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琳 郭洪洋
统编高中语文教材必修下册分别在第一单元和第五单元选入了《齐桓晋文之事》《谏逐客书》两篇古代散文。《齐桓晋文之事》主要作为文化文本,供学生了解儒家思想的人文精神;《谏逐客书》则作为实用类文本,供学生学习论说观点的技巧。两篇文章似乎缺乏联系,但两者都有作者着力论证的核心观点;在行文姿态上,一篇雄辩,一篇委婉,都展现了劝说君主的意图和功效,因此存在比较阅读的价值。事实上,探究两者的论说技巧正是目前研究的重心所在。在文化层面上,由于《齐桓晋文之事》中的劝说者是儒家的“亚圣”孟子,因此也不乏对孟子“仁政”“民本”思想的观照。相比之下,有关《谏逐客书》的研究则显得单一,研究者重在剖析文章高超的论说技巧,立足教学语境挖掘文章的逻辑思维资源,如卢锡泽老师的论文[1];从论说的结果出发,肯定李斯促进秦国大一统的历史意义,如孙绍振先生的论文[2]。但缺乏对李斯个人及先秦法家的文化观照。李斯作为法家的代表人物,虽然没有系统的思想著作传世,但《谏逐客书》隐藏着李斯个人及法家的某些思想观念。詹丹先生注意到《谏逐客书》第三段类比论证所具有的“形象诱惑”,认为李斯故意“用多姿多彩的文字,在秦王周边营造出感官享受的快乐氛围”,并用假设让秦王感觉“那种愉悦的氛围,美好的享用,有可能被剥夺”[3]。落脚点还是在论说技巧上。其实,《齐桓晋文之事》也有“便嬖”“声音”这些供君王享乐的意象,但孟子对这种“形象诱惑”的态度与李斯大相径庭。我们不妨以此为切入点,将两篇文章放在文化层面比较,深入挖掘李斯与孟子,以及先秦儒法两家的不同思想观念。
一、对立的帝王观
两段有关“形象诱惑”的文字,隐含着孟子和李斯不同的帝王观。先看孟子对君王享乐的态度。原文如下:
(孟子)曰:为肥甘不足于口与?轻暖不足于体与?抑为采色不足视于目与?声音不足听于耳与?便嬖不足使令于前与?王之诸臣皆足以供之,而王岂为是哉?
孟子问齐宣王的“大欲”所在,齐宣王笑而不答,孟子于是主动设问,将君王享乐用品一一说出,以“不足与”问之,却又不待齐宣王开口,替宣王做出了“王之诸臣皆足以供之,而王岂为是哉”的回答。这句话的表面意思是:齐国宫中的享乐之物如“便嬖”“肥甘”足够齐宣王享用,齐宣王不需要额外再去追求。实际上人追求享乐何尝有尽头,即使是富有千里的一国之君,欲望可能比一般人更强盛,这种无限的欲望某种程度上正是驱使其统一天下的动力所在。联系全篇,孟子的言下之意很明显:作为一国之君,齐宣王追求享乐要有限度,不能耽于享乐,玩物丧志,而要“制民之产”,做到“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保障人民的生活水平。在孟子看来,君王应该受到约束,承担“保民”和施行“仁政”的义务。
再看《谏逐客书》。李斯在列举秦王所喜好的“郑、卫之女”“昆山之玉”等异国宝物后,指出如果“必秦国之所生然后可”,那么秦王显然无法享受到这些宝物,由此唤起秦王的惋惜感,通过异国物和异国人的类比,让秦王感受到“逐客”政策的荒谬和不近人情。李斯这段话特别值得我们注意:
今取人则不然,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然则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侯之术也。
“非秦者”“为客者”指秦国以外的异国人。异国物和异国人之所以被李斯放到一起类比,是因为两者都能够满足秦王的欲望——前者满足秦王身体感官的享乐,而后者则发挥着“跨海内、制诸侯”的实用价值。秦王要想实现统一宇内,宰割天下的人生“大欲”,就必须广泛而充分地发挥人才的“工具价值”,尽可能多地掌控人才,为己所用。表面上看,类比只是李斯用来说理的一个工具,无关深层价值,但李斯选择这样的说理工具本身就受到他的价值观的驱使,即他相信人性是逐利的,君王也一样,君王逐利的本性甚至更强烈。所以,操持实用主义观念的李斯,对秦王追求享乐不是否定而是肯定,李斯的深层逻辑在于,在低层次欲望得到满足的情况下,秦王应该追求更高层次的欲望——统一并占有天下,高层次欲望是低层次欲望的进阶,两者并不冲突,而前者对秦王的诱惑力更足。李斯成功抓住了秦王人性上的弱点,直陈利害,让秦王直观地理解到逐客的巨大危害。
还需注意的是,“然則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这句话的逻辑非常奇怪。从字面来看,李斯认为秦王逐客是重私欲、轻人民的表现,似乎反对秦王追求享乐,俨然是儒家立场,但“逐客”与“轻人民”没有必然的逻辑关联,“逐客”并不直接损害人民的利益。穿凿起来,似乎是因为“逐客”不利于秦王统一大业的完成,而不能统一天下,则是将秦国人民置于危险和战乱中,为人民计,“逐客”不可行。这样的解释勉强能够讲通,但恐非李斯本意。李斯和秦王共同热衷的,是通过富国强兵,完成“跨海内”“制诸侯”的宏图霸业,而非首要保障民众利益,甚至民众只被当作争霸事业的工具。李斯所谓的“轻人民”,不过是站在秦王的立场,把民众当作秦王的私有财产,进而视作“天下”的对等物,其意图还是传达对“逐客”利弊的衡量,希望秦王不要因这一短视行为损害统一天下的进程。我们完全可以把这句话里的“人民”换成“天下”。作为政治家,李斯眼界深远,他不否定甚至是鼓动秦王追求欲望,短期的享乐和富有天下,孰轻孰重,秦王当然能够衡量。“是以太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李斯正是强调君王对一切事物的支配力量。
由此可见李斯的帝王观。李斯和先秦法家所致力的,是将帝王推向支配天下的地位,让君主成为绝对权威,让民众、客卿、宝物成为供君主支配的资源,或者说工具。李斯的同门韩非这样定义君主:“道无双,故曰一。”[4]君主就是人间的“道”,人间的“一”,要独操一切权势,掌控一切资源。在这样的帝王观下,李斯当然不反对君主追求享乐,而是抓住秦王逐利的人性弱点,促使秦王积极进取,图谋天下。在李斯和法家的推动下,秦王果然成就了帝业,这一历史阶段,李斯和法家的帝王观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当秦王嬴政成为宰割天下的九五之尊,当时的秦朝,从制度层面到心理层面都缺乏对君主的必要制约,始皇的大兴暴政,秦王朝的覆灭,法家的帝王观一定程度上都曾推波助澜。从商鞅变法推行“制民”,吸取民力,加强君主集权,秦国虽然逐渐强大起来,但百姓的利益始终不是君主考虑的重点,被法家推向至尊的君主最后成为残暴的独裁者,这是李斯政治上的失败,也是法家帝王观的致命缺陷。与此相比,孟子否定君王追求享乐,劝诫君王励精图治,承担“保民”和施行“仁政”的责任,他的“民本”“民贵君轻”导向的帝王观闪烁着宝贵的人性光辉和思想价值,对后世有深远的影响力。汉承秦制,既强调君主集权,以法治国,又要求君主采取一定程度的德治,在治国方略上实行所谓“外儒内法”,正是兼取儒法两家帝王观优长做出的一种理性的历史选择。
二、对立的人生观
战国时期,士阶层兴起,大量身怀政治才能和治国之术的士人游走于列国之间,他们极力宣扬自己的主张,“出售”自己的才能。君臣关系,也从传统的宗族血缘为纽带,转向以利益为纽带,成为一种实质性的买卖关系。孟子和李斯都是奔走游说中的一员,但两个人的目的不尽相同。
面对当时战乱频仍,民不聊生的现实状况,孟子游齐适梁,宣扬“仁政”“王道”学说,意图通过干预政治,实现自己经世济民的人生价值,《齐桓晋文之事》中,孟子就展开了“仁政”蓝图,劝告齐宣王通过“制民之产”“无失其(农)时”等具体措施保护民众的利益,进而达到“王天下”的政治目标。但孟子的人生道路跟孔子同样坎坷,据《史记》记载[5],他“游事齐宣王,宣王不能用,适梁,梁惠王不果其言”,于是“退而与万章之徒,序《诗》《书》,述仲尼之意。作《孟子》七篇”,走孔子著书立说的道路。劳思光先生认为,孟子提出的性善论补成了孔子学说,“无性善则儒学内无所归,故就中国之‘重德文化精神言,性善论乃此精神之最高依据”[6],性善论所肯定的“乃价值意识内在于自觉心,或为自觉心所本有”[7]。依照孟子“性善”的逻辑,由于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即“价值意识”,所以君王应沿着“不忍人之心”出发,实行不忍人之政,即“仁政”;对于孟子自己,更是要从“不忍人之心”出发,宣扬“仁政”学说,劝说君王改善民众的生活状况,承担起“达则兼济天下”的社会责任。可见,孟子的性善论具有普遍的约束性,是一切美好品行的发端。关于儒家知识分子应如何在乱世自处,孔门弟子曾有论述:
子路曰:不仕无义。长幼之节,不可废也;君臣之义,如之何其废之?欲洁其身,而乱大伦。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
时乖运蹇之下,孔子仍要四处宣扬自己的学说,子路这一番剖白心迹,揭示了儒家处世的基本原则:无论“道”能否得到推行,知识分子一定要尽经世济民的责任和义务。换言之,“命”(运数)如何不重要,重要的是要“行其义”,践行并保全心中的“价值意识”。这种“义”“命”之间的选择,体现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知识分子共有的一种理想主义人生观。
而李斯显然缺乏这样的价值意识。他曾这样解释西游入秦的动机:“故诟莫大于卑贱,而悲莫甚于穷困。久处卑贱之位,困苦之地,非世而恶利,自托于无为,此非士之情也。”[8]毫不避讳对功名利禄的向往和对碌碌无为的鄙视。李斯上《谏逐客书》后,被秦王重用,秦国统一天下后又位居宰相,可谓富贵极矣。在这个过程中,李斯提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明法度,定律令”,加强君主集权,始皇“外攘四夷”,李斯“皆有力焉”[9],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实现了自己的人生目标。始皇驾崩后,李斯在赵高的利诱之下,与胡亥、赵高沆瀣一气,以卑劣手段害死太子扶苏,将胡亥扶上了帝位。面对赵高的利诱,李斯一度严词拒绝,而当赵高指出扶苏阵营的蒙恬将危及李斯的地位,李斯可能“祸及子孙”,李斯的决心被动摇,为保全利益而站到了胡亥的阵营。如果说李斯在《谏逐客书》营造所谓“形象诱惑”是合理利用秦王逐利的人性弱点,长远来看,它就不仅仅是论说技巧而已,选择这个技巧的是李斯奉行的功利主义价值观,这套价值观帮助李斯利用人性弱点,给他带来丰厚的利益,但也将他紧紧缚住,最终将他反噬(李斯被腰斩)。人性更加卑劣的赵高正是看清并成功利用了李斯逐利的本性。总之,李斯致力于将君王推向独尊,在迎合、尊崇君主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功利目标,他与秦王之间,是一种实质性的買卖关系,司马迁批评他“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持爵禄之重,阿顺苟合,严威酷刑”[10],眼里只有自己的利益,丢弃了知识分子应有的经世济民的社会责任。当利益无法得到保证,李斯也就选择背主求荣,助纣为虐。李斯所发挥的历史作用应该被后世承认,但他个人利益至上的功利主义人生价值观值得后人警惕。
孟子和李斯身上,体现了理想主义和功利主义两种对立的知识分子价值观,他们的人生价值观和帝王观是一体的。在帝王观上,李斯代表的法家和孟子代表的儒家各有优长,是封建君主治国的主要思想纲领,但法家帝王观的缺陷应该被深刻认识。在人生价值观上,以孟子为代表的儒家显然更值得我们推崇,儒家的重德精神深刻影响着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和立身行事的准则,在当下仍有重要价值。高中语文教学应有较深层次的文化观照,在语文教学中既要“颂其诗,读其书”,更要“知其人,论其世”,增进学生对传统思想观念的理性认识和对传统思想精华的价值认同,使核心素养中“文化传承与理解”的培养落到实处。
注释:
[1]卢锡泽:《“知”秦王“人”“论”逐客“事”——<谏逐客书>逻辑思维研究》,《中学语文教学》,2021年第6期,第62页。
[2]孙绍振:《转危为安,历史意义重大——读李斯<谏逐客书>》,《语文建设》,2021年第1期,第46页。
[3]詹丹:《“善说”的逻辑与艺术——重读<谏逐客书>》,《语文学习》,2022年第5期,第63页。
[4](清)王先慎:《韩非子集解》,中华书局,2013年,第46页。
[5][8][9][10](西汉)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59年,第2343页,第2538页,第2546页,第2563页。
[6][7]劳思光:《新编中国哲学史》,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17页,第120页。
[作者单位:(陈琳)重庆师范大学文学院;(郭洪洋)重庆市青木关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