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文姝 王金梅 黄家欣 何朝珠
(南昌大学护理学院,江西 南昌 330006)
我国人口老龄化日益严峻,养老需求急剧增加,传统养老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现代老年人的多元化需求。“互联网+共享养老”模式应运而生。“互联网+共享养老”是在共享经济理念下,依托互联网平台,将社会养老资源和老年人需求进行有效整合,实现社会资源共享和有效使用,以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1]。目前,共享养老需求包括共享家政服务、共享医疗服务、共享保健服务、共享娱乐、共享食堂及共享护士等。陈可涵等[2]对国内的一些共享护士APP进行评价,发现共享护士平台可以解决我国当前医疗资源紧缺带来的“看病难”问题,尤其是帮助解决老年人的健康需求问题。泉州市使用共享养老平台后发现,共享养老服务平台不仅能精准对接养老服务供求双方,满足老人衣食住行等方面的需求,还可以降低养老企业经营成本,提高盈利水平[3-4]。但是由于我国老龄化进程快,特殊的人口国情和人才缺乏等原因[5],“互联网+共享养老”模式在发展过程中面临公众认知度不高,资源浪费,应用范围有限,发展不平衡等挑战[6-7]。南昌作为江西省会城市,其共享养老模式还在初步探索阶段。为此,本研究通过调查南昌市老年人的共享养老服务需求,并分析影响因素,为建立共享养老服务平台提供参考。
1.1一般资料 采取便利抽样法随机抽取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裘家厂社区、芭茅巷社区)、青山湖区(安康社区、青山湖社区)、西湖区(铁路二村社区、上谕亭社区)共320名老人进行问卷调查。纳入标准:(1)年龄≥60周岁。(2)意识清楚,有阅读能力、理解能力,与调查人员沟通无障碍。(3)会使用互联网。(4)自愿参与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1)存在精神障碍、认知障碍、重症和终末疾病者。(2)各种原因导致表达不清、沟通障碍。(3)存在明显的视听力障碍,使调查无法进行者。样本量的计算公式为n=[Z2P(1-P)]/d2,n代表样本容量,Z表示置信水平下的统计量,P表示目标总体的比例[8],即2020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比例为18.70%,d代表容许误差0.05。本研究采用95%的置信水平,即Z的统计量为1.96,容许误差为5%,置信度1-α=0.95,算得样本量为234例。考虑到样本内容填写不完整、不准确以及无效问卷的出现,再扩大10%的样本量,最终确定抽取样本量约320例。
1.2调查工具 在对老年用户使用共享养老服务意愿与需求的质性访谈基础上,参照国内发布的《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9],查阅并分析大量文献资料,参考质性访谈结果,最终编制问卷。包括(1)一般情况:由研究者自行设计,包括个体特征、家庭结构特征、社会经济状况和共享养老服务认知情况与使用意愿4个维度。(2)共享养老服务需求情况:包括共享食堂、共享家政服务、共享购物、共享保健服务、共享医疗服务、共享信息服务、共享养老设备或产品、共享娱乐服务。需求程度使用Likert 5级评分法,从非常需求到不需求依次评为5~1分,得分越高,表示老年人共享养老服务需求越大。通过预调查并进行信效度检验得出KMO值为0.748,总问卷的Cronbach′s α系数为0.766,各因子的Cronbach′s α系数为0.711~0.781,表明该问卷的效度良好,可信度较高。当Cronbach′s α系数≥0.7时认为调查问卷的内部一致性较好,即问卷通过信度检验[11]。巴特利特球形检验对变量之间的相关程度进行检验,显著性水平<0.05,表示问卷的效度良好。
1.3资料收集 为保证问卷质量,调查前统一培训调查员,使其理解问卷内容和注意事项。调查表由老年人自行填写;如果老人有填写困难,则由调查员口头询问后代填,问卷当场发放和回收。本研究主要调查6个社区的320名老年人。共收回有效调查问卷303份,有效回收率为94.69%。
1.4统计学方法 双人录入数据,使用SPSS 24.0软件进行分析。对预调查数据进行信效度分析。计数资料用频数、百分率描述;用单因素方差分析、多重线性回归模型得出老年人“互联网+共享养老”服务需求影响因素,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老年人“互联网+共享养老”服务使用意愿与需求情况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219名老年人表示愿意使用“互联网+共享养老”服务,占总人数的72.3%。老年人对共享医疗服务需求最大,平均得分为(4.48±0.73)分;对共享信息服务的需求最低,平均得分为(3.05±1.03)分,见表1。
表1 老年人“互联网+共享养老”服务需求得分情况
2.2老年人“互联网+共享养老”服务需求单因素分析 以老年人的“互联网+共享养老”服务总需求为因变量,对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等一般资料进行单因素分析,结果发现除性别、婚姻状况、居住方式外,年龄、文化程度、自理程度、户籍、人均月收入等自变量在老年人“互联网+共享养老”服务需求上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老年人“互联网+共享养老”服务需求单因素分析 (分,
2.3老年人互联网+共享养老服务需求多重线性回归分析 将单因素分析结果中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的变量纳入多重线性回归模型,自变量赋值情况,见表3。结果显示文化程度、自理程度、患慢性病情况、主要经济支持、子女经济状况、保险情况、智能产品使用熟练程度等是影响老年人互联网+共享养老服务需求的主要因素,老年人“互联网+共享养老”服务需求多重线性回归分析,见表4。
表3 自变量赋值情况
表4 老年人“互联网+共享养老”服务需求多重线性回归分析
3.1老年人“互联网+共享养老”服务使用意愿与需求情况分析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老年人对“互联网+共享养老”服务的使用意愿较强烈,需求较大,这可能与共享养老服务模式具备共享性、便利性、多功能性等优点有关。在本次调查的中,对共享养老服务可接受的收费范围在人均月收入500元以下的人数最多(占52.5%),这可能与当地居民的人均收入不高有关。并且调查发现老年人对共享医疗服务和共享保健服务方面的需求最大,这一结果与黄启原等[12]的研究一致,由于老年人身体机能的不断衰退以及老年病陆续出现,导致老年人对医疗服务和预防保健服务的需求大大增加。本次研究显示老年人最低的2种共享养老服务需求分别为共享购物和共享信息服务,这可能与本次调研对象多为低龄老人有关。Tang M等[13]的调查结果发现,低龄老人的自理程度和活动能力大多比高龄老人好,社交活动能力强,互联网操作熟练,信息获取渠道多,因此对共享购物和共享信息服务需求较低。
3.2老年人“互联网+共享养老”服务需求影响因素分析
3.2.1个体特征 个体特征因素中,文化程度、自理程度和慢性病情况对老年人“互联网+共享养老”服务需求有显著影响。文化程度高的老人对共享养老服务需求更大,可能与文化程度高的人知识面更广、获取信息的能力更强、理解能力相对来说更好,对共享养老的认知和理解程度更高,对这一新型养老服务模式的接受度会更高。田北海等[14]的研究也得出文化程度高的老年人更容易接受新型养老模式,因而对“互联网+养老服务”需求更高。此外,有研究[15]表明,老年人受教育层次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其使用网络、智能产品或设备的能力以及学习上网的信心,因此文化水平高的老人对“互联网+共享养老”服务需求更大。老年人自理程度和患慢性病情况对共享养老服务需求有反向影响作用。患有慢性病、身体状况差、自理能力弱的老年人对共享养老服务需求越大,尤其是医疗保健方面的需求,这与温海红等[16]、刘娅莉等[17]的研究结果一致。
3.2.2经济状况 需求是由于需要而产生的要求,主要由购买能力和购买意愿组成,二者缺一不可。由于某些共享养老服务项目需要收费,所以经济水平是影响“互联网+共享养老”服务需求的重要因素[18]。具有稳定的经济来源或支持、享有国家保险并且子女经济水平较好的老年群体,对共享养老服务需求更大,并且更愿意使用共享养老服务。胡宏伟等[19]的研究发现,经济状况对城市老年人的养老保障需求有正向作用,收入越高的老人,其养老需求越大。陈文秀等[20]的研究也表明,老年人对智慧养老服务的支付能力是影响其智慧社区养老服务需求的重要因素。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年人进入老年阶段,这部分新老年人群不仅是重要的网络消费群体,而且还是拥有巨大消费潜力的群体,对“互联网+共享养老”服务的需求更大[21]。
3.2.3使用智能产品的熟练度、共享养老服务了解情况与养老需求满足情况 本研究结果表明智能产品使用熟练程度是老年人“互联网+共享养老”服务需求的主要影响因素,这与Ding等[22]的研究结论一致。因此社会、社区及家庭需要使用各种途径和方法教会老年人使用智能产品,提高老年人操作熟练度。相关企业也应致力于研发老年人乐于接受和操作简单的数字平台和智能产品。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满足情况和共享养老的认知水平对共享养老服务需求有显著影响。老年群体对共享养老模式越了解,其共享养老需求越大。张锦华等[23]的研究发现,认知水平是影响老年人共享养老需求的主要因素,许多调查对象在了解“共享养老”的具体内涵后表示愿意尝试,需求水平有所提高。因此有必要合理开设“互联网+共享养老”试点,利用新闻、讲座、短视频等方式,积极宣传“互联网+共享养老”服务模式。
综上所述,南昌市老年人对“互联网+共享养老”服务的使用意愿强烈,需求较大,其中对共享医疗服务的需求最大,文化程度、自理程度、患慢性病情况、主要经济支持、子女的经济状况、保险情况、智能产品使用熟练度、对共享养老的认知水平以及养老需求满足情况是其主要影响因素。因此促进医疗资源下沉,建立共享养老服务平台,提供符合老年人需求的养老服务将是提升其生活质量和晚年幸福指数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