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建设高素质的师资队伍要求民办高校建立有吸引力和竞争力的工资福利制度和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制度。由于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发展的时间短,存在参与度低、覆盖面窄等问题,多数高校还没有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文章通过调研分析得出企业年金参与度低的原因包括:校方参与企业年金动力不足;教师参与企业年金意愿不足;地方政府推进企业年金激励措施缺位;企业年金管理效能较低;企业年金盈利水平较低。为扩大企业年金参与度应采取的对策包括:校方更新观念,创造条件参与企业年金;优化师资薪酬,鼓励教师参与企业年金;政府出台政策,鼓励民办高校参与企业年金;加强监督管理,提高企业年金管理能力;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企业年金盈利能力。
关键词:民办高校;企业年金;参与度;师资队伍;激励
中图分类号:F27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23)36-0078-04
DOI:10.13939/j.cnki.zgsc.2023.36.078
1 民办高校参与企业年金现状
1.1 我国企业年金发展现状
自2004年5月国家出台企业年金管理办法以来,我国的企业年金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全国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2019年度)数据显示,2007年至2019年,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数量从3.2万个增长到9.6万个,参与企业年金的职工数量从929万人增长到2548万人,增长近3倍,积累的基金规模从1519亿元增加至17985亿元,增长近12倍,我国企业年金的覆盖率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但是我国企业年金发展中仍存在整体覆盖面窄、参与率低的问题。从2019年我国参加企业年金人数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加人数对比的数据来看,参加企业年金人数为2548万,但同期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加人数为43482万,参加企业年金人数占比仅为5.8%左右,参与率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另外,从近年人社部公布的我国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情况来看,我国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率偏低,基金的增值效果不明显。
目前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整体呈现出地域发展不平衡的现象。从人社部公布的企业年金2019年分地区发展情况表可以看出,参与企业年金的企业数最多的是上海市(9789家),第二是北京市(4533家),第三是浙江省(3522家)。而参与企业年金的企业数最少的为西藏(24家)、青海(223家)和海南(241家)。经济发达地区的企业年金参与度较高,经济不发达地区的企业年金参与度较低。
1.2 民办高校参与企业年金现状
民办高校的企业年金参与度呈现出地域发展不平衡的状况。总体表现为:一是东部和沿海地区民办高校企业年金参与度要高于中西部地区。据泰康人寿的统计数据,在2010年上海市的19所民办高校已全部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参与率接近百分之百,而中西部地区的民办高校绝大多数尚未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二是综合实力和竞争力较强的民办高校企业年金参与度较高。如江西科技学院、东莞城市学院等较早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民办高校,其学生规模、社会影响力、综合竞争力都在民办高校中名列前茅。
民办高校企业年金参与度整体较低。笔者通过对广东、四川、湖北等民办高校数量较多的省份进行文献查阅和调研,通过查阅相关学校网站和新闻报道了解民办高校参与企业年金的情况,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我国民办高校企业年金参与度较低,绝大多数民办高校尚未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从已建立企业年金的民办高校来看,参与方式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一是参加对象。有的民办高校企业年金面向全体教职工,符合条件都可以申请参加;也有的民办高校限定了参加对象,比如只允许领导干部和骨干教师参加企业年金。二是资金筹集。大多数民办高校的单位缴费部分是从学校自身办学经费中列支,学校的缴费比例高,个人的缴费比例低。有的地方政府比如上海市出台了针对民办学校的企业年金扶持奖励政策,鼓励民办高校建立企业年金,相当于政府变相出资缴费。三是权益归属设置。有的民办高校设置的归属原则比较公平合理,根据在校工作年限设定相应的归属比例,比如工作满一年归属比例为10%,工作满三年归属比例为50%,工作满五年归属比例为100%。也有的民办高校设置的归属原则十分苛刻,导致单位缴费很难归属给教职工个人,教职工要转移或支取企业年金困难重重。
2 民办高校企业年金参与度低的成因分析
2.1 校方参与企业年金动力不足
企业年金作为一种延迟激励措施,目前看来没有对民办高校师资队伍建设起到立竿见影的激励效果。民办高校间竞争激烈,为了吸引和留住教师,学校往往会选择直接提高工资待遇和发放绩效奖金等措施。同时民办高校普遍面临办学经费不足的困境,多数靠的是“以学养学”之路,即学校各项收入和支出均主要来自学生缴纳的学费,而学费收入大多只能勉强维持学校的日常运行。
从节约办学成本的角度,管理者会认为建立企业年金是一项额外开支,每年持续不断的资金投入势必会增加学校的办学成本,因此现阶段并不受民办高校管理者的青睐。加上物价上涨等因素带动了教职工工资逐年的提升,民办高校办学成本也逐年上升,这也挤压了民办高校投资建立企业年金的资金空间。
2.2 教师参与企业年金意愿不足
现阶段,大多数民办高校教师结构呈现出退休返聘教师比例较大、刚毕业的年轻教师比例较大、中青年骨干教师比例较小的特点。退休返聘教师已经开始享受国家养老保险待遇,按规定无法再加入企业年金;而刚毕业的年轻教师对于若干年后的养老待遇问题还没有规划,并不重视,因此对学校是否建立企业年金或是否加入企业年金并不关心。
此外,目前民办高校教师的工资水平普遍不高,面临住房、教育、医疗等费用支出,经济压力大,导致师资队伍不稳定,教师离职率和流失率相对较高。部分年轻教师对自身职业生涯没有明确规划,频繁更换工作,加上企业年金转移手续也相對烦琐,这些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教师参与企业年金的意愿。
2.3 地方政府推进企业年金激励措施缺位
虽然目前国家层面已经出台了一些法律法规,鼓励民办高校建立企业年金,但目前大多只停留在引导和“喊口号”的层面,地方政府并未对民办高校建立企业年金出台一些“真金白银”的实质性的激励措施,政策缺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① 缺乏激励政策。民办高校与一般企业不同,具有公益属性,地方政府应联合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对民办高校参与企业年金制定有针对性的激励政策,比如可以设立民办学校专项扶持资金,把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作为申请专项资金的必要条件。②缺乏税收激励政策。目前我国对于企业年金的税收政策并没有区分企业性质和行业特点,实行全国统一标准。
2.4 企业年金管理效能较低
多数民办高校并未成立专业的企业年金管理部门,一般由财务处或人事处作为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对于企业年金的政策规定、建立流程、方案设计、监督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了解甚少,管理企业年金的经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① 没有履行集体协商的程序。根据我国《企业年金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建立企业年金时,事先应当与职工进行集体协商,在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基础上制定年金方案。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多民办高校在制定年金方案时,并没有履行集体协商的程序,诸如年金参加对象、缴费比例、资金分配、权益归属等方案的核心内容由学校管理层单方决定,教师对企业年金的参与度及话语权都很低。② 企业年金方案内容设计不完善。有的民办高校对于企业年金方案中缴费比例、缴费基数的设计,往往参照“五险一金”的相关做法,所有人的缴费比例一样,或者差距很小,有“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的倾向,没有体现出企业年金应有的激励效应和效果。有的民办高校对于企业年金方案中权益归属的条件设置很严苛,也一定程度挫伤了教师参与企业年金的积极性。
2.5 企业年金盈利水平较低
我国企业年金基金整体收益率还处在较低的水平,数据显示2015—2019年平均收益率仅为5.8%。由于受市场投资环境的影响,收益率总体呈现出不稳定的态势,年均收益率在3%~10%。企业年金如果长期处于低收益率水平,将极大地降低企业年金对教师的吸引力,也会严重阻碍企业年金自身的发展。
养老金替代率是职工退休以后领取的养老金与退休前工资收入的比率,一般认为,养老金替代率要高于70%才能保障退休前的生活水平。根据养老保险三支柱模型理论,养老金替代率=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企业(职业)年金替代率+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替代率。
目前作为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逐年下降,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根据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公布的数据,目前我国企业年金替代率平均在9%,这跟国家企业年金政策设定的替代率目标值20%还有很大的差距,企业年金无法为教师退休待遇提供有力支撑。
3 扩大民办高校企业年金参与度的对策建议
3.1 校方更新观念,创造条件参与企业年金
民办高校管理者应充分认识到企业年金在人力资源管理、教师激励、师资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① 民办高校通过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可以有效完善教师养老保障体系,使教师在基本养老保险之外增加一份退休收入,解除教师养老的后顾之忧,学校教师队伍得到稳定,师资队伍质量得到提升,自然而然民办高校的办学质量、办学水平、学校竞争力也会随之提高。② 企业年金可以发挥“金手铐”作用,提高教师的忠诚度。企业年金有延期支付的特征,是教师在为学校工作一定年限、退休以后才能获得的收入。通常情况下,为学校工作的年限越长,教师所获得的年金权益归属比例越高,就可以取得最大化的企业年金权益。③ 企业年金可以完善收入分配机制,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学校在制定企业年金的方案时,应重点向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倾斜,着重对业务能力强、贡献大的骨干教师进行激励,充分体现对人才的激励,调动优秀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建议民办高校应设立企业年金专项资金,做好企业年金费用预算,在最初开始建立阶段可以尝试小范围的管理层和骨干教师参与,后续学校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再扩大參与范围。
3.2 优化师资薪酬,鼓励教师参与企业年金
对师资结构进行优化、采取有效措施稳定教师队伍有利于民办高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民办高校教师企业年金的参与度。民办高校要着力扩大中青年教师的比重,降低退休返聘教师和应届毕业生的比重,中青年教师是学校的骨干力量,有工作经验的中青年教师更为关心自己退休后养老待遇问题,更愿意采取措施提高自身退休待遇,中青年教师比重扩大后,相应的企业年金需求和参与度会提高。民办高校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稳定教师队伍,企业年金作为一种人力资源激励模式,对稳定教职工队伍有积极作用,而稳定的教师队伍也可以增加企业年金的参与度。
企业年金是优化民办高校薪酬福利结构的重要手段。目前民办高校的薪酬福利结构普遍比较简单,缺乏有效的激励措施,很难调动教师的积极性,针对优秀人才和特殊贡献教师的奖励手段比较单一,多以现金或实物奖励为主。民办高校办学体制灵活,在教师薪酬福利政策的制定上有充分的自主权,不受行政干预,完全可以通过建立企业年金这一有效方式,在保障教师现有收入的前提下,将对优秀教师的额外特别奖励延期到将来退休时进行支付,这样能增加教师退休后的收入,满足退休后的生活需求。
3.3 政府出台政策,鼓励民办高校参与企业年金
为了更好地推动企业年金的发展,政府应该采取政策激励、资金补贴、税收优惠等措施,引导和鼓励包括民办高校在内的众多单位积极参与。
首先,政策激励。在鼓励和引导民办高校建立年金制度方面,上海的做法处于全国前列。2008年上海市教委印发了《关于推进本市民办学校建立年金制度的通知》,以文件形式明确鼓励民办学校建立企业年金,目的是缩小民办学校教师与公立学校教师退休后的养老金的差距,文件将民办学校是否建立企业年金作为政府划拨支持相关扶持资金的必备前提条件,该项措施对推进上海民办高校建立企业年金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此外,北京市为了鼓励本市企业年金发展印发了《关于促进本市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发展的若干措施》,在该项措施里明确提出,如果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则该企业可以优先享受政府提供的各项优惠政策。如果企业职工加入了企业年金,那么相关企业和个人在评优评先、积分入户、人才引进等事项上可以享受优惠或加分项。上海、北京等地在推动民办高校建立企业年金方面已有成功的经验可供借鉴,各地方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可以借鉴相关做法,通过出台相关激励政策,引导激励民办高校尽快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其次,资金补贴。经济发达的省市可以考虑对建立企业年金的民办高校直接进行资金补贴,比如可以根据民办高校企业年金缴费金额的一定比例进行现金补贴,相当于实行学校、个人、政府共同缴费。
最后,税收激励。目前我国对于企业年金的税收政策并没有区分企业性质和行业,实行全国统一标准,对个人实行后端征税,即个人在缴纳企业年金时可以税前扣除,不用纳税,在领取年金时再缴税。对企业实行8%的免税额,即企业缴纳的年金金额不超过工资总额的8%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考虑到民办高校的教育公益属性,建议对民办高校教师年金领取环节也实行免税政策,同时对学校不再设置免税限额,以此鼓励民办高校和教师积极参加企业年金。
3.4 加强监督管理,提高企业年金管理能力
为了保证民办高校在建立和运行企业年金过程的公开、透明、公平和公正,应该完善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机制。民办高校可以组建由相关人员比如教师代表、工会、教代会、财务处、人事处等人员组成的专项工作组,专门负责本校企业年金的建立和运行,对企业年金方案制定、投资运营等事项进行监督管理。完善企业年金信息披露制度,负责企业年金投资运营的金融机构应定期将企业年金的投资收益情况通报给政府监管部门和委托学校;学校应定期将年金的投资收益情况通报给教师,使教师可以随时了解个人账户和投资收益率情况。此外,培养年金专业人员,相关经办部门的人员需要参加定期的企业年金知识和技能培训,了解企业年金最新的政策动向,跟踪企业年金收益率情况,必要时应及时调整企业年金的投资策略。
良好的企业年金制度设计可以起到良好的激励效果,民办高校企业年金经辦部门和工作人员应根据《企业年金办法》等文件的具体要求,积极与企业年金受托人、上级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沟通,根据学校自身实际情况合理设计本校的企业年金方案,年金方案应体现出对学校优秀教师、骨干队伍的激励,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增加学校的吸引力和凝聚力。首先,根据学校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和调整参加对象,可优先为重点岗位和骨干教师参加企业年金,如学校经济条件允许,可逐渐把参加范围扩大到全体符合条件的教师。其次,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和调整缴费金额和缴费基数,重点岗位和骨干教师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可以设置高一些,后续可以根据企业年金的运行情况对缴费基数和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3.5 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企业年金盈利能力
企业年金的收益率是影响企业年金参与率的重要因素,也对企业年金的替代率有重要影响,因此需要选择合适的投资工具,以维护教职工的企业年金收益。可采取以下方法提高民办高校企业年金基金的收益率:① 探索组建针对民办高校的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单一的民办高校教师人数较少、缴费金额不高,企业年金基金数额不大,难以形成资金的规模效应,难以引起基金管理机构的兴趣。可由人社部门牵头,与基金管理机构探索建立民办高校专属的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将一个区域内的民办高校企业年金基金纳入统一、有序的管理中,提高基金的盈利水平。② 优化民办高校年金基金的投资配置。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率高低取决于基金的投资范围和资产配置情况,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两类:固定收益类产品和权益类产品,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风险较小,但收益相对偏低,权益类产品投资风险更高,但投资收益也更高。民办高校的年金管理部门应该根据资本市场的投资环境适时地调整年金基金的投资配置,在保证投资收益总体稳健的基础上扩大投资收益。
企业年金的替代率=职工退休后当年(月)领取的企业年金/退休前一年(月)工资收入,我国在进行社会保障体系改革之初设定的企业年金的目标替代率为20%左右,但目前我国企业年金的实际替代率还处在较低的水平,与目标替代率差距非常大。只有当企业年金的替代率达到合适的水平时对教师的吸引力才会提高,教师参与企业年金的积极性才会提高,因此提高替代率水平对推动企业年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缴费比例越高、缴费年限越长,年金的替代率就越高。因此,提高民办高校企业年金替代率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入手:① 提高缴费比例。企业年金管理办法规定,年金缴费限额为单位工资总额的8%,从现实情况来看,绝大多数民办高校缴费远低于8%,而且也没有按教师的实际工资总额为基数来缴纳,这样就造成教师个人账户里的企业年金余额比较低,而较低的缴费金额对教职工根本起不到激励效果,因此民办高校可以在学校资金允许的前提下,尽量提高年金缴费比例。② 增加缴费年限。根据测算,在缴费比例和投资收益率相同的情况下,不同的缴费年限(退休年龄)导致年金的替代率相差可达40%以上。根据规定,教师在试用期后即可申请加入,应鼓励新入职教师及早加入企业年金,增加年金的缴费年限,提高企业年金的替代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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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李刚(1981—),男,四川隆昌人,广州商学院人事处副处长,助理研究员、中级经济师,硕士,研究方向:人力资源管理、教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