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一世终亡汉代列侯的墓葬

2024-01-01 08:50刘尊志
文物春秋 2023年5期
关键词:汉代墓葬

【关键词】墓葬;汉代;列侯;一世终亡

【摘要】汉代分封的列侯数量众多,由于各种原因,少数列侯仅有一代而无后代列侯的延续,形成一世终亡的情况。考古发现也见有一世终亡的汉代列侯墓葬,体现出与墓主因早亡无子嗣、坐酎金失侯、谋反被治罪、有罪被免、身份特殊无后等有关的内容。一世终亡汉代列侯的墓葬具有自身特点和特征,墓葬与墓主的特殊性对开展汉代列侯及其墓葬、有关丧葬内容等的综合研究可起到较好的补充和参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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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秦汉社会生活与制度的考古学研究”(项目编号:22JJD770045)的阶段性成果

汉代分封的列侯数量众多,其中多数是正常就国并延续有子嗣侯爵,但也有少量为仅有一代的列侯,随着考古发掘工作的进展,这种一世终亡的列侯墓葬也有所发现。造成列侯一世终亡的原因有很多,如早亡无子嗣、坐酎金失侯、谋反被治罪、有罪被免、身份特殊无后等,这也使得相关墓葬既有相似性又存在不同,进而体现出相应的特殊性。

一、因早亡无子嗣而终亡的一世列侯墓葬

汉代的诸多列侯中,有些人年纪很小即成为始封列侯,享受侯爵之禄,也有少数人年岁不大尚无子嗣就早早去世,侯国也因此被除,成为早亡无子嗣而终亡的一世列侯。目前考古出土的这种一世列侯的墓葬较少。西汉时期的有安徽巢湖北山头M2[1],笔者认为墓主很可能为东成侯刘良,位于其东北侧的M1为其异穴合葬的夫人墓[2]。东汉时期的墓葬如江苏睢宁刘楼东汉M1,墓内出土一具六岁左右男性的遗骸,简报认为墓主可能是一名早亡的被封侯爵的儿童[3],笔者认为该墓内原葬有一对成年列侯夫妇和一个早殇儿童,三者属同一家庭[4],本文对此墓不再多作讨论。

巢湖北山头M2为带斜坡墓道的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图一)。封土被破坏。长斜坡式墓道位于墓坑东侧,底部自上而下分三段铺垫荒草、树枝条及薄木板等。墓圹口东西长9.45米,南北宽7.8米,面积73.71平方米,口部之下筑有两级熟土台阶,皆斜壁内收,斜壁和台面均涂抹一层青灰泥。墓底西北角留一面积约6平方米的生土台,坑底平面呈曲尺形,靠壁铺贴数十张竹席。紧靠墓道下口有南北向横置的一椁一棺,椁外四周填塞松软的青灰膏泥,底部垫木炭屑。椁板髹黑漆或未施漆,有一东西向窄长边箱。木棺未髹漆,内葬一人。棺椁内未见陪葬品,墓道两侧第二层台阶上紧靠墓坑壁摆放漆盾8件,墓道靠近墓坑壁的两边摆放铜矛、戈各10件,矛、戈下又各置漆盾5件。M1位于土岗顶部北坡,与M2大致为南北排列,亦有相应规模,出土陶、铜、银、玉、漆木、角等质地遗物163件(套)。M1墓主为50岁左右的女性,生前封号或爵称“曲阳君”,去世较晚,与M2为同茔异穴合葬[1]。

东成侯刘良为淮南王刘长第四子。刘长于公元前174年去世,三年后的孝文八年(前172),“上怜淮南王,淮南王有子四人,皆七八岁,乃封子安为阜陵侯,子勃为安阳侯,子赐为阳周侯,子良为东成侯”,至孝文十六年(前164),“上怜淮南厉王废法不轨,自使失国早死,乃立其三子:阜陵侯安为淮南王,安阳侯勃为衡山王,阳周侯赐为庐江王。……东成侯良前薨,无后也”[5]。刘良生前为侯,死后当以侯礼下葬,北山头M2的规模、形制和出土遗物等方面均体现了其列侯的身份。由于刘良去世较早,并无子嗣,死后又被除国,其丧事或由其兄阜陵侯刘安及其阜陵侯国负责。刘良的东成侯国地望在今安徽省定远县大桥镇油坊李村,刘安的阜陵侯国地望在今巢湖市苏湾镇司集村,二侯国毗邻[6],从地理位置看,东成侯国的地望在北,而今北山头在阜陵侯国地望略偏南位置,故北山头一带属于阜陵侯国范围的可能性最大,所以刘良死后很可能葬在阜陵侯国境内。因此,其墓葬呈现出较多的特殊性:M2所在的山岗顶部土质较差,墓葬口部形状不甚规则;墓坑上部筑砌二层熟土台阶,下部似乎有未做完的迹象,如留有较大面积的生土台,坑底呈不规则形状,有铺贴的竹席;葬具的摆放位置与一般墓葬不同,棺椁的髹漆装饰较特殊;陪葬品极少,大多为兵器且未置于棺椁中,无殓葬品。这些特点反映出墓葬修建与下葬的仓促,并在棺椁的简化和放置位置的非常态化,以及陪葬品种类、位置方面与相似等级的墓葬都有着明显的差异。刘良夫人去世时间距刘良下葬时间相对较长,此时刘安已为淮南王很长一段时间,其丧事也应由淮南国操持,让其与刘良在同一墓地异穴合葬,虽未能享受列侯夫人的葬制和待遇,但也是按照较高等级贵族女性的标准下葬,而且一些随葬物品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出其曾为列侯夫人的内容和特征。

可以看出,东成侯刘良具备早亡、无后、国除等因素,使得其墓葬成为一世终亡列侯的墓葬。

二、因坐酎金失侯而终亡的一世列侯墓葬

西汉武帝时期,随着不断加强中央集权的需要,削弱地方王侯势力成为朝廷的一项重要工作,而地方王侯在经历文景及武帝早期的多次“拆分”及针对性打击之后,虽数量增多,但政治、经济实力已明显不如西汉早期。在此基础上,汉王朝又推行了针对列侯的以献酎金为名的打击活动。《汉书》载:汉武帝元鼎五年(前112)九月,“列侯坐献黄金酎祭宗庙不如法夺爵者百六人,丞相赵周下狱死”。注引服虔曰:“因八月献酎祭宗庙时使诸侯各献金来助祭也。”引如淳曰:“《汉仪注》诸侯王岁以户口酎黄金于汉庙,皇帝临受献金,金少不如斤两,色恶,王削縣,侯免国。”臣瓒曰:“列侯坐酎金失侯者百余人。而表云赵周坐为丞相知列侯酎金轻下狱自杀。”[7]

以献酎金为名的打击活动使得很多列侯失去爵位,侯国亦被除。对于嗣封列侯来讲,虽所属侯国被除、列侯失爵,但并不算一世而终的列侯;始封并在武帝元鼎年间(前116—前110)或稍晚阶段在位却因坐酎金而失侯除国的列侯,则属于一世列侯。考古发现、发掘的西汉武帝时期列侯墓葬中,有两座是因坐酎金除国的一世列侯墓葬,分别为山东滕州染山郁郎侯刘骄墓(M1)[8]和江苏涟水三里墩鳣侯刘应墓[9]。另还可能存在相近时期、相似性质的其他列侯墓葬,因存在不确定性,本文不作分析。

1.染山西汉墓(M1)

郁郎为今之称呼,《汉书·王子侯表》记作“郁桹”,颜师古注曰:“桹音狼”,“郁郎侯(刘)骄,鲁共王子。(元朔三年,前126年)三月乙卯封,十四年,元鼎五年(前112),坐酎金免”[10]456。发掘简报指出,郁郎侯国的国都在今山东滕州滨湖镇郁郎村,辖滨湖、大坞镇部分地区,郁郎侯刘骄墓葬所在的染山位于大坞镇西北部、郁郎村东北约5公里多[8]。

刘骄墓位于染山前半坡上,原有较高封土,是在山坡开凿斜坡式墓道和长方形墓坑的“甲”字形墓葬,坐西朝东,方向85°(图二)。墓坑内用石材砌筑并排的五座椁室,椁室前部又有前室和南、北侧室。使用的部分石材有画像,计13块,共有画面15幅,画像内容丰富。墓葬虽遭严重盗扰,仍出土各类遗物554件,包括陶器、原始瓷器、玉器等。其中前室、北侧室及第五室出土的铜质模型车马器计25种117件,绝大部分鎏金;玉器有璧、琀等,还有342片玉衣片。玉片形状多样,部分有纹饰,纹饰内嵌金箔。墓葬的时代为西汉中期,从墓内各室的分布及对应的出土遗物看,该墓布局严谨,有正室3个以及有储藏车马或仓储用物功能的内外藏椁。

发掘简报认为,郁郎侯刘骄坐酎金被免时,墓葬即现所知染山西汉墓已建好,因其受严重打击而死,死后使用已建好的陵墓既符合汉代礼制,又符合汉代惯例,而且从墓葬形制、随葬器物看,也符合汉代皇家贵族葬制[8],笔者认为这一叙述还需再作斟酌。一方面,刘骄为郁郎侯14年时因坐酎金被免侯,但刘骄并不会提前想到自己会被免侯,即使是提前修建墓葬,在其被免去侯爵时也不一定就已将墓葬修好;另一方面,刘骄不一定在失侯爵后立即去世,其墓葬的较多工程很可能是在失侯后修建的,这也正是其墓葬尤其是墓葬形制方面具有特殊性的原因。另外,将染山西汉墓称为“陵墓”、将刘骄称作“皇家贵族”似乎定性过高。作为诸侯王的儿子,侯爵被免后贵族身份依然存在,虽不能完全按照列侯之制修建墓葬,但还是能够较好完成墓葬的修建工程。染山西汉墓与同时期其他列侯墓葬的不同之处,较好地反映出该墓葬的特殊性。墓葬的形制及各室的分布、设置、功用等少见于其他列侯墓葬,如墓道与墓室不是垂直而是斜向东南,后五室、前三室的布局之中,位于后五室两侧的第一、五室与前室及其侧室综合构成储藏车马或仓储用物的内外藏椁,第二、三、四室构成正三室,但第二、四室又是第三室的配室,体现了以后五室中部的第三室为核心的布局,也体现出墓内仅葬一人的特征。当然,墓葬装饰使用较多画像石也是该墓的特殊之处。另外,陪葬品尤其是陶器与该地区较多同时期中小型墓葬陪葬陶器基本一致,是墓主失去侯爵后在丧葬方面更趋世俗化的体现。

2.涟水三里墩西汉墓

鳣侯刘应是齐悼惠王刘肥的后代,封侯于襄贲,江苏涟水三里墩西汉墓的地理位置和时代与鳣侯刘应的封地和分封时间基本一致,墓葬内出土带有齐器特点的遗物很可能是刘应始封就国时从北方带来的。据《汉书·王子侯表》载:“鳣侯(刘)应,城阳顷王(延)子”,元鼎元年(前116)“四月戊寅封,五年,坐酎金免”[10]473。刘应因坐酎金免侯爵,侯国因此一代而终亡。

涟水三里墩西漢墓有面积800平方米、原高7~8米的长方形封土。墓葬东向,竖穴墓坑,椁的四壁用不规则的大石块垒砌,上盖及下底皆为木质,出土遗物93件,包括一定数量的铜器,所出铜牺尊、铜鹿、铜马、铜车、铜俑等相对少见,另有金带钩、鹰座玉琮、玉璧、玉瑗、玉镯、石圭等物品(图三)。

刘应被封鳣侯仅5年,与郁郎侯刘骄一样,并不一定在免去侯爵后就去世,但在去世后应是葬在生前封侯的侯国境内。墓葬规模大,体现出与墓主身份等级相对应的特征,但墓葬结构及建筑方法较特殊,尤其是积石为椁的四壁,椁的下部与上部垫、盖木板等。该墓出土较多贵重物品,相当一部分是墓主从其父的城阳国带来的,在去世后埋入墓中用作陪葬品,为该地区西汉墓陪葬品种类增添了新内容,这也可视为该墓的特殊性之一。陪葬品中的较多器物特别是铜器为实用器,将众多实用器埋入墓中或许又与墓主一世而终有关。

3.上述二墓的共性

虽然同为因坐酎金失爵西汉列侯的墓葬,但由于所在地域及封侯前所属诸侯国不同,加之下葬时间的差异,染山西汉墓与涟水三里墩西汉墓存在一定差异,体现出与各自墓主对应的特征,同时也因此具有了一定的共性。

二墓的墓主均为坐酎金失爵的西汉列侯,但免侯后并不一定会马上去世,并且失爵除国时也不一定已修建好墓葬,这是二者的相似点之一。染山西汉墓的墓葬形制、随葬器物等较符合汉代特别是西汉中期等级较高贵族的葬制,而且较地方一般贵族的葬制和等级要高,这一点与三里墩西汉墓相似。两座墓葬在墓向、规模、形制、陪葬品、殓葬物等方面尽可能体现着墓主曾为列侯的特征,如:墓向基本为东向,陪葬有车马器或车,有一定数量象征曾有身份等级的器物等;基本都陪葬或殓葬一定数量的玉器,郁郎侯刘骄仍用玉衣殓葬,且部分玉片带纹饰,纹饰内嵌金箔,只是玉衣片的质量略差,粉化较严重,但已可说明有的因坐酎金失爵者死后所享有的丧葬待遇仍然较高。当然在墓葬规模形制及出土遗物方面也有与失侯相关的内容,如染山西汉墓中陪葬陶器基本与本地区同时期中小型汉墓出土陶器一致。以上说明,因坐酎金失侯而终亡的一世列侯的墓葬既保存了原有列侯身份等级的相关内容,也有因被废侯爵除国后等级失去影响下的丧葬内容,虽前者占比大,但也是两个方面的综合。

郁郎侯刘骄与鳣侯刘应死后均葬在原属于自己的侯国封域内,这是二者的另一共同点。或许亦是朝廷对因此类情况被免列侯在丧葬方面的照顾,这些照顾或待遇虽不能完全将丧葬内容提升至列侯丧葬的级别,但整体上还是较高的。

综合上述内容,可知此类列侯在被免侯后还应生活在原封国内,仍享受较好的政治、生活与丧葬待遇。推而广之,或许汉武帝时期较多因坐酎金被免的列侯在政治、生活与丧葬待遇方面亦大致如此,这可为研究因坐酎金被免西汉列侯及其丧葬内容等提供相应的参考。

相关列侯墓地还见江苏徐州东郊陶楼西汉墓地。该墓地位于一处相对独立的小山峰上,自西向东依次为M2、M1、M3、M4,均为长方形竖穴石坑墓。M1位于山丘顶部正中,内葬夫妇二人,靠近男性墓主出土龟钮银印1件,有阴文篆书“君侯之印”四字,另出土双面铜印2方,其中1方两面均阳文篆书,正面“刘颀”、背面“臣颀”,可知墓主刘颀生前曾为列侯[11]。从M1的形制、规模及时代来看,刘颀虽然生前曾为列侯,但很可能也是在汉武帝时因坐酎金等原因被免侯。墓葬内容既体现出失去侯爵的相关特征,也有曾为列侯的有关内容和证明。

三、因谋反被治罪而终亡的一世列侯墓葬

汉代有一定数量因谋反而被治罪的列侯,但能够确定的此类列侯墓葬很少,比较明确的仅有江苏徐州市北郊簸箕山M3,即宛朐侯刘埶墓[12]。

刘埶是楚元王刘交的第六子,为始封的王子侯,即第一代宛朐侯。景帝三年(前154),刘埶与其侄子楚王刘戊参与“七国之乱”,兵败后刘戊自杀,刘埶自杀或被诛杀。刘埶被治罪后,国除的同时,封爵也被撤销,西汉一代乃至整个汉代再无此侯爵封号,因此可被视为一世终亡的列侯。簸箕山位于徐州市北郊九里山北,已发现、发掘5座西汉墓葬,刘埶的墓葬(M3)在簸箕山顶部,是该山上规模最大的墓葬,有规模较大的封土和较明显以石块垒砌的长方形墓垣。封土外西北有1座长方形陪葬坑,出土有陶男、女俑。封土下M3两侧各有1座规模略小的墓葬M4、M5(笔者在徐州博物馆工作时发掘,资料现存徐州博物馆)。M3东部稍远距离有2座具有相应等级的竖穴墓葬,编号为M1、M2(图四),东北稍近距离的M1出土金饼等物[13],东南稍远距离的M2出土遗物30余件[12]。

M3的墓圹为长方形石坑竖穴,南北长3.6米,东西宽2.6米,深8.1米,竖穴上部为层层夯实的红黏土和1层封石,下部距墓口2.3~7.1米的范围内为8层封石。竖穴北壁下部有原拟作洞室入口的痕迹,东、西二壁下部各有一用木板封堵的浅龛,东龛内发现禽类动物骨骼,西龛内放置陶器与漆器。竖穴底部铺碎石子,葬具为一棺一椁,椁内有边厢、足厢等,棺室偏于东南部,单人葬,头南向。墓内出土随葬品100件(组),包括陶器、铜铁器、金银器、玉石器及骨器等,如明器陶编磐1组9件、铜弩机与戈各1件、铁镞1组与铁剑1件、印文为“宛朐侯埶”的龟钮金印1件(图五)、金带扣1组2件、心形玉佩1件、石砚1件等。墓葬时代为西汉早期偏晚阶段,墓主年龄仅30岁左右,属非正常死亡,这与印文所体现的宛朐侯刘埶较为对应。除墓主非正常死亡外,刘埶墓还体现出较多与同时期正常去世的刘姓列侯墓葬不同的内容,相當一部分可视为其特殊性。

发掘简报指出,因刘埶参与谋反,簸箕山M3在墓葬结构及随葬品方面表现出与其他同类型墓葬不同的特征。竖穴北壁距底2米处有一水平凹槽,说明修墓时是准备开凿洞室的,由于时间仓促或其他原因并没有进行开凿,而是以竖穴底部为墓室放置棺椁,并开凿了东、西两个小龛室;有陪葬俑坑,却未发现车马坑或车马器;用9层封石,随葬了金印、金带扣等标志墓主身份、地位的物品,但少见铜器和玉器,特别是未见玉衣(或玉面罩)、琀、握具、塞等殓葬玉器,而殓葬玉器在西汉楚国应用较早,这一时期以玉面罩、玉衣为主的玉殓葬品组合在等级较高者的墓葬中使用较普遍。

此外,刘埶墓的特殊性还在其他两个方面有所体现。一是葬地。刘埶生前被封为宛朐侯,宛朐亦称冤句,原为梁国属县,地望在今山东菏泽西南,距离今江苏徐州市北郊的刘埶葬地较远。按常理刘埶死后当葬在其封地中,应在侯国都城外附近区域,但其却是葬在楚国的都城彭城附近。刘埶因参与谋反被治罪,侯国亦被除,其死后不葬于谋反前所属侯国境内可以理解;刘埶的死亡方式为自杀或被诛杀,加之其生前是与楚王刘戊一起谋反,推测很可能是在彭城自杀或被诛杀的,而彭城是其父楚元王刘交被封、其兄刘郢(客)与侄子刘戊为王的都城,葬于此地从道理上是可以讲通的。楚王刘戊也在此次谋反失败后自杀,并葬于其生前开凿修建的墓葬——徐州东北郊驮篮山汉墓[14]之中,而刘埶的葬地则被安排在今九里山北。根据已有考古资料,徐州北郊九里山之北较多相对独立的山头上发现有西汉早期至中期早段的等级较高刘姓贵族墓葬,因此这一带可称为西汉早期至中期早段的楚国刘姓贵族聚葬地,刘埶墓即位于其中。二是合葬女性。簸箕山M3为单人葬,M1、M2与M3皆有一定距离,其中 M2的位置相对偏远,除已知出土随葬品30余件外,无其他详细资料公布,但能够反映出墓葬等级较低的特征;M1时代为西汉武帝中后期或偏晚,与M3相差时间较长,因此可否定M1、M2为刘埶夫人墓葬的可能性。但二墓尤其是M1存在墓主为刘埶后人的可能,这或许说明,虽然刘埶为谋反列侯,但由于“七国之乱”后楚国仍是其兄长刘礼一支为王,刘埶的后人可能会享有相应的政治待遇,因此在丧葬方面体现出等级相对较高的特征。M3封土下左右两侧的M4、M5规模较小,出土遗物中未见兵器等物品,墓主或可能为刘埶死后与之合葬的女性。但二墓规模较小,更似陪葬墓,这与正常的夫妻异穴合葬墓明显不同。因此,刘埶死后,其夫人可能未与其合葬在同一墓地,这与刘埶参与谋反、失败后的死亡年龄与方式及葬地的位置等皆可能存在一定关联。

四、因有罪被免而终亡的一世列侯墓葬

汉代,因有罪被免而终亡的列侯亦有一定数量,这在《汉书》《后汉书》中均有相关记载,限于篇幅不再一一列举,而可以确认为此类一世列侯的墓葬仅有陕西西安新安机砖厂西汉早期墓葬一座,墓主可能是利乡(成)侯刘婴[15]。刘婴为城阳共王刘喜的第五子,元朔四年(前125)被封为利乡侯,元狩三年(前120)因罪免[10]460。

墓葬位于西安市东南郊新安机砖厂区东南隅,由封土、墓道、门屏、墓室四部分组成,分正藏及外藏椁两个系统(图六)。外藏椁中出土大量骑马俑、马俑、牵牛俑、牛俑等,是墓主人车马出行的缩影,墓室内积炭总厚度达2.9米,体积共178.09立方米,出土陶罐上书写的“东园□□”四字证明墓主和皇室之间有一定关系。另外,墓葬内出土了“利成家丞”封泥,故推测墓主为利乡侯刘婴。

刘婴生前曾被封为利乡侯,且为始封列侯,在位仅三年就因有罪被免。相关研究根据多种文献中关于“利成”这一地名的记载,结合利乡侯的分封等内容归纳认为:作为城阳王诸子之一的利乡侯刘婴应封在东海郡、琅琊郡附近,这是汉武帝初年实行“推恩令”的结果,即将各王侯的诸子在其父亲的领地内分封成小的王侯;利乡与利成在地望上应有一定的关系,且利乡的地望在利成县境内,利乡侯刘婴的封地即在利成县,而利成之地望应在江苏赣榆县境内,刘婴的家丞称“利成”家丞亦无不可[16],这也较好地解释了墓内出土“利成家丞”封泥的原因。

利乡侯刘婴死后未葬在利成县内,而在京都的东南隅,这其中可能存在两种情况。一种可能,刘婴为被封后留驻京师的列侯。这种情况在两汉时期均较常见,据《汉书·文帝纪》,汉文帝在其二年颁布的诏令称:“今列侯多居长安,邑远,吏卒给输费苦,而列侯亦无繇教训其民。”[17]作为居住于京师的列侯,刘婴级别又不够陪葬帝陵附近,其死后就在京城东南隅的沙坡地带选择了一处风水宝地埋葬[18]。相关研究进一步认为,刘婴应该在国除后不久死去,故而没有去封地归葬[16]。另一种可能是,刘婴在位仅三年,被免之后,应该不是马上或很快就去世,很大可能是离开所封侯国之地而来到京师长安居住,这或许是其未葬封地的重要原因之一。上述两种情况均具有较大可能性。

刘婴作为有罪被免而终亡的一世列侯,其墓葬在葬地与位置、规模与封护、形制与陪葬品方面皆具有特殊性。身为刘姓贵族,加之生前曾为列侯,刘婴死后不仅可葬在一处达官显贵的茔地之中,而且丧葬方面很可能还享受列侯或类似等级的待遇,生前和皇室有相应关系,或许是刘婴墓葬形成考古资料所见内容的一个原因。

五、因身份特殊无后而终亡的一世列侯墓葬

汉代列侯中,身份特殊者以东汉时期的宦者侯最具代表。一些宦者侯收养有子嗣,这在其墓地中体现得较为明显,但在已确认或推定的东汉宦者侯墓葬中,也有无养子嗣爵者的墓葬,体现出无后而终亡的一世列侯墓葬特点。

1.河北衡水安平逯家庄东汉壁画墓[19,20]

位于逯家庄村西南。封土直径40余米,墓室东西通长22.58米,方向92°。墓室共十室二龛,从墓葬形制结构及平面、剖视图来看,公布资料中的前室及前中室二者应为有甬道相连的竖长方形前室,两侧皆有一侧室,后中室为中室,呈横长方形,与二后室垂直相交(图七)。墓内葬夫妻二人,南后室葬男性墓主,北后室葬其夫人,男性墓主很可能为宦者侯赵忠[21]。该墓的部分墙壁和底部有锛刨的坑疤,部分墓壁有成片的密集锛凿痕,似是为了去掉一些文字,壁龛也被凿洞,部分铺地砖被揭掉。

墓葬规模较大,且有内容丰富的壁画,这可以与宦者侯赵忠的身份地位相对应。《后汉书·宦者传》中不见赵忠有养子的记载,而赵忠又被袁绍勒兵斩杀[22]2537,同时被杀的还有较多其他宦官,宦者侯从此失势,这应是赵忠仅一代终亡的原因之一。该墓附近暂未发现其他时代相近的墓葬,墓葬内也仅葬墓主夫妇二人,较明确地表现出一代终亡的内容,而墓葬本体、装饰壁画、陪葬物品及墓主尸身等遭到破坏的情况则与墓主一代终亡的特点相对应。

2.河南洛阳白马寺墓园东汉墓[23]

位于洛阳市东郊白马寺镇偏西南处,汉魏洛阳城西垣以西约2.5公里处。为四周有夯筑土垣的长方形墓园,墓园内分为东、西二区,西区为墓葬,东区营建由東、西毗连的三进院落组成的墓侧建筑群(图八)。墓葬由墓道、甬道、横前室与南侧耳室、后室五部分组成,南向,方向191°,原有高大封土,墓葬主体砖筑,亦使用一些石材。墓内葬一人,葬具及死者骨骸情况不详。遭盗掘严重,随葬品有陶器、铜器、铁器、钱币等,另在后室底部出土玉衣片5枚。墓葬时代为东汉中晚期,墓主生前为列侯级别人员,而且很可能为东汉桓帝刘志时期的宦者新丰侯单超(对此笔者将另有专文论述)。

单超属正常去世,而且深得桓帝器重,如有子嗣,其所封新丰侯当有延续,但查阅《后汉书·宦者侯列传》,其中记载有单超弟安及其弟子匡,却未见其有养子的内容[22]2520,2521,因此单超的侯爵应是一代终亡。白马寺东汉墓园的情况也很好地印证了这一点。该处墓园规模大,园内西部区域为墓葬,东部区域为墓外建筑群,二者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与墓园有关的设施如墙、门、附属建筑等较为齐备,而建筑群中殿堂、廊舍、院落、天井、廊道等一应俱全,布局有序;墓葬具有相应规模,砌建讲究,后室较窄长,其内葬一人的可能性较大,虽遭严重盗扰,但也有较多象征墓主等级身份的遗物出土,尤其是长方形玉衣片等。墓园规模、墓葬形制及墓园中、墓葬内的出土遗物如钱币等,一方面说明墓葬时代为东汉晚期偏早阶段,即桓帝时期,另一方面也说明该墓葬为列侯级别的墓葬,这些内容均与文献所载单超死后朝廷“赐东园秘器,棺中玉具,赠侯将军印绶,使者理丧。及葬,发五营骑士,侍御史护丧,将作大匠起冢茔”[22]2521的内容大体对应。而如此规模的墓园内仅有一座墓葬,且只葬1人,是其特殊性之一,墓园外附近没有相近或稍低级别的东汉墓葬,则是其特殊性的体现。另外,该墓甬道内的铺地砖上又沿甬道两侧壁基部砌顺置平放的单砖一层,向南至甬道尽头折而相连,形成以砖为边框的方形浅池,池内铺木炭抹白灰膏,白灰膏上可能铺席,席上还可能铺设木框架。该遗存在其他东汉墓葬中少见,也是该墓的特殊性之一,也许与祭祀有关,或与朝廷重视、将作大匠起冢茔时的砌建有关。相关特殊性较好地体现出与东汉宦者新丰侯单超自身等级地位及其一代无后而终亡相一致的丧葬内容。

大致来看,无后而终亡的一世宦者侯的墓葬,既有与墓主作为宦者侯相对应的较多特征,也有区别于其他有养子嗣爵宦者侯墓葬的特点,独立墓地中仅有相对独立的单体墓葬是最突出的表现。宦者侯的墓葬也与早亡的汉代列侯墓葬存在不同,二者自身的特点皆较突出。

除以上几种外,也可能存在其他原因导致始封列侯无子嗣的情况,但尚无相关墓葬资料,故不作讨论。

综上所述,两汉列侯作为具有较高等级的阶层,在其自身发展过程中会呈现出较多的内容和特征,也会表现出相应的特殊性,一世终亡的列侯即是特殊性的内容之一。目前已知的汉代列侯墓葬中,一世终亡列侯墓葬虽数量不多,但表现形式较为多样,均具有相应的特殊性,墓主仅为第一代的始封列侯,无论有无子嗣,所属侯国皆是一代而终,除个别人如单超外,多数是被免侯和除国,甚至还有被治罪者,严格来讲,其对应的墓葬已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列侯墓葬,这也应是较多一世终亡汉代列侯墓葬的特殊性所在。不过从整体而言,这些一世终亡列侯的墓葬还是汉代列侯墓葬的重要组成部分。另外,汉代也有一世暂终的侯国,如西汉海昏侯国,始封列侯及其墓葬、墓地皆具有特殊性,但整體性质尤其是发展方面则与一世终亡的汉代侯国有着明显不同。概括而言,一世终亡汉代列侯的墓葬具有自身特点和特征,分析这些墓葬及其墓主的特殊性对开展汉代列侯及其墓葬、丧葬内容等的综合研究可起到较好的补充和参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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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成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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