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曹雪芹在《红楼梦》中塑造了秦可卿这样一个女性形象,并间接地指出她身上兼具林黛玉和薛宝钗二人的人格之美,使其成为一次具有象征性的人格调和的尝试。然而秦可卿却仓促地消失于小说文本中,从“兼美”的角度来看,这象征着薛、林二人的人格特点在本质上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由此传达出作者在艺术审美与创作、人生情感与道德、儒道关系与选择等方面的深刻思考。
[关键词] 《红楼梦》 秦可卿 “兼美” 象征性
[中图分类号] I0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7-2881(2023)21-0003-04
在《红楼梦》第五回中,贾宝玉随警幻仙子神游太虚幻境,警幻“将吾妹一人,乳名兼美,字可卿者,许配于汝”,其“兼美”的表现就在于“鲜艳妩媚,有似乎宝钗,风流袅娜,则又如黛玉”[1],即可卿仙子兼具宝钗和黛玉之美,仙女可卿与宁国府的秦氏同名,那么秦氏是否也有“兼美”的特征?若其具备“兼美”特征,那便可以从象征性的角度理解秦可卿之死,她的死亡象征着作者“兼美”理想的破灭,并暗示了曹雪芹对于薛、林二人矛盾本质的反思以及他的思想倾向。
一、秦氏“兼美”的表现
小说中明确提出的是太虚幻境的仙女可卿之“兼美”,这并不能说明现实中与之同姓的秦氏也一样“兼美”,那么问题就在于仙女可卿与宁国府秦氏的关系。对此,学界有两点共识:其一是现实中的“秦氏”与警幻之妹“可卿”绝非一人,其二是现实中的秦氏与仙女可卿具有某种内在的联系,她们在精神上是一体的。这为我们确立了理解“兼美”的前提。
1.“鲜艳妩媚,有似乎宝钗”
从薛宝钗的角度来说,她“行为豁达,随分从时”,具有典型的儒家道德的人格特点。秦氏在这一点上也具有较为明显的特征,对此我们可以从非叙事话语和故事内容加以分析。在叙事作品中叙述者不可能完全沉默,总会通过或显或隐的方式在文本中存在,非叙事性话语就是“叙述者对故事的理解或评价”[2]。文中首先出现叙述者对秦氏的公开评论,比如叙述者对贾母心理的分析:“贾母素知秦氏是个极妥当的人,生得袅娜纤巧,行事又温柔和平,乃重孙媳中第一个得意之人”,在贾家众多女子中,能得到贾母称赞的也只有凤姐、秦氏、薛宝钗,可见秦氏如凤姐、宝钗一样在为人处世上深得长辈赞许。其次是叙述者通过叙述技巧发表的隐蔽的评论,如第十三回中的“闲言少叙”,这是传统小说中的话本痕迹,指无关紧要的话少说,直接“书归正传”。在《红楼梦》中用得最为广泛的说书套语是“且说”“却说”等,而“闲言少叙”在全书中只出现过两次,分别是第十三回以及第二十三回,在这里不过插入短短几句评论,叙述者却用了“闲言少叙”的套话,产生了语言的反讽。由此可见,叙述者表面上说这是“闲言”,其实此处正是要强调的地方,即强调秦氏是一个受到所有人尊重的人,能完美地处理好与现实生活中各种人之间的关系。
从小说的故事内容也可以看出她的行为“妥帖”。秦氏在小说中总是细心谨慎,安排妥当。比如第五回中,贾母等人到宁府中赏梅花,“一时,宝玉倦怠,欲睡中觉”。宝玉明显只是因游玩导致困倦,并非本来就有睡中觉的习惯,属于突发情况,秦氏却早已考虑到了这种问题,提前做好了安排,早就给贾宝玉收拾好了休息的房间。
2.“风流袅娜,则又如黛玉”
从黛玉角度看,黛玉最突出的性格特点就是“孤高自许”“风流袅娜”,秦氏也是如此。首先,她生性好强。这在文中被直接提及:“大奶奶是个心性高强,聪明不过的人。聪明忒过,则不如意事常有;不如意事常有,则思虑太过”。另外,从他人的评价中也可见一斑,比如在《红楼梦》第十回中尤氏谈论道“他可心细,心又重,不拘听见了什么话儿,都要度量个三日五夜才罢”,这一点和黛玉正是不谋而合,她们都对别人的评价非常看重,时时保持小心细致,这也和两人相似的身世经历有密切关系。秦氏在贾府受到所有人的赞扬与尊敬,上至最高权威贾母,下至家中的仆人,一方面这是她待人亲善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正是其好强的性格决定了她需要别人的认同来建立自信,需要所有人的赞美来支撑其高傲的灵魂。
其次,情志风流。秦可卿的名字就暗示了其性格特点。在秦氏的行为上,她不拘礼法,其卧室布置精美、充满情趣。有学者对此进行了细致的研究,将秦氏房中饰物按照寓意分为了四类:第一是“淫逸”类,包括唐伯虎的《海棠春睡图》、武则天的宝镜、赵飞燕之金盘、安禄山的木瓜以及西施洗过的纱衾;第二是“奢靡”类,主要有同昌公主的连珠帐;第三是“风流”类,有红娘抱过的鸳枕;第四是“美艳”类,如寿昌公主于含章殿下的卧榻[3]。可见其卧室的布置虽有“淫”的成分,但也不乏性情的表现。上文提到了“红娘抱过的鸳枕”就能看出秦氏的风流,除此之外,还有唐伯虎、秦少游等也可同时归于“风流”类,这些人是作者在小说中明确提出并对其性情表示欣赏的。在小说第二回中作者就借贾雨村之口说秦少游、唐伯虎、祝枝山等人都是秉阴阳之气而生,这些人要么是“情痴情种”,要么是“逸士高人”或“奇优名娼”。总而言之,秦氏与“情感”“情趣”是密不可分的,她具有重視个体情感的一面,在对情感的追求上和黛玉一样“风流袅娜”。
二、“兼美”毁灭的象征意义
秦可卿的“兼美”象征着宝钗和黛玉人格特点的融合与统一,但作者却在金陵女子故事尚未展开之前就让她香消玉殒,这就暗示着她的人格特点在现实生活中难以兼顾,从中可以看出曹雪芹的一些思想倾向。
1.美的缺陷性
首先,宝黛的美中不足才能反映真实的生活。《红楼梦》中宝钗和黛玉各有特点,都是美丽动人的,但作为现实中的人物,也注定具有缺点,这从宝玉对钗黛二人暧昧不清的态度中明显可见。在《红楼梦》第二十八回中,宝玉看到宝钗“雪白一段酥臂”,顿时产生艳羡之情,并且为这个膀子没有长在黛玉身上感到遗憾;且“再看宝钗形容,只见脸若银盆,眼同水杏,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比林黛玉另具一种妩媚风流,不觉就呆了”,宝玉不经意的想法暴露了作者的态度,即黛玉并不是完美的理想对象。黛玉不完美,宝钗就更不必说了,她性格中的端庄持重、圆滑世故等儒家道德本就是宝玉所厌恶的,所以宝玉虽羡慕其“酥臂”,但也因其长在宝钗身上而“自恨没福得摸”。因此,不管是宝钗还是黛玉,在宝玉亦即作者心中都是不完美的,是“美中不足”的,于是作者创造了集钗黛特点于一身的秦可卿这一人物形象,并将太虚幻境中这个“兼美”的女子许配给宝玉,让她带着宝玉领悟男女之情。然而这样的女子只能在太虚幻境以神的形态出现,当她真正在人世间存在时,便与世俗产生巨大的矛盾,最终香消玉殒。
其次,艺术创作中的缺陷美。从中国古典小说发展史上看,小说艺术总会受到“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传统审美观念的影响,在情节上崇尚大团圆的结局,在人物塑造上存在模式化倾向,作家创造的形象明显带上了作家本人的审美倾向或者价值观念,而与真实生活存在着距离。曹雪芹充分认识到了传统小说艺术的不足,在艺术创作中选择忠于现实生活,在他笔下的人物应该是美中不足的,正如宝黛二人各有缺点,故事的结局也应该按照生活的必然逻辑演变,由此形成红楼女子的普遍悲剧。秦可卿这样“兼美”之人则是作者心中的理想人物,将其强行置于生活中,在曹雪芹看来便违背了艺术创作的规律,因此她便在现实中毁灭,而在思想意识中得以存在,即在小说构筑的太虚幻境中,宝玉在幻境中可以得到最完美的女子,人世间的故事发展却只能遵循生活的逻辑,留下并不完美的宝钗和黛玉。如果说要从艺术表现和内在情感的角度才能认识秦可卿形象本身,那么“兼美”不得不消亡则是艺术反映现实生活的一种表现。
2.情和理的冲突
从理论上说,“兼美”是指秦可卿兼具钗黛的人格特点,而宝钗和黛玉在人格上分别代表着道德理性和个人情感,二者之间有着尖锐的矛盾,这并非作者抽象观念的演绎,而是来自各自截然不同的家庭教育和生活经历。
宝钗和黛玉幼年时期受到的家庭教育存在极大差异。小说第四回中提到宝钗的幼年学习情况,“当日有他父亲在日,酷爱此女,令其读书识字,较之乃兄,竟高过十倍”,而第二回中说黛玉家中则是“爱女如珍;且又见他聪明清秀,便也欲使他读书识几个字,不过假充养子之意,聊解膝下荒凉之叹”,可见在接受家庭教育的目的上两人就存在区别,宝钗的父母对她的道德发展抱有很大期望,要求严格;黛玉的父母却只是让她认得几个字,并没有道德发展上的要求,这便注定了二人从一开始就走在两条不同的发展路径上。在第四十二回宝钗亲口说:“弟兄们也有爱诗的,也有爱词的,诸如这些‘西厢‘琵琶以及‘元人百种,无所不有,他们是背着我们看,我们却也偷背着他们看”,可见幼年宝钗本是天真活泼的,从弗洛伊德的人格结构理论来看,幼年宝钗便是受到人格中“本我”的影响,但当这种非理性受到大人的道德压抑的时候,宝钗的“本我”便隐藏到了潜意识的深层,表现出“自我”的意识性特征,接受儒家“正经书”的训诫,在道德教育下最终达到至善的“超我”境界。黛玉则明显不同,虽然家中请了贾雨村作为塾师,但“这女学生年又小,身体又极怯弱,功课不限多寡”,父亲林如海对她又格外宠爱,功课情况根本不在他的要求范围之内,因此黛玉生活在书香世家而没有遭受经学压抑,可以推测出她的“本我”在幼年时期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得以阅读大量的诗词、戏曲,“诗缘情”,这便使她的幼年情感生活也极为丰富。
家庭生活的变故也对二人产生了不同的影响。宝钗幼年丧父,黛玉幼年丧母。对于宝钗而言,家中本来有百万之富,全靠父亲一人总领,哥哥薛蟠只是一个纨绔浪子,整天只会“斗鸡走马,游山玩水”,父亲的死代表了家庭支柱的倒塌。在家庭遭遇变故之时,宝钗一方面为了给母亲分忧,另一方面也为维持自己的家族,主动承担起了巨大的责任,用理智安排自己的人生。此外,宝钗本就是“以备选为公主郡主入学陪侍,充为才人赞善之职”才来到荣国府,愿意牺牲自己支撐家族,这是她至高道德的“超我”人格体现。对于黛玉而言,母亲的死亡更多意味着亲情的逝去,这不仅指失去了母爱,也让她从此开始寄人篱下的生活,可以说同时失去了父爱,这对于从小受到父母溺爱的黛玉来说是巨大的打击。黛玉生性就有着对于情感的强烈需求,而此时这些需求都无法得到满足,便只能呈现出多疑、忧郁、小气的多种情感特征。
宝钗和黛玉受到不同教育和经历的影响,向着两条截然相反的道路发展,呈现出两种极端。曹雪芹认识到二者的矛盾,但他同时也探寻着二者统一的可能性,即秦可卿,其“兼美”由于兼具二人的特点,便成了个人情感与社会道德融合的象征。但秦可卿追求情感便会违背道德,走向淫乱,而遵守道德也就无法拥有地位、获得尊严,无法满足情感。由此可见,在曹雪芹看来,个人的情感与社会道德是无法统一的,生活中真实存在着的是永恒对立的两种人格,而宝玉也只能在二者之间选择其一。
3.儒道的对立与佛门的皈依
宝钗和黛玉的对立从根本上来说是传统的儒家和道家文化在审美价值上的矛盾。宝钗是典型的儒家文化的代表,是立足于现实世俗的、追求社会功利性,代表着儒家所崇尚的温柔敦厚的人格理想,她圆融宽厚,清和平允;而黛玉则代表着道家所追求的超凡脱俗,代表着寻求自我内心满足的、诗意化的、追求世俗超越性的审美价值,反映出道家以自然为本,追求审美的超功利性,反对一切违背人的“性命之情”的虚假矫情的审美观念。
儒家文化和道家文化是中国古代文化的两大源流,深刻地影响着中国几千年的历史进程以及人们的思想观念,两种文化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从思想观念上看,儒家入世、道家出世,儒家重仁尚礼、道家清静无为,儒家“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道家“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两种文化的对立是明显的,但儒道有时又可以相互融合,如魏晋玄学。《红楼梦》中钗黛的对立和秦可卿的“兼美”体现了作者对传统儒道文化的思考。曹雪芹汲取了儒道文化的内核创造出宝钗和黛玉两个对比鲜明的人物形象,首先说明他认为儒家和道家在基本观念上是根本对立的,二者处于两个极端。然而二者在某一特定历史时期又出现过融合的现象,于是作者又创造出了秦可卿这样一个兼具儒道特点的形象,来探索儒与道之间互补的可能。曹雪芹的结论是很明显的,秦可卿的陨灭正说明相互对立的儒与道或许根本不可能在一个统一体内和谐地存在。其次,如前文所述,宝钗和黛玉都是不完美的,是有缺陷的,具体而言,黛玉的缺点是器小善妒、恃才傲物,而宝钗则是守拙装愚、随时仰俯,黛玉一生是聪明自误,宝钗是被博知所误。从文化的角度来看,宝钗和黛玉都具有各自的缺陷反映了曹雪芹对儒道文化的基本认识,即不管是长期处于主流地位,受到官方支持提倡的儒家思想,还是艺术家更倾心的、风流洒脱、自得其乐的道家思想都存在着各自的缺陷。在《红楼梦》中,宝玉始终坚持选择黛玉并不能说明作者更倾向于道家,实际上,在作者看来,儒家和道家都不完美,而曹雪芹真正倾向的应该是佛家。这一点在《红楼梦》中非常明显,比如太虚幻境的宗旨是“警幻”,就是警醒痴迷,这原本就属于佛教观念,而对于警幻仙子提到的“意淫”,王学钧就认为,“意淫一词虽是《红楼梦》所创,但其含义实来自佛教所谓‘意业(贪爱、嗔恚、愚痴又称淫、怒、痴三种心理行为),也即痴迷于对理想异性的贪爱而在意想中行淫”[4]。
三、结语
曹雪芹提出的“兼美”范畴具有深刻的象征意义,他在小说中将秦可卿塑造为一个兼具宝钗和黛玉二人人格特点的完美形象,却也让她很快消逝于荣宁二府的故事中,这使得她的突然死亡带上了丰富的象征意蕴。曹雪芹通过她与钗黛的关系及其毁灭的结局,传达出多方面的思考:在艺术创作与审美上表现出生活中的美和艺术中的美都存在着缺陷;在人生观上表现出个人情感与社会道德无法解决的永恒冲突与人生的悲剧性;在文化观上表达了作者对传统儒道文化本质及其关系的认识,并在此基础上选择了更为超脱的佛家。
参考文献
[1] 曹雪芹.红楼梦脂评汇校本[M].脂砚斋,评.杭州:浙江出版集团数字传媒有限公司,2016.
[2] 胡亚敏.叙事学[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3] 翟建波.秦可卿房中饰物寓意解[J].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4).
[4] 王学钧.兼美理想与美中不足——秦可卿的角色意义[J].南都学坛,2006(3).
(特约编辑 孙丽娜)
作者简介:郑德智,重庆师范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