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德文 武汉大学社会学院教授
本文节选自公众号“新乡土”
今天农村的人们的社会生活,包括交往、日常消费等等,都被资本主义体系给“殖民化”了。农民现在的吃穿用度,都是全国甚至是全球市场体系制造的,更极端的表现就是鼓励你去借钱、花钱,比如有些广告就是鼓动你透支式消费。小镇青年的消费看齐了都市,但小镇的收入水平却达不到那样的水平,也就是说,他们单靠自己的收入可能满足不了他们现有的那种生活方式,这种情况在小镇青年身上很普遍。来自家庭的代际支持,是小镇青年的另一个特点,这种支持通常是来自他们的父母,纯靠他们自己的收入其实是过不了那种生活的,在县城里面也是很难安居乐业的。也就是说,小镇青年能过上滋润的日子是因为代际支持,而不是单纯依靠他们自己的能力。
小镇青年更爱创业,但未必是他们的主观意愿,也是客观塑造的。通常来说他们有这样一个路径:大学毕业先工作两三年积累经验,然后在父母的帮助下创业。契机可能是因为发现打工很难赚到钱,也可能是因为不想进工厂,因为进工厂可能连结婚对象都找不到。自己创业当个小老板的这种身份,也更容易找到对象。
只不过,创业成功的是少数,大部分都是不成功,创业失败之后最后还是回到工厂。
这种情况通常是:30岁左右的小镇青年,在外面也打过工了,娶了媳妇、生了小孩。这个时候他们就觉得返乡吧,可以过上比较安静完整的生活,回去就开始创业,开个店或者养猪什么的,坚持个三五年。到最后坚持不下去了,创业失败,那他们还是决定出去打工,老婆就留在家里带小孩,小孩在小镇上学。
现在的工厂里基本都是中年人,很少有年轻人一开始就接受这种生活。只有经历过创业失败,自己的欲望降低了,然后又需要一种兜底,才愿意去适应这种方式。年轻人还没进入社会的时候,对花天酒地、灯红酒绿的生活有一种想象,想去体验,其实这符合年轻人的气质,他有无限的精力,需要有不断消费、不断社交。经历过挫折以后,他会发现很没意思,有一种空虚感,转而醒悟过来。但是,不经历就永远都不会明白。
陈靓 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
本文节选自《文化纵横》2023年第6期
在TikTok美国案呈现的一系列问题中,最核心的是:大国竞争背景下,跨国企业如何自处? 如果完全置身主权国家之外,跨国企业一般无法对抗国家的动员能力。如果想要有所反抗,企业应当“进入”国家内部,影响一国内部的政治议程。中观视角认为国家只有一个声音,但跨国企业可以通过游说等方式参与国家决策;微观视角则强调国家内部机构的立场差异,跨国企业可以通过与机构的策略性互动来获得博弈的优势地位。TikTok在应对美国政府时,同时运用了两种策略,但效果如何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跨国企业可以通过参加国内政治活动改变主权国家决策。这在美国最为常见的便是游说,各个利益集团都在游说政治家,以获得更有利的政策。以竞选为例,在2010年的“联合公民诉联邦选举委员会案”中,美国最高法院认为企业受到《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肯定了企业在竞选中投入更多资金宣传的权利。此后美国“金钱政治”的倾向越发明显,常以企业形式在美国活动的外国投资者也更有能力影响美国政治。
当然游说并不一定好用,因为作为竞争对手的利益集团也在游说。例如,与TikTok竞争美国市场的Meta/Facebook也参与了游说,且有观点认为TikTok美国案的爆发正是因其游说而起。游说不仅可以针对政治家,还可以针对普通民众。现代国家决策需要充分考虑人民利益。TikTok在美国运营多年后早已成为“百万槽工衣食所系”,依托TikTok生活的美国人已经形成新的利益集团。例如,已有美国公民发起多個诉讼,反对美国联邦、各州限制TikTok。
主权国家对外不止有一种声音,不同机构之间对同一议题有不同立场,相互之间可以制衡。这并不特别指美式三权分立,而指向广泛的机构间差异,例如美国联邦调查局与中央情报局便存在长期纷争。机构间的纠纷,也并不完全是因为利益分歧而成,机构过往的行事风格也会作为“教条”影响机构当前的行动,例如美国联邦法院一般会比行政机关更加看重程序正义等。
正是基于国家机构间的立场分歧,企业可以引入另一机构制衡当前谈判的机构,并在制衡之中寻找出路。在TikTok美国案中,TikTok便尝试通过引入联邦法院来平衡行政机关的强势。该种决策基本终结了特朗普最先签发的《交易禁令》,也可能在未来牵制美国政府基于《剥离命令》的行动。
任剑涛 清华大学政治学系教授
本文节选自《治理研究》2023年第5期
行政执行权必须展现相应的行政智慧。首先,行政人员必须清楚知道自己的权力边界。行政人员必须高度敏锐意识到,行政权不是立法—决策权。在国家权力体系中,立法—决策权在国家理论上属于政治权,因此可以说行政权力不是政治权力,它是一种执行性的权力。议会的产生源自数人头的选举,这中间的政治论辩乃是一个政治性表现治国智慧的过程。这个表现方式在行政执行权的运行过程中没有存在空间。
政客在选举中如何动员选民以获得选举胜利,是一个从传统到现代意义上展现其政治才智的过程。人们一般会认为,选举获胜者乃是更具政治智慧的一方。而在议会的政党政治竞争中,提出议案与反对议案的双方,哪方的主张获得议会多数支持,也会被认为是政治技巧技高一筹。但在行政权中,以选举或竞争取胜的模式不再适用。如前所述,立法权是用来抑制行政权的智能性发挥冲动的。行政执行权本身的理解与精准到位,并不与智慧二字相隔绝。相反,如何精准理解权力形态和根本属性,以及游刃有余地推进行政执行,也需要富有智慧者才能落实。
行政人员展现行政睿智,需要具备一种权力敏感。所谓权力敏感,就是对使用行政执行权能干什么和不能干什么的敏锐感知。这种权力敏感,不是来自对权力的偏好,也不是对用权费尽心思,更不是为了独占权力,而是对行政权力使用导致的公共后果有一个及时、明确的认知与准确的把握。相比而言,作为行政机构灵魂性人物的行政首长,需要比一般行政人员更为聪慧的大脑,使行政机构和行政组织的公共责任落实下去。而行政人员也需要开动脑筋、积极思考、善于行动,既保持较强的认知能力,也保有敏捷的行动能力。由此,让行政执行权并举机构与人的动能,成为一种拥有高智商的权力形式。以纪律和管控为条件行使的行政执行权,是一种为了兜住行政失智之底的起码约束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