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雄,陈锐源,阳锡军,史川,陈江谊,谭浩怡
广东省江门市中心医院小儿外科,广东江门 529000
婴幼儿血管瘤属于常见婴幼儿软组织肿瘤,患病率是4%~10%,女性幼儿与白种人幼儿是高发对象[1-2]。临床尚未明确婴幼儿血管瘤的发病机制,但多数研究[3-6]认为疾病会经历特征性生命周期,有增殖期与消退期。大部分患儿无需进行对症治疗,肿瘤会自然消退。但依然有10%~15%的患儿会发生肿瘤相关并发症,包括溃疡、功能损害、毁容等[7]。为消除疾病对患儿身心健康造成的不良影响,需及时诊出疾病,早期进行对症治疗。临床多使用药物治疗疾病,但不同用药疗法发挥的效果也不一样[8]。婴幼儿血管瘤由于病变部位、瘤体大小、深浅程度不一、影响器官功能等原因,没有一种方法可以适用于所有类型血管瘤的治疗,不同的医疗机构或治疗中心均有各自的治疗方案。本研究选取2011 年1 月—2021 年12 月广东省江门市中心医院收治的110 例婴幼儿血管瘤患儿为研究对象,探讨婴幼儿血管瘤的治疗决策及疗效评估系统。现报道如下。
选取本院收治的110 例婴幼儿血管瘤为研究对象,随机数表法将患儿分为观察组、对照组,各55例。观察组中男20 例,女35 例;年龄1~7 个月,平均(4.32±0.65)个月;头部血管瘤7 例,面部血管瘤20 例,唇部血管瘤8 例,鼻部血管瘤16 例、肢体血管瘤4 例。对照组中男22 例,女33 例;年龄1~8 个月,平均(4.69±0.68)个月;头部血管瘤8 例,面部血管瘤22 例,唇部血管瘤7 例,鼻部血管瘤15 例、肢体血管瘤3 例。两组患儿一般资料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本研究经本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
纳入标准:符合婴幼儿血管瘤的临床诊断标准;首次发生血管瘤且无血管瘤治疗史;血管瘤直径2 cm;患儿家长对此次研究知情,遵照医嘱定时带领患儿治疗、复查,并在同意书签字。
排除标准:患儿对平阳霉素、地塞米松、普萘洛尔过敏;患儿存在严重先天性疾病;患儿存在脉管畸形;患儿有呼吸系统感染或传染性疾病。
对照组采用常规疗法,平阳霉素(国药准字H20 123357;规格:8 mg)8 mg、地塞米松(国药准字H42 020019;规格:1 mL:5 mg)5 mg,局部瘤体注射治疗,1 次/d,持续注射5 d 后停药1 d,间隔2 周重复注射治疗。
观察组采用普萘洛尔(国药准字H14 020768;规格:10 mg)治疗,起始用药剂量是0.5 mg/(kg·d),第二天用药量增加到2.0 mg/(kg·d),3 次/d 口服。
两组患儿均治疗6 个月。
比较两组患儿临床疗效。治疗后患儿的血管瘤活动度评分表(Hemangioma Activity Degree Score,HAS)的评分进行疗效分析。HAS 是根据血管瘤肿胀程度、颜色和溃疡面积变化[1]。高至低分为4 个等级:Ⅰ级(>6 分)、Ⅱ级(>4~6 分)、Ⅲ级(>2~4 分)、Ⅳ级(0~2 分)。级别越高症状越轻。
比较两组患儿不良反应发生率。包括食欲下降、多毛、恶心呕吐、满月脸四项。
采用SPSS 22.0 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数资料以例数(n)和率(%)表示,采用χ2检验,等级资料采用秩和检验。P<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观察组临床疗效大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儿临床疗效比较[n(%)]
观察组不良反应发生率小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婴幼儿血管瘤是常见小儿皮肤良性肿瘤,多数患儿的肿瘤病灶会在1 岁后自行消退并不留痕迹,但有部分患儿无法自行消退痊愈[7]。若患儿的血管瘤面积比较大,会对美观度造成较大影响。若患儿的血管瘤呈进行性扩展,甚至会导致患儿毁容[8]。临床主张确诊疾病后及时提供早期安全无创治疗措施,促使血管瘤逐步消退,消除血管瘤对患者美观度造成的影响。现今用于婴幼儿血管瘤治疗的药物较多,不同药物发挥的作用不同。以往多使用平阳霉素、地塞米松局部注射治疗,可发挥药物作用,促使瘤体缩小。
普萘洛尔是一种非选择性β 受体阻滞剂,以往多在心血管疾病治疗中应用,可促使患者的心肌自律性下降,减缓心率速度,减少心肌组织的耗氧量,达到有效治疗疾病的目的。现今临床尝试将该药用于婴幼儿血管瘤治疗,可促进血管收缩,对血管生成发挥抑制作用,诱导内皮细胞凋亡,令血管瘤自然消退[9]。本研究结果表明,观察组治疗有效率更大、不良反应率(3.64% vs 14.55%)更小(P<0.05),与李红等[6]的研究结果一致,其研究中观察组不良反应率(5.89%)低于对照组(12.57%)。原因分析如下,及时应用普萘洛尔治疗,可发挥促使血管收缩、抑制血管生成及诱导细胞凋亡等,加快新生血管的形成速度,增加新生血管的生成量,有效控制血管瘤实际生长情况。该药的应用安全性较高,更容易被患儿接受,还可辅助临床规避糖皮质激素等药物诱发的不良反应,有利于患儿遵医嘱治疗,让患儿家长积极配合治疗与随访。
婴幼儿血管瘤具有较大的异质性,在临床实践中对婴幼儿血管瘤的严重程度进行标准化评估非常重要目前,婴幼儿血管瘤疗效评估多采用Achauer 四级分类标准[10]进行临床疗效评估,其主要根据体积变化作为疗效评估依据,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及主观性。HAS 评分量表是根据血管瘤的肿胀程度、颜色变化和溃疡大小来评估婴幼儿血管瘤的增殖活性,可动态评判同一患儿不同时期的治疗效果,其观察指标是客观的[11]。本研究中观察组和对照组的患儿治疗6 个月后采用HAS 评分量表进行疗效评估,其HAS 评分客观的反映了治疗后婴儿血管瘤的改善程度。因此,HAS 评分量表可以作为婴幼儿血管瘤临床疗效的评估系统[12]。
综上所述,婴幼儿血管瘤确诊后提供普萘洛尔治疗,可提高临床治疗效果与临床治疗安全性,改善患儿的各项临床指标,临床应用价值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