碑碣》,民国十年铅印本。。元国子监虽在京师,但国子监内加封孔子诏碑至元顺帝至元二年(1336)十月方才树立(51)邢鹏:《北京国子监孔庙元代〈加号诏书〉碑考》,《中国文物报》,2006年11月15日,第005版。。临近京畿的元遵化县,树立加封孔子诏碑的时间是元顺帝至元五年(1339)三月(52)(清)何崧泰修、史朴纂:光绪《遵化通志》卷四十七《金石考·碑刻》,《中国地方志集成·河北府县志辑》第22册,上海:上海书店,2006年影印清光绪十二年刻本,第646页。。上述地区立碑时间不可谓不晚矣!

树立加封孔子诏碑的时间上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大的差异呢?本文认为有以下几个原因:

其一,地方对待立碑圣旨的态度。圣旨是皇权的象征,很多地方仅仅将树立加封孔子诏碑视为服从皇权的实践,如曹质在《河间路临邑县奉建加号孔子大成碑记》中记载临邑县达鲁花赤脱脱与县尹王伯颜不花相与谋曰:“孔子之道,万世赖之,圣天子崇奉之义可谓至矣!吾属任承宣之责而不知遵上命,非尸素欤?”(53)(元)曹质撰:《河间路临邑县奉建加号孔子大成碑记》,(清)陈鸿翙修,崔振庆纂:同治《临邑县志》卷十四《金石志中·元》,《中国地方志集成·山东府县志辑》第15册,南京:凤凰出版社,2004年影印清同治十三年刻本,第289页。张起岩撰《加封大成至圣文宣王碑记》中也提到:“将仕郎主簿刘璋至肥城。祇谒文庙,大惧无以钦承德意,亟谋伐石以镌之。”(54)(元)张起岩撰:《加封大成至圣文宣王碑记》,(清)尹任修,尹足法纂:康熙《肥城县志》卷之下《诗文类》,清康熙十一年刻本。>脱脱、刘璋等正是出于遵奉圣旨的目的才积极树立加封孔子诏碑的。然而也存在“省台檄下诸路,勒石庙学。有司或不能谕意,直以薄书所不责者为可缓”(55)(元)朱德润撰:《有元中山增修加号碑楼之记》,何其章等修,贾恩绂等纂:民国《定县志》卷二十《志余·金石篇下·金元》,《中国地方志集成·河北府县志辑》第35册,上海:上海书店,2006年影印民国二十三年刻本,第673页。的情况。地方官员若因立碑不在官府职责之内而对圣旨有所怠慢,必然不会及时立碑。

其二,地方对加封孔子尊号的认可度。元武宗加封孔子为“大成至圣文宣王”,当时很多人认为对孔子的尊崇“未有胜于此时者”(56)(元)周忠厚撰:《邳州文庙大成碑记》,窦鸿年纂:民国《邳志补》卷之二十三《金石》,民国十二年刻本。,因此踊跃立碑。但横向来看,元朝对各种神灵、教派领袖的加封十分普遍。元朝君主崇信佛教,历代帝师地位甚高,元世祖曾赐号八思巴“皇天之下一人之上开教宣文辅治大圣至德普觉真智佑国如意大宝法王、西天佛子、大元帝师”(57)(明)宋濂等撰:《元史》卷二百二《列传第八十九·释老》,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4518页。。道教在元代亦是封号日隆,元成宗大德二年(1298)“加封东镇沂山为元德东安王,南镇会稽山为昭德顺应王,西镇吴山为成德永靖王,北镇医巫闾山为贞德广宁王,岁时与岳渎同祀”(58)(明)宋濂等撰:《元史》卷十九《本纪第十九·成宗三》,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418页。。元武宗至大三年(1310)二月大封道教,如加封全真五祖:王玄甫为“东华紫府辅元立极大帝君”、钟离权为“正阳开悟传道垂教帝君”、吕洞宾为“纯阳演正警化孚佑帝君”、刘海蟾为“海蟾明悟弘道纯佑帝君”、王重阳为“重阳全真开化辅极帝君”(59)(清)陈铭珪撰:《长春道教源流》卷八《杂抄》,民国东莞陈氏刻聚德堂丛书本。。在这种崇奉诸教、大封众神,且儒家的地位在佛道之后(60)赵文坦:《元朝封孔子尊号“大成至圣文宣王”的背后》,《文史知识》,2008年第2期。的大背景下,“大成至圣文宣王”封号的价值必将会大打折扣。部分深受儒家文化熏陶的汉地官员树立加封孔子诏碑的意愿会因此受到影响,遑论那些汉化程度不深的少数民族官员。

其三,皇权的效力与元朝统治者对儒学的态度。皇权能够直接影响地方官员对立碑一事的态度。如刘敏中在为济南路撰写的《加封大成至圣文宣王碑记》中提到:“至大改元之三年,省台檄令,在所勒石纪其事于学。今年春三月,圣天子即位,诏内外学校废弛者,监察御史、肃政廉访司纠劾,凡以崇人文谨成宪也。……总府由监郡□下,益尝有成议,未暇也,至是皆惊惧奔走。”(61)(元)刘敏中撰:《加封大成至圣文宣王碑记》,(清)王赠芳等总辑,成瓘等纂:道光《济南府志》卷六十五《艺文一·历城》,《中国地方志集成·山东府县志辑》第3册,南京:凤凰出版社,2004年影印清道光二十年刻本,第352页。由此可知,济南路加封孔子制诏碑的树立,很大程度上是迫于元朝中央的政治压力。在这种政治环境下,济南路所辖章丘县、邹平县也在次年树立起加封孔子诏碑,皇权的影响不言而喻。实际上,各地遵旨立碑正是出于对皇权的服从。而立碑时间差异较大,表明皇权效力在立碑之事上具有不稳定性。

树立加封孔子诏碑一事上表现出的皇权效力的不稳定性,反映出元朝中央对树立加封孔子诏碑一事并非一贯地关切,根源在于元朝统治集团对儒学的态度时常变化,这种态度使得立碑圣旨的执行力大大削弱。以山东地区为例,从目前掌握的资料来看,山东各地立碑的时间差异虽然很大,但在元仁宗时期立碑最为普遍。欧阳玄曾如此评价元仁宗的统治:“仁宗皇帝述世祖之事,弘列圣之规,尊五经,黜百家,以造天下士。我朝用儒,于斯为盛。”(62)(元)欧阳玄撰:《曲阜重修宣圣庙碑》,(元)欧阳玄著,汤锐校点整理:《欧阳玄全集·圭斋文集》卷之九《碑文》,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35页。有学者将元仁宗时期其称之为“延祐儒治”(63)孙克宽:《元代汉文化之活动》,台北:中华书局,1968年版,第345-346页。。崇奉儒学的大背景,必然会调动起地方树立加封孔子诏碑的积极性。然而这种崇儒政策在元朝并不能保持,萧启庆先生指出,元朝统治者一直在“蒙古法”和“汉法”之间摇摆,儒学一直没有成为官方意识形态,“终元一代,蒙古人并没有真正的汉化”(64)萧启庆:《元朝的统一与统合:以汉地、江南为中心》,萧启庆著:《内北国而外中国:蒙元史研究》,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17-38页。。政策的变化引起地方树立加封孔子诏碑意愿的波动,这是各地立碑时间出现差异的重要原因。

其四,立碑方式也会影响到立碑时间。前两节论述到的加封孔子制诏碑,基本上都是地方遵从圣旨特意树立的,此外还有很多地方选择在重修文庙时顺带立碑。如道光《济南府志·艺文志》所录李泂撰《加封孔子制诏碑记》中记载:“大德十一年,诏加大成徽号于至圣文宣王。……泰定间(邹惟新)为新城尹,谒先圣庙,目其所阙为惧,若贤庑,若垣闳,次第为之□新,复砻石以刻加封诏。”(65)(元)李泂撰:《加封孔子制诏碑记》,(清)王赠芳等总辑,成瓘等纂:道光《济南府志》卷六十五《艺文三·新城》,《中国地方志集成·山东府县志辑》第3册,南京:凤凰出版社,2004年影印清道光二十年刻本,第435页。再如民国《重修无极县志·金石志》记载该县所存“加封孔子庙制诰碑”又名“延祐初葺庙学立大成加号碑”,按语云:“盖以大德时庙学倾圮未立石,及延祐初重修之,后因追立加号碑耳”(66)耿之光等纂修:民国《重修无极县志》卷十六《金石志·元》,《中国地方志集成·河北府县志辑》第8册,上海:上海书店,2006年影印民国二十五年天津文竹斋铅印本,第506页。。再如李惟明撰《重修宣圣庙记碑》中提到:元宁阳县簿陈台、靳梦臣重修宁阳文庙,“甫阅月而□□摧落者一新。□创两庑各四楹,召画工绘贤徒各在列者。□□完神门改正凌星。又立我元加封夫子号碑。”实际上,有元一代趁修文庙之机立加封孔子制诏碑的现象还是较为普遍的。文庙的修建往往取决于实际需求,并没有固定的时间规律可以遵循,这也就导致一些地方的立碑时间具有不确定性。而这种修缮文庙顺带树立加封诏碑体现出来的立碑积极性,显然不如特意立碑。除此之外,地方的经济状况也是需要参考的重要因素。

实际上,上述影响因素并非是孤立存在的。地方立碑时间不同,直接原因是各地对待立碑圣旨的态度不一致。由于圣旨是皇权意志的体现,地方对待立碑圣旨的态度出现差异,表明该圣旨的执行效力是受到限制的。

这其实反映了元朝统治集团对待加封孔子,以及孔子所代表的儒学的真正态度:有限制地推崇儒学。“元朝的多元族群和多元文化的特点,蒙古统治者采用‘普遍性君主’式的统治模式,与汉文化保持一定的距离。”(67)刘海威:《元朝灭亡文化因素的思考》,《元史及民族与边疆研究集刊》第三十四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版,第121页。这就导致元朝统治者对儒学的推崇,更多地体现为一种“治术”,而非真正的皈依。有限制地崇儒还体现在元朝统治者虽提高了儒学的地位,但对儒学却不独尊,“蒙古人也就把把儒生看成与和尚、道士、答失蛮、也里可温等‘告天祝寿的人’一样,给予一定的优待。但儒的地位总是居于释、道之下。”(68)韩儒林:《〈元史纲要〉结语》,韩儒林著:《穹庐集——元史及西北民族史研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70页。儒学在元朝的真实际遇,远远达不到儒家学者的期望值。元朝的基层官员很多都受儒家文化影响颇深,他们的立碑积极性必然会因统治者对待儒学的真实态度而受到打击。

元武宗树立加封孔子诏碑圣旨的实际价值,虽因元朝统治集团有限制地推崇儒学而大打折扣,但我们并不能因此完全否定该圣旨的意义。

吴承直、三宝奴等人建议将加封孔子诏书在各地刻石立碑,是想借助碑刻将加封孔子为“大成至圣文宣王”之事的影响扩大化:吴承直指出树立加封孔子诏碑“非特为一时褒美之休”,更希望“使万世而下,士之居游于学者,咸知尊敬,相与遵守”;三宝奴建议地方立碑的目的是“今后学本事的人,肯用心也者”。他们皆是希望通过树立加封孔子诏碑,向天下昭示元廷对儒学的崇奉,鼓励儒学后进努力学习儒家文化。各地对待立碑圣旨的态度虽有所差异,然加封孔子诏碑最终在元朝统治区域内普遍地树立起来,这对儒学的推广、影响力的扩大无疑是具有积极意义的。于此之外,吴承直是汉地儒臣的代表,三宝奴汉化颇深且“对儒家思想及中原王朝传统的统治方式亦颇崇尚”(69)李鸣飞:《元武宗尚书省官员小考》,《中国史研究》,2011年第3期。。他们请求在各地树立加封孔子诏碑,更深层的目的是将儒家思想延伸至社会肌理之中,实现利用儒学治理社会的目的,推动元朝的“汉化”进程。上述目的因元武宗接受二人建议并颁布立碑圣旨而上升为国家意志,尤其是临近时间内两次建议、两次下旨的特殊现象,体现了当政者推崇儒学的急迫心情。该意志在多地的加封孔子诏碑记文中也有体现,如曹质在《河间路临邑县奉建加号孔子大成碑记》中记载立加封孔子诏碑的目的是“彰盛典、宣圣化”(70)(元)曹质撰:《河间路临邑县奉建加号孔子大成碑记》,(清)陈鸿翙修,崔振庆纂:同治《临邑县志》卷十四《金石志中·元》,《中国地方志集成·山东府县志辑》第15册,南京:凤凰出版社,2004年影印清同治十三年刻本,第289页。;阎复在《加封孔子制诏碑记》中也提到:“凡在郡邑长吏,祗若我朝尊师重道之意,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忠信,以兴化善俗为务,顾不韪欤!”(71)(元)阎复撰:《加封孔子制诏碑记》,(清)王赠芳等总辑,成瓘等纂:道光《济南府志》卷六十八《艺文四·德平》,《中国地方志集成·山东府县志辑》第3册,南京:凤凰出版社,2004年影印清道光二十年刻本,第497页。树立加封孔子诏碑,正是将国家崇儒意志具体化。后世有人依据此诏、此碑发出“谁谓元世轻儒哉”(72)何其章等修,贾恩绂等纂:民国《定县志》卷二十《志余·金石篇下·金元》,《中国地方志集成·河北府县志辑》第35册,上海:上海书店,2006年影印民国二十三年刻本,第673页。的感叹。

整体观之,树立加封孔子诏碑与加封孔子为“大成至圣文宣王”相辅相成,提升了儒学在元朝的政治地位,为儒家文化的生存发展赢得了更大的空间,将元朝的尊孔盛典、崇儒之义“昭示罔极”(阎复引用吴承直语)。

(致谢:本文写作得到陈东先生、周海生先生的指导和资料支持,特此鸣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