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下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框架构建

2024-01-17 20:54:53姜美玲
东岳论丛 2023年9期

姜美玲

(济宁医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济宁 272067)

一、问题的提出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形势纷繁复杂,全球产业链供应不足,全球投资存在极大的不安全性和不稳定性,传统的可持续性发展思想仍受西方霸权主义、零和博弈思想影响,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全球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强化海外投资安全保障能力、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的要求。然而我国的海外投资制度,尤其是不成系统的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无法从国内法治角度保护海外投资者利益,难以达到加强海外投资安全保障能力的相关要求,并且相关制度建设与习近平法治中国建设还有很大的差距,导致海外投资安全问题仍然存在。因此,强化保障我国海外投资安全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建设,进而构建海外投资保险理论框架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这首先需要强化问题意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问题导向是马克思主义的鲜明特点。问题是创新的起点,也是创新的动力源。只有聆听时代的声音,回应时代的呼唤,认真研究解决重大而紧迫的问题,才能真正把握住历史脉络,找到发展规律,推动理论创新”(1)习近平:《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14页。。海外投资保险理论框架构建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指导思想问题,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植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是实现我国海外投资可持续性发展,乃至海外投资安全的重要指导思想(2)本文中坚持这样一种观点,我国的海外投资政策坚持了一定的可持续发展思想,但是还不足以成为完整的海外投资保险可持续发展框架;另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吸收了西方传统可持续发展思想,并以中国古代天人合一的传统文化为基础形成的新思想,是对西方传统可持续性发展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区别于西方式现代化以资本主义所有制为基础产生的可持续发展思想。两者有一定的共同性,但是仍然存在差异,这是本文进行研究的重要原因。对于我国海外投资政策中坚持的可持续性发展思想,具体参见:姜作利,姜美玲:《“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海外投资可持续性问题研究》,《经济问题》,2022年第7期。。因此,本研究将通过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传统可持续性发展思想进行综合分析,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核心价值引领,提出构建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建设理论框架的有益建议。

我国海外投资风险频发的原因在于东道国多是发展中国家,曾经深受西方国家海外投资带来的环境污染之害,存在着政策易变,经济、社会不稳定,投资风险较大等问题(3)姜作利,姜美玲:《“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海外投资可持续性问题研究》,《经济问题》,2022年第7期。。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各国政府和人民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深入人心,东道国对海外投资进入本国的要求不断提高,尤其是对和谐、环境发展权利、实质公平等法律价值追求明显。我国境外投资法律制度还不成系统,无法适配我国企业境外投资可持续发展需求的现实情况(4)龚柏华,朱嘉程:《论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立法基本原则》,《社会科学》,2022年第10期。。那么如何在海外投资过程中规范海外投资者行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现投资者与东道国人民及环境和谐,实现实质公平,进而有效降低政治风险,实现海外投资可持续发展成为当前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建设过程中亟需考虑的问题。

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价值分析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创新性的可持续性发展思想,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文化,传承“天人合一”“道法自然”“取之有度”等生态智慧和文化传统,在创造性转化及创新性发展过程中展现中华文化的时代精华,为人类可持续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2018年,习近平在致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70周年座谈会的贺信中指出“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中国“奉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5)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年版,第288页。。这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法律价值渊源。因此,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构建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框架意义重大且必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价值在于和谐,即人与人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价值理念、蕴含着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生态意蕴,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中,彰显了鲜明的和谐性、公平性特点。一种思想的基本特性是其内涵本质的直观表达窗口。因此,深入探究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基本特性,有利于深化对可持续发展的理解,也有助于为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框架构建提供理论指导和价值指引。

(一)和谐价值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海外投资过程中的和谐价值主要体现在海外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及百姓的和谐,海外投资者与东道国投资环境的和谐,体现为东道国利益和投资者利益共赢。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6)习近平:《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2年版,第26页。。“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对外投资主要是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社会环境、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导致我国海外投资发展面临一定障碍,要想实现海外投资的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我国海外投资者就要考虑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建立可持续发展理论框架,在海外投资过程中帮助东道国人民实现环境权利、经济发展权利。

和谐性价值还体现在习近平和谐世界的建设要求上,这是习近平生态文明理念的重要内容。我国海外投资是我国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重要手段,也是我国参与全球投资治理,构建和谐世界的中国方式。我国进行海外投资不是我国要利用这种投资方式实现财富利益最大化,而是既要实现中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百姓关系的和谐,也要实现我国对外投资企业与当地投资环境的和谐,达到真正的“天人合一”,构建和谐世界。西方国家的外国企业在国外投资虽然也考虑保护环境,但是理论上无法达到和谐的高度,他们对环境的处理是以自己对利益追求最大化为前提的,这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传统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最大区别。

(二)公平价值

经济全球化下的我国海外投资追求的是实质公平,这种实质公平体现在平衡我国海外投资者与东道国的利益等方方面面,既然东道国把我国的投资引进去,我国海外投资者不仅要追求合理利益,还要保护东道国国民的利益。正如罗尔斯指出:真正的公平在于要给予弱者特殊待遇。而西方国家讲求程序公正,因此在投资过程中也是贯彻这种程序公正的价值取向,人人平等;然而西方的海外投资企业多实力雄厚,与当地发展中国家的老百姓相比处于优越的地位,此时讲求平等,就是实质上的不平等。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基础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原则,做到了发展为了人民的实质性民主,做到了实质公平。我国海外投资者到国外投资不仅仅是为了追求高利润、搞零和博弈,而是要与东道国人民共同致富,实现共同富裕,共同提高生活福祉。而西方国家的海外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追求暴利,追求财富利益最大化,弱化东道国人民的环境权利,从而导致投资过程中出现实质不公平问题。

从全球海外投资历史看,西方国家为了实现生态殖民主义和环境霸权主义而向广大发展中国家大规模转移环境污染项目,这种行为造成了明显的贫富差距,造成了实质的不公平。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人民为中心,实现了从人权高度保护人民的发展权、环境权;并且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蕴含的公平意蕴从来不限于一国之域,而是具有普适性、全球性、全人类性,以全球视野,表达了对人类整体命运的关切,内含着维护国际正义的深刻意蕴,尤其是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就体现了通过促进民族国家之间互利合作和共同发展扭转全球生态环境治理零和博弈的不公平状况(7)崔建霞:《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的公平正义意蕴》,《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20年第12期。。正如面对气候变化所带来的严峻挑战,习近平指出:“气候变化是全球性挑战,任何一国都无法置身事外”(8)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第132页,第132页。。同时,对于责任划分问题,习近平也指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造成气候变化的历史责任不同,发展需求和能力也存在差异”(9)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第132页,第132页。,习近平鼓励世界各国按照历史责任和自身能力来积极承担环保责任,为世界人民共享生态发展成果贡献了中国智慧,深刻凸显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人类生态价值关怀。

我国海外投资过程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价值理念与中国传统文化“天人合一”思想结合,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和国际视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只是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也是为解决全球性生态危机提出的中国方案,蕴含着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具有鲜明的全球视野和人类情怀(10)M.Pallemaerts,“From Stockholm to Rio: Back to the Future?”P.Sands ed.,Greening International Law,London: Earthscan,1993,p.12.。

三、西方可持续发展思想价值分析

分析西方可持续性发展思想价值及发展,汲取有益经验,结合西方可持续性发展融入我国海外投资实践中的具体困境,进而可以为构建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的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框架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理论阐释。

(一)可持续性发展思想价值分析

可持续性发展思想是在应对二战后严峻的生态危机以及日益尖锐的人与自然矛盾的情形下问世的,从产生到概念界定再到成为一种文化现象和理念并非一蹴而就,而是经历了漫长的演变过程。纵观可持续发展的历史过程,可持续性发展思想的法律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

1.功利价值。从概念界定和内涵表述来看,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形成和发展是建立在西方式现代化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之上的,等同于持续的经济增长、人类的支配和自然的商品化,体现了人类中心主义精神,因此有人将《里约宣言》称为“不受限制的人类中心主义的胜利”(11)易重华,李建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中州学刊》,2019年第5期。。可持续发展是基于功利主义经济学的,社会进步能够高效率地利用地球资源,但并没有解决如何避免经济增长所带来的负面问题,而经济增长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相反,经济立场确立了根深蒂固的观点,即自然和生物多样性是需要开发的资源。这导致可持续发展等同于人类的统治和自然的商品化。在实际意义上,呼吁与地球建立和谐关系只是人们的一种愿景,仍然抵挡不住对大自然的可持续性开发和对生物多样性的需求。戈德登指出,保护生物多样性现在被视为“全球环境或经济特征的其他目标的辅助物”,它将自然转变为人类目的的价值载体(12)LeeGodden,“Globalized Localisms: Three Phases of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for Biodiversity Protection”,in Shawkat Alam,Natalie Klein and Juliette Overland (eds.),Globalisation and the Quest for Social and Environmental Justice: The Relevance of International Law in an Evolving World Order,Routledge,2010,pp.13-14.。由此可见,可持续性发展并没有完全脱离人类中心主义的思维,走向了生态中心主义(13)吕忠梅:《超越与保守——可持续发展视野下的环境法创新》,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11-14页。。这一判断很好地指出了可持续性发展在价值取向上复杂且混乱的立场。可持续发展的功利性还表现在西方式霸权主义发展方式给广大的发展中国家造成的严重环境破坏。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论特质在于“人民情怀”,以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促进脱贫工作的实现,而且“人类情怀”的脱贫实践已成为世界各国脱贫样板,这进一步说明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世界意义和价值。

2.公平价值。可持续发展在价值取向上追求资源分配的公平性。可持续发展以人类中心主义为理论基础,视环境为人类社会的利用对象,缺乏对生态系统整体平衡与和谐的关怀。这种公平是程序上的公平。传统可持续性发展坚持代际公平原则以人类为中心,都反映了一种基于西方意识形态的经典分配正义形式。这些项目往往以人为中心,如果发展支持人民和社区,就认为发展是可持续的,而不是评估其环境可持续性(14)James C.Wood,“Intergenerational Equity and Climate Change”,Georgetown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Law Review,293,(8),1996,pp.295.。推论是,人类的需求已成为开发自然的理由,这一趋势忽视了一个事实,即如果不维护地球的完整性和运作,就无法实现分配正义(15)Sophie Riley,“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nd the United Nations Dialogues: Living in Harmony with Nature?”,Victoria University Law and Justice Journal,Vol.9.No.1,2019,pp.31-56.,传统可持续性发展思想这种以人类为中心的理念仅是为了实现表面的分配正义,并未考虑未来后代的分配正义,忽视了环境和人民的真正需求(16)樊越:《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历史演进及其当前困境解析》,《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1期。,这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着本质差别。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调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经济发展,以“和”为核心的生态文化价值观的建立是生态文明建设能否从外在强制转换为内在自觉的关键。既然西方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已经走不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下的中国式现代化之路必将是生态文明建设转换为内在自觉的重要理论指南。

(二)国际投资法中的可持续性发展

国际制度不是霸权国家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主张的权力,而是为了建立互利共赢的国际经济新秩序的重要步骤。实践证明,国际投资条约成为海外投资领域国际法的基本来源,并使国际投资法律制度得到广泛对待(17)Jeswald W.Salacuse,“The Emerging Global Regime for Investment”,Harvard International Law Journal,Summer 2010,pp.427-474.。既然要进行“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海外投资保险的可持续法律框架构建,分析和理解海外投资保险国际法框架中可持续性发展内容就显得尤为重要。

1.双边投资协定中的可持续性发展。双边投资协定对于可持续发展投资框架的需求体现在可持续发展型双边投资协定的签订上,这也给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立法提供了借鉴方向。双边投资条约就实际目的而言,已成为国际投资领域国际法的基本来源(18)Bernard Kishoiyian,“The Utility of Bilateral Investment Treaties in the Formulation of Customary International Law”,Northwester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Business,1994,p.327,pp.327-375.。尤为重要的是,可持续发展投资框架体现了国家环保责任原则。双边条约所采用的共同的语言概念、结构、程序实际上构成了习惯国际法的证据(19)Andreas Lowenfeld,“Investment Agreements and International Law”,Columbia Journal of Transnational Law,2003,p.123,pp.123-130 .,并通过建立、接受并因此扩大了国家对外国投资负责的传统法律观念的力量。一国对另一个国家投资负责最重要的表现是全球环境保护责任,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签订双边条约的国家并不一定接壤,没有具体实体上的环境保护义务。基于国家主权原则,每个国家只能根据地域范围而对自己领土范围内的所有事项拥有管辖权。因而,国家环保责任更多地体现在全球环保责任或者是全人类的利益之上的,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20)参见张梓太:《环境法律责任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39页。。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就充分体现了国家环保责任的内容,其核心就在于实现海外投资者与东道国利益和谐共赢,实现共同富裕,构建和谐世界。

双边投资法律在理论上存在一定缺陷。理论上的双边投资条约没有考虑当代投资实践,无法解决外国投资者关心的重要问题。现有法律框架引发了工业化国家和新近去殖民化发展中国家间的分歧。例如,资本输出国声称国际法规定东道国有义务给予外国投资者最低限度的保护,并要求征收外国投资者财产的国家提供补偿,这种程序公平,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就是不公平。正如许多发展中国家认为的,现有的国际规则尚未考虑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特殊情况和需求,尚未考虑到实质公平问题,只能维持其贫困,这也正是我国进行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构建需要考虑的实质公平问题。

2.多边投资担保机制中的可持续性发展。MIGA中规定担保的新投资必须符合的条件中有要求需具备经济上的合理性,能给东道国带来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符合东道国的经济发展目标。这是可持续性发展在多边投资担保公约中的重要体现。在MIGA2019REPORT中指出MIGA 的责任和义务:私人投资者不仅为发展中国家的项目提供融资,还提供解决方案。然而,非商业风险会使他们对在发展中国家投资犹豫不决。总的来说,MIGA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的指导,提供政策指引和投资技术资金援助,提供投资环境信息公示,助推投资者海外投资项目选择,帮助会员国改善投资环境以引进海外投资项目等。

虽然MIGA机制通过约束发达国家尊重东道国——发展中国家的政治主权和经济主权,实现了发展中国家的海外投资利益,但是MIGA机制仍然存在一定问题:其一,MIGA只承担政治风险,虽然同时为海外投资者和东道国提供政策咨询,但是MIGA的规定较为宽松,无法兼顾双方的经济发展利益,而且MIGA机制是南北国家妥协的结果,体现了妥协性,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东道国在外国投资担保问题上的主权,损害了国家经济主权原则;其二,MIGA对承保的投资要求高,表现在只承保符合社会和环境利益且有发展潜力的投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多是发展中国家,因为不同的价值理念和利益导向,导致只有很少的投资能获得MIGA的担保,无法实现国际合作以谋发展的价值理念,无法体现“人类命运共同体”互利共赢的基本价值理念;其三,MIGA本身的政治倾向和立场在于西方国家,不利于公平互利原则的实现。其中繁琐的投保申请程序以及可持续发展标准尚未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投资环境,影响了公平互利原则的实施。

回顾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发展历程,形成了以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为核心的重要发展框架,可持续发展追求公平价值取向,要求经济发展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相协调,这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可持续发展的相同点所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以历史唯物主义为基础,继承、发展中国传统生态智慧的结果,是人类生态文明思想史上的革命性变革(21)王雨辰,陈麦秋:《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西方生态文明理论的超越与当代价值》,《社会科学战线》,2022年第3期。。生态文明是人类可持续性发展的价值追寻和基本主题(22)李卓:《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基本特性及理论价值》,《邓小平研究》,2020年第1期。,当然,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局限于一国之内,既考虑本国人民的利益,也提出世界各国按照历史责任和自身能力来积极承担环保责任,体现实质公平的价值取向。区别于西方国家程序公平,这也是进行海外投资保险立法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确立可持续发展基本原则的法律地位的重要原因。

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下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理论框架构建建议

可持续发展理论是人类自我认识过程中形成的重要价值观的体现,同习近平提出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互利共赢,构建全人类共同价值观,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目标具有一致性,这是在理论框架构建中融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原因。可持续发展本身产生于西方式现代化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之上,带有局限性。而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下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根本立场,扬弃了西方资本主义现代化模式的内在矛盾。在我国海外投资过程中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和谐价值,追求实质公平,能够减少政治风险带来的负面影响,发挥可持续发展理念在海外投资过程中的重要指导作用,建立海外投资安全保障机制,实现我国海外投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基于此,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下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框架构建要做到以下三步:

(一)确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价值地位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顺利推进,经济全球化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深入人心,使得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改变外资政策,改善本国的投资环境并要求海外投资企业进入本国时要注意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还需要海外投资企业能够解决本地劳动力就业和本地化问题等,这些都是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可持续发展原则作为被纳入国际投资体制框架的重要理论一直都在发挥着重要作用(23)郭镇源:《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新时代”国际投资规则的革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2019年第5期。。保险业也吸收了可持续发展原则,2012年“Rio+20”会议中,UNEP FI公布保险业促进可持续发展原则(PSI)及其包含四个具体原则,构建了全球保险行业可持续发展的框架(24)《全球保险业携手联合国共促可持续发展》,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2-06/20/c_112256469.htm,2014-10-25.。那么,“一带一路”倡议下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理论框架中当然也缺少不了可持续发展,必须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

1.理论基础分析。海外投资风险丛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制度保证在于坚持生态法治观,其汲取了中国传统法家文化中“法制”意蕴,继承并发展了“法制”文化传统,实现了两个结合即“法的强制力与国家社会治理的结合”及人与自然矛盾和谐的结合(25)卢江平,袁初明:《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的中国传统文化基础》,《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15年第5期。。中国传统文化中蕴含着极其丰富的生态文化智慧,是我国海外投资过程中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的重要理论基石。

2.基本价值分析。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直接决定了“一带一路”下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理论框架的基本价值取向。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构建的基本价值取向就是为了实现我国海外投资的可持续发展,实现我国海外投资者与东道国和谐、互利共赢,实现实质公平的价值目标,最终为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全人类的福祉而努力。因此,确立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核心价值,必将会促使我国海外投资者将可持续发展原则和理念融入到对东道国投资开发的过程中,注意生态环境的保护,保护当地百姓的利益,促进本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实现投资者与老百姓的和谐,这是实现海外投资可持续发展最稳定和最稳妥的手段,既保护了我国的海外投资利益,又实现了“人类命运共同体”要求的全球人民的福祉。

3.和平解决投资争议。现行由西方国家主导的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下的海外投资不规范、不稳定,尤其是争端解决问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一带一路”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下保护的海外投资是遭遇政治风险的利益损失,涉及国与国之间的直接利益冲突,这种投资争端本来是民商事问题,却容易演变成政治争端。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核心价值取向在于投资利益争端解决的和平化,而和平解决争端的方式有很多,其中调解的核心价值在于和谐,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价值取向,而且实现本国经济可持续发展是各国吸收海外投资的最终目的,因此以调解方式解决海外投资争端,可以降低风险转化为政治争端的可能性,实现海外投资解决的和谐性;另外在调解解决投资纠纷过程中融入可持续性发展原则更有助于降低政治风险带来的国家间关系的紧张感,更有助于投资的可持续发展和国家间经济社会利益的稳定。

此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能为海外投资规则的制定带来正向指导,有助于制定合理公正性规则,也可防止适用不合理海外投资规则带来的不良后果,填补海外投资规则空白(Gap-filing),平衡海外投资保险规则的缺失带来的价值失衡。海外投资者对于政治风险的评估通常是非理性的(26)See Claire A.Hill,“How Investors React to Political Risk”,Duke Journal of Comparative &International Law,1998,p.283,pp.283-314.,而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应该是具有投资者倾向性(investor friendly),倾向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东道国的经济、社会、环境价值常被忽视,容易造成海外投资利益的损失,而可持续性发展原则的融入反而容易平衡这种价值,通过和平、非政治化的方式促进海外投资的可持续发展和良性进步。

(二)构建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

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导下,可以确立以下四个基本原则,下面将解释这些基本原则的有效性。

1.可持续发展原则。可持续性发展原则成为一国的国内法的渊源,并不断进入各种双边投资协定的序言或目的性规定中,已经成为法律制度和谐统一的重要保障,并且可持续发展原则已经融入各国的国家政策和外交活动中,成为一种文化现象。“一带一路”下的我国海外投资之所以发展迅速与可持续性发展的融入密不可分,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构建中设立可持续性发展原则,有助于实现我国海外投资利益,惠及全球人民的福祉。“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人民已经意识到我国海外投资的好处和利益,以及我国海外投资中坚持生态文明共建、生态文明共同体责任的重要价值。因而,如果不将可持续性发展原则融入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构建中去,最终将会影响我国参与全球投资治理的国际地位及“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现。此外可持续发展原则作为指导性原则出现在WTO框架协议序言中的环境例外条款,并被适用于WTO中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案例就是特别明确的例证。当然,可持续发展原则的适用领域已经扩展到经济、文化、社会、体育甚至冬奥会的场馆建设,可见其内涵范围广阔深远,并且《2030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议程》中的相关内容也足以证明其理论价值。

2.环境保护原则。环境保护已经成为海外投资者的责任。国际立法和司法实践表明海外投资者已经承担了一些环境保护的法律义务或责任,并且将承担越来越多的相关法律义务和责任。作为“崛起中的大国”,中国政府要学会环境外交、尊重东道国的环境保护法律,负担起相应的环境保护责任(27)韩秀丽:《环境保护:海外投资者面临的法律问题》,《厦门大学学报》,2010年第3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人民的需求和发展为核心宗旨,凝聚了亲民、重民、惠民等中华优秀文化的结晶,由此延续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海外投资过程中的全球生态共建、生态文明共同体责任意蕴。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构建过程中环境保护原则的要求是实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

3.适应性原则。“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虽然没有完善,但是海外投资纠纷争端却从未停止,海外投资争端及纠纷的解决就会涉及海外投资保险规则的适用问题。1997年国际法院Gabcikovo-Nagymaros项目案的判决(28)《国际法院判决书、咨询意见和命令摘要(1997—2002)》,联合国,2003年版。中首次引入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即“双方应该对发电站这个项目的运营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重新考虑,使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一致。”(29)本判决是针对匈牙利和斯洛伐克签订的发电站投资项目的开发过程产生的问题,“一带一路”我国海外投资项目中也有许多项目,像是我国对缅甸的水电站项目、高铁援建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都会涉及生态环境、水资源的污染问题。这些案例都为“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可持续发展问题提供经验借鉴。海外投资保险法律中涉及可持续发展的相关规则的前提,就是可持续发展理论或原则的法律效力得到立法认可。可持续发展是人类普遍追求的目标,如今已经成为现实的立法原则和具体规则,并被适用于具体的法律实践。然而现实中存在的我国海外投资保险规则不具体、漏洞多的问题,根本无法在海外投资过程中及投资争端发生后被适用的问题,以及规则效力低等等问题都会导致无法发挥解决投资争端的作用。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构建,分析可持续性发展作为基本原则的法律效力及价值问题,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理论框架才能在海外投资保险规则构建上发挥作用。

4.合理利益原则。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在于“人类命运共同体”全人类价值观,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最牢固的基础在于文明互鉴,最大的共识在于全人类共同价值,最深厚的力量在于民心相通。全人类共同价值中的发展、公平、正义价值是“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终极目标。“一带一路”倡议下海外投资保险机构和海外投资者之间的保险协议将促进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经济合作,实现利益共赢。这种利益共赢理念的实现体现了经济上合理利益。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投资经贸往来,需要法律制度设置投资权利义务的界限,合理配置海外投资保险资源,不能仅以本国利益至上为原则,兼具利他主义,只有这样海外投资项目才能在东道国存续并发展,根源就是合理利益内在地发挥着调整作用。

(三)构建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理论框架具体建议

从我国的法律和政策来看,关于海外投资面临的环境、人权等影响海外投资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已经作出了考虑,例如中国环境规划院与全球环境研究所专门编写的《中国对外投资企业环境行为指南》,我国商务部出台《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等文件。然而不成系统、体系化的文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海外投资和东道国利益平衡问题,再加上我国海外投资者没有有效的价值指导,海外投资纠纷频发,海外投资利益损失巨大。因此,确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核心价值,用可持续发展指导我国海外投资实践,更能有效扩张我国海外投资安全保障范围,强化我国海外投资安全保障能力,构建我国海外投资安全保障机制。具体建议如下:

1.确立和谐共赢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构建目标。“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海外投资主要流向基础设施、能源开发等领域,这些投资项目都易产生环境污染,从而影响与东道国乃至公众的关系和谐问题,导致风险频发,最终影响我国海外投资的可持续发展。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要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既要“绿水青山又要金山银山”,这里面蕴含着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体现为和谐共赢的价值取向,因此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思想指南,确立和谐共赢的投资保险制度构建目标,考虑构建海外投资保险的可持续发展理论框架,规范和调整海外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实现海外投资者与东道国关系的和谐互利共赢,从而可以有效规避各种风险的发生,提高我国海外投资的可持续性发展;也能补充我国海外投资类法律的漏洞,增强我国海外投资风险防范方面的调控能力。

2.纳入环境风险,扩大海外投资保险范围。传统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调整的是海外投资政治风险,而如今我国海外投资地理布局和投资项目蕴含着高环境风险。这种高环境风险很容易转化成海外投资政治风险,如果我国海外投资过程中不坚持可持续发展,不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我国海外投资企业必然会导致更多的政治风险的发生,因此,将环境风险纳入到海外投资保险范围,有助于降低海外投资政治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由此在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构建中纳入可持续性发展原则,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思想,为海外投资利益和东道国利益的实现提供制度保障。

3.实现实质公平,强化海外投资安全保障能力。全球环境问题是全人类的共同挑战,西方国家通过海外投资转移环境污染的不正义行为,给广大的发展中国家造成了严重的伤害;而我国海外投资者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导下,承担起保护东道国环境的重要责任,坚持和谐平等、共同富裕的价值理念,践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我国海外投资者的行为恰恰就是对之前发达国家大规模转移环境污染的不正义行为的对抗和扭转。通过在海外投资过程中坚持和谐互利共赢,扭转全球生态环境中的零和博弈、环境霸权,实现实质公平,关注处于环境弱势的发展中国家的环境利益,凸显实质公平的要求;有区别地承担环境治理责任,坚持罗尔斯给予弱者特殊待遇才是真正的公平,这也是对马克思提出的“权利就不应当是平等的,而应当是不平等的”创新性继承和发展,也为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在海外投资过程中打破环境权利和环境义务上的不平衡提出理论支持,实现海外投资可持续发展,展现我国强大的海外投资安全保障能力。

结 语

我国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体现了一定的可持续性发展思想,但是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基本价值方面不完善、规则不具体,我国海外投资行为没有完善的法律依据,无法从国内法治角度保护海外投资者利益,无法解决东道国面临的环境、人权问题,与加强海外投资安全保障能力的相关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基于中国传统文化,在可持续性发展理念基础上,体现了和谐、实质公平正义的价值观。因此,必须尽快构建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理论框架,确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价值地位,用创新性的可持续发展理论指导海外投资实践,确立和谐共赢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价值目标;考虑海外投资环境风险更容易转化成政治风险的可能性,将环境风险纳入海外投资保险范围,扩大海外投资保险范围;在海外投资过程中要注意实现实质公平,强化海外投资安全保障能力,构建我国海外投资安全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