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
- 私人还是公共:我国托育服务体系供给范式研究
100081)托育服务本质上是一种由国家、社会或个体提供的补充性儿童照顾服务。在社会政策语境下,托育服务是指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造成父母正常的儿童照顾功能不足,3岁以下婴幼儿必须于一天当中的某段时间离开父母,由社会组织或其他个人提供衣食照料和安全看护等。原则上,只要不是由父母亲自照顾,由其他主体提供的儿童照顾都属于托育服务的范畴。从概念内涵上看,人们很难简单地判断某项托育服务属于公领域还是私领域。不过,为了更准确地认知托育服务,人们习惯根据托育服务供给主体
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 2023年5期2024-01-03
- 构建民族区域自治地区乡村普惠性托育服务模式的研究
会力量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增加3岁以下婴幼儿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普惠性托育是以公益性和公平性为其内在基本特征的,以“有质量”为其外在价值追求的、“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托育服务[1]。一、构建民族区域自治地区乡村普惠性托育服务模式的意义(一)消除儿童贫困,结束代际贫困2021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宣告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固然如此,民族区域自治地区乡村仍是脱贫攻坚的重要战场。对农村的扶贫
科学咨询 2023年18期2023-11-28
- 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的家庭式托育服务:国际经验及启示
龄化形势下,推动托育服务的供给能够为婴幼儿家庭提供育儿支持,激发育龄夫妇的生育意愿,对实现幼有所育,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作为普惠托育和家庭养育融合的重要支点以及应对人口发展新需求的重要手段,家庭式托育正成为托育服务领域新的发展趋势。其在提高家长送托便利性、缓解机构运营压力等方面的潜在价值已被许多发达国家所认识。伴随着托育服务有关政策法规的相继出台及相关试点工作的持续推进,我国家庭式托育服务的供给数量也在持续增长,北京、深圳、广州和成都等城市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学报 2023年5期2023-11-03
- 我国托育服务研究的现状与建议
——基于CiteSpace的可视化分析
035)一、引言托育服务是指由于各种因素导致家庭内部无法照料婴幼儿时,由政府支持,以社区为依托,通过市场化运作,面向0—3岁婴幼儿家庭提供的具有育儿功能的公共服务机制。[1]随着“单独二孩”“三孩政策”等生育政策的陆续实施,婴幼儿照护成为亟须解决的民生问题。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是新时代我们党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上持续推进取得的新成就。[2]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幼有所育”上不断取得新成就,托育成为不可忽视的民生问题。基于此背景,本
教育观察 2023年21期2023-10-16
- 供需均衡视角下江苏省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研究
国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2019年底,我国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率仅为5.5%,远低于2016年世界经合组织(OECD)国家3岁以下婴幼儿平均入托率的33.2%[2]。2021年6月,我国政府发布的《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3个子女的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作为配套支持措施的重要内容,物美价廉的托养服务体系的建立,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人们生育、养育、教育的后顾之忧。完善托育服务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事关千
人口与社会 2023年4期2023-09-04
- 兰州市0—3岁婴幼儿家长托育需求和托育困境的质性研究
,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成为近年国家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幼有所育”列为“七有”民生工程之一[1],此后相关政策及指导意见陆续出台,以作为推动建设高质量托育服务的指导性文件,如2019年的《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2021年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2022年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党的二十大报告也强调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2]可见,构建普惠性
教育观察 2023年18期2023-09-01
- 我国城乡婴幼儿家长托育服务需求对比
续满足人民群众对托育服务的需求作为早期教育工作的基本方向。近年来,国家针对托育服务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2]同年,《托育服务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印发,2021年,《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印发。这一系列文件的出台体现了我国对托育服务的高度重视。现阶段,我国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基础较为薄弱,托育需求与服
教育观察 2023年15期2023-08-18
- 北京市印发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政府印发《北京市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 年—2025 年)》(下称《行动方案》),计划到2025 年,每千人口擁有3 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 个,其中普惠托位占比不少于60%。《行动方案》提出,将通过合理利用现有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鼓励支持用人单位举办托育机构、补齐社区托育服务短板等措施丰富供给,有效满足社会托育需求。(摘自《北京青年报》3.28)
科教新报 2023年13期2023-08-15
- 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现状、使用与效果
美国家采取了发展托育服务、实施或延长带薪育儿假、发放生育津贴等多种降低育儿成本的政策措施。其中,发展托育服务被证明是一种提升生育率的重要途径[1-3]。同样,广泛提供高质量且价格适宜的托育服务及配套相关服务也可能是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理想路径[4]。然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家庭司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目前0-3岁婴幼儿的入托率仅为5.5%左右,育儿需求难以得到满足[5]。同时,托育服务供给存在总量不足、结构失衡且质量难保障等诸多问题[6]。因此,发展普惠托
山东财政学院学报 2023年3期2023-06-03
- 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对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的需求不断扩大。虽然家庭对托育服务有着迫切的需求,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支持,但实际情况并不乐观,选择送孩子进托管机构的家庭非常少,“入托难、入托贵”与“机构招生难、招不够”现象并存。根据相关调查数据显示,目前我国3岁以下婴幼儿在各类托育机构的入托率仅为4%,远低于一些发达国家50%的比例。[1]二、托育服务的发展历程托育服务通常是指家庭内部儿童照顾功能因各种原因无法正常发挥时用以补充家庭育儿功能的社会服务机制。[2]相比其他发达
公关世界 2023年4期2023-04-15
- 普惠托育服务供给的政府责任研究
。构建完善的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体系是一项涉及多部门的民生工程,对促进我国三孩生育政策的有效实施具有重要意义。目前首要任务是了解城乡中低收入群体的刚性服务需求,以及政府现有资源供应,加强社区托育点建设,不断增加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运行可持续的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推进婴幼儿普惠托育服务的发展,使其成为解决“经济压力大,生了孩子没人带”问题的重要手段。一、托育服务需求与政府供给现状(一)托育服务需求托育服务并非每个家庭的刚性需求,这与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3
区域治理 2023年3期2023-02-25
- 增进民生福祉,企业托育势在必行
苏德中企业托育是现阶段中国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21》数据显示,我国人口出生率在2017年之后连续4年下跌,2020年全国人口出生率为8.52‰,首次跌破10‰,创下了1978来的新低。育儿既是家事,也是国事。近几年,婴幼儿照护难题困扰着上班族,“无人带娃”成为不愿生、不敢生的关键诱因之一;而发展托育是推动三孩政策落地见效、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配套措施。2022年7月,全国总工会、国家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荐申报
小康 2023年3期2023-02-07
- 新时期社区托育服务的功能定位及其实现路径
体系。[1]社区托育服务作为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体系中的一环,具有距离近、易获得家长信任、接送方便等优势。调查表明,婴幼儿家长对社区托育服务有强烈需求,国家和社会对发展社区托育服务给予了一定的期待。[2-3]然而,当前社区托育服务的发展正处于探索阶段,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照护模式单一、支持政策难落实、监管有待加强等问题和不足。[4]因此,从增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的现实出发,本文从国家政策期待、社区自身特点以及婴幼儿家庭照护需求三个层面对社区托育服务的功能定位及
教育观察 2022年33期2023-01-20
- 北京市将启动普惠托育试点促进托育服务发展
的原则,启动普惠托育试点工作,考虑家庭就近就便的托育需求,重点支持社区办托、用人单位办托,新建一批普惠托位。北京市卫健委介绍,北京启动国家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将联合相关部门研究起草托育服务6+4 综合监管实施方案并开展试点,探索深化托育行业综合监管路径。截至今年6 月30 日,北京市共129 家托育机构完成备案。2020 至2021 两年内开展600 人次机构负责人、保育人员专项培训。加强托育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岗前培训,322 人考核合格后实现持证上
工会博览 2022年23期2023-01-11
- @养老托育服务机构,这些企业租金可免除到年底
3部门印发《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措施》)提出,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托育服务机构(下称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免除租金到2022年底。房租减免措施上,《措施》称,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属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范畴、承租国有房屋的,一律免除租金到2022年底。其中承租国有经营用房的,各地区可在此基础上研究出台进一步减免措施。
现代经济信息 2022年25期2022-11-09
- 做好托育,关乎国之大计
21年中国婴幼儿托育市场规模达1396.6亿元,同比增长127.9%,预计在2027年,中国0-3岁婴幼儿托育市场规模将达1863.2亿元。随着中国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对婴幼儿托育行业的需求正在不断增加,更多家长会考虑将孩子送到托育机构。做好婴幼儿托育工作不仅事关老百姓的家事,更关乎国之大计。随着我国人口发展走向一个新的阶段,想要进一步完善托育服务体系建设,首先要认清我国现有托育服务体系的一些问题。第一是托育服务供给存在严重不足,根据国家卫健委相关调查显
小康 2022年24期2022-10-21
- 我国托育服务的研究综述
637000)托育服务是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逐渐迈入老龄化社会,随着二胎、三胎生育政策的开放和公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的增加,托育服务发展的势头愈加强烈。2019年,国务院颁发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这一文件的发布将托育行业推向了新的浪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将托育服务定义为是指在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下,婴幼儿因家庭照护功能的不足而在一天的某时段离开父母,而在此期间由他人或机构对婴幼儿实施补充或替代性照护的服务机制[1]
继续教育研究 2022年8期2022-07-13
- “二十六条”纾困养老托育服务业
門近日印发《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明确了房租减免、税费减免、社会保险支持、金融支持、防疫支持以及其他支持等26条纾困扶持措施。通知指出,养老服务机构和托育服务机构属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范畴、承租国有房屋的,一律免除租金到2022年底。通知明确,2022年,各地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按照50%税额顶格减征“六税两费”。严格落实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的政策,鼓励地方2022年视情给予进一步减免优惠。
文萃报·周五版 2022年35期2022-05-30
- 三孩生育政策下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需求调查与分析
——以佛山市三个行政辖区为例
地掀起发展婴幼儿托育服务的热浪。佛山市的托育服务市场在探索与建设中,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许多阻碍和困难,如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与发展缓慢。基于此,本研究立足婴幼儿托育服务事业的发展,结合佛山市当前托育服务事业的发展情况,自编调查问卷,以佛山市托育服务需求为导向,提出符合佛山市发展实际的建设性意见,以期为推动佛山市婴幼儿托育服务市场供需平衡、完善佛山市托育服务体系提供参考。二、研究方法(一)研究对象本调查选取佛山市南海区、禅城区和三水区三个综合发展水平呈阶
教育观察 2022年15期2022-05-24
- 我国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 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前,我国0-3岁托育服务发展主要存在政府对于托育服务发展支持力度不够、托育行政管理松散、托育师资力量薄弱、托育活动缺乏适宜性等问题。对此,政府应开辟多种途径支持托育服务发展,行政部门应建立统一的管理体制,加强托育服务人员的技能和素养培训,促进保教活动多元化开展。[关键词]托育服务;托育机构;0-3岁婴幼儿2015年10月,国家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然而我国新生儿数量并没有明显增长,相反,生育率还在逐年下降。调查显示,2020年我国人口出生率为8.52%,创历史
基础教育参考 2022年2期2022-05-05
- 补托育服务短板也是补民生短板
持措施,大力发展托育机构……创建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虽然国人对于3岁以下婴幼儿更多习惯于自己抚养,比如或是家中老人照看,或自己照顾。但80后90后是当前生育大军的“主力”,他们工作繁忙,自身没有时间照顾孩子,不少年轻父母又不放心把孩子交给老人照顾,或是老人也不方便照顾孙辈。当前,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日益增长,但市场上的托育机构又存在良莠不齐等问题;另外,一些托育机构经营不善,还纷纷“跑路”,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切身权益;同时,社区和单位等普惠托育也较为
职工法律天地·上半月 2022年3期2022-04-15
- 民族区域自治地区乡村0—3岁婴幼儿家长托育需求现状研究
公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被重点提及。[1]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幼有所育”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补齐民生短板的重要内容,将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提到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2]目前,我国还未完全建构起基于儿童“起点”的绝对公平。[3]民族区域自治地区由于地理位置等各方面原因,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其发展公共托育服务面临一系列难题。“仓廪实而知礼节。”让孩子接受高质量的教育是现今每位家长的诉求,在民族区域自治地区也不例外。普惠性托育服务作为教育公共服务在托育领域的
教育观察 2022年3期2022-03-31
- 江苏婴幼儿托育服务供给体系现状及其优化路径研究*
婴幼儿阶段照护和托育服务发展的目标。3年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卫健委等相关部门通过一系列政策文件和制度规范初步建立了国家层面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的顶层设计和基本框架[1]。江苏省在国家托育服务体系顶层设计和基本框架基础之上积极探索,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近年来,托育服务发展在体系建构、制度建设、体制机制等诸多方面都取得了明显进展,初步形成了以多样、多元为特征的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不过,由于历史因素、发展基础、体制机制等因素制约,当前江苏婴幼儿托育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3期2022-03-17
- 民族地区乡村普惠性托育从业人员现状及培养路径探析
——以广西北海市为例
挑战。乡村普惠性托育作为补齐民生短板、促进教育公平的政策工具,不仅涉及乡村地区婴幼儿的教育公平、女性的“母职困境”、家庭的“幼有所育”等问题,还影响着乡村地区的振兴、国家的人口红利和国民素质的整体提升。我国托育事业的发展曲折,影响托育从业人员的生存和发展。托育从业人员是“幼有所育”得以实现的关键,普惠性托育服务质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从业人员的质量,因此,民族区域自治地区乡村托育从业人员的现状和未来需要被重点关注。“构建民族区域自治地区乡村普惠性托育服务模式
教育观察 2022年9期2022-03-04
- 困境与出路:0~3岁托育师资现状与对策
——以重庆市为例
我国加快建设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托育机构数量和从业人员迅速增加。本文针对重庆市下辖38个区县,选择发展较好的托育机构中的0~3岁托育教师,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对0~3岁托育师资队伍现状、岗位现状、政府监管等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得出当前0~3岁托育师资存在队伍结构不合理、工资待遇差、流动性大、培训制度不完善、监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对此,笔者提出三个方面的优化建议:一是探索多元发展路径,优化队伍结构;二是提升福利待遇,留住托育人才;三是健全培训制度,完善监督管理。自
幸福家庭 2022年14期2022-02-18
- 基于ITERS-3的托育机构学习环境质量分析*
赖于家庭喂养者和托育机构从业人员的照护质量。婴幼儿早期的成长环境对其自身短期和长期的认知、社会性和情感等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2019年,国务院颁布《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社会资本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同年,《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正式发布,对托育机构场地设施、师生比例、准入制度和监督管理等以法律的形式进行规范。托育机构学习环境质量是婴幼儿健康成长的必要保障,科学地全面评估托育机构学习环
安徽教育科研 2022年36期2022-02-16
- 普惠托育服务的内涵、实现路径与保障机制*
刘 中 一托育服务通常是指家庭内部儿童照顾功能因各种原因无法正常发挥时用以补充家庭育儿功能的社会服务机制。随着当代城市家庭规模小型化、女性外出就业普遍化,儿童照顾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巨大落差给托育服务市场化带来了巨大的发展空间。然而,托育服务市场化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比如,受托婴幼儿受到伤害的案例时有所闻。另外,市场化的托育服务往往只能解放一部分有能力负担市场化托育服务费用的家庭,在很大程度上剥夺了中低收入家庭享有公共托育服务的机会。由此,出于社会福利意识形态
中州学刊 2022年1期2022-02-15
- 深耕“一小”服务体系建设用情用心用力推动托育事业发展
——内蒙古托育产业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12 月下旬面向托育需求开展问卷调查,共收回有效问卷367 份。调查结果显示,托育市场需求旺盛,产业发展仍存多重瓶颈。一、托育产业调查问卷参与者基本结构从年龄分布看,25-30 岁之间的调查对象占比为22.6%,31-35 岁之间的调查对象占比为24.8%,36-40 岁之间的调查对象占比为19.6%,41-45 岁之间的调查对象占比为13.4%,其他年龄段调查对象占比为19.6%。从收入分布看,家庭合计收入在3 千元以下的调查对象为12.3%,3-5 千
内蒙古统计 2022年2期2022-02-06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托育机构复托相关工作的通知》解读
《关于做好托育机构复托相关工作的通知》从五个方面对做好托育机构复托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坚持属地管理。要求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参照幼儿园复园时间,确定托育机构复托时间。二是做好复托前准备工作。要求认真组织评估,托育机构未达到《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要求的,不得复托。三是加强复托后健康管理。要求托育机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制度措施,切实保障婴幼儿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四是加快登记和备案。要求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在2020年7月底前
内科 2021年5期2021-12-23
- 《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解读
日托等照护服务的托育机构。提供计时托、临时托等照护服务的托育机构也可参照执行。第一部分:总则。规定了目的依据、适用范围,明确了托育机构保育的核心要义,强调托育机构保育应遵循“尊重儿童、安全健康、积极回应、科学规范”的基本原则。第二部分:目标与要求。从营养与喂养、睡眠、生活与卫生习惯、动作、语言、认知、情感与社会性等7个方面,分别对照护7~12个月、13~24个月、25~36个月三个年龄段的婴幼儿,提出了目标、保育要点和指导建议。第三部分:组织与实施。从托育
内科 2021年3期2021-12-23
- 0-3岁托育师资职后培训保障体系研究
要 随着0-3岁托育事业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家长希望托育机构提供优质托育服务,托育师资职后培训制约着托育质量的提升。本文结合当前0-3岁托育师资职后培训情况,提出了以政府层面加大托育师资职后教育的投入与监管、引导教师建立良好的职后培训意识、构建0-3岁托育师资职后培训体系为内容的托育师资职后培训保障体系,以期对建设优质的0-3岁托育师资队伍提供一定的借鉴性依据。关键词 0-3岁托育师资;职后教育;保障体系中图分类号:G451
科教导刊 2021年33期2021-12-16
- 贵州省本科师范院校0-3岁婴幼儿托育师资培养的改革策略研究
都明确提出了加强托育师资队伍建设的要求[1][2]。通过对政策文本的解读以及部分地区托育实践经验可以看出,目前托育师资的专业化水平是制约婴幼儿托育发展的瓶颈[3]。因此,加大托育师资培养规模,提升托育师资培养质量是解决社会托育难题,实现“幼有善育”的重要议题。二、贵州省师范院校0-3岁婴幼儿托育师资培养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一)婴幼儿托育师资培养重视度不够,培养规模不能满足社会需求近年来,随着三胎政策的开放,国家对托育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不断增大。适龄婴幼儿数
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 2021年11期2021-12-07
- 《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解读
日托等照护服务的托育机构。提供计时托、临时托等照护服务的托育机构也可参照执行。第一部分:总则。规定了目的依据、适用范围,明确了托育机构保育的核心要义,强调托育机构保育应遵循“尊重儿童、安全健康、积极回应、科学规范”的基本原则。第二部分:目标与要求。从营养与喂养、睡眠、生活与卫生习惯、动作、语言、认知、情感与社会性等7个方面,分别对照护7~12个月、13~24个月、25~36个月三个年龄段的婴幼儿,提出了目标、保育要点和指导建议。第三部分:组织与实施。从托育
内科 2021年4期2021-12-05
- 我国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论文研究动向分析
)1 问题提出“托育服务”是指针对0-3岁婴幼儿所提供的看护、保育和教育服务。[1]改革开放40年以来,我国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事业经历了三个重要阶段,即国家重视恢复振兴(改革开放至20世纪80年代中期)、托育机构萎缩,托育责任回归家庭(20世纪80年代末至2010年)和公益普惠性领航推动托育发展(2010年至今)。[2]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末,中国进入以“市场化”为主要特征的改革时期,单位福利保障功能开始弱化,托育责任回归了家庭以来,我国托育服务面临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21年30期2021-11-20
- 托育师资职业身份的边界划定与角色丛构建
——基于组织边界理论
升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质量,党中央高度重视托育服务体系优化,不断加强托育服务制度建设。在全面二孩的背景下,三孩政策得到进一步实施支持,社会照护服务需求迅猛扩大。但目前我国托育师资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均不完善,导致托育师资供给质量缺乏应有保障,无法满足人们日益增强的托育服务质量需求,托育服务供需矛盾凸显。托育师资作为支持婴幼儿身心发展的引导者,能够满足婴幼儿亲密照护和探索学习的需求,是提升高质量婴幼儿托育服务的关键。推动托育师资职业身份的具体落实是提升托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9期2021-10-07
- 促进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地方实践
进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有力扩大了托育服务有效供给,切实提升了行业发展水平,优化业态质量,主要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成都市托育服务发展现状(一)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发展的意见》等上位政策为依据,先后出台了包括《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示范性托育机构创建工作的通知》等12部政策文件,形成了比较完备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
中国经贸导刊 2021年22期2021-09-27
- 苏州市区托育机构现状调查与分析
实了解苏州市区的托育机构的状况,给地方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提供支持,笔者对苏州市区的托育机构展开了调查研究。本研究主要采用了问卷法,围绕托育机构的性质、选址、经营等问题,使用问卷星平台发放问卷。调查对象为托育机构负责人或教师,一家机构仅填写一份问卷,总计收到有效问卷43份。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围绕托育机构的运营以及政策需求开展了座谈会,以补充了解问卷未涉及情况。二、调查结果与分析经调查,苏州市区(姑苏区
东方娃娃·保育与教育 2021年1期2021-04-22
- 丹麦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及其启示
的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这一体系具有多主体共同参与、“友好型”政策支持、层级化管理体制以及規范化监督评估等特点。借鉴丹麦婴幼儿托育服务的有益经验,我们应树立多方参与的托育理念,扩大托育服务供给;制定“家庭友好”的相关政策,减轻家庭育儿负担;实行分级分层的管理体制,完善托育服务管理;加强严格规范的监督评估,提升托育服务质量。【关键词】丹麦;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启示【中图分类号】G6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04(202
幼儿教育·教育科学版 2021年12期2021-03-22
- 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公共托育服务体系构建研究
年0-3岁婴幼儿托育需求呈现出一定规模的增长,公共托育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针对0-3岁婴幼儿的社会公共托育服务体系的构建迫在眉睫。本文总结了国内公共托育服务体系发展进程,依据发展进程中取得的良好成效以及暴露出的问题,从政府、市场、社会三个层次入手,构建了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的公共托育服务体系,为我国社会公共托育服务的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对于探索符合我国的公共托育服务体系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关键词:0-3岁婴幼儿;全面二孩;发展进程;公共托育
现代商贸工业 2021年6期2021-02-04
- 城市地区0-3岁婴幼儿家长托育需求研究
婴幼儿家长进行了托育需求的调查,发现家长选择托育的主要原因是基于对孩子未来发展的考虑,不选择托育的主要原因是认为孩子太小不放心;在托育机构的硬件与软件上存在多样化的需求,其中最看重的是教师素质、安全卫生等因素。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幼有所育”,作为我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据多项研究显示,“无人看护”是当下家长生育意愿低下的重要因素。因此,0-3岁的托育服务成为了实践与研究的热点问题。家长的托育需求如何,成了当下急需迫切研究的课题。本研究对湖南省长沙
锦绣·上旬刊 2021年1期2021-01-28
- 婴幼儿托育服务需求的影响因素分析
者的调查研究显示托育服务供给不足抑制了家庭生育意愿,婴幼儿的托育问题成为影响“全面二孩”政策效应的主要因素。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增加了“幼有所育”的民生发展目标,“幼有所育”成为重大民生问题。在十九大报告的指导下,2019年5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主张建立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随着《指导意见》的发布,婴幼儿托育服务逐渐进入政府的工作日程。然而在婴幼
市场周刊 2020年11期2020-12-03
- 从元年爆发到疫后变革,托育路向何方
明未来”。在疫后托育发展的关键时期,政府工作报告让托育从业者看到了一道光亮。回顾这一年多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发展,起伏如同过山车般剧烈。2019年5月9日,國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此后,一系列与托育发展相关的政策文件出台,托育领域备受关注的同时,亦不乏热钱涌入,2019年也因此被称为“托育元年”。然而紧随其后的,是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整个行业在遭遇“黑天鹅”后变数重重。由于托育行业的特殊性,复学的脚步要来得更慢;即便
教育家 2020年23期2020-08-04
- 依托社区,探索婴幼儿托育新模式
能满足安全需求的托育服务模式,成为当前托育服务供给面临的紧迫任务。笔者结合防疫形势要求,提出开展依托社区、贴近家庭的托育服务模式的建议。多元多样,明晰托育服务的有效需求谈供给,必先了解需求。家庭托育服务需求本身是多元化的,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受疫情影响,这种需求就显得格外复杂多样。总体来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简称“托育服务”)需求来自三个层面:国家、家庭、婴幼儿。国家层面,最近连续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重视发展托育服务。托育服务是党中央高度关切的民
教育家 2020年23期2020-08-04
- 我国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的现实问题及其解决路径
国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存在入托难、托育贵、托育机构质量参差不齐等现实问题,与托育服务底子较薄、起步晚、政策保障体系尚不完善等原因有关。建议强化政府角色,重视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扩大0~3歲婴幼儿托育资源,增加服务供给;保障托育机构质量,提供优质托育服务;加强托育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托育服务质量;加强监管与督导评估,规范托育服务市场。【关键词】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现实问题;解决路径【中图分类号】G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
幼儿教育·教育科学版 2020年5期2020-07-26
- 全面二胎政策下婴幼儿托育服务现状及对策分析
并没有明显增加,托育服务俨然成为很多家庭是否生育二胎的影响因素,社会各界都呼吁增加托育服务的有效供给。通过抽样调查走访0-3岁婴幼儿的家长、托幼机构和相关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对调查地区的托育服务供给的现状和问题进行剖析,并通过与其他发达国家的婴幼儿托育服务作对比分析。研究发现我国托育机构的服务质量、区域布局和政策指引是影响托育机构供给数量和供给质量的主要因素,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进一步健全与完善我国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的建议。关键词:0-3岁婴幼儿;
现代商贸工业 2020年2期2020-02-06
- 我国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社会支持体系构建研究
,家庭对3岁以下托育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但我国托育服务的供给严重不足。相关数据显示,上海市3岁以下婴幼儿总计60万人左右,其中88.15%的家庭有幼儿托管需求,而实际入托人数仅有1.4万人[1]。托育服务的供需矛盾也正是我国60.5%的家庭不愿意生育二胎的主要原因之一[2]。因此,托育服务社会支持体系的构建是家庭所需、民生所系,更是我国“全面二孩”政策落实的有力保障。目前,我国关于3岁以下托育服务的研究主要归纳为两类,一是对发达国家和地区展开国际比较和经验
黑龙江社会科学 2020年2期2020-01-16
- “十四五”时期我国托育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战略思考
五年规划,对我国托育服务的健康发展有着深远影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2016年,中办、国办《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明确提出“要补齐托育服务短板”。十九大报告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蓝图中,将“幼有所育”排在首位。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强调“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民生导向,发展养老、托幼服务”。高质量托育服务对婴幼儿身心健康、家庭幸福、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而托育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更
学前教育(幼教版) 2020年12期2020-01-07
- 全面两孩政策下我国托育服务发展的对策建议
数量,并推动我国托育服务的发展。孩子是祖国未来的希望,而幼儿时期是孩子身心发展的关键时刻。因此,应对我国的托育服务进行优先发展,并提高发展层次与水平。目前我国托育服务的发展还不完善,因此我们需要加强我国的托育服务发展战略。本文对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我国托育服务发展战略提出了一些建议,希望能够促进我国托育服务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实施全面二孩政策为托育服务的发展开辟了许多机会,幼儿时期是孩子成长的重要时期。在这个阶段,孩子们的思想开始萌芽,身体也在茁壮的成
知识文库 2019年21期2019-11-11
- “二孩政策”背景下宁波市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现状与对策
,3岁以下幼儿的托育问题受到热议。以宁波市为例,通过采用抽样调查方法,研究了宁波市托育服务供需两端的现状,分析了宁波托育服务存在的托育服务供需不匹配、托育服务管理缺失、托育服务政策扶持不够等问题,提出调节各方促进托育服务供需平衡、加强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加大政府对托育事业的政策支持力度等建议。关键词:二孩政策0-3岁托育服务2016年1月1日起,中国正式终结了实施30多年的独生子女政策,出台实施了“全面二孩”政策,宁波市积极响应该政策。该政策实施三年多来,
中国经贸导刊 2019年23期2019-10-08
- 托育机构禁业黑名单该划出更大的保护圈
新建住宅区应规划托育机构,每个机构收托婴幼儿不宜超过150人,禁止有虐待、伤害婴幼儿记录的机构和个人从事托育服务……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如何设置和管理将有规可循。7月8日起,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起草的《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7月9日《新京报》)随着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实行,民众对幼儿托育服务的需求也与日俱增。尽管在市场的引领下新的托育机构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托育服务的数量能够基本满足民众的需求,
师道 2019年8期2019-09-16
- 支持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
康委日前公布了《托育機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其中明确提出,支持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 该标准主要适用于经有关部门登记、卫生健康部门备案,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机构。设置要求中明确“支持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共同举办的方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在就业人群密集的产业
文萃报·周五版 2019年42期2019-09-10
- 国家卫健委:托育机构监控报警24小时设防
员会组织起草的《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文件拟规定,依法建立托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黑名单制度,禁止有虐待、伤害婴幼儿记录的机构和个人从事托育服务。同时文件拟规定,托育机构监控报警系统確保24小时设防,婴幼儿生活和活动区域应当全覆盖。监控录像资料保存期不少于90日,不得无故中断监控,不得随意更改、删除监控资料等。
教育·综合视线 2019年8期2019-08-27
- 托育机构禁业黑名单该划出更大的保护圈
新建住宅区应规划托育机构,每个机构收托婴幼儿不宜超过150人,禁止有虐待、伤害婴幼儿记录的机构和个人从事托育服务……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如何设置和管理将有规可循。7月8日起,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起草的 《托育机构设置标准 (试行)》和 《托育机构管理规范 (试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7月9日 《新京报》)随着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实行,民众对幼儿托育服务的需求也与日俱增。尽管在市场的引领下新的托育机构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托育服务的数量能够基本满足
师道(人文) 2019年8期2019-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