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思乐 赵 兵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多样性中最富活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文明的结晶和最宝贵的共同财富,承载着人类的智慧、人类历史的文明与辉煌。对于人类而言,我们有义务和责任继承和保存好民族文化。
广西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自治区,世居民族有壮族、汉族、瑶族、苗族、侗族、仫佬族、毛南族、回族、京族、彝族、水族、仡佬族等。从2006 年到2021 年,广西有五项音乐文化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音乐遗产,分别为侗族大歌、那坡壮族民歌、京族独弦琴艺术、凌云壮族七十二巫调音乐以及壮族天琴艺术。由此可见,广西音乐文化孕育着多彩的少数民族文明,凝聚着传统中华精神,具有鲜明的民族性格。将少数民族文化融入现代生活,通过艺术欣赏和特色文化产品等方式促进了广西国家级非物质音乐遗产的保护与利用。
侗族大歌是一种无指挥、无伴奏、多声部的民间合唱音乐形式,通常由几十个人或上百人组成合唱队。在音乐结构关系上,属于多段的分节歌类型。在演唱形式上,侗族大歌以真声为主, 音域范围通常控制在一个八度以内。侗族大歌高低两声部的和声进行除了常用的纯四、五度音程关系之外,大三度的和音是高低声部纵向音程关系核心音程,使得和声效果更加稳固和谐,呈现出清澈、透亮的特点。侗族是一个拥有自己民族语言,却没有民族文字的民族。因此,侗族人民依靠口传心授的方式,以“歌”作为传播媒介,将其民族历史、生活习惯、生产方式、伦理道德、民俗礼仪、自然现象等内容融入其中,侗族大歌就成为了侗族进行民族文化传承的一个最主要的方式。侗族大歌不仅是一种简单的合唱艺术形式,侗族通过侗族大歌所演唱的内容,还起到了对侗族人民了解民族历史文化、教育、管束、促进民族和谐发展、维护侗族稳定的功能和作用。每年“二月二”(侗族传统节日),侗族各村庄都会举行“放歌会”,对于侗族大歌的传承和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那坡壮族也称“黑衣壮”,它是壮族中具有特色的一个族群,因着装全身黑色而得名。那坡壮族长期处于封闭的状态,其歌曲至今还保留得非常完整,具有古老质朴的特点。在声调上,那坡壮族民歌按不同的声调可分为“虽敏”“论”“尼的呀”“春牛调”“请仙歌”和“盘锐”六大种类约一百六十多套。其中,“尼的呀”是广西那坡壮族常用的衬词,代表“好的呀”的意思。那坡壮族民歌最出名的作品当属《山歌年年唱春光》,歌词中就有很多“尼的呀”的衬词。那坡壮族民歌曲调多变,旋律起伏大,装饰音较多,婉转延绵,富于抒情。在演唱形式上,其会根据不同的场合和需要分为小群体独唱、对唱、重唱、大群体小组唱、小合唱、大合唱和齐唱等多种演唱方式。
那坡壮族民歌作为一种口头文学形式,其内容丰富多样,反映了那坡壮族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演唱的内容包罗万象,包括历史传说、生产劳动、社会生活、爱情婚嫁、宗教信仰、道德礼俗、 时事政策等,那坡壮族民歌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和社会意义,是壮族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和窗口。
独弦琴是一弦多音弹拨乐器,是京族独特的代表性演奏乐器。对于京族独弦琴艺术,经过多年研究验证,广西京族的独弦琴曲谱与越南的琴谱二者同根同源,但广西的京族独弦琴艺术是京族经过与广西本土少数民族人民多年的发展融合,在保留自身艺术特征的同时充分融合、借鉴了其他少数民族的音乐文化,形成与越南独弦琴艺术截然不同的民族艺术特征。京族是生活在我国沿海地区的少数民族,独弦琴的演奏方法全部采用泛音演奏,因而使其音乐色彩空灵、婉转、富有海洋气息。独弦琴的演奏技法分为:正弹法、反弹法、点奏、击奏、刮奏。在材料上,独弦琴分为竹制、木制两种,在形制上又分为管状独弦琴和半圆管状独弦琴。摇杆位于独弦琴琴身左侧,其作用是在演奏中通过对其拉伸改变弦长,从而达到改变音色及其声调高低的目的。著名的代表作品有《风吹过桥》《高山流水》等。
凌云壮族七十二巫调产生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凌云县。在不断的融合发展中,七十二巫调音乐由简单的几个音变得越来越复杂、动听,最终形成七十二调,并以清代凌云县境内七十二个人文和自然景点的名称命名。七十二调中,各调色彩不同,有的婉转绵长、优美动听,有的高昂激亢,有的带有浓厚的悲伤忧郁色彩。
七十二巫调所应用的是一种民间巫术秘仪, 当地人如果因家人身体欠安或家庭发生诸种灾难, 就会请巫婆进行仪式活动,借之消除灾难或晦气。
凌云壮族七十二巫调是以女性单人独立演唱为主,以壮语来演唱,以铃声和脚踏声为伴奏的民间巫调音乐。唱词内容包含祈福消灾、伦理道德、祈求生儿育女、祈祷平安健康、五谷丰收等。
壮族天琴艺术是一种集唱词、乐曲、乐器、弹唱表演于一体的壮族传统特色艺术形式。在远古时期,壮族天琴艺术以“天人合一”为哲学思想,最初的目的就是祈求“天”保佑骆越族裔的物产丰富,风调雨顺,族人平安等,弹唱天琴的人须具有“巫”的身份,受人爱戴。天琴被认为具有通天功能,能够祈福消灾,壮族天琴艺术就是在这样的宗教活动中应运而生的。到目前为止,天琴艺术中还保留着“巫”文化,在现代,天琴艺术的发展根据不同的场合需要,其所展现的社会功能、艺术形式、蕴含的文化也有所不同。壮族天琴艺术在当下以融合发展的形式存在,是壮族民族文化的精华。
为了更好的促进非遗项目的发展,2021 年8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文件第十二条指出:“在有效保护前提下,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发展、高质量发展。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机融入景区、度假区,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景区。”广西政府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开始在旅游项目中制订非遗民俗、非遗音乐等项目的特色旅游路线,但效果不佳,推行过程还较为困难,尤其是涉及音乐表演类的非遗项目。从目前广西国家级非遗传统音乐文化旅游项目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缺少整合广西国家级非遗传统音乐项目的表演团队,缺乏专业的非遗音乐训练,节目形式过于单一、零散化,且非遗表演人员“鱼龙混杂”。
(2)过于商业化,缺乏非遗文化的“原始”性, 在改编的过程中使得非遗音乐“面目全非”,存在重经济、轻生态、轻文化的发展趋势。
(3)广西国家级非遗传统音乐项目在制订旅游路线时未集中体现,相对分散,游客体验差。
(4)未有适宜长期稳定合作、高质量、专业化、节目整体性较完整的非遗表演团队。
非遗作为中国传统优秀文化是“走出去”的重要突破口,是打开我国文旅创新之门的金钥匙。发展和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能是单一的、独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更不能形成闭门造车趋势。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结合当地的民族特色和空间布局,因地制宜地开发文化旅游路线。
精神核心是每一条文化旅游路线的灵魂所在。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独特的文化资源而言,其精神核心就是民族性、历史性、特色性。非遗中所蕴含的文化艺术及区域精神是区别于其他旅游项目的特色所在。唯有扎根于当地丰富且独具民族特色的文化艺术土壤,将非遗作为精神指导纳入区域文化旅游路线规划,才能够打造出文旅精品,才能够收获丰富的物质精神回报。
非遗音乐文化与文旅产业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二者更多是以相互促进的关系进行融合发展,非遗音乐文化的融入有利于文旅产业的不断壮大,反之,文旅产业的良好发展又会更好地促进非遗音乐文化发扬和传承,从而使其获得更好的保护,永葆非遗音乐旺盛的生命力。在广西各地的文旅路线、文旅项目中,非遗音乐应形成规模式、完整式的发展。
第一,去除非遗单一、零星化发展。艺术集大成的表现形式非剧目展演莫属。文旅项目若想获得更高更好的发展,可邀请导演、编剧、演员等一起创编或者改变已有的非遗音乐艺术形式,使其形成一个剧本式的,融入歌、舞、乐、画等由故事情节串联起来的歌剧、音乐剧,并在各个文旅项目中进行演出,这有利于非遗文化创新及实现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融合对接,同时给予观众充分的非遗音乐体验,这种基于剧本式模式的打造更能迎合现代观众的文化需求,使其更富有连续性和观赏性,并且能更加全面、细致地展现广西国家级非遗音乐文化。
第二,形成专业化、长期式的非遗音乐表演团队。文旅和艺术高校或演艺团体之间可进行长期合作,在艺术高校团体中形成永续的非遗音乐课程或表演保留项目,这不仅有利于广西国家级非遗音乐文化的传承与保护,还有助于旅游业的增收,最重要的是可以提高高校非遗教学、拉动表演团队相关人员的就业,实现非遗、旅游业、表演团体、高校教学四方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除了打造精品式的广西非遗音乐节目,非遗音乐还可与广西各民族的民族民俗活动结合。众所周知,民俗节庆与音乐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音乐穿插在广西各民族的民俗活动中,比如婚嫁、迎客、敬酒、“三月三”,等等。在文旅项目中,可以广西民俗活动为中心,把各民俗节庆活动和非遗音乐穿插交织在一起,形成“主题式”“乐园式”“文化旅游节式”的非遗文旅项目,使得游客在民俗节庆的游览中欣赏广西国家级非遗音乐,深入了解广西国家级非遗音乐的社会作用与功能。在民俗活动的互动中,通过沉浸式体验民俗节庆礼仪的过程,将来自远古的音乐文化转变为一种常态,实现非遗艺术的社会化传播继承。
广西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自治区,世居民族有12 个。在文旅项目中,可以非遗音乐为中心,吞分成12 个展馆,展现各少数民族的发展历史、人民生活习惯、民族衣服制作、民族民俗活动、饮食、酒文化等元素,以各民族为基点形成一条具有规模性的、整体性的展馆路线模式,尽情诉说广西各少数民族的人文风情文化,展现天下一家亲、各民族团结和谐的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样不仅可以拉动融入非遗文化的衍生产品产业,比如服饰类、餐饮、手工制品等,还可以促进相关人员就业,最重要的是使非遗文化在新的时代环境中得到更好的保护和延续。
在当今的旅游业发展中,全国各地都在紧锣密鼓地筹备开展“非遗+ 旅游”的项目,由此可见,把非遗文化融入其中是双方势不可挡的创新、共赢模式。在各大旅游景点、文化产业园区进行广西国家级非遗音乐展演是一种动态的展演模式,尤其是将文化旅游路线中富有故事情节的剧本式情景剧表演以及民俗节庆和非遗音乐相结合的策略,让游客有视觉欣赏的同时还能真正了解到与其相关的民俗文化,体验广西当地的少数民族风情,加深对少数民族的理解和认识,这样有利于将非遗文化真正融入现代生活环境,在现实生活中实现继承与传播,同时落实保护广西国家级非遗音乐,增强少数民族的民族认同感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