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觉说是魏晋南北朝文艺史研究的重要命题,但是否能使用“自觉”评价此时的艺术教育状况仍有待商榷。本文首先厘清了“教育自觉”与“魏晋自觉”的概念关系,以魏晋书论为主要研究材料,通过比较先秦至两汉时期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书法教育状况,分别从目标、内容与评价三个教育学的基本要素出发,尝试考察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书法教育是否满足可被描述为“教育的自觉”。魏晋时期的书法教育是一种精英艺术的“自觉”,这种书法教育的成果,只能是门阀士族的胜利,庶族寒门无法享有,注定存在无法超越的时代局限,但它已经开始注意到了人本身的存在价值,开始朝着人的发展而前进。
关键词:魏晋南北朝书法教育史教育自觉
自觉说是魏晋南北朝文艺史研究的重要命题,书法艺术是魏晋文艺自觉的显著表现之一。宗白华说,“汉末魏晋六朝是中国政治上最混乱、社会上最苦痛的时代,然而却是精神史上极自由、极解放、最富于智慧、最浓于热情的一个时代。”①李泽厚说,“这就是人的觉醒。它恰好成为从两汉时代逐渐脱身出来的一种历史前进的音响。”②学者们高扬了魏晋文艺中浪漫的光辉与热烈的情感,但与文艺学的说辞不同,是否能使用“自觉”评价此时的书法教育状况仍有待商榷。
一、缘起:自觉的概念溯源与在教育领域的内涵解析
“自觉”一词最早可追溯至《孔子家语·致思》:“吾有三失,晚不自觉。”其意指自己察觉醒悟、自己意识到(错误)。1927年,鲁迅在日本学者铃木虎雄的研究基础上提出魏晋时期是“文学的自觉时代”这一论说。1981年,李泽厚在《美的历程》一书中,借鉴鲁迅与铃木虎雄的说法,作出魏晋时期是“人的觉醒”这一论断,“它实质上标志着一种人的觉醒,即在怀疑和否定旧有传统标准和信仰价值的条件下,人对自己生命、意义、命运的重新发现、思索、把握和追求”,从而将关于“魏晋文学自觉”的论说延伸到艺术领域。此后,黄惇、朱青生等学者在不同程度上以书法为例,使用“自觉”一词评论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文艺现象。
而若将教育与自觉二者联系在一起,在现当代最常被论及的即是如何通过教育培养实现“文化自觉”。“文化自觉”一词来源于学者费孝通,“文化自觉只是指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过程、所具有的特色和它发展的趋向”③。教育是形成文化的手段,文化是教育的主要传达内容,两者是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关系。在此之后,不少学者赞成、沿用此说,如李森使用“自觉”一词来评价魏晋时期的教育现象,“教育的自觉是教育在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在批判反思社会传统价值观的基础上,对其内在本体价值的觉察,表现为教育从社会附属性存在的原始状态中摆脱出来获得相对独立。”④
由此可见,自觉一词的历史涵义实则与教育的关联性较小,“教育自觉”或“文化自觉”的概念在20世纪末才被赋予,因此当自觉被使用于教育领域的时候,这个概念有着非常明确的现代性与时代特征,是否能够直接使用包含现代意义的“教育自觉”来评价古代教育的现象值得商榷。此外,借鉴文艺学的说法评论教育学的现象,学科之间的界限与融通仍需一定的考察论证。
教育的目的是为人的发展,那么教育的自觉则可以从参与教育活动的两个主体进行考量:首先是教育者的自觉,在意识上,教育者应认识到教育活动不是社会功利的附庸,而是要通过教育发掘人本身的存在价值与生命意义,清楚认识到教育活动是为了人本身的发展;在行为上,教育者除了教授学科的核心知识与基本技能之外,还更应“技近乎道”,向受教育者传达情感态度。其次是受教育者的自觉,受教育者能够在教育活动中自发地、主动地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与动机,除了掌握学科的知识与技能之外,通过教育活动培养自己看待世界的态度、塑造自己独特的人格。朱青生在《艺术史在中国—论中国的艺术观念》中提出,中国的艺术观念可以基于文化自觉划分为“主动的艺术”与“被动的艺术”,“文化自觉”的分水岭始于汉代末年,书法艺术作为“主动的艺术”的代表,在魏晋时发展成为专门的、无功利的艺术门类,书法艺术是不成为其他附庸而独立存在的、纯粹的精神活动。⑤为厘清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书法教育状况与前代的异同,本文以魏晋书论为主要研究材料,尝试考察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书法教育是否可被描述为“教育的自觉”。
二、目标的自觉:从依仁游艺到积学致远
《周礼》云:“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在先秦时期,可以接受艺术教育的对象多为封建贵族阶层,统治阶层将礼乐射御书数此“六艺”视作养成仁善道德的手段,是培养文武兼备、知能兼求的王子公卿与国之俊秀的工具。而相较于仅面向贵族子弟的西周,秦朝关于“书”的教育进一步普及、大众化,文史官员训练记录史料典籍及日用文书的书写技能,百工训练职业技能并延续技艺的传承。
在汉代,书法教育有了一定的发展,逐渐认识到文字的重要作用与价值。首先,习字成为此时蒙学教育的重要一环:“礼制,人君之子年八岁,为置少傅,教之书、计,以开其明。”⑥其次,书法学习与选官制度紧密相连,书法优劣成为选贤举能的重要标准之一,劣者甚至需要受罚:“学童十七以上始试,讽籀书九千字乃得为吏;又以八体试之”“书或不正,辄举劾之”⑦。这些记载中所谈及对“书”的学习更多是追求文字形态的优美,是要求书写得工整,是为迎合政治与实用效益而存在。即使东汉出现了以书画教育为培养内容的鸿都门学,但它是汉灵帝不顾儒家士大夫强力反对,在宦官集团作为拥趸的情况下所设立,作为一种政治斗争的手段,难以得到发展。所以就算是蔡邕也认为:“夫书画辞赋,才之小者,匡国理政,未有其能。”⑧
学书的目标在魏晋时期又有新的变化。在官学上,西晋已有书法专科机构,并设置了相应的教师职位:“俄领秘书监,与中书令张华依刘向《别录》,整理记籍。又立书博士,置弟子教习”⑨。此外,私学的兴起使魏晋南北朝的书法教育更为特殊。王廙如此勉励侄子王羲之,“欲汝学书则知积学可以致远,学画可以知师弟子行己之道。”⑩王羲之认为习书“能使昏迷之辈,渐觉称心;博识之流,显然开朗。”O1l对比琅琊王氏与蔡邕对书法学习的观点,蔡邕认为这是“才之小者”,只是一种怡情悦性的消遣;而琅琊王氏认为,这种怡情悦性的书法学习能够发人深省,浸润其中久而久之能够涵养品性,习字只是基础,更重要的是“致远”所以悟道,这种“致远”的追求是以前所没有的。
需要说明的是,在这个自觉的时代同样存在非自觉的因素:魏晋能有“博哉四庾、茂矣六郗、三谢之盛,八王之奇”O12这样的卓越成就,首要理由在于家学文化是巩固门第地位、维持门第荣誉的必要条件,所以必然存在着功利的外驱力促使着各家族学习书法。
但是在这种维系家族的目的之外,更重要的是学习者自己自觉意识到学习书法对自身发展的重要性,从而这种自觉意识逐渐内化成为学习者相对恒定的学习态度。我们可以从萧衍的书论中得到印证:“传志意于君子,报款曲于人间”,这是肯定了书法学习的教化功能与社会作用;但他同时又说“此直一艺之工,非吾所谓胜事;此道心之尘,非吾所谓无欲也”,书法学习是“道心之尘”,是需要反复学习上下求索的一项技艺,同时肯定了在书法学习中能够获得非功利的精神追求。
西周至两汉时施行书法教育的主要目标,对受教育者而言,是通过识读与书写训练掌握文字的结构特征从而具备书写表现能力;从社会作用而言,或是培养文质相兼的五子公卿,或是培养抄录文书的文职人员,又或成为朝廷选拔官吏的工具。在魏晋之前的书法教育更多是追求书法的实用性并强调在社会效用上的功利价值,而随着历史的推进,学书的目标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有了新的改变:从学习书写到学习书道,从依仁游艺的追求到积学致远的追求,晋人开始自觉地意识到学习书法首先是为了人本身的发展,是“书乃吾自书”与“把笔抵锋,肇乎本性”,先成为个人感发志意的手段,表达或喜或悲的情感,然后才是“报款曲于人间”。
三、内容的自觉:从指事象形到达源知理
魏晋以前的文字识读与书写教材有西周的《史籀篇》、秦代的《仓颉篇》、汉代的《急救篇》等。此时的书法教育在内容上多为一种字书学习,以历代编纂的字书为学习范本,停留在最为浅层的识读与书写上。如西周“六书”谈及此时的学习内容为指事、象形、形声等,即是要求学生对汉字能够做到视字识其意、依形依声造字等要求即可。又如在汉代,学童需掌握秦时八体,背诵运用尉律等官方文书与法令,通过习字与书本教育学习为官之道与法度守则。
魏晋南北朝时期,儿童的习字教材有易于识记的《急救篇》《千字文》,在门阀士族中大量还出现了名家概括技法、总结书法创作心得与书写经验的理论文章。以卫铄的《笔阵图》为例,其撰写目的在于“贻诸子孙,永为模范”,故而为了让学习者更易理解,她在文章中多采用形象的比喻去说明笔画的要点:比如关于横画的书写,卫铄比喻其变化有如流动的千里阵云;关于戈笔的书写,好像有千万箭齐发的力度;甚至文章名作《笔阵图》,也是形象地把作为书写工具的笔比作战阵,从而形容写书应有气与势。关于讨论书法的书写要点与形式美感的文章,卫夫人并非首创,卫夫人这种更亲切的陈述方式,更像是今日在教育教学上多谈及的“以受教育者为中心”,更从学习者的角度考虑,以让学习者理解书法的学习要点。此外,她在文章开篇就批判了不向古人学习的坏病,“近代以来,殊不师古,而缘情弃道,才记姓名”,没有从古人那里学习书法的精髓,所以“知达其源者少,暗于理者多”,不能通晓书法的创作原理,这样孤陋寡闻的学习只能是写写自己的姓名、徒费岁月罢了,这样的人“自非通灵感物,不可与谈斯道矣”O13,更毋论从书法学习中把握书法的本质、同他人谈书论道。通过文章首段的论述,卫铄强调书法学习需做到“达源知理”,即要知其所以然,通过“师古”逐渐了解书法艺术的产生与发展,深入认识书法艺术的创作原理与本质属性,从而更好地进行书法创作,更甚从中参悟书道。除卫夫人外,王羲之也曾谈论学书的要点:“始书之时,不可尽其形势,一遍正脚手,二遍少得形势,三遍微微似本,四遍加其遒润,五遍兼加抽拔。”对于书法的学习不是一蹴而就的,这是一种反复修正、达到心手一致的过程。王僧虔强调学习书法“必使心忘于笔,手忘于书,心手达情,书不忘想,是谓求之不得,考之即彰”,要心无外物地从事书法创作,专注于如何表达自己的情感与想法,这样才能“骨丰肉润,入妙通灵”。
魏晋之前,教育者重视的是学“书”的作用,在学习内容上强调字形的形式美感,或用“书写教育”来描述更为贴切;魏晋伊始,教育者重视的是书“道”的修行,在强调书写优美的基础上更强调理解书法的本质。他们觉察到书法学习新的意义—技而近乎道,在追求书写技艺的完美之外同时更注重书意、书道上的锤炼。无意非书,不做到达源知理,则书而无道,故要在师古中对书法的来历与本质有清楚的认知,在潜移默化的学书过程中“自觉”地感悟到蕴含在书法艺术中的“意”,成为伴随晋人终身的“道”。
四、评价的自觉:从阴阳形势到美人之目
教育评价是指教育者使用科学严谨的测量手段对受教育者学习前后的行为变化进行分析、判断和评定,这是现代教育学的概念。尽管古代社会存在着官学和私学两大系统,但在严谨意义上,它们并没有系统的学科体系,也缺乏科学的测量手段,更毋论书艺仅是构成博雅教育的一个部类,但我们仍可从留存的古籍文献窥见教育者对受教育者的学习成果进行价值判断的各种论说。迄今为止,我国可考的第一篇书论是东汉崔瑗的《草书势》,在此,本文不欲对各书论的正误与否作出评判,而是比较魏晋南北朝与自《草书势》以来的前朝书论中有关笔法、结体与章法的品评趣味之异同,从中了解晋人对书法的学科认识与审美标准。
在《草书势》中,崔瑗着重讨论了草书的“形”与“势”,要以迅疾飞动的笔势写出草书的生命力,如蓄势待发的野兔,又如灵敏游动的腾蛇。从蔡邕的《笔论》《九势》中关于书法美学论的部分可以看到,他关注的是书法中阴阳调和而相得益彰的形式美感,如“纵横有可象者,方得为之书矣”“自然既立,阴阳生焉。阴阳既生,形势出矣”等皆是在谈论书法用笔、走势与宇宙自然的存在变化之间的关系。钟繇推崇蔡邕的书法,他对于书法用笔的讨论是对蔡邕书论的延续,“岂知用笔而为佳也。故用笔者天也,流美者地也。”钟繇以天地自然作比,认为浑然天成的用笔,书写效果才能流美舒畅。
从东汉至三国时期的几位书家,多是在谈论书法形象与自然的关系、需要表现出好似自然生物一般的生命力,而魏晋书论对于美的评判标准还要更进一层。首先,晋人同样注重通过书法的形势表现出自然万物的生命活力,如索靖描述草书笔势是“飘若惊鸾,舒翼未发,若举复安”,与崔瑗说“兽跂鸟跱,志在飞移”有异曲同工之妙。此外,与前朝不同的是,魏晋书论还注重将创作时内隐的精神活动与书法外显的形态美进行统合。如王羲之常用人的仪态风貌来形容书法的形式美感:“或如壮士佩剑,或似妇女纤丽”“倘一点失所,若美人之病一目;一画失节,如壮士之折一肱”。又如袁昂在《古今书评》一文中大量以不同神情气度的人物作比,借喻各位书法家风格的差异:“王右军书如谢家子弟,纵复不端正者,爽爽有一种风气。王子敬书如河洛间少年,虽皆充悦,而举体沓拖,疏不可耐。”ol4
对于各书家的“学习成果”,东汉与魏晋的评论家给出了不同的评价标准:从阴阳形势到美人之目,从追求与自然的联系为美,到体现人的精神气质为美,魏晋书家是要在书法中体现内隐的人格精神,书法是人的心灵、情感的深刻映现,所以他们在评价时不再只讲究对文字外形的精雕细琢,而注重与人的性格相联系,书法在他们心中,好像是真实存在的、风神各异的个体,若有失误与缺漏,则会损伤原本的气度与神采,已然意识到人的生命意义与存在价值。
五、结语
从依仁游艺到积学致远,从指事象形到达源知理,从天地流美到美人之目,中国书法教育从先秦发端,到魏晋南北朝时期迎来一个自觉的时代,教育者认为要“积学致远”,受教育者认为要“肇乎本性”。谶纬经学再不能禁锢人的思想,晋人以一颗纯粹的心灵咏叹流觞曲水,借书画畅叙幽情,在技艺的追求上更甚是一种对道的求索。
但魏晋南北朝的书法教育只是一种精英艺术的“自觉”,家学私传的现象让高超的笔法技艺与学术文化成为一种“专利”,庶族寒门无法享有,囿于时代条件,是无法普及的。这种书法教育的成果,只能是士族阶层的胜利,注定有其无法超越的时代局限。所以庾肩吾在比较张、钟、王三位书法家的水平如此评价,书法中这种如飞似动、灵转流动的生命力“疑神化之所为,非世人之所学”ol5,这并不是普罗大众都能受到的教育、都能达到的妙境。也即是说这并非是一种彻底的自觉,而是强调魏晋南北朝作为书法教育自觉的伊始阶段。这个时代同样存在着非自觉的因素,但它已经开始注意到了人本身的存在价值,开始朝着人的发展而前进。
注释:
①宗白华.美学散步[M].上海人民出版社,2024:208.
②李泽厚.美的历程[M].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122.
③费孝通.全球化与文化自觉——费孝通晚年文选[M].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3:11.
④李森.潘光文.论魏晋时期教育的自觉[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04):102-106.
⑤朱青生.艺术史在中国——论中国的艺术观念[J].文艺研究,2011(10):102-111.
⑥《后汉书》卷七十八《杨终传》[M].中华书局,1965:1599.
⑦许慎.说文解字·序[M].中国历代书法理论评注先秦两汉魏晋南北朝卷,杭州出版社,2016:38.
⑧《后汉书》卷六十《蔡邕传》[M].中华书局,1965:1995.
⑨《晋书》卷三十九《荀勖传》[M].中华书局,1974:1154.
⑩王廙.与羲之论学书画[M].中国历代书法理论评注先秦两汉魏晋南北朝卷,杭州出版社,2016:136.
Ol1王羲之.笔势论十二章[M].中国历代书法理论评注先秦两汉魏晋南北朝卷,杭州出版社,2016:165.
ol2窦泉.述书赋[M].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214.
ol3卫铄.笔阵图[M].中国历代书法理论评注先秦两汉魏晋南北朝卷,杭州出版社,2016:126-127.
ol4袁昂.古今书评[M].中国历代书法理论评注先秦两汉魏晋南北朝卷,杭州出版社,2016:254.
ol5庾肩吾.书品[M].中国历代书法理论评注先秦两汉魏晋南北朝卷,杭州出版社,2016: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