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贺森
东周初年,郑国同晋国一起辅佐周平王东迁,在周边诸侯国尚未崛起时,走向周王朝的权力中心,成为周王所依凭的重要诸侯国。郑国国君武公、庄公先后担任周王室执政卿,在实现郑国东迁、稳定内政后,实力发展迅速,俨然有“小霸”之势。同时,周边诸侯国的情况是:“西边的秦国正在与戎人酣战,无暇东顾;晋国内部权力争夺不断,同样无暇对外扩张;当时楚国也忙于扫荡汉阳诸姬的小国;东方大国齐国,齐襄公昏庸无能,内部矛盾重重,国力不强,同时还受到西边‘公交车千乘’‘公徒三万’的鲁国的有力阻挡。”〔1〕日后相继称霸的几大诸侯国此时尚无力角逐掌控中原的权力,而郑国国力的强大也对周王君权形成了挑战和威胁,故庄公之时周平王即在政治抉择中开始疏远郑国而向西虢靠拢。这一过程从“贰于虢”逐步发展到“夺郑伯政”,二者关系更是从东迁之初的“晋郑焉依”向“周郑交恶”乃至“交战”发展,其中矛盾最为激化的表现即为周、郑“葛之战”。因此,发生在春秋初年的周王室与诸侯国之间的战争,在周代乃至先秦战争史上具有特殊的政治、文化意义,其中的细节、内涵值得进一步探讨。
据《国语》记载,“郑武、庄有大勋力于平、桓;我周之东迁,晋、郑是依”。韦昭撮述郑国之功劳曰:“幽王既灭,郑武公以卿士夹辅周室。平王东迁洛邑,桓王即位,郑庄公为之卿士,以王命讨不庭,伐宋,入郕。”“吾先君武公,与晋文侯勠力一心,股肱周室,夹辅平王。”〔2〕《左传·隐公六年》亦曰“我周之东迁,晋郑焉依”〔3〕。清华简《系年》记载晋国迎立平王东迁时,也提到“郑武公亦征东方之诸侯”〔4〕。郑国在周王朝东迁中发挥作用也是较为明显的。可见,春秋时期人们是认可郑国对周王室的贡献的。同时,也就在郑庄公时期,周郑关系开始发生变化,这集中表现在交质、交恶、易田、争土等一系列事件中。
郑国在周王室东迁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武公、庄公二世都被任命为执政卿,足见东周初年王室对郑国的信任和倚重。郑国君主两世为卿,权柄之重,也令周王不安,故平王五十一年(前720),“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王贰于虢,郑伯怨王。王曰:‘无之。’故周郑交质。王子狐为质于郑,郑公子忽为质于周”。〔5〕从《左传》记载可知,郑庄公虽为王室卿士,但他的强势和专权也令身为周天子的平王忌惮不已。平王虽然想以虢国制衡和分散郑国国君的卿士权力,但这种行为招致了郑庄公的怨恨。不仅如此,作为卿士的庄公还敢僭越以质询周平王,而在面对质问时,平王仅以“无之”两字作答,惨淡无力,天下共主的威严不存。为了安抚和取信郑国,周王室还与郑国交换“质子”。《荀子·大略》曰:“诰誓不及五帝,盟诅不及三王,交质子不及五伯。”杨倞注曰:“德义不足,虽要约转深,犹不能固 也。”〔6〕这也点出了周、郑交换“质子”的实质是二者之间互不信任,虽交换人质,但并不代表他们亲密无间。从历史进程看,“周郑交质”是王室与诸侯之间相互交换质子的开端,这种仅存在于诸侯之间的政治活动打破了身份与地位的限制,不仅一定程度上削弱和挑战了周王的权威,也使得诸侯与周王朝之间的力量和地位悄无声息地发生了转变。〔7〕至此,曾经“晋郑是依”的郑与周王间的关系出现了不可弥合的裂隙。
周桓王继位后,延续平王分化、削弱郑庄公卿士权力的政策,遂有“周人将畀虢公政”的政治试探。桓王拟任命虢公为卿士的举动,让郑庄公感到危机,这随即招致了郑国的报复,即庄公派兵抢夺了周王室的粮食。《左传·隐公三年》记载,“四月,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秋,又取成周之禾”,杨伯峻注曰:“四月,夏正之四月,麦已熟,故郑人帅师割取之。”“秋,亦是夏正之秋。”〔8〕郑国抓住时机,两次派人在王室粮食成熟之际夺取粮食。粮食在任何时候都是重要的物资,对于个人生活和国家战略极其重要。〔9〕郑国夺取王室麦、禾的行为,给予周王室以经济惩罚,因为粮食的减少对于王室赋税以及物资供给、消费和稳定都有不小的影响。此次王室的试探仍以失败告终,他们也没采取对郑国的反制措施。一方面,周王室可能出于平王丧礼的原因没有出兵。《左传·隐公元年》曰“天子七月而葬”,这一点石井宏明已指出:“如果东周王朝在‘隐公三年’的事件中没有反抗的原因只是惧怕郑国的军事力量的话,其后东周王朝的活动就不好解释了……周王朝没有反抗的原因不只是惧怕郑国,最重要的是‘隐公三年’平王去世,《春秋经·隐公三年》:‘三月庚戌,天王崩。’由于这件事情,当时周王朝没有余暇对付郑国。”〔10〕《司马法·仁本》曰:“战道:……不加丧,不因凶。”〔11〕此即先秦的战争之道,要求不趁敌人国丧和凶荒时去进攻它,这样做是体恤对方的民众,体现了战争的仁义之处。反过来说,处于国丧的国家一般也不会主动发起战争。同时,天子之丧礼礼节繁复,所需时间长,在以礼乐文明相尚的周代,非常重视丧礼,作为周礼的倡导者的王室,坚持完成仪式的意义,比应对郑国割取粮食更为重要。另一方面,周、郑双方仍在礼制的框架内制造摩擦,周王室借着平王丧礼削弱郑庄公的卿士权力,郑国则借着国丧纵兵夺取王室粮食,他们都没将冲突放在正式层面上,也都还没有将紧张的关系诉诸武力,实则是双方在礼乐制度下一场隐晦的角力。当然,从此前平王面对庄公质询的表现推断,周王室没有立即展开反制以维护王室威严,可能也有周王忌惮郑国实力的因素在内。然而,这次双方较量的影响甚大,《左传》以“周、郑交恶”四字书之,郑国在桓王三年(前717)才前去朝觐,未得周王礼遇,故在周桓王五年(前715)鲁、郑易田事件后,周王室任命虢公忌父为右卿士,平王时分化、削弱郑国国君在王朝中枢权力的布局至此实现。
周代礼乐文明之破坏,自姬周内部始,周王行事率先不遵仪轨,遂有诸侯相继而起挑战礼乐制度。以桓王五年(前715)鲁、郑易田为例:“郑伯请释泰山之祀而祀周公,以泰山之祊易许田。”〔12〕周王室将祊地封予郑为助祭的汤沐邑,然而随着王室衰微,放弃了泰山之祭,《史记索隐》解释道:“祊者,郑所受助祭太山之汤沐邑。郑以天子不能巡守,故以祊易许田,各从其近。”〔13〕杨伯峻先生也在注解中指出郑、鲁“祊、许”之易出于周王室废泰山之祭的可能性。若非如此,假如在王权强大、礼乐制度严整的时候,仅凭鲁、郑两诸侯国公然置换王室赐予的祭田,无疑是对礼乐体系的绝大挑战,这种行为带来的后果自是非常严重的。尽管泰山之祭已废弃,鲁国也没敢立即答应郑国交换的请求。直至桓王九年(前711),“郑人请复祀周公,卒易祊田。公许之。三月,郑伯以璧假许田,为周公、祊故也”〔14〕。至此,历时五年的郑鲁易祊、许祭田之事方才算告一段落。郑、鲁两国绕开了周天子而进行土地置换,从深层上看也是王权松弛、对诸侯控制和影响力减弱的表现。吴爱琴先生认为,“郑国的做法表明不从王祭祀及朝王,意即现在的天子已没有能力祭泰山及接受诸侯的朝 拜”〔15〕。虽然天子废弃泰山祭祀、实力衰落是事实,如《左传·隐公十年》所言“王室而既卑矣”,但这也没表明周王失去诸侯朝拜的资格,至少终春秋之时,诸侯“尊王”仍是时代之大义。
继周郑交质、交恶,郑鲁易田等事件后,周王室还在次年任命虢公为执政卿士之一,分散了郑国国君作为王室卿士的权力。春秋时期,人们对土地等资源的重视程度进一步增强,有所谓的“土地国宝论”〔16〕,即《左传·成公六年》所言“夫山、泽、林、盐,国之宝也”,而成熟的土田则更是国家生存赖以依靠的资源。在桓王八年(前712),周王室还从土地方面入手,以削弱郑国的经济实力,这也是二者关系走向破裂的一大 因素。据《左传·隐公十一年》载:“王取邬、刘、、邘之田于郑,而与郑人苏忿生之田——温、原、、樊、隰郕、茅、向、盟、州、陉、、怀。”〔17〕这次周王室主导的土地“交换”有着深刻的政治目的和隐喻在内。清华简(陆)《郑文公问太伯》简7 曰:“及吾先君武公,西城伊涧,北就邬、刘,萦轭、邘。”〔18〕郑国的邬、刘、、邘四邑不是周王室分封赐予的,而是郑武公时期一步步开拓而获得的,对郑的政治意义极其重要。从现实层面看,周王置换郑国四邑,解除了郑国西部、西北部的防守态势,损害了郑国的经济利益,进而对郑形成了新的战略威慑。周王室置换给郑国的十二邑中的温、原、、樊、向、盟、州、陉等都将处在被周的新获四邑分割中,战略威胁意图明显。此外,周桓王用来置换郑国四邑之田的温、原等十二邑,并不完全属于周王。其中,樊、向已分别在宣王、幽王时期改封给仲山甫、皇父,温地可能还在苏氏手上。王室在这些地方具有产粮之田〔19〕,与郑国联系紧密的四邑相比,周王拿出的土地位置较为分散,且还需跨黄河而在东北境处理农事,反而比之前更不便。郑国即使完全拥有此十二邑,也很难对其实行有效的治理,甚至还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郑与其他诸侯国的边境紧张关系。周桓王此次易地之举,与其天下共主的身份不符,也令他饱受争议。《左传》编纂者批评道:“君子是以知桓王之失郑也。恕而行之,德之则也,礼之经也。己弗能有,而以与人。人之不至,不亦宜乎?”杜预注解道:“苏氏叛王,十二邑王所不能有,为桓公五年从王伐郑张本。”〔20〕总体来看,周、郑土地之争是由周王室主导的,郑国则处在被动的位置,这也表明此时周天子手中所拥有的权力还是不小的,其在政治、经济方面仍对诸侯有较强的约束力和控制力。〔21〕在周郑土田之争前后,郑、鲁还交换许和泰山祭田,周王易田也可能是王室从经济上对郑国私自交换祭田行为的惩罚。
周、郑矛盾经过累积,终于在周桓王十三年(前707)爆发。其一,是年夏,周桓王褫夺了郑庄公卿士之权,庄公因之不朝王。其二,是年秋,桓王召集虢公、周公及蔡、卫、陈等诸侯国征伐郑国,战争正式爆发。至此,周郑关系彻底走向决裂。其三,周郑“葛之战”也。至于战争的详细经过,《左传·桓公五年》有记载:
秋,王以诸侯伐郑,郑伯御之。王为中军;虢公林父将右军,蔡人、卫人属焉;周公黑肩将左军,陈人属焉。
郑子元请为左拒,以当蔡人、卫人;为右拒,以当陈人,曰:“陈乱,民莫有斗心。若先犯之,必奔。王卒顾之,必乱。固将先奔。既而萃于王卒,可以集事。”从之。曼伯为右拒,祭仲足为左拒,原繁、高渠弥以中军奉公,为鱼丽之阵。先偏后伍,伍承弥缝。
新近整理刊布的清华简(陆)《郑武夫人规孺子》简7-8 也对郑庄公史事有所记载,其中即包括“葛之战”:
世及吾先君庄公,乃东伐齐酄之戎为彻,北城温、原,遗阴、鄂次,东启、乐,吾逐王于葛。〔23〕
相较于《左传》而言,清华简的记叙是非常简略的,值得注意的是在“逐王于葛”之前,还有“北城温、原,遗阴、鄂次,东启发、乐”的铺垫,分别指周、郑易田(温、原等十二邑),曲沃代翼,开发“”(周王用以交换的苏忿生田)“乐”之地,旨在说明郑之所以“逐王于葛”,是由于桓王步步紧逼所致。〔24〕这则资料的出土为人们认识“葛之战”提供了史料上的支撑。当然,要详细认识和剖析这场战争,仍当以《左传》为主。
郑国被迫卷入同周王室的战争之中,郑人虽然处在被动作战的境地,但郑公子元在战前谋划、战时军阵、策略运用等方面均十分成功,打败了以周王为首的蔡、卫、陈联军。面对桓王率领诸侯联军的攻势,公子元在分析联军内部情况后,指出“周王军队本身是比较强的,但是陈、蔡、卫这几个仆从的诸侯国军队战斗意志、战斗力是比较弱的,先打败这几个弱敌,再集中兵力包围、合击王军,就可以取得胜利”〔25〕。庄公采纳了他的意见并进行了有针对性的部署。
首先,郑国采用以方(拒)阵和“鱼丽之陈”相结合的战阵迎战敌军。郑派祭仲、曼伯分别为左、右拒,原繁、高渠弥为中军拱卫庄公,采用“鱼丽之阵”对战周天子所在的中军。“鱼丽之阵”的“鱼丽”指的是战阵形态,杨英杰先生认为“考其形应如‘鱼丽于罶’之 ‘罶’”,即为“大口、窄颈、腹大而长的扑鱼竹笼。即是说鱼丽之阵应是两头大而中间细的战阵”。〔26〕《左传》记载其特点是“先偏后伍,伍承弥缝”,杜预注引《司马法》“车二十五乘为偏,以车居前,以伍次之,承偏之隙而弥缝缺漏也”〔27〕,即战车居前,步卒居战车侧后弥补两辆战车间的缝隙。对于这种阵形,杨先生还引《武经总要》“罘置前后横,中央纵,张其四翼,利于相救”,即“前后为横队,中间为纵队,形如‘工’字 。纵队两侧的横队如翼”〔28〕。此阵形适应了复杂的战场环境,实现了车兵步卒协同作战,便于彼此呼应,有利于战场攻防。其次,注重金鼓、旗帜在军事指挥中的作用。《左传》记载郑国以大旗为号,击鼓进兵,“金鼓旌旗”的作用如《孙子兵法·军争篇》所言“所以一人之耳目也”,《六韬·虎韬》曰“人执旌旗,外内相望,以号相命,勿令乏 音”〔29〕。此即要求行军作战中,哨兵手持旗帜,通联营垒内外,以相互传递信号,同时要保证传递信息的金鼓之声不要断绝,保证信息传递的通畅。再次,集中优势兵力击溃敌军主力。郑国按照战前既定的方针,先以左、右方阵将周桓王左、右军的蔡、卫、陈诸侯联军击败,而左、右翼的溃军在溃逃时,引起中军混乱,郑国左、右方阵遂与庄公所在的中军对周王中军形成合围,在力量对比上,形成了局部优势兵力,周军最终被打败。这种安排符合《孙子兵法·虚实篇》讲求的“我专为一,敌分为十,是以十攻其一也,则我众而敌寡”〔30〕。周军战场失败,就连桓王也被祝聃射中了肩部,但他还能统兵作战。祝聃向庄公请求去追逐桓王,此时郑庄公及时阻止了这个行为,并将战争定位为“自救”,当晚还派祭足去慰问周王及其臣属,以缓和双方紧张的关系。郑国国君审时度势,在自保的基础上,处理此次战争后续问题时,尽可能地维护了周王室的权威。至此,周、郑“葛之战”以郑国胜利而结束。
作为周王发动的一次征讨诸侯的战争,它既是东周时期周王室和诸侯间的矛盾,也是周王同执政卿之间矛盾激化的表现,亦如克劳塞维茨所说,“战争是政治交往的继续,是政治交往通过另一种手段的实现”〔31〕。面对日益坐大的郑国,王室出于维护自身的权威和统治地位的需要,遂开启了一场讨伐郑国的战争。周、郑“葛之战”首开天子与诸侯交战的先河,此战之后王室的权威进一步衰落,诸侯的权威日渐兴盛。而从历史发展进程来看,这场战争虽是王权对诸侯挑战的回应,最终以王权的失败而告终,又呼应了“诸侯争霸”时代的到来。相对于主动发动战争的周王室来说,郑国对这次战争的处理是非常得体的。尽管为了自卫,郑人也向周王室的联军发起反击,但他们将战争的影响降到最低,基本上维护了周王的脸面。毕竟郑国的权威及地位在很大程度上还是来自周室的王权,“尊王”有助于巩固郑国的权势和地位。纵使周、郑双方兵戎相见,郑仍出于周礼“尊王之义”,迅速地控制战争的规模,减轻战争的影响。同时,“郑国打败周王以后,势力格外强盛……郑国当庄公时代,凭借‘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地位,采用了‘远交(交齐、鲁)近攻(攻宋、卫)’的政策,努力经营,‘国际’地位就蒸蒸日上。到了庄公末年,几乎就成为春秋最初期的伯主”〔32〕。而在“葛之战”后,郑国经受住了政局动荡带来的考验,其后郑又帮助齐国等抵御北戎侵犯,维护姬周正统,得到了诸侯的认可,实力臻至鼎盛,成为春秋初期的小霸。
尽管郑国已采取积极措施应对战争带来的消极影响,但经此一役,周王室的战败已然使得王权威严扫地,此后周王再也没有实力征讨诸侯,其政治、军事影响力也随着战败而急剧萎缩。其实,早在周王室平定携惠王和东迁之后,实力已大不如前,加之东迁后封赏诸侯以土地,更是削弱了周室的国力,经济上也只有依赖诸侯国的贡赋才勉强得以维持日常运转,故早在周桓王八年(前712),郑庄公就已认识到,“王室而既卑矣,周之子孙日失其序……天而既厌周德矣”〔33〕。这种观念上的变化,说明曾经强大的周王朝已经日渐萎靡,姬周封国体系内部也日渐丧失统绪,就连上天都厌弃周的德行。这种思想观念的背后,折射出春秋时期随着诸侯国实力的膨胀,已经形成“本小而末大”的格局,如晋国僭越等级行使了天子才拥有的“建国”之权、曲沃代翼“小宗”取代“大宗”等,皆在不同层面上瓦解了周王的君权。而周王室征讨郑国的“葛之战”的失败,也使得早先“众星拱之”的周天子跌落神坛,继郑国之后的其他诸侯国看清周王室的真正的实力,进而在春秋五霸崛起的过程中,专属于天子的“礼乐征伐自天子出”也向“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转变,春秋晚期更有卿大夫的权势兴起,甚至还出现“陪臣执国命”的局面。凡此,均在进一步地瓦解周王的权威,直至专制君主时代的到来而最终废除了周王、断绝了周室的国祚。〔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