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哲学的思维态度与现象学认识批判的任务

2023-12-18 13:43殷兰心
美与时代·下 2023年11期
关键词:认识论现象学

摘  要:科学和哲学区分的根源在于它们产生于不同的思维态度:科学的思维态度是直向的,哲学的思维态度是反思的。两种思维态度区分的标志在于“是否关心认识批判”,即如何看待“认识与认识对象的关系”问题。澄清科学和哲学的关系,既关系到科学的基础,也关系到哲学存在的权利。自然思维态度中的具体科学不关心“认识如何可能”的认识论问题,认识主体不能回答认识如何超越自身之外去认识超越的实在存在。现象学哲学则通过“意义赋予”使实在存在能够作为意识内的存在从而被构造为对象。就此而言,现象学认识批判的任务是建立起奠基性的意义统一的哲学,并为事实科学奠定最终基础。

关键词:现象学;自然思维态度;数学思维态度;哲学思维态度;认识论

基金项目:本文系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资助项目“含义偏差与含义统一的现象学分析”(2021KYZZ02163)研究成果。

《现象学的观念》(五篇讲座稿)是胡塞尔1907年在哥廷根大学任教时的讲稿,一般认为,它主要讨论了现象学的还原和本质直观的思想。其中,第一讲座稿主要回答“为何要进行认识批判”这一认识论的基本问题。本文主要探究胡塞尔关于自然的和哲学的两种思维态度、认识现象学作为真正认识批判的任务即哲学为科学奠基的深刻思想。

一、西方哲学认识论中

的自然的思维态度和科学认识问题

胡塞尔首先把科学分为自然科学和哲学科学两个部分,“前者产生于自然的思维态度,后者产生于哲学的思维态度”[1]27。关于科学和哲学的区分,不论是对于胡塞尔来说,还是对于整个西方哲学来说,都是一个非常重大的问题。

(一)西方哲学关于自然科学与哲学科学的区分

1.西方哲学自从赫拉克利特提出Logos(语言和思想)以及巴门尼德区分意见之路和真理之路后,苏格拉底认为个别事物的背后存在着一种普遍本质并以其生命实践探究了一般与个别的真实关系问题;柏拉图则思辨地提出了理念世界和感性世界的区分,以系统的理论形式探讨了个别事物与理念之间的关系,即在个别的可感事物之外设定了一个普遍的、可知的理念领域。可感事物介于存在与不存在之间,这里把存在和非存在暂时归为一类,因为“存在”或“不存在”表示的对象都是普遍的、不变的,因而“知”和“无知”都是绝对的、确定的。亚里士多德进行了学科分类:逻辑学(求知的工具)、理论科学、实践科学(伦理学、经济学、政治学等)、创造的科学(诗歌、修辞学、音乐、绘画等),奠定了西方学科分类理论的基础。其中,理论科学又区分为形而上学、数学、物理学,三者区分的标准在于它们具有不同的研究对象(如表1)。亚里士多德把物理学、数学和形而上学都归于“理论科学”,希腊的物理学等于现在的科学,简单地说,Physik与Metaphysik的关系就是科学与哲学的关系,亚里士多德把Metaphysik称为第一哲学,Physik称为第二哲学,二者之间的关系是Metaphysik为Physik奠定基础,即哲学为科学最终奠定基础并提供理论统一性。

2.到了近代,牛顿写作了《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1687年),创立了近代经典物理学理论体系,他把以物理学为代表的自然科学建立在数学的基础上,而不再像古代那样建立在哲学的基础之上,即通过数学推论来建构物理学理论体系,而不再通过形而上学来建构科学的理论体系。数学在科学中的成功运用是自然科学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巨大进步,从17世纪以来到黑格尔为止的两个世纪中,面对科学日新月异的进步,形而上学作为第一哲学开始在科学面前为自己存在的合法性证明,或者放弃自己存在的权利——从笛卡尔和培根到莱布尼茨和休谟,从康德到黑格尔以及布伦塔诺和狄尔泰,哲学一直在对“科學-哲学的关系”的澄清中建构自己的理论并获得继续存在的合法性。

3.胡塞尔特别关注自然科学与哲学科学的区分问题,重新澄清科学和哲学的关系,不仅关系到科学的基础,而且也关系到哲学存在的权利。在他看来,科学和哲学区分的根源在于它们产生于不同的思维态度,而两种思维态度区分的标志在于“是否关心认识批判”,即对认识可能性的态度及如何看待“认识与认识对象的关系”问题。胡塞尔的观点很鲜明:自然科学不关心如何进行认识批判,不关注认识与认识对象的关系问题;而哲学则关心认识批判,认为必须回答认识与对象的关系问题。自然的思维态度不仅指一切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也包括除“现象学”哲学之外的其它哲学——只要它们不关心“认识批判问题”,不回答“认识与对象的关系问题”,就都属于自然的思维态度。在自然的思维态度中,我们可以直观地或思维地朝向实事;根据认识的起源和阶段,实事可以自明地在不同的方式和种类中被给予我们。“实事”(Sachen)不能简单地等同于实际存在的事物,实事就是“所有那些以自身被给予方式展示出来的实际问题”[2]。世界中存在的各种实事在感知中摆在我们面前,被给予我们;但我们通过感知所感知到的实事都是时空界限内的有限事物,感知不能帮助我们把握世界的整体性;我们可以通过回忆或想象将“部分地被给予”的实事扩展到不确定的和不熟悉的东西中。科学家可以通过观察到的实事去回忆和想象这些部分被给予的实事背后所隐含的尚未观察到的不熟悉的东西。但没有对直观和代现的理解,我们就一直在黑暗中摸索。

(二)胡塞尔的科学分类概念

胡塞尔提出:“我们的判断所涉及的正是这个世界。关于事物、事物的相互关系、事物的变化、事物的功能变化的独立性和变化规律,我们对有些部分进行个别的陈述,对有些部分进行一般的陈述。”[1]27自然科学认识形成路径是从直观到判断。如果直观只是感知“部分被给予”的实事,那么判断作为高阶的逻辑思维所面对的就是“事态”(Sachverhalt)——“这个世界”,判断就是对事物的相互关系、事物的功能变化及其规律进行个别的陈述或一般的陈述。我们可以根据“掉在地上的苹果”这个实事作出“这个苹果落地”的个别陈述,并进而作出“所有的物体之间都存在着引力”这个一般陈述。“自然的认识就这样前进着。”[1]28对直接经验之物进行个别的陈述以形成个别认识,再从直接经验推演出未被经验之物,并加以总括和作出一般陈述,从而得出一般认识,这是一个归纳的过程;然后再把一般认识运用到个别情况中去,或从一般认识中演绎出新的一般性,这是一个演绎推理的过程。它们在归纳和演绎的逻辑关系中相互产生、相互肯定、相互证明。在此,胡塞尔根据研究的要素、关系和规律提出了关于科学的学科分类概念:物理自然的科学,心理自然的科学,精神科学,数学。英文的Science,既指知识,又包含着对知识进行学科分类的意思。

1.物理自然的科学即自然科学,是以数学和逻辑为形式工具、以观察和实验为研究方法、以发现整个自然界的自然现象背后的本质和规律为研究目的的科学。自然科学究竟能不能完成“对本质的终极解释”这个任务和目的,是包括胡塞尔等哲学家在内都十分关心的问题。

2.心理自然的科学即心理学,它是一门由柏拉图创立、再由亚里士多德给予系统的完成和表达的古老科学[3]。从17到19世纪,自然科学的精确方法也开始影响到了心理学和精神科学。19世纪开始,德国的生理学家和物理学家们在冯特的组织下用生理学的理论和方法开始研究心理现象,他们用生理学的实验技巧处理心理物理问题,心理学成为了一门“感觉心理物理学”或“感觉心理学”。但是,实验心理学也遭到了狄尔泰等人的激进怀疑和谴责,认为实验心理学“无视心灵生活特殊的本质和精神性特点的一切本质形式”[4]。与此同时,狄尔泰等人于1894年提出了一种“描述的和分析的心理学”的观念,他们试图把心理学建构成精神科学的基础。

3.精神科学也是一门很难得到明确定义的科学部门,从18世纪起,人们开始为诸如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施莱尔马赫的《诠释学手稿》等所论述的这样一些既非科学、又非艺术的科學寻找一个合适的名称,以便区别于自然科学。到19世纪后期,德国哲学家威廉·狄尔泰于1882年出版了《精神科学引论》一书,认为自然科学和精神科学的研究对象是不同的,研究方法也有本质差别,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是可重复的自然现象,可以运用归纳法加以实证地解释;精神科学则以人类的个体和群体之体验以及制度、事件为研究对象,具有独一无二的不可重复性,不能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来进行研究,只能用同情性理解的诠释学方法来进行研究。此后,文德尔班、李凯尔特、海德格尔、加达默尔、利科等发展了精神科学的理论,并且有“人文科学”(Human Science)、“社会科学”(Social Science)、“社会历史科学”(Historical Social Science)等多个名称。

4.数学与天文学、物理学等一样是人类最古老的科学。数学从一种测量和计算技术发展为一门数学科学,是古希腊人的贡献。希腊人从埃及和巴比伦学习了测量与计算的技术,抽取了它测量和计算的实际内容和实用目的,使它成为一门借助于逻辑进行演绎的纯粹形式化科学。近代笛卡尔(解析几何)的贡献在于将完全分开的几何与代数联系在一起,用图形来表示抽象的代数方程和三角函数,并从中发展出更精密的微积分理论。一般来说,代数学、几何学、分析学(沟通数和形及其极限运算)构成了数学研究的三个本体和核心领域。其后,数学研究的领域不断得到拓展,分支越来越多,并被成功应用到其它科学领域的研究,科学理论要靠数学进行证明。法国数学家布尔巴基认为,数学有三个母结构:代数结构、序结构和拓扑结构,数学就是研究抽象结构的理论;皮尔士和罗素从逻辑角度分别把数学定义为“得出必要结论的科学”(皮尔士)和“所有数学是符号逻辑”(罗素);直觉主义数学家把数学定义为“数学是一个接着一个进行构造的心理活动”(Brouwer);形式主义数学家则用符号和操作规则来定义数学,认为“数学是正式系统的科学”,正式系统就是一组符号和一些规则组合成的公式。

胡塞尔在《1910/11年冬季学期现象学的基本问题讲课》[5]的讲座中又一次讨论了思维态度与科学的分类问题,并扩展为“自然的态度”(科学)、“先验的态度”(数学)和“现象学的态度”(哲学)三种思维态度。自然的思维态度和先验的思维态度只想获得关于对象的认识,而对认识批判漠不关心,缺少对认识如何可能的认识论问题的关注;现象学的思维态度则是认识批判的理论,是关于认识如何可能的认识论问题的理论。

二、胡塞尔提出的哲学的(反思的)思维态度

(一)认识的阶段性

胡塞尔提出:“随着对认识和对象之间关系的反思的苏醒,出现了深不可测的困难。认识,这个在自然思维中最显而易见的事物一下子变成了神秘的东西。”[1]29什么是认识呢?胡塞尔提出了一个认识由低及阶段到高级阶段发展的路线图:“有机生命的认识→人的认识→人的科学认识”。

1.“认识是自然的一个实事。”[1]29认识是所有进行认识行为的、有机生物的体验,共有两个维度:有机生物的维度和人的维度。如果把“认识”看作是体验,任何动物都能产生体验,只要是有机生命体,都会产生认识,这是一个自然存在着的事实,差别在于动物和人的认识具有低级的认识和高级的认识之分。

2.“认识根据其本质是关于对象的认识。”[1]29从本质上看,认识是人所特有的,因为只有人才能自觉到认识的本质是关于对象的认识。认识与何种对象相联系决定了认识是何种认识:认识的对象是物理自然,此种认识就是自然科学;认识的对象是心理自然,此种认识就是心理学;认识的对象是数、函数、几何、集合、结构等数学理念,此种认识就是数学,等等。

3.“认识在形式上一般将含义和含义有效性的先天联系以及属于对象本身的先天规律性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1]29在任何认识中都有三个要素:认识者—认识活动—认识对象。此外,还有一个隐形的要素:认识者本身具有的内在的语法和逻辑规律。认识主体总是运用自身内在的语法和逻辑诸规则去认识自己的对象的。从人的认识进一步上升到人的理论科学认识,理论科学认识将“含义的先天联系”与“对象的先天规律性”作为研究对象,为了研究含义联系和对象规律,理论科学认识形成了一种纯粹语法和纯粹逻辑。各门科学从理论科学获得使它们成为科学的东西,而就是说,每门科学的认识中,都有自己的语法和逻辑,自然科学认识有自然科学的语法和逻辑,数学认识有数学的语法和逻辑,哲学有哲学的语法和逻辑,这些语法和逻辑构成各门科学认识主体的诸规则的总和。差别在于,自然科学产生出了实用语法和实用逻辑,数学则产生出了符号语法和数理逻辑,只有哲学才产生了纯粹语法和纯粹逻辑。借助于语法和逻辑,科学、数学和哲学都在各自学科的范围内试图具有形式化的普遍性理论。

(二)认识论问题

胡塞尔认为,自然的思维态度与哲学的思维态度的根本区别在于:“生活和科学中的自然的思维对认识可能性的问题是漠不关心的——而哲学的思维则取决于对认识可能性问题的态度。”[1]11自然思维态度的科学只是在认识,而不关心“认识的可能性”问题:在自然思维的所有形态中,认识都是一个主体对客体的认识,但“认识如何能确定它与被认识的客体相一致,如何能够超越自身去准确地切中它的客体”[1]30呢?如果我们以哲学的思维态度对“认识的可能性”问题,即自然科学的认识如何能够“切中”(treffen)它的对象(事物本身)问题进行反思,对“自在事物同我们的思维活动与那些给它们以规则的逻辑规律之间的关系”进行反思,那么,在自然思维中“认识”由显而易见变得神秘,“认识和对象之间关系”问题也出现了深不可测的困难。只有哲学思维中的“认识论”这门科学才能解决自然思维中的科学认识所遇到的这些困难,才能真正解决和回答“认识如何可能”这个根本问题。认识的可能性问题要回答如下问题:1.我这个认识者如何确切地知道我的体验(认识行为)存在着;2.认识者如何确切地知道认识的、客体的东西存在着;3.认识者如何能够超越自身去准确地切中客体呢。[1]30

最早使“认识论”成为一个哲学基本论域的是笛卡尔,他认为人类的认识总是有限的,只能认识世界的现象,只有真实存在的上帝才能看到现象背后的真相,即所谓的“上帝的视角”。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给后续的哲学家提供了一个继续思考问题的视角和方向:如何在“我思”的体验中切中在我之外的自在事物,因此从“我思”这个基点出发有可能获得本质性的认识。近代科学在高歌猛进中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伽利略就坚信科学能够认识现象背后的本质。康德认为,人类是不可能从本体论(Ontalogie)上彻底认识世界的真相的(物自体),即不能透过现象认识最终的本质。在康德看来,总是纠结于这个世界的本质(物自体)到底是什么毫无意义,我们的认识总是有条件的,如果理性把相对的现象绝对化,并运用知性的有限范畴去认识无限的上帝、世界和灵魂(经验现象的总体),试图以把握本质和真理为目的,就会必然陷入二律背反(假相)。笛卡尔扭转了从本体论向认识论转向的视角,康德划分了现象界与物自体界的界限,认为我们只能认识现象,而不能认识本质(物自体),并使“认识论”成为哲学的一个基本论域。

(三)前认识论的反思

科学只是在认识客体(erkennen),哲学才对认识如何切中客体的“认识可能性”问题进行考察,这种考察是“反思”(Reflexion)式的。胡塞尔区分了“自然的反思”和“现象学的反思”,其中包括唯理论和经验论在内的其它哲学反思都是自然的反思,是一种“前认识论反思”;只有现象学的反思才是真正的认识论考察,它包含了对所有认识构成再反思。“认识可能性”问题上的“自然反思”或“前认识论反思”有两种观点:一种是英国经验论的观点,它最终导致休谟的怀疑论;另一种是关于“逻辑”的进化论的观点,它最终导致相对主义谬误。它们都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认识论反思”。

1.经验论哲学是向意识的“内在领域”转向的最初尝试,它开始把所有超越的客观性归结为心理现象,试图用心理学来解释“主体如何认识客体”这个认识论的基本问题。经验论哲学最后之所以走向怀疑论,根本原因在于他们对“认识可能性”问题的反思是建立在心理学基础上的反思,是“自然反思”或“前认识论的反思”。

2.自然反思的第二种观点是“逻辑”的生物学进化论观点。在这种观点看来,逻辑是人类智力的形式,人的智力是进化发展的,作为人的智力形式的逻辑形式和逻辑规律也是不断变化发展的。既然人们认识对象的智力形式即逻辑是不断变化的,那它就具有了人种偶然的特征;既然逻辑形式和逻辑规律具有偶然的特征,那它就有可能是另外一种样子,或者在将来变成另一种样子。人的认知总是借助于逻辑这种智力形式来认识对象的,逻辑形式和逻辑规律的偶然性就无法保证认识能够切中它的对象,即无法确定对对象的认识和对象本身是一致的。“无法切中事物本身的本质,无法切中自在之物。”[1]31即使我们能够通过逻辑获得关于对象的知识,逻辑形式的偶然性至多能够使我们获得偶然的、相对的知识。这同时又产生出一种荒谬:既然逻辑的偶然特征只能获得相对的知识,那就应该否认和丢弃逻辑,“人们首先陷入那些令人乐观的理论中,然而这些理论随时都是以矛盾或背谬告终——公然的怀疑主义倾向”[1]11。

胡塞尔指出,在自然科学那里,认识就是对客观对象的认识,并能够获得客观真理。但只要我们进行反思,我们就陷入迷惘和混乱之中,“认识的可能性处处都是个迷”[1]32。在经验论和逻辑生物进化论者的“自然的反思”中,我们始终面临着倒向怀疑主义和相对主义的危险中,它们的表现形式可能不同,但具有共同的特征:荒谬。

三、真正意义上的现象学认识论的认识批判

胡塞尔指出:“认识论或理论理性批判……它的积极的任务是通过对认识本质的研究来解决有关认识、认识意义、认识客体的相互关系问题。”[1]31胡塞尔给现象学的定义是“现象学:它标志着一门科学,一种诸科学学科之间的联系;但现象学同时并且首先标志着一种方法和思维态度:特殊的哲学思维态度和特殊的哲学方法。”[1]33现象学既是一门严格科学的哲学,又是一种哲学的思维态度和方法,是方法和理论合为一体的哲学体系;现象学首先是一种方法,当方法的运用达到了目的,现象学方法又成了一种终极的理论——严密科学的哲学[6]。其中,回答“认识如何可能”的认识现象学“构成现象学的首要的和基础的部分”[1]33。

在胡塞尔看来,具体科学是关于事实的科学,现象学是关于本质的科学,作为本质科学的现象学不以作为事实科学的具体科学为出发点,不探讨经验的事实科学所提出的问题,但却要为经验的事实科学提供本质根据[7]。通过认识批判建构起“先验现象学”这门作为“本质科学”的第一哲学,它的目的是为“科学的形而上学”这门作为“先验事实的科学”的第二哲學奠定基础;而科学的形而上学的目的则是建立“诸科学学科之间的联系”。简言之,第一哲学为第二哲学奠定基础,第二哲学的目的是建立自然科学、精神科学、人文科学等诸科学学科之间的联系。胡塞尔批评了自17世纪以来的一种流行信念:“所有要求作为一门严肃科学的当代哲学,都认为一切科学,包括哲学,只有一种共同的认识方法,……即:哲学把精确的科学作为方法楷模。首先把数学的和数学的自然科学作为方法的楷模。”[1]33在这种观点看来,如果一门科学不能成功地运用数学方法来进行研究并建构起一种类似数学的理论体系,那就不能算作严肃的科学。数学方法就是运用数学语言表述事物的状态、关系和过程并加以推导、演算和分析,以形成对问题的解释、判断和预言的方法;它具有高度的抽象性、概括性、精确性,以及应用的普遍性和可操作性特征;它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等研究中具有重要作用,既能够提供简洁精确的形式化语言,又能提供数学分析及计算的方法,是重要的逻辑推理的工具。到20世纪初,占统治地位的观点还要把哲学建立在数学和数学的自然科学的基础上。

那么,包括哲学在内的自然科学、精神科学、社会科学等各門科学,它们究竟应该建立在什么基础上,这也是从笛卡尔以来的哲学家殚精竭虑地思考的问题。胡塞尔认为,现象学作为严格科学的哲学的理论建构的是一门先天的纯粹论证的科学,只有思维内容的逻辑统一才能为一切所有其它科学奠基并实现其理论统一。自然思维态度中的具体科学不关心“认识如何可能”的认识论问题,是因为具体科学的认识对象——实在事物的存在都是存在于物理时空之中的经验客体或被经验主体所拥有的存在,是“超越的存在”,所以,认识主体不能回答认识如何超越自身之外去认识超越的实在存在。因此,自然思维态度中的具体科学或实证科学虽然在认识,并且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它是超越的认识,没有自己的坚实基础,从而不断陷入怀疑论和相对主义之中。先验现象学是关于纯粹意识的存在的科学,它是内在的认识,能够通过现象学方法建构起意义统一体,并通过“意义赋予”使实在的存在能够作为意识内的存在从而被构造成对象。就此而言,先验现象学才是真正的、纯粹的、奠基性的意义统一的“存在学”(Seinslehre)和“科学学”(Wissenschaftslehre),并为以实在事物的存在为对象的事实科学奠定最终基础。

胡塞尔指出:“科学学的任务是为可能科学提供一种先天的根据:即科学是如何可能的。由于科学本身的可能性不能通过科学的事实而被表明,所以,为科学奠基的任务就落在了作为科学学的逻辑身上,即落在了逻辑的先天原理和理论上。”[8]但是,传统逻辑(形式逻辑)从实施的可能性来看也是有问题的,无力担负起为科学奠基的任务;只有通过逻辑理性批判,通过先验主观性所奠基的现象学逻辑(纯粹逻辑学),一门真正的科学学才能建立起来,一切事实科学才有了牢固的基础并成为真正的科学[9]。逻辑学作为先天科学或观念科学,探究的是本质可靠的真理;从事实科学中无法推导出本质科学,而事实科学只能通过本质科学奠定基础,即理论科学是事实科学的基础;理论科学或本质科学由于其内在的、本质在必然性上优先于其它具体科学,因此在方法上和理论上为全部的其他集体科学奠基;一门科学如果没有经过本质科学的奠基则不是成熟的科学,只有带有理论科学奠基特征的事实科学才是真正的科学[10]。胡塞尔认为,纯粹逻辑学既不是心理学、物理学等经验科学,也不是伦理学、形式逻辑等规范科学,它是发挥纯粹理论理性的科学(如表2),为一切科学奠定基础,“纯粹逻辑学是观念规律和理论的科学体系,……因为它们以最一般的方式规定着那些使科学在客观方面成为科学的东西,即理论的统一性。在这个意义上,纯粹逻辑学使关于观念的‘可能性条件的科学,使关于科学一般的科学,或者,使关于理论观念的观念构成物的科学”[11]。

按照胡塞尔的观点来看,物理学家、天文学家等自然科学家以及心理学家、伦理学家、历史学家、经济学家等具体科学研究者,他从不去证明他的推论的最终前提和方法之基础的原则,这使得所有的具体科学具有不完善性,即具体科学“在从事这些研究时所缺乏的内在明晰性和合理性”[12]。就是说,科学家只是一些技术专家,他们构造理论和方法,但对这些理论和方法的可能性条件缺乏洞见;他们只关注研究对象,却不关注这些对象由之而被给予的科学思维;从最终的原理和根据不能倒推概念和理论,因此,具体科学研究的每个步骤和每个推论都没有在真实性和必然有效性上得到论证,不能使其立足于明晰合理的基础之上,以至具体科学理论并不具有清晰明白性。事实科学属于“实在世界”中的科学,数学属于“观念世界”中的科学,实在世界与观念之间具有不可还原的差异,所以,数学定理或规律具有不可还原性,即不能还原为“经验-普遍”的定律,但它能够在经验的事实科学中被运用。胡塞尔认为,形式逻辑是规范的、技术的学科,但逻辑学不是规范学科,而是纯粹理论理性的科学,是一门观念科学。因此在形式逻辑学基础上建立的纯粹逻辑学不是真正的逻辑学,不能代表科学的本质,因而还不能完全行使“科学学”的功能;在先验的主观性之绝然的明见性中被构造的先验逻辑才是真正的逻辑,先验逻辑作为“先验的—现象学”哲学的逻辑,才能真正担负起科学学的功能,最终为一切科学奠定基础。哲学处于全新的维度中,只有这个全新维度的哲学——现象学,才是一种新的理论和方法的统一性,并最终为包括数学在内的科学奠定基础。

胡塞尔的现象学的根本目的是要把哲学建成严格的科学,从而为知识的确实性、必然性和普遍性寻找可靠的基础,并最终解决认识与认识对象的关系这一认识论的根本问题。因此现象学是从事科学研究、科学活动的先验条件和理论方法。目前有些领域的科学研究大多停留于朴素的自然主义实证性态度,数学研究也缺乏先验的态度,因而在科学和数学上的创造性研究成果不足。自觉接受必要的哲学训练,提高哲学理论和方法素养,对于提高科学研究水平和促进技术进步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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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殷兰心,西北师范大学哲学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现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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