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龄妇女三孩生育意愿的个体—家庭影响因素

2023-12-08 01:34周伊敏
客联 2023年8期
关键词:生育意愿影响因素

周伊敏

摘 要:生育政策关乎国计民生,“开放三孩”对我国跳出超低生育率陷阱、调整劳动力结构、适应老龄化进程具有积极意义。根据“意愿—行为”模型,新的生育政策的出台会在不同程度改变生育意愿,生育意愿转化为生育行为,通过了解个人的生育意愿可以预测个人的生育行为,进而预测人口生育水平。本文基于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17年数据,运用Logit回归模型,研究影响育龄妇女三孩生育意愿的个体和家庭因素。实证结果表明,个体受教育程度、家庭人均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对育龄妇女的生育意愿产生重要影响。为提高育龄妇女生育意愿,真正将三孩政策落到实处,在提高人民经济生活水平的同时,还需要完善与三孩政策相配套的政策措施,全方面降低生育成本,消除妇女生育的后顾之忧。

关键词:生育意愿;三孩政策;影响因素

一、研究问题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人口问题关系国计民生。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三孩生育政策正式入法。这是我国自2013年单独二孩、2015年全面二孩后又一次人口政策调整,也是我国进入21世纪后生育政策顺应人口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适时完善的具体体现。然而,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我国人口的增长幅度和增长持续时间并未达到政策预期,低生育率状况没有得到改善,这说明提高生育率仅依靠生育政策的简单放宽是远远不够的。我国早已开启意愿弱化型、成本约束型的低生育模式,对生育意愿起主导作用的并非政策因素,生育率的低迷与多种社会经济因素相关。本文旨在探究影响育龄妇女生育意愿的个体和家庭因素,提出更为具体、貼近现实、富有指导意义的研究假设,为改善三孩生育率低迷环境的政策制定提供知识支撑的同时,提高社会对女性权益的关注。

二、文献综述

(一)概念界定

“生育意愿”内涵丰富,是一个在研究中不断完善发展的概念。关于“生育意愿”的定义阐述,较为全面的指由意愿生育数量、意愿生育性别、意愿生育时间和生育目的构成的四维维度。尽管生育意愿涵盖的指标维度不尽相同,本文意在研究育龄妇女是否愿意生育第三个孩子,因此将生育意愿界定为意愿生育子女数量,“二孩生育意愿”即是否愿意生育第二个孩子。

(二)“生育意愿”相关研究

依照“意愿—行为”模型的原理,新的生育政策出台会在不同程度改变生育意愿,生育意愿转化为生育行为,通过了解个人的生育意愿可以预测个人的生育行为,进而预测人口生育水平。因此妇女个人的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一直以来都是政府、学界和社会研究的重点。通过在中国知网(CNKI)上检索从2010年到2023年主题为“生育意愿”的学术期刊,得到结果共计2401篇(图2-1)。生育意愿已引起学术界的高度关注,尤其是2021年三孩政策的重大调整,带动了“生育意愿”主题论文的井喷发展。

1、国外

西方国家对生育现象的研究起步较早。早在1798年,英国著名人口学家马尔萨斯发表《人口原理》一书,预言人口增长会超过食物供应,开启了对生育问题的研究。20世纪70年代以来,关于生育的研究逐渐成为西方人口学界研究的重难点之一,既有宏观经济、政治、文化视角,又有从个人层面出发,还有例如邦戈茨(Bongaarts)低生育率模型的理论支撑,各种研究成果十分丰富。在实证研究方面,Melinda Mills从性别平等角度对意大利和荷兰的妇女生育意愿进行研究。Melinda Mills还立足西方社会晚育趋势显著,从女性个人意愿出发探索生育推迟的原因和社会激励措施的有效性。David E. Bloom从法律规制角度分析,发现取消对堕胎的法律限制大大降低了生育率。Sowmya Rajan研究了印度城市地区的生育模式。在生育性别偏好方面,印度Uttar Pradesh的城区普遍存在重男轻女的现象。这些实证研究结果与邦戈茨模型的结论相符合。

2、国内

纵观我国生育意愿研究成果,在研究内容上,维度的广泛性和视角多元性贯穿研究的整个过程。在研究对象上,既有城乡居民的对比研究,又有针对流动人口、城市独生子女、青年群体的专门研究。在研究方法上,定量研究和实证调查始终是主流。无论是全国大面积的大规模调查还是特定地域的小样本调查,在问卷调查数据统计分析基础上开展实证研究的使用都很普遍;在定性研究方面,深入个案访谈法成为研究生育意愿的首选,尤其是对于农民工以及流动人口。“三孩政策”下女性的生育意愿影响因素调查研究本身是一个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课题。育龄妇女在一生中选择生育几个孩子,这不仅仅取决于个人愿望或者喜好,还受制于社会经济条件、国家政策、家庭状况甚至地域文化等多样化因素。为了克服由于中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育龄妇女生育意愿受地区经济影响的不同,本文选取2017年的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以下简称CGSS),以18-49岁的育龄妇女为研究对象,建立Logit回归模型,从个体特征和家庭状况两个维度研究育龄妇女三孩生育意愿的影响因素。

三、研究假设

从女性的个体特征分析,妇女的身体健康状况与生育意愿具有关联性,健康状况不好的女性更不愿意生育多孩。女性在生育过程中可能面临诸多疾病的困扰,如妊娠高血压综合症、子宫破裂、羊水栓塞、产后出血、妊娠糖尿病乳腺炎等,孕期和产后也可能患上抑郁症、淡漠症等心理疾病。女性出于珍惜健康人力资本①的考虑会降低生育意愿。据此,本文构建女性自我感知的健康状况变量(包括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提出:

假设1:个体健康状况对育龄妇女三孩生育意愿有正向影响,女性健康状况越好,生育意愿越高。

相较于年龄、户口、婚姻状况等其他个体特征,教育对个体生育意愿的影响目前没有确切的结论。杨菊、陈卫等通过实证分析发现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妇女的生育水平呈现出下降的趋势。但受教育程度为中学的育龄妇女二孩生育意愿与大学的没有明显差异。还有学者发现随着受教育程度以及收入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生育意愿并不是线性变化的,而是呈现出倒“U”型关系。本文认为教育对女性生育意愿的影响,主要集中在生育认知、经济收入、职业发展上。一方面,受教育程度高的女性更容易摒弃传统“重男轻女”“多子多福”“传宗接代”的生育观念和分工意识。另一方面,高受教育程度的女性往往具有更强的独立自主性和更高的经济水平,对学业、事业和生活品质的追求使其倾向于用孩子的质量代替数量。同时,已有研究表明“生育代价”“生育惩罚”现象对高受教育女性群体的负面影响更大。就业机会多意味着职场竞争压力大,生育行为会影响女性在劳动力市场的人力资本积累。总体而言,教育通过改变生育观念、人力资本贬值等渠道,会降低育龄妇女的三孩生育意愿。因此本文提出:

假设2:受教育程度对育龄妇女三孩生育意愿有负向影响,受教育程度越高,生育意愿越低。

根据新家庭经济学理论中成本—收益的概念,孩子是家庭通过投入时间和商品生产出来的一种正常品,孩子的价格是为了获得该正常品所需付出的成本,随着成本发生变化,生产的孩子数量也会发生变化。依据该理论,在家庭决策层面,生育孩子涉及收入、住房、教育、医疗等诸多领域的因素。近年来随着房价飞速上涨,住房成本持续上升,房产财富已经成为家庭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生育的角度看,一方面,住房成本上升增加了拥有住房家庭的总财富,从而可能产生促进生育的行为。另一方面,房子在家庭生活需求中弹性较小,属于生活必需品。

家庭收入水平和房价对生育的影响机制存在财富效应和挤出效应两条路径。财富效应认为房价上涨和家庭收入增加相当于家庭财富和边际成本承担能力的增加,家庭会增加对孩子的需求。挤出效应认为住房消费通过挤出对其他消费品(即孩子)的消费来抑制家庭对孩子的需求。家庭收入水平的提高会相应地增加生育子女的机会成本,增加的机会成本必然提高生育孩子的价格,使得家庭降低对生育的需求。现有文献侧重于从宏观家庭收入和住房价格视角出发探讨房价与生育率、生育行为的关系,缺乏将家庭总收入与宏观房价落实到微观个体的研究。住房需求不仅包括价格因素,还有家庭收入、家庭人口等。家庭人均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集合了宏观房价和微观家庭个体,能够较好体现房价特征、家庭特征和个人特征。基于以上讨论,本文以提出以下两个研究假设:

假设3:家庭人均收入水平对育龄妇女三孩生育意愿产生影响,但作用方向不确定。

假设4:人均住房面积对育龄妇女三孩生育意愿产生影响,但作用方向不确定。

四、数据与变量操作化

(一)数据来源

本文选择2020年10月公开的CGSS2017问卷数据进行研究。问卷采用多层次、多阶段的随机抽样方式,覆盖全國28个省10143个样本数,具有广泛的地域性和代表性。由于一般认为妇女的生育期为15—49岁,且2017年CGSS问卷针对年满18岁以上公民,因此将18—49岁的城乡女性作为研究对象。所有实证结果均通过使用Stata14.0进行回归分析得出。

(二)变量设定与测量

1、因变量:本文选取“育龄妇女三孩生育意愿”为因变量,对应问卷中A371“如果没有政策限制的话,您希望有几个孩子?”

2、解释变量:解释变量分为个体特征和家庭状况两部分,个体特征有个体健康状况和受教育程度,家庭状况有家庭人均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健康状况是被调查者对自己身体状况的自评,对应问卷中的A15:“您觉得您目前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受教育程度采用问卷中A7a“您目前的最高教育程度是”来衡量。家庭人均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分别采用问卷中A62“您家2016年全年家庭总收入是多少”、A63“您家目前住在一起的通常有几个人”和A11“您现在住的这座住房的套内建筑面积是多少平方米”衡量。表4-1列举了各变量的定义。

五、描述性统计

上述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如下表5-1所示。

六、实证结果分析

(一)建立回归方程

将Logit方程回归结果和机率比制成表格,结果如下表6-1:

(三)结果解读

1、个体健康状况对育龄妇女三孩生育意愿不具有显著影响

健康状况未通过显著性检验,无法证明假设1。健康状况与三孩生育意愿无关看起来有悖于常识,这可能是因为人们自我评价的健康状况与有没有意愿生育三孩是两回事,二者并不在一条相关链上。因此认为身体越不健康就越不想生育三孩,身体越健康就越想生育三孩的观点,更多是一种主观臆断和错误的认识。

2、个体受教育程度对育龄妇女三孩生育意愿具有显著负向影响

受教育程度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与育龄妇女三孩生育意愿呈负相关,回归系数为-0.342。表明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高,育龄妇女三孩生育意愿逐渐降低,假设2成立。并且学历每上升一个层次,被访者有三孩生育意愿的机率减少29%。随着女性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女性在社会和职场上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而女性在孕期、哺乳期必须付出的时间和精力无疑会减少其再教育机会,阻碍职业发展。同时,受教育程度高的女性会更注重对子女的精养,当精养的经济成本、时间成本与生活品质、职业发展出现冲突,她们更倾向于通过少生、优生来实现精养和自我价值的均衡,因此三孩生育意愿相对更低。

3、家庭人均收入对育龄妇女三孩生育意愿具有显著负向影响。

家庭人均收入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与育龄妇女三孩生育意愿呈负相关,回归系数为-0.107。表明随着家庭人均收入的提高,育龄妇女三孩生育意愿逐渐降低,证实了并完善了假设3。并且家庭人均收入的对数每增加一个单位,被访者有三孩生育意愿的机率减少10.2%。生育子女的机会成本会随收入水平的提高而提高,此时女性的生育意愿取决于收入增长和机会成本增加二者影响的大小,也就是上文所说的财富效应和挤出效应。实证表明挤出效应大于财富效应,即机会成本的提高影响育龄妇女对子女数量的需求。

4、人均住房面积对育龄妇女三孩生育意愿具有显著正向影响

人均住房面积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与育龄妇女三孩生育意愿呈正相关,回归系数为0.00320。表明随着人均住房面积的增加,育龄妇女三孩生育意愿逐渐上升,证实并完善了假设4。并且人均住房面积每增加一个单位,被访者具有三孩生育意愿的机率将增加0.3%。住房是家庭的重要投资工具,也是生育子女的财力物力保障,这可能是人均住房面积对三孩生育意愿发挥促进作用的途径。

七、研究结论

本文基于CGSS2017的数据,研究了个体健康状况、受教育程度、家庭人均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对育龄妇女三孩生育意愿的影响。研究表明:第一,身体健康状况对育龄妇女三孩生育意愿的影响不显著;第二,育龄妇女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对其三孩生育意愿具有明显的抑制作用;第三,育龄妇女三孩生育意愿随家庭人均收入的提高而下降;第四,人均住房面积对育龄妇女三孩生育意愿具有显著正向作用。综合以上研究,本文得到以下启示:

第一,针对三孩政策,国家不应仅仅放松对生育数目的限制,还应尽快出台更加详细的政策实施细则,降低群众的政策预期成本,同时配合实时监督、监测和效应评估机制,适时调整生育政策。

第二,优化女性就业环境,降低生育机会成本。三孩政策的出台进一步提高了女性的就业门槛,育龄妇女面临职业性别歧视、生育工资惩罚的困境,就业环境充满挑战。因此,需要从法律法规、社会救济机制、用人单位社会责任等方面保障育龄妇女的职业权益,如延长育龄妇女和配偶带薪休假时间,避免让女性独自承担生育成本,减轻乃至消除职业女性的后顾之忧。

第二,稳定房价和居民对未来房价走势的预期。抑制房价和房价增速,发展和完善房屋租赁市场,满足不同层次人口住房需求,降低生育的住房负担,才能有效促进育龄人群生育意愿的释放。

第三,发展托幼事业,完善妇幼医疗保障。要合理配置教育和医疗资源,破除私立幼儿教育过贵、公立难进的困境,加强托儿所、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和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等医疗设施建设,缓解育龄妇女照料和养育多个子女的经济和心理负担。

注释:

①健康是人力资本中的重要部分,健康人力资本代表人的健康水平,较高的健康人力资本表现为更长的生命周期、较多的健康时间和较少的医疗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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