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数字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内涵、逻辑与路径

2023-11-29 08:22项松林安徽建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图书馆理论与实践 2023年6期
关键词:数字化数字服务

项松林,杨 彪(安徽建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1 问题的提出

在数字时代,数字信息技术与公共文化服务紧密融合,传统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式已难以满足公众高质量、多层次与差异性的公共文化需求,亟须通过数字技术与交互平台驱动公共文化服务在供给方面的结构性改革,以数字化为手段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益,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一体化、标准化与精准化水平,进而有效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供需的动态平衡及高质量发展。基于此,提出新时代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发展的命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政策意蕴。2021 年,《“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将“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1];2022 年,《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 将“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水平”明确为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重要任务[2]。可见,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将成为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数智化的重要考量因素。

在以数字化为普遍特征的新一轮科技革命背景下,数字技术如何有效激活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成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必须考量的重要议题。纵观现有研究,关于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讨论已层见迭出。

(1)基于治理模式的研究视角。有学者提出,要以协同治理机制与整体性治理理论为借鉴,对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现存问题加以诊断,为其效能提升提供理论支撑[3]。唐玉珍从多中心治理理论视角出发,探讨了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在供给制度、信息素养与可信承诺等方面的治理体系[4]。肖希明等以治理理论为支撑,提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要从外部环境、参与模式与参与网络方面发展社会参与的方式[5]。

(2) 基于评价体系的研究视角。公共数字文化服务评价体系的构建,能有效提升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效能,依据研究视角,可将现有公共数字文化服务评价体系划分为三大类。① 绩效评价视角。韦楠华以因素分析法为基础,提取了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绩效的核心影响因素,构建了绩效评价的三级指标[6]。胡唐明等以平衡积分卡为方法,运用层次分析法构建了内部管理、用户管理、财务管理与人力资源管理的绩效评价指标[7]。② 能力评价视角。陈柯欣从制度支撑、服务供给、平台技术与资源保障四个方面构建了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能力评价指标体系[8]。③用户评价视角。戴柏清以战略体验模型为基础,构建了包括情感、价值、功能、服务、内容、感官等在内的六个用户体验指标体系[9]。

(3)基于经验总结的研究视角。戴艳清等以湖南省花垣县为例,提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供需矛盾的纾解对策[10]。汤慧莹结合上海和香港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建设实践经验,为提升长沙市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效能提供了思路[11]。陆晓燕在分析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建设典型案例的基础上,提出要加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在社会参与、服务理念与平台建设等方面的能力[12]。

综上所述,既有研究从不同视角考察了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基础理论和评价体系,总结了诸多可行的经验,为进一步研究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奠定了坚实基础。然而,对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内涵、要素与逻辑的研究较为分散,尚未对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何是”“何以”“何为”进行详尽的全面阐述。因此,本文以数字化为出发点,阐释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内涵,深入分析其内在特征,提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运行逻辑,并通过构建以供给端、需求端、服务端为外三螺旋,理念、机制、体系为内三螺旋的双三螺旋模型,探讨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创新路径,以期深入认知新时代公共数字文化的新特征与新规律。

2 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内涵特征

2.1 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内涵

近年来,数字信息技术不断嵌入到公共文化服务的不同场景中,并在深度、广度与效度上不断下沉,促使公共文化服务在技术、理念与机制上全面革新,构建了政府及社会组织在数字化空间中的全新形态,即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是以数字化为载体而孪生的数字文化和公共文化服务的结合体。一般而言,数字化是数字信息技术发展的高级阶段,能把数字信息技术融入政治、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多方面,体现了数字或数据的量化特征。数字文化是指将文化数字化,以数字形态进行采集、处理与存储,并以数字信息技术为媒介来进行传输与交流,既兼具数字的文化特性,又有文化的数字形态。对于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内涵,有学者认为是利用科学技术手段,长远战略地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13],王锰等认为是以政府为服务主体来提供相关文化设施和服务[14],郑燃提出为了满足公众基本文化需求应借助各类新型媒体,以提供多样化的数字文化服务[15]。

本文认为,从文化与数字化认知角度来看,可以从狭义和广义两个角度界定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概念。狭义上是指以政府为主导的各方参与的主体形式,通过数字技术将文化、图片等数字化资源进行整合,是具有多元性、广泛性、智能性等特点的新型文化形式,兼具公益性、共享性、普惠性的资源服务属性;广义上是指公共文化服务主体为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提供的融合了数字化特性的数字文化资源服务的总和,具体包括数字文化资源库、数字图书馆与博物馆等形式。从数字化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关系来看,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动态平衡和高质量是响应数字化时代诉求的重要内容,数字化为公共文化服务动态平衡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技术手段和条件。

2.2 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特征

为满足高质量与动态均衡的公共文化发展需求,助推文化体系进入数字化发展新形态,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应从数字化特性出发,赋予其主体多元化、手段数字化、资源综合化、功能多样化等关键性特征(见图1)。

图1 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特征与联系

(1)服务手段数字化,即在提供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时,需要借助数字信息、大数据与云计算等技术来提供数字化服务。数字所拥有的能直接实现供需双向互动的去中介性和敏捷性能够突破时空界限,为公众提供无障碍的公共文化服务。通过数字手段,能以数字化形式呈现公共文化内容,延伸公共文化服务边界,精准识别用户需求,增强文化服务的精准性和可获得性,实现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智慧化、数智化目标。

(2)服务主体多元化,即在提供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时,服务主体呈现出多元共存、跨界参与的特性。数字技术的共享性特征打破了原有行政主导的服务主体与市场驱动的服务主体模式,进入到公共文化需求主体自发共享的新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公众不再只是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消费者和享受者,而逐渐成为供给者,公众可以通过云平台共享公共文化,最大程度实现数字文化资源的共建、共享、共用。

(3)服务资源综合化,即在提供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时,为公众提供内容广泛、形式丰富、需求多样的数字文化精品资源,满足公众差异化、个性化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需求。数字技术所拥有的整合性特性能实现数字文化资源的快速汇聚与整合,驱动数字文化资源的融合与共享,切实保障不同群体的公共数字文化权益。一方面,通过数字技术推动优质数字文化资源下沉和推广,满足公众的基本文化服务需求,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普惠均等;另一方面,地域文化与数字化融合,发挥数字文化资源的再分配特性,为弱势群体、特殊群体与异地群体提供差异化、个性化的公共文化服务,推动数字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4)服务功能多样化,即在提供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时,不仅为公众提供浏览、下载数字文化资源的服务功能,同时依托数字技术为公众提供具有灵活性、真实感的线上线下数字文化资源服务。数字技术与文化的融合为数字文化资源的交互提供了在线展览、体验、互动等功能,不断丰富文化的应用场景,有效推进海量数字文化资源以多种形式走进千家万户,丰富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内容与功能。

3 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运行逻辑

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是数字时代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的必然结果,本文以数字化为论域,结合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宏观环境与微观领域,探讨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现实逻辑、价值逻辑与动力逻辑(见图2),以期深化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研究内涵。

3.1 现实逻辑

从现实逻辑来看,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根源于两种动力。一是外生动力,即基于公共文化服务的方式与成效的促进。传统的公共文化服务主要是“自上而下”的供给方式,时常形成“纵向等级制”和“横向职能制”的双维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结构,使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停留于“我建你用、我供你需”的局面,进而产生公共文化服务供需错配、供给过剩等问题。随着数字技术的融入,搭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云平台有利于改变传统的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形成多元主体共建共用共享的供给方式“转向”,降低公共文化服务的成本,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成效。二是内生动力,即基于公众现实需要的促进。当前,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呈现新特性:从形式来看,强调公共文化服务的可视性、互动性与参与性;从内容来看,强调公共文化服务自我价值彰显与实现的特性。传统的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已不能及时回应公众因时而变的精神文化服务需求,亟须数字化的方式创新公共文化服务的形式与内容,构建符合现代公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文化需求体系,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个性化、差异化与多样化发展。

3.2 价值逻辑

以人民为中心是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发展的价值导向,其根本目的在于切实增强公众对于公共文化服务的幸福感与可及性。首先,在均等化方面,数字化为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提供了全新契机,通过数字技术可以有效掌握不同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互动与使用情况,实现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精准调配与异质性资源整合,切实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其次,在一体化方面,数字技术能加速数字文化资源的自由流动,有效驱动区域数据联通,提升跨区域公共文化服务互联互通水平和便利共享程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取公共文化服务的可及性。再次,在标准化方面,数字技术的嵌入有利于实现同步更新、同源共享的资源建设标准,减少因公共文化服务随意性和自裁性所导致的供需失衡现象,进一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标准化,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于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最后,在精准化方面,依托数字技术能精准识别需求趋势,同步感知公共文化服务需求,准确调动资源进行配置与整合,推动优质公共文化服务的建设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取公共文化服务的幸福感。

3.3 动力逻辑

数字技术的强大驱动力不仅为公共文化服务传统要素变革与重组提供了契机,更为公共文化服务从需求识别到服务供给的全流程数字化再造提供了动力支撑。首先,助力精准识别需求。数字技术的精准感知和信息收集的敏捷性纾解了传统模式下公共文化服务需求信息获取的闭塞问题,畅通了公共文化服务供需两端的互动渠道,实现了对公众公共文化服务需求的全面感知与实时掌握,有效提升公共文化服务需求识别效度。其次,助力高效协同供给。依托数字技术所搭建的数字平台,重塑了多元主体关系并将其并联起来,为公共文化服务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跨场景协同创造了可能。数字平台的构建促进了供给主体之间关系结构的平等化,有利于调动社会多元主体参与供给的积极性,同时有利于整合汇集不同部门的数字文化信息资源,形成目标协同并动态调适的协同分工形态,提升协同效能[16]。最后,助力城乡共建共治共享。囿于经济发展条件和城乡二元制等客观因素,不同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辐射半径与承载能力均有限,客观上掣肘其供给效率。数字化为城乡互联式发展提供了动力,打破了城乡公共文化之间的壁垒,助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共建共享。

4 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实践路径

要充分发挥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效度和技术优势,在供给端聚焦以人民需求为导向的数字供给理念,在需求端聚焦以数字技术为载体的数字适配机制,在服务端聚焦以服务质量为中心的数字管理体系,构成公共数字化服务实践路径的双三螺旋(见图3)。

4.1 供给端:以人民需求为导向的数字供给理念

以人民需求为导向是现阶段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核心价值,也是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基本价值立场,是实现为人民服务的目标导向与切实增强人民幸福感、满意度的结果归属。因此,要通过数字技术深化数字供给理念,实现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价值共创。首先,以人为中心,强化服务导向。着力于培养以人为中心的公共文化服务数字思维理念,以人民需求为出发点,强调提供人民最需要的文化服务、谋划人民最期盼的文化服务,让数字技术更好地服务于民,实现数字技术与数字文化服务的融合发展。其次,自由共生,强调主体地位。要追求数字技术赋能公众的自由共生,更要强调公众的主体地位,正确认识数字技术与人的关系,在数字赋能公共文化服务过程中以人为主角,提升以人为本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能力,提高以人为主体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共识与认同。最后,关键利益,强调公众参与。公众作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关键利益享受主体,要不断激发公众投入到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建设中的主观能动性和参与意愿,实现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价值共创,最大程度提高关键利益主体在参与过程中的数字文化红利。

4.2 需求端:以数字技术为载体的数字适配机制

公众需求是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整体运转的核心过程,因此,要着重建立以数字技术为载体的数字适配机制,提升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整体效能。首先,建立普惠共享的包容机制。依托数字技术不断优化公共数字文化服务资源的空间配置,不断推动数字文化资源向基层下沉,降低数字文化资源获取门槛,不断完善数字共建共享平台,提高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普惠性与包容性。其次,完善可持续财政负担机制。中西部地区受经济发展水平和公民数字素养水平的限制,不仅在数字基建等方面的覆盖率较低,而且在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需求和接收能力方面也与东部地区存在明显差异。为此,要依托数字技术精准识别区域需求情况,结合区域财政状况,建立契合实际、多方共担的可持续财政负担机制,适当引入PPP 模式下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合力提升公共数字化服务建设的财政可负担性。最后,构建联结联动的共生机制。联结联动的共生机制的核心是区域间的协同合作,不仅要以数字技术为支撑,打通区域间数据链接壁垒,驱动文化资源数据“跑起来”,驱使跨区域、跨部门间文化资源数据的融合共享,更要建立以数字化为驱动的区域制度,使政策与理念的互联互通、同频共振,最终建成区域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共同体。

4.3 服务端:以服务质量为中心的数字管理体系

建立以服务质量为中心的数字管理体系是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整体性治理的内在要求,决定着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目标生成与效果落地。为此,需要充分利用数字技术对各环节和责任主体进行实时全过程的管理、监控与反馈,提升公共数字文化服务质量。首先,制定质量实施标准体系。切实可行的质量实施标准体系是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 年版)》为参照,对服务谁、服务什么、服务时长等作出动态规划设置,不断推动数据信息实施标准化,推动公共数字文化服务质量从“表面数字化”转向“内涵数字化”。其次,完善质量长效评价体系。公共数字文化服务质量长效评价是公共文化服务效果的指向标,需要充分考虑公共数字文化服务过程中消费主体的主观感知,兼顾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实际性与容错性的同时,侧重公众获得感、幸福感与可及性等方面的评价,适当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构建自我评价、公众评价、同级评价、专家评价多位一体的考评体系,实现以评促建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长效机制。最后,建立质量动态监测体系。有效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质量动态监测反馈体系是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要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对公共文化服务全流程监督效用,建立灵敏高效的监测系统,使用爬虫、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对公共数字文化服务质量进行追溯,实现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内容的精准感知。另外,要加强对于数据隐私泄露和数据交易等风险的监管,定期开展循数监测和监测反馈,合理规避数字技术风险,助力公共数字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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