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侃桢
今年是习近平总书记宣布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五周年,也是总书记主持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三周年。6月,一市三省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出席2023年度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国务院参事办公室也在上海组织召开以“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为主题的座谈会。其目的就是紧紧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实际,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出的“三大使命,七项任务”,提升长三角地区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本文旨在分析通过提高能源安全的互济互助,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进入更高阶段。
一、能源保障和安全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支撑
自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重大战略以来,一大批合作项目拔地而起,一大批合作成果惠及人民,一大批合作机制效力显现,如今的长三角,以4%的国土面积集聚了全国17%的人口,创造了近四分之一的经济总量,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在江苏考察时指出,能源保障和安全事关国计民生,是须臾不可忽视的“国之大者”。可见,能源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要素。能源保障和安全,尤其是电力保障和安全,是推动长三角地区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如何保障用电量占全国20.3%的长三角地区能源安全,不仅是长三角地区自身的事,更是全国的大事。多年来,国家层面高度关注长三角区域能源供应安全,持续加强区域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以电力为例,目前共有9條特高压通道合计输电容量7560万千瓦送电长三角区域,包括主送上海1条输电容量640万千瓦特高压通道、主送浙江3条输电容量2400万千瓦特高压通道、主送江苏4条输电容量3320万千瓦特高压通道、主送安徽1条输电容量1200万千瓦特高压通道,并通过华东1000kV特高压交流环网强化一市三省电网互联互通,提高区域电力互济互助能力。
二、长三角地区能源保障和安全面临的形势
(一)能源资源禀赋不足,对外依存度高
虽然一市三省在一次能源资源禀赋方面略有差异,但长三角地区整体能源资源禀赋不足,对外依存度高,区外资源保障已经成为地区能源安全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煤炭方面,上海和浙江相当匮乏,产量上江苏仅不到1000万吨,安徽在1.1亿吨左右,与长三角地区6亿吨左右的消费体量存在较大差距。天然气方面,一市三省均较为匮乏,99%以上依靠区外供应。用电方面,长三角地区全社会用电量合计1.776万亿千瓦时(2022年数据,下同),发电量合计1. 398万亿千瓦时,区外净输入超过3700亿千瓦时,体量相当于上海年用电量的2.4倍、安徽年用电量的1.3倍,总的比重占长三角地区全社会用电量的21.3%。除安徽用电量基本能够平衡外,上海、江苏、浙江区外净输入电量已分别达到全社会用电量的42.6%、21.2%和29.0%。
(二)能源消费体量较大,保供形势严峻
长三角地区能源消费总量接近9亿吨标准煤,煤炭消费总量超过6亿吨,天然气消费量达到550亿立方米,全社会用电量接近1.8万亿千瓦时,最大用电负荷超过3亿千瓦,用电量和最大用电负荷区内自给率均不足八成。如此大的体量,结合资源禀赋弱的实际,保供形势相当严峻。全国仅有3个最大用电负荷过亿的省份,长三角地区就有两个。江苏、浙江去年最大用电负荷分别达到1.32亿千瓦和1.02亿千瓦,且过亿时间来得更早、过亿天数持续增加,后续增长趋势明显。2022年,长三角地区最大用电负荷合计3.26亿千瓦,占全国最大用电负荷的四分之一。对比占全国的五分之一的用电量以及火电利用小时数偏低的现状,最大用电负荷缺口是长三角地区电力保障和安全面临的主要问题。
(三)能源转型步伐加快,低碳转型难度加大
长三角地区持续提档升级产业结构,加快调整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稳步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以及电力消费占终端能源消费的比重,减少能源利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到2025年,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提出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将分别达到20%、18%、24%和15.5%。在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的背景下,对照国家要求,长三角地区可获取的非化石能源资源仍存在一定缺口,能源低碳转型难度加大。
三、提高长三角能源保障与安全的措施
目前,一市三省已制定《长三角区域能源安全互济互助合作框架协议》《加强区域电力安全互济互助重点协同深化事项工作方案》等涉及能源安全互济互助的相关政策框架和工作方案。围绕“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建议从一体化争取区外资源、一体化组织区内资源、高质量保障能源三个方面,多措并举,支撑和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进入更高阶段。
(一)一体化争取区外资源
能源对外依存度高是长三角地区能源保障和安全的突出特征。对照一体化要求,一方面,在争取煤炭、天然气、电力等区外能源资源及相关能源政策支持时,要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以长三角地区为载体,一体化争取区外资源支持,避免单打独斗,甚至“内卷”。比如,去年用电高峰期间,山西等长三角地区传统区外来电省份电力交易就出现了互相抬价等不利于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的现象。目前,长三角地区正在推动陕电入皖、甘电入浙、青电入苏、外电入沪等特高压工程前期工作,大家要形成合力,力争尽早具备核准条件。另一方面,在争取和推进天然气管道、LNG接收站、煤炭中转储备基地等设施建设以及天然气资源分配等事项上,要从有利于长三角地区能源安全的高度出发,协同发力,不断优化地区能源基础设施,积极扩大外部资源增供规模。比如,与“三桶油”在天然气年度计划的分配上,长三角地区就可以一起谈,以增强获取资源的谈判能力;可以一起制定油气贸易人民币结算工作方案,共同争取国家支持,持续扩大油气贸易人民币结算规模。这里特别希望国家有关部门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的能源保障和安全。
(二)一体化组织区内资源
一体化是长三角地区能源互济互助的内在要求,加强内部协同,妥善处理各自关切,科学合理推进项目建设,实现“1+1+1>3”的共赢局面。煤炭方面,上海、江苏、浙江都有沿海码头,江苏还有很多沿江码头,要通过科学布局煤炭储备基地,提高区域煤炭保供能力。油气方面,管网已实现互联互通,要进一步加强天然气资源在长三角地区组织调配。比如,加快推进江苏LNG接收站向安徽供气管道建设。电力方面,加强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稳步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加快推进“先立后改”支撑性电源项目建设,稳步提高电力自给能力;加强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共同开展区域内抽水蓄能电站共建共享机制研究,探索确定容量分配与容量电费分摊方式,共同推动打造长三角千万千瓦级绿色储能基地;依托一市三省电网以形成的华东1000kV特高压交流环网、500kV电网省(市)际互联的电网格局,强化电力资源组织调度;协同推进4条特高压工程建设,加强青电入苏、外电入沪工程建设的对接配合,优化路径,实现整体最优。关于外电入沪,从长三角地区内部来看,建设方案不仅要考虑建设成本,还要考虑项目建设对现有电网安全的影响,更要考虑为后续发展留有空间。从这个角度出发,启东—崇明岛过江方案,更为适宜。
(三)高质量保障能源安全
高质量是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的突出体现,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通过机制创新,科技联合攻关,充分发挥现有资源潜力,实现互济互助、整体最优。要加快落实《长三角區域能源安全互济互助合作框架协议》《加强区域电力安全互济互助重点协同深化事项工作方案》等明确的工作任务,推动长三角能源安全互济互助迈上新台阶。要充分利用各地用电高峰不同步的有利条件,建立长三角地区级的电力协调机构或工作组,加强重点时段省市间电力置换,加大省间余缺互济置换力度,保障高峰时段电力安全供应。去年6月,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三地就签订了协议,实现了跨省保供互助,有效应对了局部电力短缺等突发状况,为省市间互济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具体操作上,可以统一组织长三角电力保供资源池,整合原先散落在各地的电力保供资源,按照各自安排一体化考虑进入资源池的规模,供长三角地区统一调配。在一般情况下,各地通过需求侧响应等方式缓解电力保供压力,特殊情况下,比如面临启动有序用电风险时,报经协调机构或工作组同意后,应急调用资源池。
(作者为江苏省政府参事、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原主任、江苏省宏观经济学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