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涉外警务人才的培养是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这个系统工程中重要组成部分,研究立足湖北警官学院涉外警务综合实训课程的开发现状,深入分析当前该课程所存在的问题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涉外警务综合实训课程改革与创新的有效策略,以期丰富该专业的课程建设理论,并为改进专业综合实训课程模式提供借鉴,提高专业核心课程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支撑度与达成度,促进专业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
[关键词]涉外警务专业;综合实训;问卷调查
一、研究背景
随着中国日益走进世界舞台的中央,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涉外警务人才的培养无疑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这个系统工程中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国内现有的关于涉外警务人才培养的研究主要涉及涉外警务人才的培养模式、能力培养、培养目标、教学方式、双语教育、课程建设以及培养的困境等。但整体而言,涉外警务专业是我国公安院校中较为年轻的一个专业,不论是人才培训规格还是数量,都还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探讨涉外警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更新教学观念、创新教学方法、革新教学内容,有利于该专业人才成长形成良性机制,满足我国经济社会和涉外警务工作对该专业人才的急切需要。
在此背景下,涉外警务专业应该从自身特色出发,在结合各公安院校的人才培养理念和公安机关实际岗位需求的前提下,打造适合本专业学生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架构。本研究立足于湖北警官学院涉外警务综合实训课程的开发现状,深入分析当前该课程所存在的问题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涉外警务综合实训课程改革与创新的有效策略,以期丰富该专业的课程建设理论,并为改进专业综合实训课程模式提供借鉴,提高专业核心课程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支撑度与达成度[1],促进专业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
二、湖北警官学院综合实训课程教学效果调查
(一)本务专业概况
2017年,湖北警官学院开设招收涉外警务专业学生,截至目前已有毕业生和在校学生300人左右。根据湖北警官学院2020年版人才培养方案及其培养目标。除开公安专业基础课,本专业的专业课程包括涉外警务导论、国际关系与外交概论、出入境与移民管理、国际警务执法合作、涉外案(事)件处置、边防检查概论、跨国犯罪与防治、社会实践和涉外警务综合实训等专业基础课占总学分的22.92%,专业课占比11.11%。
根据该培养方案,涉外警务专业的社会实践和涉外警务综合实训是专业课,属于模块实践教学内容。其中综合实训课程为期1周。综合实训课程是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高度凝练、深度融合的螺旋递进式实践应用课程,是全面检验其他先修专业课知识的一门课程,也是强化涉外警务专业学生警务实战综合应用能力的关键培养环节和重要途径。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对湖北警官学院涉外警务专业所修实训课程情况进行调查,旨在了解该专业综合实训课程的开展实施情况。拟采取的研究方法包括问卷调查法和访谈法。本次问卷调查针对湖北警官学院涉外警务专业2018级、2019级和2020级近三年毕业生和在校学生,设计的调查问卷内容主要涉及了解学生对实训课程的理解、态度、看法和期望,设计的重点是从学生的角度找出实训课程在实际教学实施中的现状和问题,为后期结合培养目标和实际情况提出教学建议打下现实基础。
访谈选择湖北警官学院公安专业课程和实训课程任教教师作为访谈对象。访谈的主要包括对培养目标的熟悉度、对实训课程的认知和对实训课程的态度和期望、在开展实训课程教学时面临的困难和原因等几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主要目的在于从深层次剖析实训课程在开展建设中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难题;同时,发掘实训课程设置和实训课程实施中值得借鉴推广的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为实训课程的进一步发展总结经验和不足。
通过统计问卷调查回收的有效答卷和整理访谈的内容,对实验数据进行计算分析,在确保实验数据真实可靠的基础上,直观了解综合实训课程的开展实施情况,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探讨可行的解决培养方案,总结其中值得推广的经验[2]。
(三)结果分析
1.问卷调查结果
问卷问题之一是考查学生对本专业的培养方案的了解程度,数据表明十分了解《培养方案》的人只占26.09%,34.78%的学生表示并不是特别清楚其中的内容,还有8.7%的学生表示自己从来都不了解自己专业的培养方案。这样的数据是令人意外的,因为在入学阶段各专业都会对新生开展入学教育,其中本专业的培养方案是入学教育的重点之一。不少学生对于自己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不甚了解,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在综合实训课程的重要性方面,分别有47.83%和47.83%的学生认为其“非常重要”和“重要”,只有4.35%的学生选择“不清楚”。结合访谈结果,可了解到任课教师和学生都能在态度上认识到实训课程对本专业学习的重要性。学生对实训课程的授课教师的评价总体是满意的。认为实训课程授课教师“课堂教学水平高而且个人实践能力强”的比例达到73.08%,但是,认为授课教师“课堂教学水平高但是个人实践能力不强”的学生比例也达19.23%。
学生对于综合实训教学中教师的评价大都比较积极。69.57%的学生认可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高和个人实践能力;21.74%的学生认为教师的个人实践能力有待提高;4.35%的学生认为教师的教学水平有待提高;另有4.35%的学生认为教师在教学水平和实践能力上还有待提高。
关于实训课程对于毕业生目前的工作或将来的专业工作是否有帮助方面,大部分受访者(47.83%)认为“有一定帮助”;39.13%的受访者认为有很大帮助;13.04%的受访者认为“帮助作用不大”。对于已毕业的公安岗位的学生而言,39.13%的人认为综合实训课程“实用性很强”;47.83%的受訪者认为“实用性较强”;13.04%的受访者认为“实用性一般”。以上两个问题的数据结果有类似之处,说明绝大部分受访者还是认同综合实训对于实践工作的积极影响,但也说明该课程的实训内容与实际工作还有一定差距。
由此,在调查综合实训课程存在的问题时,47.83%的受访者认为实训课程“存在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17.39%的受访者认为“达不到学习目的”;4.35%的受访者认为“任课教师素质不高,没学到实用的东西”;最突出的是 30.43%的受访者认为“学习内容太枯燥无聊”。这反映出目前本专业综合实训中内容方面存在内容单一、与实际脱钩、教师指导不足等问题。而关于“综合实训课程的设置是否合理”,65.22%的受访者认为综合实训课设置“合理,但还有需要改进的地方”,受访者的回答正好回应了课程存在的问题。
针对综合实训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受访者提出的建议包括:进一步充实课程内容(65.22%);进一步加强师资力量(39.13%);进一步丰富教学手段(69.57%)等。同时受访者对于实训课程需要改进的方面的反馈是:教师应该讲授完备的理论知识(17.39%);课堂活动应该具备较强的操作性(30.43%);应该模拟更加真实的执法办案环节(39.13%);应该具有更多能够锻炼实践能力的教学内容(13.04%)。从以上两个问题中可以发现,课程内容和教学手段的进一步充实和丰富是今后该课程教学改革的方向。最后,受访者对于综合实训课程的整体评价较好,但也有4.35%的受访者认为“不太好”。
2.访谈结果
在与师生的访谈中,反映较多的问题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实训器材和场地问题。以实战模拟训练为主的专业综合实训课程的开展,必须有充足而完备的软、硬件设施作为有力保障。在访谈中教师和学生提到的一个问题是实训场地的欠缺、装备基础条件不完善的问题。器材装备陈旧老化,受损严重且器材管理不规范;多个实训小组将会议室、寝室、教室作为实训场所,且实训器材装备数量有限,不能完全满足实训的需要,使得实训的效果大打折扣。
其次是课程的考核方式问题。终结性评价取代了过程性评价,实训成绩基本是教师根据实训小组组长的分数来评定,而小组长存在“老好人”思想,组员间成绩基本一碗水端平,对实训过程中学生的学习态度、任务完成度没有过程性评价,导致了对学生的表现评价不够全面客观。
再次,开展实训课程教学中还存在案例场景设置过于简单,甚至存在实训学生故意简化案情的情况,同时还存在执勤执法语言贫乏和欠规范,执勤执法动作不规范,汇报过程中存在条理不清、主次不明等问题。
三、研究启示
根据以上问卷调查和访谈的结果,研究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综合实训课程教学改革。
(一)开展专业定位和课程属性教育
要加强学生对专业定位和实训课程属性的理解教育,只有明确了自己专业的定位和各课程的性质,才能树立明确的学习目标和学习动机。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是各专业根据自身特色来确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底,是专业发展的基础文件,也是学生认清本专业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的最基本的途径。因此,在新生入学教育和其他专业课程的教学中,系部和教师应该鼓励和引导学生学习相应的人才培养方案主要内容、主要用途和使用方法,将其作为了解各门修读课程的基本定位和性质的有效渠道,引导学生将课程性质和定位作为规划专业学习和锻炼实践能力的基础。
(二)充实教学内容,调整课程安排
综合实训课程为涉外警务专业课程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尤其要体现涉外警务实践性的特点,实训课程的教学内容应该引入更多更符合实际情况的案例,尽可能创建模拟真实的环境,以体现实训课程“实”的性质。在实际的课程开展和实施中,由于教学条件等其他影响因素导致综合实训课程的实施未能完全达到预期的效果。
建议可进一步加强与实战部门合作,提升实训效果,如有可能,部分实训环节可与公安实战机关合作开展,在办案流程、执法规范、文书制作规范等方面接受实战部门的直接指导。其次,建议适当调整模拟实训的时间,安排在学生实习前进行,有助于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也可以提高学生的实操能力。
同时,充分运用信息技术,丰富教学手段。学院已经与相关企业合作开发了“涉外警务虚拟仿真实训系统”并已经申请专利,即将全面投入使用。通过在各个案件中创设实际涉外警务中可能遇到的场景,设置多个考点,让学生将专业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执法场景中;系统对于规范执法语言和执法流程也做了相应的示范,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弥补了在校学生少有机会直接接触真实涉外案件处置流程的缺憾。
(三)改革综合实训课程考核方式
实训课程作为一门实践课程,实际考核的内容应该是专业学习阶段各专业课程的学习情况,在这门课程的实施过程中应该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不能只评结果、不议论过程,这样才能发挥考核与评价的效能。同时,考核与评价必须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法。指导教师要深入实训课程的每个环节,加强定性评价,特别是指出每一次课程综合模拟训练中的亮点和不足予以指出和完善[3];同时应当针对每一次不同的课堂综合模拟训练任务做出量化考核细则,针对学生的每一次课堂表现做出定量评价,将定量评价作为定性评价的基础。在评分主体上,不能只有指导教师评分,可将学生的自我评价与他人评价相结合。交互性评价能较好地确保评价结果的实效性和客观性。
具体在执行中,应当建立综合实训的考核指标体系,设定过程性考核和最终考核的占比;为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实训各个环节,应该对于学生在考勤、训练纪律、服从性、办案程序的规范性、文书制作的规范性等方面的表现设定相应分数。根据小组成员在实训环节中的分工、作用来对其评分,教师可以根据实训环节中学生的自评和或评分,结合实际表现给定分数。每一次综合实训课程结束后,课程组要召开课程教学总结会,从教学进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学生成绩等方面进行总结,寻找不足,并提出改进的措施。
结束语
涉外警务专业的人才培养要求在不断更新,我院即将迎来新一轮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如何完善培养方案、开展实训课程改革以适应时代的变化是我们面对的一个重要课题。综合实训课程承担了比其他专业课程更高的教学目标。只有不断探索涉外警务专业综合实训的相关理论,不断开展改革研究和探索,才能让这个专业不断走向成熟,才能全面提升涉外警务专业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为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提供助力,满足我国经济社会和涉外警务工作对该专业人才的急切需要。
参考文献
[1]李林阳.警务指挥与战术综合实训课程改革与创新研究[D].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8.
[2]桂莹.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实训课程开展情况调查研究[D].上海:上海外国语大学,2021.
[3]马李芬.公安院校侦查一体化综合实训教学中面临的问题及其解决对策[J].四川警察学院学报,2020,32(01):18-23.
作者简介:杨淑芳(1981— ),女,漢族,湖南益阳人,湖北警官学院国际警务系,副教授,硕士。
研究方向:涉外警务,英语。
基金项目:本研究系湖北警官学院2023年院级教研重点项目“涉外警务专业综合实训课程教学改革研究”的研究成果(项目号:JYXM2023A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