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 静
(天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天津 300350)
现代机器自动化的两次革命正以不可阻遏的趋势影响着包括精神生产在内的各个生产领域。“人工智能体”[1]在代替人的体力劳动的同时,还在精神劳动的深层领域和诸多环节上发挥着重要作用,模拟着人“精神性的生产”。[2]如ChatGPT等人工智能技术产品由创造性劳动产生,同时是创造性劳动的延续。而作为被人工智能解放了体力以及脑力的人们,精神生产应该更具自由性和创造性,为人类认识世界并改造世界提供力量。但是“人类自然语言中可以被符号化、形式化、结构化的部分”[3]被最新的人工智能逐渐“习得”,冲击着人类特有的“诗的语言”的精神意蕴;当人工智能的“类人”特征增强,人们将一部分自主选择的权力让渡给了精准的算法,“人们在休闲娱乐时精神世界的退化”,[4]动摇着马克思精神生产中的“人学”根基。此类现实问题对审视属于人的精神生产以及人机之间的主客关系提出了新的挑战。马克思精神生产理论作为唯物史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表现出与物质生产、人自身的生产等方式的密切相关性,而且对人类社会思想文化、意识形态、价值观念等精神生产重要问题的研究极具指导意义。
在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人的时代精神的生产要借助一定的物质载体才能外化和表达,而现下具有颠覆性创新意义的智能机器技术是最为适合的辅助力量,作为人的本质力量的外化,人工智能体无法进行自主的精神生产而要始终依赖于人。所以具有丰富感性、创造性和想象力的人机交互精神生产活动,不仅具有更新迭代的数字技术的外部支撑,更有着社会需要的升级、追求美好生活的内在驱动。但其出场的合理性在于要把握好人工智能时代人机交互的智能技术逻辑,避免走进技术资本主义应用的陷阱。
处于人工智能时代的人们,劳动的本质需要在外部科技的加持下外化为一种全新的表现形式,即非物质劳动的出现和劳动中的精神性渗透。随着人工智能机器人在工业生产与日常生活中的逐步推广和大规模应用,人类直接参与物质生产的简单劳动被不断地扬弃,前人工智能时代由人承担的单调乏味的重复性劳动与人相脱离。然而这种脱离虽然加深了劳动过程与生产环节的分离,但并不等同于人与劳动之间的决裂。从劳动的内容和性质上看,被人工智能所替代的仅为非创造性的“同质性劳动”,留给人类要做的是一些更为复杂的、具有创造性的“异质性劳动”。具体表现为一种间接的、与生产过程相分离的、不受纯粹自然力束缚的自乘简单劳动。因此,一系列非物质性的精神劳动不断涌现,生产领域也从物质生产日渐扩大到全领域的精神生产。在智能技术改变的社会分工格局中,人从被物化为生产环节的一部分中抽离,“不再是生产过程的主要作用者,而是站在生产过程的旁边”,[5](P196)以精神生产的“在场”取替物质生产的“离场”。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对精神生产的一般性论证中指出,精神生产是一种生产包括“宗教、家庭、国家、法、道德、艺术”在内的“特殊的生产”方式。并且马克思对精神劳动进行了专门类型的区分,将其分为“商业化的(生产性)和自由的(非生产性)两种类型”。[6]前者遵循生产性劳动的一般规律。在人工智能时代,是精神劳动者借助于一定的精神劳动资料(包括物质性的,如计算机、机器人等将人体机能得以延伸的物质手段与学校、工厂等场所,也包括精神性的,如逻辑思维、科学实验等方法)作用于精神劳动对象的过程。后者则体现了人类自身外化的意向性。由于人类自身具有向下传承与向外表达的内在意向,所以通过实践外化的内在精神,需要以一定的精神生产工具和产品来传递和表现。但此类凝结在科学、人文与艺术中静态固化的“精神片段”不足以完全体现人的内心张力,一种动态呈现外化精神的产品成为人的高层次需要。这种梯次递进的需要使精神生产的内生驱动力增强,亟待借助新的技术条件和外在形式满足精神生产的意向性需要。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移动互联网为代表的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催生了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技术、增强现实技术、ChatGPT等的产生。元宇宙融合了前沿技术与理念,以“质料性”的技术进步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了人们在精神世界中生产的“临场感”,而ChatGPT则克服了人类精神生产过程中知识的有限性。人工智能在与人的互动中,逐渐建构了新型实践场域和精神交往平台,使得人的精神生产的潜力被进一步激发,在其“赋能”与“赋智”的作用下,以精神生产促进物质生产,以物质生产支撑精神生产,能够不断契合时代条件下人的社会发展需要。
高度发达的人工智能技术产品,尤其是生成式人工智能的问世与应用,整合了人类精神的智力成果与物质的机械功能,建构了具有一定自觉性、能够自动生产的机器体系。人工智能体是智能时代的特定产物,而此类基于算力、算法、算策、链接等功能叠加产生的智能技术产品,不仅仅是知识物化后的表现形态,这种智能精密的“自动化机器”更是最新的精神生产力。即作为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后的劳动产品不仅是精神生产的产物,同时是精神生产的继续。
人工智能技术产品是通过精神生产展现人的意志、将一般智力对象化的产物。正如马克思指出的,诸如机车、铁路等是在人类意识支配下的非自然产物,它们是人类的手创造出来的人类头脑的器官,是物化的知识力量。[5](P198)作为体现人的能力的对象物,人工智能体以其“物的稳定性、力的持续性、量的一致性超越了人的生物机体有限性”,[7]使得人类器官得以延长、人类能力得以延伸、人类实践活动得以延展。此外,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关于论述机器的产生与运行机制可以用来揭示当下人工智能技术产品的产生与发展。马克思剖析了机器的组成并且预测了“自动机器系统”,他认为“所有发达的机器都由三个本质上不同的部分组成:发动机,传动机构,工具机或工作机”。[8](P429)而其中的发动机之于蒸汽机相当于“芯片”(集成电路)技术之于人工智能体,这一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与发展根源于人的精神生产中追求创新的内驱力。在人工智能时代,马克思曾预言的“当工作机不需要人的帮助就能完成加工原料所必需的一切运动,而只需要人从旁照料时,我们就有了自动化的机器体系”[8](P438)似乎真的应验了,但即使是具备较高技术水平的“自动机器系统”,仍旧离不开人类劳动者的操作、维护与监督。而究其价值创造的本源仍来自人冲破自身物理器官限制进行的精神生产。这一“智能器官”的进步不但加速了智能技术与人协作共生的步伐,而且为人机交互的精神生产夯实了技术基底,不断将人工智能时代人机交互的精神生产推向新阶段。
人工智能体是通过活劳动固化而延伸出的精神生产力范式,可以在人的主导下生产新的精神内容或精神产品。马克思在“机器论片段”中进一步讨论了在一般智力和社会生产力的结合下,经由一般智力的积累生产资料逐步机器技术化。机器使得非物质劳动成为人生产劳动之一,凸显了人的智力在“非中心化”[9](P280)生产中的重要意义。在实际社会生产过程中,一方面,精神生产需要建立在物质生产的基础上。马克思曾指出“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10](P1002)在满足人类生物性需要的基础上,精神生产的人工智能体作为新的生产力,极大提升了劳动效率,在削弱了制约人全面发展的旧式分工的同时增加了人的自由发展的闲暇时间。正是“由于给所有的人腾出了时间和创造了手段,个人会在艺术、科学等方面得到发展”,[11](P101)通过“美的规律”锤炼精神生产力的发展。另一方面,物质生产力的升级反过来激发人新的精神生活力,不断改写着规定物的人造体系。新技术的跃迁总是伴随着社会组织运作系统的重新整合,人工智能体不是被创造出来、仅被单向使用的机器,它是一种可以反哺人类自身的精神生产力,是与人交互而加深理解、共生共长的生产力。人工智能通过模拟人的精神意识活动同人进行平等“对话”,助产人的智慧,在更高层次上实现精神劳动的复归,同时这样的复归反过来又会增进机器智能的进一步发展。
从“类人”向“类脑”转型升级的智能技术为人机交互精神生产提供了基础,因而要客观看待人工智能时代技术本身的智能逻辑。为此,首先要消除技术从“人工体能”到“人工智能”的发展带来的类人恐惧。作为技术本身,产生之初的意义便在于强化人体器官功能模拟人的劳动能力。从这个角度看,一部人类的发展史就是以技术克服人类自身有限性、增强劳动能力的历史。“人工体能”通过延展人的肌肉系统模拟人的物质劳动,“人工智能”通过延展人的智力系统模拟人的精神劳动。人工智能在局部功能上具有超越人类本身之处,这也正是人类借助精神生产发明创造其意义之所在,故不必将人工智能过度神秘化为一种全能的“超人”现象。而是应立足对智能技术的整体性理解对其“祛魅”,消除其在发展过程中给人带来的“人不如机器”的自卑感和担忧恐惧。其次,达到对技术乐观主义与技术悲观主义的二元对立的超越。技术乐观主义与技术悲观主义对两次机器动能自动化革命进行了不同层面的思考。前者为这两次自动化革命对人的物质生产力以及精神生产力的解放而欢欣雀跃,后者则为两次自动化革命对蓝领的雇佣性体力劳动和白领的雇佣性智力劳动的代替而一筹莫展。但以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自动化机器对人的劳动的“替代”本身也可以被解读成为对前两类劳动的“解放”。而这种“解放”仍具有一定的限度,因为体力和智力劳动的“雇佣性”意味着资本主义“物质生产资料的社会使用形式”即私有制仍旧存在。对于私有制的扬弃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技术乐观主义与悲观主义的二元对立。最后,开启对人机共同体的思考。反对并且打砸机器的“鲁德运动”以及抗拒智能机器技术发展的“新鲁德主义”的根本症结在于未能正视作为人类精神产物的技术自身。既然人工智能时代的悄然而至已成为不争的现实,人工智能时代人类发展的未来不是要从自发的愤怒出发去“声讨”人工智能,而是要在人机共同体内找寻人机协作的空间,彰显不可替代性的人性光辉。
从劳动异化到“闲暇异化”泛化的资本逻辑是遮蔽人机交互自由精神生产、引发深层次异化危机的主要原因,因而要对此进行解蔽、防止走入技术应用的资本主义陷阱。资本逻辑对人工智能时代精神生产的多重遮蔽体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对精神劳动者的理性思考能力的遮蔽。“自由人”是进行自由精神生产的首要前提,而人工智能体的自动化和智能化生产模仿和取代着“原本只有人在解决问题时才具有的显性智能”,[12]使得人们不再需要全情投入和自主决策。这种无意识的劳动可能导致人们对劳动内容和过程产生疏离感,无法充分调动和发挥自己的创造力和智慧。同时,精神劳动者的实践能力被精准的算法控制和预设,这种限制可能导致个体在精神生产中感到受束缚和无法自由发展。甚至源于用进废退的生物进化原则,人类的智能可能会逐渐退化、理性思考能力会逐级沉沦。在“信息茧房”中,“我们的一切发明和进步,似乎结果是使物质力量成为有智慧的生命,而人的生命则化为愚钝的物质力量”。[13](P776)个体的自主性和创造性被无尽的算法和预设规则裹挟和规训,人们可能被迫按照算法的要求进行工作和创作,陷入了无法自由地表达个人观点和想法的精神殖民化的境地。
其二,对物质性与精神性劳动资料的双重遮蔽。在以算法和数据为支撑的人工智能技术产品的应用过程中,平台这一物质性劳动资料由于汇集了大量的数据要素加剧了精神劳动资料的“贫困和对立的形式”。[5](P197)对于那些无法掌握和运用劳动资料的个体和社群来说,他们可能变得更加依赖技术,同时也更容易受到智能技术的控制和支配。这不仅深化了个体在精神生产中的无力感和疏离感,更塑造了人工智能时代的新穷人,进一步加大了贫富差距。异化不仅在劳动过程中,还存在于日常的娱乐与休闲中,即“闲暇异化”。资本主导下的泛娱乐主义,“使得逻辑思维、科学实验等精神劳动资料在戏谑、虚无、恶搞等娱乐过程中不断被削弱,快节奏的娱乐洪流带来的不是自由的思想与深沉的思考,而是使得精神劳动资料在被‘喂养’即时性、肤浅化、同质化的娱乐养料时陷入思想极化、思考滞化、思维钝化的境遇”。[14]
其三,对精神劳动对象真实愉悦的遮蔽。人工智能助力下的精神产品应该更能够精准反映人类需要、表达自我情绪,从而获得精神上的愉悦与满足。而在技术与资本的联袂中,存在一种特殊形式的精神生产或意识形态生产方式,起着维持和巩固资本主义经济秩序的重要作用。此类丧失美感与创造性的低俗娱乐趣味的精神产品通过大众媒体、文化产业等渠道被广泛宣传和灌输给人们。其带来的愉悦也仅仅是一种满足自然生理层次的片面的、短暂的幸福。因此,智能逻辑与资本逻辑的交织互动,为人机交互的精神生产创造了可能并发出了警醒。
人机交互的精神生产总体来说是人工智能时代人类精神生产的新范式,具体而言是人与人工智能体通过优势互补、协调配合产生物质价值与精神价值的动态合作过程。这样的精神生产新模式集中回答了人机协作中人与机器之间、精神生产与价值创造之间的关系问题。作为精神生产的新样态,其既具有精神生产的总体性维度,又具有当下人机交互实践的具体性维度。
广义的精神生产包括“人的精神交往、建构和创造”。[15]一部人类精神生产史就是人类逐渐脱离动物界、接续不断创造自己生产生活的文明史。人机交互在特定与通用领域内参与和支持精神生产,是人类精神生产的实践新形式。人的精神交往需要依托于一定的媒介工具,而人工智能体则更好地充当了这种与时俱进的精神产品的生产媒介工具。这类精神生产方式凸显了人与机器的交互性。以生成式人工智能ChatGPT为例,作为一个拥有广泛的语言理解和生成能力的大型语言模型,其被设计用于回答各种问题、提供信息、进行对话和交流,通过这样的交互可以帮助用户获取信息、提供灵感和辅助思考。它的Chat维度决定了它首先是一个聊天机器人,是在通过与人的互动对话中不断丰富它的语料库和数据库、完善它的神经网络算法,以实现学习和进化的。所以在这样的生产条件下,对ChatGPT的提问方式或交谈主体间的互动程度直接影响精神生产的内容。而ChatGPT也只有通过与更多人交往互动才能具有“类人”的能力和智慧。
虽然人类在创造和产出知识、文化、艺术、创意和创新等方面拥有独特的创造力和情感体验,但人机交互可以提供一些有益的支持,增强人类在精神生产实践中的能力。人机交互可以通过以下实践方式参与精神生产。首先,人机协作进行数据分析和处理。机器学习和数据分析技术可以帮助人类快速处理和分析海量的数据,从中提取有价值的信息和模式。这可以为文化研究、艺术创作和科技创新等领域提供支持,加速知识的获取和创造过程;其次,人机交互探寻创意辅助工具。人工智能系统可以提供创意辅助工具,如自动生成音乐、图像处理和自然语言生成等。这些工具可以为人类的创意过程提供启发和辅助,促进创造力的发挥;最后,人机协同进行合作和创作。人机互动不仅促进了单一领域的人与人、人与人智能之间的双向互动,还可以促进跨地域和跨学科的合作,使得不同领域的专家和创作者能够进行远程合作和知识共享。甚至还可以通过在元宇宙内设立数字虚拟分身,促进创意和创新想法的交流,推动精神生产的进展。尽管人机协作可以提供一些支持和工具,但在精神生产的核心环节中,人类的创造力、情感体验和审美判断仍然至关重要。人类的主体性和主观性在精神生产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机器的作用仍囿于模仿和辅助这些过程。因此,人机交互在精神生产中更多的是一种互补关系,人类与机器共同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推动精神生产的发展。
马克思的精神生产理论将精神生产置于经济学的研究框架内,并指出“精神生产是随着社会分工而产生的”,[16]是人类科学、艺术、宗教、道德、政治、法学、哲学等社会意识形式的生产。人机交互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消弭了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差别,让精神生产的主体从少数精英走向了普通大众。这一现象的产生源于具体精神生产中主体的优势互补和价值的共同创造。
1.人机交互精神生产的主体互补
人机交互的精神生产之所以可行在于二者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优势互补的趋向。人工智能体的“进化”与人的物种演进依循着完全不同的法则。前者通过“摩尔定律”可以源源不断地学习和创造,以指数爆炸的速度不断强化自己的性能;后者则遵循自然法则的漫长进化规律,劳动技能的提升和传承取决于人类的经验性累积。[17]但人类相对于人工智能具有一些不可替代的优势,人工智能相对于人类有着某些特定领域的超越性特征。
其中人的智慧以及潜能是可以被开发的,而人工智能则更多的是被给予和被训练的,二者各有利弊、互为补充。始于古希腊时期的助产式“对话”是哲学思想的生发的重要方式,包罗万象的“苏格拉底之问”几乎对当时历史条件下各个领域的各个方面进行了反思性追问和溯源。“对话”的最高宗旨是在对尝试问题的超越性思考,以反思思维来激活人的智慧。“对话可能达到的‘真’不只是针对认知对象的固有知识,同时也是智慧上的‘解蔽’,让对话人经由对话的方式向内反转,认识到自己对某一对象的认知程度”。[18]借助现代化工具人类能够更好地省思自身、认识世界。但反观人工智能则对于指令具有较强的依赖性,并且较容易受到算法主体价值观的引导而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但是经过与人的互动,即在人的行为数据等的“喂养”下,人工智能可以从数据中自动学习和改进,不断迭代优化算法和模型。人工智能不仅可以高效地处理和分析大规模的数据,并且可以打破人类在处理大量数据时的认知上限和所需时间的限制。
此外,人类独具的理解力和创造力、伦理判断和道德观念,使得人类能够处理复杂的问题、应对不确定性和变化,并在多样化的情境中展现独有的人类特质。人类能够在进行抽象思维、联想和创造全新的概念、观念和解决方案的同时进行伦理判断和道德决策,并且考虑行为的后果和伦理原则。这种道德观念和伦理判断能力有助于人类在面对伦理和道德困境时做出明智的决策。人工智能虽不具备上述能力,但也正是无以上限制而能够近乎无情并不受情绪影响。人工智能体在执行精神生产的任务时不受情绪、疲劳或个人喜好的影响。它们能够始终以一致的方式进行工作,不会受情绪波动或外界因素的干扰,以其高度专业化和特定领域的专业知识,在相关任务中表现出高度的专业化能力。因此,在许多领域,人类和人工智能的结合将会更具优势,形成人机协同的精神生产合作模式,有助于充分发挥彼此的优势。
2.人机交互精神生产的价值创造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人工智能时代仍具有解释张力,其认为“活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来源。在人机交互的生产性精神劳动中,人的抽象劳动仍旧是价值的来源。马克思关于精神生产的价值创造一方面继承了古典经济学亚当·斯密的创造价值的劳动都要有一定的物质载体的观点,即“一切艺术和科学的产品,书籍、绘画、雕塑等等,只要它们表现为物,就都包括在这些物质产品之中”。[19](P165)另一方面马克思还关注到了精神生产对于物质生产的超越性,这是一种“存在于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的生产方式。在那里没有资本主义的雇佣关系,是纯粹的自由精神劳动者遵循自己的主观情感、发挥本真状态的“自由的精神生产”。所以遵循马克思精神生产创造价值的理论框架,人工智能时代中人机交互精神生产创造的价值,具体表现为用于生产的物质性因素和富含创新等精神层面的非物质性因素两个方面。
其一,人机交互精神生产创造的物质价值。这在一定程度上回答了无人工厂的价值来源问题。对于看似无人的工厂,是劳动者在物质劳动中从“具身化”向“离场化”的转型。人机协作极大提高了生产效率和质量,剩余价值游离出物质生产而转移到精神生产之中。在机器学习和人的文化生产的交流与碰撞中,可以为人类的创意和创新提供启发和辅助,从而推动创新的发生。人类还可以与机器智能系统进行远程合作,共享知识和资源,共同参与创作和研究。这样的合作方式可以打破地域限制,促进全球范围内的合作和交流。虽然这种“离场化”和“去时空化”具有较强的迷惑性,但价值的来源始终未曾改变。
其二,人机交互精神生产创造的精神价值。自由精神生产作为“最高的精神生产”,是精神价值创造的终极状态。而自由精神生产的各种精神产品体现的是人的精神境界和崇高追求,是物化了生产主体的自由创作物。人机交互的精神生产产品运用人工智能技术这一先进的精神生产力,助力了人类精神动态、及时地产出。在人工智能介入精神生产之前,精神生产产品更多是呈现为静态的结果,譬如书籍、绘画等确定性形式,其动态性过程很难展现。而在人工智能时代,人们可以在元宇宙中借助虚拟空间,借助虚实共性技术进入精神产品之中并实时交往互动和创造建构满足自身的个性化需要。同时,还可以替代程序的简单复制,实现特定风格之下的多样性的精神产品相对稳定的输出。而在“自由创造—感性审美”的框架中,人工智能给予了大众“自由的精神生产”活动强有力的技术条件支持,通过建立生产者与艺术作品的互动性、分享性关系,使其从消费者与欣赏者转变为生产者,是集中人民智慧的精神生产方式,其生产的文化精神产品也更契合大众的精神消费需求。
人机交互的精神生产开辟了人工智能时代审视精神生产的新向度,更增添了精神生产新的时代诉求。但社会历史充满了辩证法,人机交互的自由精神生产还存在诸多掣肘。面对机遇与挑战,需要以人工智能的社会主义应用避免资本逐利的秉性与智能技术的结合对人类精神生产的干预与误导、以负责任的科技创新消除人机交互的精神生产引发人们的种种担忧、以有效的科技伦理治理防范科技创新的道德风险。
如若说机器的资本主义应用是“自由的精神生产”产生异化的条件,那么人工智能的社会主义应用将利于“自由的精神生产”。因此,应当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以机器的社会主义应用为前提来消除一味追逐市场经济增长带来的负面影响,规避人工智能在人机交互精神生产中的潜在风险。
要确保人工智能在人机交互精神生产中的“社会主义应用”,具体地说就是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其一,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核心领导,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为人机交互精神生产奠定社会主义基调。人工智能时代,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更容易凭借人工智能技术“可计算性”的隐秘逻辑,以算法权利对人类实施规训,使人工智能技术本身从“‘非政治化’的意识形态”,成为“逐鹿意识形态的新场所”。[20]而“社会主义精神生产的目的是创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满足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增强人民的文化自信”。[21]所以,需要从政府层面完善制度环境,推动构建人机协同的智能社会建设。通过技术的合理应用使人工智能产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根本上正确辅助最广大劳动者的精神生产,在更大范围内拓展人类文明新形态;其二,要夯实精神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性地位,使数字资本在人工智能时代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机交互的精神生产。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的:“人工智能是引领这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具有溢出带动性很强的‘头雁’效应。”[22](P119)为此,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既有智能技术的创新引领作用,加快推动现代化企业的智能化转型,利用好资本追求价值增殖的现代本性,为精神生产奠定富足的物质基础,更好地激活人的主动性和创新性;另一方面要根据人工智能时代精神生产资料的特殊性探索建立“新公有制”。与厂房、 机器、 土地等物质类生产资料不同,数据等信息资源具有“可共享性”“主体依附性”等特征,这使得资源的独占与代际传递存在一定程度的困难。[23]但也不乏技术精英和资本所有者对精神生产资料垄断作恶的现象。因此,需要以市场监管等强制手段规范资本的市场行为,从而让信息类资源能够为全体精神劳动者所公有和共享。让数据在“数字共产主义”内成为非稀缺的“共享品”,消除数字鸿沟、打破“层累式信息分化”,[24]使人人皆有机会成为艺术家和科学家,以此确保人机协作精神生产的发展道路行稳致远。
负责任的科技创新“通过建立开放、互动、透明的创新过程,引导创新主体和社会行动者共担责任,从而将科技进步合理地嵌入社会发展中,引导创新过程与产品满足社会需求、阐明共同价值并实现最广范围的利益攸关者收益”。[25]对人工智能技术的负责任的创新也是对其后人机交互协作精神生产内容的负责。当下,人类借助人工智能体进行精神生产的发展势不可挡,而“机器思维像核武器一样,是技术中的利维坦,自然不是它的母亲,它既可能以其巨大的力量造福人类,也可能将人工产品风险放到最大,从而导致人类走向毁灭”。[26]但我们既不能因噎废食,因此而放弃人工智能精神生产的巨大潜力,也不能坐以待毙,放纵其发展肆无忌惮地作恶的一面。人工智能体本身的智能性、可控性与人性化是其践行精神生产“高级秘书”职责的内在因素。因此,需要创新主体在进行科技研究和筹谋发展时,考虑并积极应对可能产生的社会、环境和伦理等方面的影响,以确保人工智能的应用能够增进社会福祉。以负责任的价值前提引领人工智能技术的创新方向,才能使其为满足人的精神需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服务。
负责任的科技创新需要对科技应用的社会影响进行预先评估。精神生产是一种“天性能动”的存在,具有变革社会的强大实践力,而丧失人类基本价值原则和道德规范的精神生产也会成为作恶的开端。OpenAI公司开发的ChatGPT还处于起步阶段,自试用以来大家对其褒贬不一。许多犀利的批评者们指出,诸如ChatGPT之类的人工智能在与人的交互中,存在诸多“胡编乱造”的现象,甚至会对违反法律与伦理的内容也进行输出,可能会引发隐私数据泄露、知识产权遭受威胁、创新与责任主体界定不明等不同层面的风险挑战。所以,此类人工智能需要研发者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对其进行全方位的风险评估。通过建立长期有效的评估机制,消除人工智能体可能的狭隘偏见和投机心理,使其变成“为人的”精神生产的得力助手。同时,需要加强人工智能体精神生产的透明度和公众可参与性,以平滑不可预测性风险。由于受到人类个体自身样本空间以及高度职业化分工的限制,人们的精神生产通常收敛于局部最优。而要拓宽不可量化的精神世界,对海量数据整合分析的人工智能技术起到了较好的补充作用。但随着人工智能的进展,人们越来越意识到算法系统的“黑箱化”可能带来的问题。因此,需要对算法的内部运作适当放开,确保人工智能在透明的环境下进行生产活动。通过在数据质量、来源和流通上加以规范,使其正确反映事实,尊重人的主体性而非仅靠数据决定,避免由于算法偏见对精神劳动者的歧视。并且人工智能的科技创新应该鼓励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通过与利益相关者、社区和不同群体的合作、对话和倾听来整合多样化的观点,满足现代人们精神生产的真实需求。
有效的科技伦理治理是确保人机交互精神生产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遵循科技伦理对内是进行精神生产的本质规定,对外是取得科学技术发展主动权的重要条件。对人机共存关涉着的诸如“信息留痕”被恶意利用的隐私伦理风险、数据差异化占有的公平伦理风险、人机何者第一性的自由意志伦理风险等问题的解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于当下我国科技的发展来说,此类伦理风险的规避有助于以“人的逻辑”超越西方的“资本逻辑”,不但是中国科技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开创人机共同体美好未来的价值首选。2022年3月《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出台,填补了科技伦理治理制度的空白,也体现了我国自上而下对科技向善的追求。人机交互最终是要形成人与机器在认知、价值与行动维度上的互动共生的统一体,即人机共同体。人机共同体则是要呈现出人机和谐状态,而非人类借助外在技术达到身体具有强大机械力、头脑具备芯片超级算力的“神人”状态。“这种通过‘人工’进化而诞生的智能超强的永生的‘神人’,还残存几分‘人性’?一种‘反自然’的进化,必然导致‘反人性’的结果”。[27]此类片面的“超级智能人”不仅不符合人类进化的客观规律,也与人的合目的性的精神生产相背离,最终人只能沦为一种支配欲无限膨胀的权力怪胎。
因此,对人工智能精神生产的科技伦理治理应该包括以下三个层面:其一,对人工智能精神生产的可能“问题”进行治理。即《意见》中指出的“源头治理”,注重预警和上游治理,而不是等到上述“超级智能人”变成了现实再进行治理。有效的科技伦理治理需要借助于道德物化。荷兰学者彼得·保罗·维贝克提出的道德物化,其含义是通过对技术的设计将人类道德内化于技术之中。[28]这样不仅能够将精神生产的负面效应趁早打消,还能够以精神生产反哺科技创新。其二,对人工智能精神生产进行“伦理的”治理。相较于法律的强制性,伦理更为弹性化、更具有精神上的可接受性。而之所以要遵循伦理的维度主要是考虑到前沿“无人区”技术潜藏的不确定性特征。如果贸然对精神劳动画下红线,尤其是对正在探索新领域、新业态的先进精神生产力说不,那也有可能使人类“自由的精神生产”受阻、与孕育潜在社会价值的创新失之交臂。其三,对人工智能精神生产进行伦理的“治理”。此类“治理”意指善或好的治理,符合人类自由精神生产的治理。即治理不是最终的目的,而是作为手段来突出伦理的规范性和导向作用。正如《意见》中提出的,在科技伦理治理过程中要注重增进人类福祉。而人类想要在科技自动化革命所孕育的条件中更好地生活,要进行更为专业和全面的高层次教育和训练,才能与人工智能进行良性的交互。在这样劳动背景的人机共同体中,人类不会成为赫拉利书中的“无用阶级”,相反,人们具有“以道驭术”的实践智慧,能够提出智慧的建议,发出智慧之声,展开智慧对话,以“善治”引导“善智”,从而真正使技术发展服务于人类的自由精神。人类也只有进行自由的精神生产,才会摆脱被技术“座架”支配的历史命运,真正踏入自由王国的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