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黎力
(武汉工商学院,湖北武汉 430065)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中指出“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辟发展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1]。民办高校是整个教育体系的关键构成之一,长期以来积极进行创新活动,坚定科技为核心生产力,积极探寻新的发展道路。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科技创新服务湖北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提出,促进科教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进一步推进高校科技创新服务湖北高质量发展。推动高校和湖北经济体系之间的深入融合建设,深度推动创新系统的改革进程,增强综合创新素养,强化高校成果转化水平。民办高校应主动融入新的发展格局,提升自身办学层次,将创新教育全面植根于人才培育之中,大力增强教育服务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但伴随整体教学规模的持续发展,民办高校在建设进程中也遭遇很多问题。
首先,地方民办高校较之公办高校,办学历史不长,办学层次主要集中于本科(专科)教育,并且缺少相关地方性政策扶持。目前地方社会发展,都需要高校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提升办学层次,聚焦“高尖精缺”的专业,培养地方亟需人才,是民办高校面临的首要问题。其次,民办高校师资队伍权益保障机制不健全。地方民办高校的人事不受教育部门统一管理,没有编制,这也会造成民办、公办高校的教师待遇有着显著差距,如职称评定、科研项目资助、薪资待遇、福利补贴等,造成民办高校的教师职业归属感较弱,人员流动性大。最后,民办高校获批的科研平台、教师获批的科研项目没有与公办高校一样给予建设经费等,这些现象严重影响地方民办高校的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教育,强调教育和国家的兴盛与强大息息相关,应当坚定将服务民族复兴视为教育的核心使命;还应当积极优化和新格局密切协调的教育结构、学科结构以及培养结构;应当积极提高教育服务创新发展水平,积极培育更加适宜高质量发展、高水平自强的优秀人才。民办高校在不断的探索中,积极提升办学层次,大力提高办学质量,加强高校科技创新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能力。
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是民办高校实现社会化进程的关键。在近些年的发展过程中,中国的产学研用一体化进程获得优秀成果,但是和发达国家进行对比,依旧有着显著差距。
地处武汉的民办高校,紧跟地方发展建设的脚步,积极参与教育模式创新,以“用”为导向,大力推进“产学研”发展。在“产学研用”合作中应综合考虑学校自身特点、创新要素基础等实际情况,创新产学研用一体化的合作模式。除采取目前比较普遍的项目纽带模式(高校院所直接服务企业),还要以地方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导向,以制约产业发展的共性技术难题为牵引,建立立体交叉的多层次产学研用合作模式。大力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在优势产业领域与政府共建实体研发机构,构建产学研用战略联盟,实现全方位、高层次的产学研用合作创新模式。
武汉工商学院根据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求,重点服务信息、生物、环保、智能制造、大数据、交通、商贸、物流、文化、旅游服务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产业引导专业,专业服务行业”发展专业集群,进而基于“用”为根本目的,为地方建设培育符合本地紧迫需求的优秀人才与技术。
一方面,学校建设现代物流与商务研究中心、湖北省污水资源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7个省级、9个校级创新平台;积极落实省市各项优惠政策,为企业进驻免费提供场地、水电、设备、培训、咨询等服务,支持学生开展双创实践;与湖北君集水处理公司、湖北相融检测有限公司等企业合作,共建实验室开展科技创新,同时引进多个企业创客中心,建设174个校外创新实训基地。另一方面,学校和君集水处理有限公司共同开展应用科研,社会服务辐射全国,污水处理技术应用广泛,如武汉阳逻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湖北省房县污水处理厂、重庆市梁滩河河道治理工程、山东东营区五千排水质提升工程、浙江嵊新污水处理厂提标项目、石家庄藁城区处理中心提标项目、浙江省岱山污水处理厂等[2]。
民办高校既不能走老牌学术型高校的道路,也不能走职业院校的道路,而是要探索更适合自己的特色化发展之路。
首先,学校结合地方经济建设与转型进程,积极优化学科结构,扎实推进产教深度融合,与地方企事业单位构建校地、校企、校校、校所立体合作架构,深度融入地方、强化应用导向、主动贴近地方产业发展需要,在相关领域开展深度技术创新研发合作,与企业共同组建成立产业学院,延伸地方合作渠道,深度融入地方社会发展。
其次,学校将专业发展与行业产业需求对接,根据地方发展需求与相关科技企业成立产业学院;将教学内容与企业岗位要求对接,把企业岗位要求融入教学,利用合作企业的设备、项目、人才等资源优势,联合设计项目案例,共编项目化教材,共同打造应用型课程体系;将教学进程和生产经营建立密切关系,进一步推动“企业进校园、学生进企业”,促进学生开展多样化实习实践,充分熟悉企业的生产工具,并采用“系统测评+报告+答辩”等方式进行考核,打造“实习就业直通车”,借助各种形式的企业合作,为学生推进全面的实践训练工作,毕业后直接就职;将科学研究与企业技术升级对接,校企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等平台,合作开展应用型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民办高校应深度融入地方、强化应用导向、主动贴近地方产业发展需要,在相关领域开展深度技术创新研发合作,与企业共同组建成立产业学院,延伸地方合作渠道,不断拓展学校社会化功能。
武汉工商学院为了加强生态环保,选择与君集环境科技、湖北相融检测、湖北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武汉智能装备工业技术研究院等,共同组建成立生态环境产业学院,开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新模式。学院成立后,院士领衔的产业学院理事会各单位深度参与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体系改革、“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企业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等工作,将人才培养工作与企业、行业以及区域产业发展紧密对接。学校通过“政行校企协院”多方联合,有力地推动生态环保产业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双方共研的污水处理技术被以彭永臻院士为组长的专家组鉴定为“国际领先水平”,并得到广泛应用[2]。
地方企业的攻关内容,是科研项目的关键来源。民办高校所开展的各类科研活动,应当结合本区域的科研所需,结合各类独特资源的研究以及开发工作,最终达成高校和地方科研机构之间的全面融合,积极开展各类联合攻关工作,基于所处区域独特资源,积极培育各类特殊的科研方向,和企业开展联姻,将取得的成果依靠企业转型成切实的产品,依据企业需求深度分析各类理论和技术问题,为复兴地方经济提供助力。为更好地振兴地方经济建设提供助力,互为科研基地,建立高校和政府间的信息交流渠道,推动人才和科研设施等各类资源的共享工作,有助于大幅度提升相关工作的针对性以及实效性。不仅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也加速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武汉工商学院校企共研的粉末活性炭再生炉技术等项目成果,已通过企业工程项目广泛应用于国内多个省市的环境治理。学校在汤逊湖污水处理厂示范工程中采用“粉末活性炭膜生物反应器+大孔树脂脱氮”关键技术,有效解决了难降解有机污染物、总氮、总磷、氨氮等指标深度去除的难题[3]。污水处理后直排汤逊湖,后排入长江,对提高其自净能力和改善其现有水质有重要意义。同时学校关注“水生态”文化推广,建设水生态科技馆等项目,通过科学普及、文化传承等角度,积极打造地方生态文明标志性成果。学校全方位对接地方社会发展需求,为武汉市水资源的保护做出重要贡献。
民办高校应当借助各项措施积极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提升整体的实力,更加理想地服务地方建设,对应优秀应用人才的综合需求。发展民办高校开展专业硕士教育可以满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优化研究生教育高校布局,实现民办高校高质量发展。而且民办高校积极加强专业硕士教育,有着自身的显著优势。第一,民办高校有着服务地方经济的显著特征。第二,人才培养应用型特征显著,形成较为完善的产学研合作教育体系。除此之外,民办高校有着较为灵活的管理体系,能够迅速结合经济社会需求,对学科开展对应的调整工作。所以,政府应当支持民办高校,积极发展硕士层次的教育工作,助力少数办学水平优异的高校发展研究生教学,提升民办教育的综合水平。
民办高校所开展的各项科研发展工作,未能得到和公办高校一致的待遇。在地方获得与公办高校同样级别的科研项目,公办高校有相关部门的经费资助,民办高校却没有。对所有的发展基本只能靠自身的民办高校而言,科研的成长举步维艰。希望相关部门重视同样作为高等教育发展中坚力量的民办高校,在科研方面,鼓励、支持民办高校高质量发展,是国家一以贯之的政策;给予相关的政策扶持,助力民办高校科研发展,为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积蓄力量。
高校教师为整个人才培育体系的核心力量,也是推动科技体系发展的核心力量。在保障民办高校教师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民办高校的生存现状,切实落实扶持政策,改善民办高校教师的生存环境。民办高校教师和公办高校教师享受同等的科研权利。
当前,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四新”建设,“双万工程”及地方“双一流”工程,正在全国大力推进,但将民办高校和公办高校放在同一个竞争平台上,对办学历史短、经费自筹的民办高校来说难度较大。希望实行统筹规划,分类布点,设置“不同赛道”,并单独实施民办高校的“一流学校、一流学科专业”建设工程,在政策、项目、经费上给予支持和倾斜,引导民办高校争创一流学校,建设一流学科专业。正在实施的“双万工程”,也应对民办高校进行扶持建设,促进民办高校专业结构转型升级,产学研协同育人,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希望各级政府在各项工作规划、计划中,在开展重要工程时,将民办高校纳入整体统筹体系之中,也考虑民办高校的独特性,向民办高校进行倾斜,重点扶持、支持民办高校高质量发展。
针对民办高校建立完善分类评价体系,鼓励民办高校错位特色发展,发挥民办高校自身产教融合、应用型优势,促进提高民办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能力。政府支持和监管,民办高校行业自律、合作交流,协调推进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合力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及瓶颈,提高民办高校质量和水平。
民办高校省内外招生计划投放限制条件较多,对民办高校招生造成一定影响,不利于民办高校提升办学层次。有效落实鄂政发〔2013﹞61号《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普通高等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的“扩大招生自主权”,还有鄂政发〔2017〕62号《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第十六条关于“落实招生自主权”的意见,确保民办高校在保障基础办学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国家相关规范与核定规模,“自主确定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和跨省招生计划”,鼓励民办高校根据自身人才培养定位和专业特色合理投放省内外招生计划,放宽限制。鼓励公民同招,融入市场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