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现状与优化

2023-12-08 05:20陈庆庆
客联 2023年8期
关键词:利益衡量民事诉讼

陈庆庆

摘 要: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作为民事诉讼一项重要原则,旨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案件的公正性。然而,目前我国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优化。本文从理论、制度、司法三个层面阐述了我国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现状,同时分别从制度和实证两个方面分析我国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困境,针对性的提出相应的优化措施,希望能为相关立法和判例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利益衡量

一、我国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现状

(一)理论现状

首先,存废之争。一方面,有观点认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体现了法治原则,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坚决贯彻。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存在,有效地防止了非法手段对当事人的侵害,并维护了诉讼公正。另一方面,也有观点认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该规则存在引渡证据法律途径便捷、便利的问题,因此容易滥用;其次,排除非法证据可能导致真相难以查明,影响案件的公正和合理性。

其次,适用之争。对于非法证据的具体适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定的分歧。有观点认为,在非法证据明显违反法律规定或保护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应当一律予以排除。另一方面,也有觀点认为,在非法证据仅涉及当事人之间的私人利益,且涉及互质互证的情况下,可以相对宽容地考虑其证明效力。对于这一问题,需要在具体案件中权衡各种利益关系,综合考虑当事人的权益、案件的事实情况和社会的公共利益等因素作出适当的决策。

(二)制度现状

首先,制度演进。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我国民事诉讼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制度演进经历了多个阶段。从最早的199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音取得的资料能否作为证据适用问题的批复》,到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和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再到最新的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这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构成了我国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基础。

其次,与其他制度的关系。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与刑事诉讼领域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有所不同。虽然两者都以保障人权和打击非法取证行为为目标,但在具体规定上存在差异。此外,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还涉及到其他相关制度,如证据制度、证明责任制度、程序制度等,这些制度之间的关系也需要在实践中得到协调和平衡。在适用方面,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面临着一些挑战。一方面,由于法律规定的抽象性和模糊性,导致实践中对于排除标准的理解和适用存在差异。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社会文化和法律传统的差异,导致在排除方式和程序上也存在一些特殊的问题。因此,在实践中需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

(三)司法现状

首先,法院普遍认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重要性。在司法实践中,大多数法官和法院普遍认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价值,并将其作为一个重要的原则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案件的公正。法院会在诉讼过程中严格审查证据的合法性,一旦发现证据存在非法性,通常会采取排除措施。其次,对非法证据的排除有一定的灵活性。虽然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普遍适用的,但在实践中,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情况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对非法证据进行一定的灵活处理。例如,在证据获得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违规,但并不影响证据真伪和事实认定的情况下,有些法院可能会对该证据进行严格审查但不予排除。再次,存在一些争议和难题。尽管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已被广泛接受,但在具体实践中仍存在一些争议和难题。一方面,关于具体的非法证据排除标准和程序,不同法院有时会有不同的判断,导致不一致性。另一方面,由于证据收集和保全等环节存在操作难题和技术难题,一些非法证据的排除可能并不完全有效。

二、我国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困境

(一)我国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制度层面

首先,非法证据的判断标准是非常重要的。非法证据的判断标准决定了何种证据可以被认定为非法,并从诉讼程序中予以排除。在我国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的判断标准主要是违反法律规定和损害正当程序的原则。具体而言,违反法律规定的非法证据是指以非法方法或手段取得的证据,如非法窃取、非法拷贝等;损害正当程序的非法证据是指侵犯当事人权益、违背公平公正原则的证据,如非法逼供、非法窃听等。然而,由于法律条文的约定不够明确,导致对于某些可能构成非法证据的情况判断存在争议。例如,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通过调取其他车辆的监控摄像头录像来提供作为证据的行为,是否属于非法获取证据呢?这类情况需要以司法解释或法律部门的具体规定为准,以避免判断标准的模糊性产生制度困扰。

其次,在非法证据的排除标准的界限竞合或冲突方面,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在刑事诉讼中发现的非法证据,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证据使用,这就造成了非法证据在不同诉讼中的调用标准的不统一和冲突的问题。虽然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的排除标准应适用于民事诉讼,但是实际操作中,不同法院的理解和运用存在差异。因此,要建立一个统一的非法证据排除标准,使得在不同的诉讼中对非法证据的认定和排除具有一致性。

最后,非法证据的排除方式单一。目前我国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中,通常采取的是排除权力方式,即法院排除非法证据及其衍生证据的使用权,但不对非法证据的申请权作出约束。这种排除方式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但其单一性也存在一定问题。一方面,非法证据的排除只限于证据的使用,而未能解决非法证据的真实情况是否应予以重视的问题。另一方面,过多地依赖排除权力可能导致滥用的嫌疑,需要对其使用进行约束与监督。

(二)我国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实证层面

首先,裁判说理缺乏规范性。裁判人员的说理应该有理有据、合法且可信,但实际情况常常不尽如人意。有的裁判人员对非法证据的排除缺乏明确的标准,只是简单地表示该证据不予采信,但未能详细说明排除的依据。这样一来,裁判结果可能会因为缺乏充分的说理而使当事人难以理解和接受,进而对司法公正产生怀疑。

其次,证明责任分配不合理。在民事诉讼中,通常由当事人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但在排除非法证据时,当事人遭受证明责任倒置的情况时有发生。即使对方当事人提交了非法证据,如果受害方无法承担证明非法证据的责任,就很难排除该证据的影响。这不仅增加了诉讼的负担,也可能导致非法证据对判决结果产生不正当的影响。

第三,法定事由的适用不明确。法定事由是指法律明确规定非法证据的一些情形,如刑事诉讼中的“证据获得的违法行为最近与诉前采集间较为直接,且有充分的因果关系”。然而,在民事诉讼中,法定事由的适用范围并不明确,导致不同的裁判人员对法定事由的解释存在差异。这给裁判人员在排除非法证据时带来了困扰,也使得当事人难以确定证据是否符合法律要求。

最后,依申请适用与依职权适用不统一。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非法证据应当由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排除,但法官也可以根据职权排除非法证据。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裁判人员对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态度存在差异,有些裁判人员更倾向于根据职权进行排除,而有些则更注重当事人的申请。这种不统一的处理方式可能导致判决结果的不一致,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我国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优化

(一)确定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的基本原则

确定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的基本原则可考虑从相对分离原则、利益衡量原则和严重程度原则入手。这些原则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诉讼公正性,实现了非法证据排除的目的。

相对分离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主动申请排除非法证据。这一原则的核心在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诉讼公平性,要求法庭独立、公正地审理案件,不受非法证据的影响。利益衡量原则是指在确定是否排除非法证据时,要综合考虑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时,法院应该综合考虑证据的真实、重要性以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判断其排除与否对当事人的利益造成的影响,以平衡各方利益。严重程度原则是指对于非法证据,法院应根据其严重程度来判断是否予以排除。如果非法证据是在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取得的,或者对当事人的权益造成了严重侵害,法院应该坚决予以排除。而对于非法证据的严重程度相对较低或者取得非法手段比较轻微的情况,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予以排除。

(二)完善民事诉讼非法证据的排除标准

民事诉讼中,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需完善非法证据的排除标准。首先,要细化“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涵。禁止性规定是指规定了某些行为不得进行的法律规定,对于这些行为所取得的证据,应当视为非法证据。可以通过明确规定哪些行为是禁止性规定,进一步細化禁止性规定的范围,明确禁止性规定与非法证据之间的关系。其次,厘清“严重”程度的衡量思路。对于某些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证据,其严重性不尽相同。在非法证据排除的标准中,应明确规定不同情形下的严重性程度,如明确划分为轻微、一般和严重三个等级。这样可以更具体地确定哪些非法证据应当被排除。最后,增设排除非法证据的例外情形。在一些特殊情况下,非法证据的排除可能会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在民事诉讼中,可以增设排除非法证据的例外情形,如当事人自愿放弃排除非法证据的权利或确保证据的真实性等。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平衡非法证据排除的原则和当事人的权益。

(三)规范排除民事诉讼非法证据的启动程序

首先,关于启动主体,应要求启动排除非法证据程序的主体应当是案件的任何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其他参与者。任何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若发现对方使用了非法证据,均应有权启动排除非法证据程序,以维护案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同时,亦可考虑补充设立公检法等权力机构作为启动主体,以确保案件中非法证据的及时排除。其次,应增设证明责任的分配规定。排除非法证据程序中,除了启动主体可以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请求外,还应对证明责任进行明确的分配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原告举证责任较重,故原告在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请求时,应对非法证据的非法性进行举证。而被告在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抗辩时,应对非法证据的合法性提供证据支持。通过明确证明责任的分配规定,可以确保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得到合理运行。最后,需要明确非法证据排除的诉讼阶段。非法证据的排除不仅应当增设为案件审理阶段的一项程序,更应在关键阶段即证据收集和审理过程中得到重视。一方面,对于当事人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请求,应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及时受理并进行审查。另一方面,在非法证据的排除程序中,应确保当事人的参与,并设定相关期限,使案件的审理能够保持合理和高效。

参考文献:

[1]任佳敏.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2023,44(15):141-143.

[2]郑思菁. 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研究[D].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2.

[3]郑丹阳. 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研究[D].黑龙江大学,2022.

猜你喜欢
利益衡量民事诉讼
论死刑的成本与效益
涉外案件适用什么法律,由谁来查明
民事诉讼中的悬赏取证
浅析经验法则在民事诉讼中的适用
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拒绝作证权
浅谈我国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制度
导流罩式水平轴水轮机实验设计
法律移植视阈下英、德民事诉讼制度在山东租借地的“本土化”
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构建设想
司法裁判“利益衡量”的现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