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凯晨
尹坚勤
教授,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0~3岁儿童托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国际学前教育研究所所长。曾任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幼教与特教研究所所长,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主要研究方向为:幼儿教师专业发展;学前教育管理与政策;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近五年来,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2项,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福利基金会、江苏省卫健委委托课题多项;并在《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学前教育研究》《江苏社会科学》《江苏高教》《早期教育》等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期刊陆续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其中多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此外,出版著作《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研究》《从新手到骨干——幼儿教师的专业成长故事》《0~3岁婴幼儿教养手册》,主持编写《美丽乡村:农村幼儿园课程与资源(共七册)》丛书等。
保育与教育(以下简称“保教”):无论从人口战略发展的角度,还是从家庭幸福生活,以及婴幼儿健康成长的角度,0~3 岁婴幼儿照护服务都有着重要意义。结合当前我国社会与家庭的需求以及国际托育经验,您认为婴幼儿托育服务需要达成哪些目标?
尹坚勤(以下简称“尹”):托育服务,简而言之是指通过社会化的托育服务机构以承担 3 岁以下婴幼儿的部分生活照护工作。结合我国当前社会和家庭的需求,以及国际的一些经验,它有四个方面的目标需要达成:
第一,安全健康。其中包括为托育婴幼儿提供健康安全的物理环境、心理环境和人际环境,尤其人际环境方面是容易被忽略的,需要我们坚持“尊重儿童”“儿童发展优先”等理念。这是托育服务质量的前提条件和底线,不可逾越。
第二,服务多样。和幼儿园、小学不一样,托育服务是需求导向。家长的需求多种多样,因此托育服务也应该形式多样,包括全日托、半日托、临时托、周末托等,而目前常见的托育服务形式还比较单一。
第三,优质保教。这里,我们首先需要达成一个共识——高质量的托育服务不仅仅是环境场地优良、设施设备高端,更是指建立在婴幼儿科学发展的基础之上,尊重其生长特点和发展规律,关注个体差异的保育工作。职业道德与专业能力优良的从业人员是实现高质量托育服务的关键,另外托育机构还应具有合理的一日活动计划。
第四,适宜发展。“适宜”就是要求提供的服务能适宜全体儿童每一月龄段的身心成长和发展需求,能满足每个儿童自我成长和发展节律的需求,其实这也是当前国际托育发展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则——发展适宜性。
如此说来,“安全、多样、优质、适宜”是整个社会提供托育公共服务的基本要求,也是托育机构提供服务的具体目标,更是家长对于托育服务的期待。这是我们需要达成的共识。
保教:作为 0~3 岁早期教育专业的学者,您近几年受政府委托参与了多项标准、规范的拟定,为搭建 0~3 岁婴幼儿发展公共服务体系贡献专业智慧。就您的理解,0~3岁婴幼儿发展公共服务体系需要哪些力量的参与呢?
尹:我最近确实在研究适宜江苏省托育实际条件的三级指导服务体系,然而,0~3 岁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属于非基础性的公共服务产品,和义务教育阶段不同,不具有强制性,因而如何有效落地有待实践探索。
2021 年国家卫健委出台的《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提到了托育机构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四項基本原则:“尊重儿童”“安全健康”“积极回应”“科学规范”。这里,不仅仅需要托育机构深刻理解和贯彻执行,也是整个社会与婴幼儿相关的家长、机构、研究者、从业人员等都应该形成的共识。托育服务是一种系统工程,只有整体社会形成了科学、正确的统一认知,才能共同守住我们新时期托育服务的高质量基准。托育服务的起步和质量必须同向同步,不能持有“先办起来再发展”的心态,因为婴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以及生命成长的关键期特征使得托育服务容不得任何闪失。
需要指出的是:就目前的托育服务体系而言,政府的指导性职能定位至关重要,一是要方向指引,二是要提供政策保障。服务体系的建立,首要解决的问题就是确保托育服务的普惠性方向,以保证托育行业的健康、持续性发展。另外,受新冠肺炎疫情、经济发展等叠加因素影响,托育服务行业发展面临较多困难,需要相关政策的脱困和保障,比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加大对婴幼儿托育机构的支持力度。
保教:您先后受邀参与了南京市《3 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基本规范》以及《江苏省示范性托育机构评审标准》的制定,也参加了省级示范普惠性托育机构的评审过程。在您看来,托育服务未来的发展重点应该是哪些?
尹:2019年是我国托育服务发展的元年,在这一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托育政策,随后各地方也出台了相应的托育政策,尤其是近两年,各地出台的关于托育服务发展的文件越来越多。江苏省也紧跟国家政策的推进稳步前行,不断完善托育服务发展的规划、服务和政策体系等内容。我国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构建任重而道远,我以为,接下来托育服务的发展还需注意以下四个要点:
第一,要加强儿童优先立场下对 0~3 岁婴幼儿生活照护的深入研究。其实早在 1925 年,陈鹤琴先生就以日记体的方式,以长子陈一鸣为观察对象,持续进行了 808 天的临床观察和研究。陈鹤琴先生用非常浅白易懂的语言向我们呈现了一个孩子 3 岁前最真实、鲜活的样子,也生动地反映了儿童心理发展的过程与特点。该内容已收录在《儿童心理之研究》一书中,被誉为“中国儿童心理学研究奠基之作”。希望有越来越多的学者、实践工作者能够沉下心来,像陈鹤琴先生一样,强调尊重儿童、儿童优先,认真观察儿童、研究儿童。
第二,要结合我国家庭文化背景,理性看待机构托育服务。在我国的家庭教育文化中,成人对儿童的早期发展是非常关注和谨慎的,这就导致了两种不同的现象:有些家庭习惯于依赖机构,认为“上了托儿所,孩子有了专业的人来带,自己就轻松了,就可以不管不问孩子的生活与发展了”;也有些家庭习惯祖辈居家照护孩子,不愿意将孩子送到托育机构。所以,在发展托育服务的过程中,需要重视中国传统社会文化对于当代家庭和社会的影响。
第三,公办园与民办园的托育服务需要错位发展。我以为未来政策调整,允许或者要求公办园规模化地举办托班成为常态,也将会对民办托育机构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不妨将两类的服务范围进行良性区分,公办园主要接收2~3岁的幼儿,而民办托育机构则为2岁以下年龄更小的婴幼儿服务,根据周边社区家长的实际需求提供方式和时间更加灵活多样的托育服务,如开设半日托、周末托、延时托或是临时托。
第四,创新托育人才队伍建设机制。目前,婴幼儿托育服务行业的专业体系建设不健全,从业人员缺乏一条相对清晰的专业发展路径,对其社会身份的认定模糊,薪酬待遇缺乏基本保障,这是制约托育服务标准化、专业化发展的关键所在。因此,未来应尽快落实托育从业人员的职业性质、职业发展、职称职级、薪资待遇等问题,从而确保有一支素质优良、人员相对稳定的托育人才队伍。
保教:近两年国家大力提倡普惠托育,重点提到了社区亲子中心,对此您怎么看?
尹:根据当下婴幼儿托育服务的定位及肩负的社会使命,发展普惠托育是我国托育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以江苏省托育服务体系为例,其工作目标之一就是:到 2025 年,家庭为主、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人才为支撑的服务网络基本建立,公益化指导、普惠性服务、社會化运营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基本普及,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可见,想要发展普惠托育,社区阵地至关重要。在江苏省及各地方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中多次提到了有关加强社区托育、普惠性托育的建设,比如 2020 年《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提到“支持建设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亲子活动等多样化的普惠性服务”,2020 年《南京市促进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中提到“推进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逐步达到每个社区都建有亲子室……鼓励各区、街镇、社区通过提供场地、减免租金、购买服务等措施,引进社会力量提供婴幼儿服务”。
政策的颁布为托育服务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方向和抓手,但如何落地实施仍有较大挑战。比如社区亲子中心应该如何管理运营、设施设备如何配置及采购、以何种形式向居民提供服务、活动内容如何制定和开展等实际问题,则需要各地方政府及社区充分发挥能动性,因地制宜,制订合乎当地实际需要的解决方案。我之前到社区中心走访、调研时发现,部分社区的亲子中心并未充分利用,有的只是摆放了一些玩具和质量欠佳的绘本,家长带孩子活动时也是蜻蜓点水。这些年,《东方娃娃》为孩子们引进、创作了这么多优质的绘本和期刊,期待你们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价值,为社区中心提供更多适宜的绘本和科学的专业指导,与社区托育协同发展。
保教:您说的对!近年来,东方娃娃杂志社除了在认真做幼儿杂志和绘本外,还一直致力于科学的早期阅读指导推广,以后也会一如既往地播撒阅读的种子,让更多的孩子读到更多的好书!另外,我们2022年还与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的王玲艳副教授合作研发了《快乐·自主 2~3岁托育活动资源》,这套课程立足六年的实践教研,又有专家的专业引领,适用于托育机构、幼儿园托班、社区亲子中心等多种托育服务场景,希望能针对当前托育服务的实际问题提供一种有效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