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广大职工理性合法地维护自身权益,帮助企业更加了解自身的责任和义务,自觉规范用工,本刊将陆续刊发由北京市总工会权益工作部、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与劳动午报社共同评选出的“2022年北京工会劳动维权十大案例”,共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只工作六天就受伤的农民工应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基本案情
2022 年4 月13 日,王某入职某建设公司担任木工岗位。入职后,公司并未与王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实际上对王某进行了工作安排和考勤管理。2022 年4 月19 日,王某在工作中胸口处受伤。公司仅向王某微信转账2000 元作为受伤的补偿,但是该费用远不及治疗伤病的开销。此后,王某多次与公司沟通赔偿事宜,均被拒绝。王某想通过申请工伤认定来解决医药费等问题,但由于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无法确认劳动关系。后王某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劳动关系。
处理结果
仲裁委裁决支持王某的申请请求,确认该建设公司与王某存在劳动关系。随后,王某也顺利认定工伤。
案件点评
现实生活中,有的用人单位为规避法定责任与义务,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往往对劳动者的权益造成侵害。《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果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无法直接认定工伤并主张相关权益。确认劳动关系,依据相关规定主要围绕主体资格、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管理、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等三个方面来认定。
通过本案,希望用人单位规范经营,严格按照劳动法律规定履行相关义务,也提醒广大劳动者,要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作为入职后的重点事项。如果单位迟迟不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及时维权,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公司单方面调整薪资结构工会调解组织如何帮助职工维权?
基本案情
2021 年11 月,某公司采取大幅度的降薪和裁员措施。在没有和职工集体协商和事先告知的情况下,公司单方面公布实施降薪方案,将原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薪资结构直接拆分成两部分,即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实际上绩效工资基本无法发放。30 多名职工多次与公司进行沟通均无效后,向仲裁委提起了仲裁。
调解员介入后,针对此次集体案件人数较多、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等特点,就支付方案多次与公司进行沟通、交涉,并强调部分支付方案直接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经过多次的沟通和协调,在调解员的主持下,最终促成双方和解。
处理结果
调解员主持调解,某公司同意向30 名职工支付215 万元工资及补偿款。
案件点评
本案争议焦点是公司在没有告知员工、没有与员工协商的情况下,任意修改薪酬分配方案并拖欠工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直接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书签订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依法履行;如要变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的程序。
调解过程体现了公平、公正,保障了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利益。针对双方存在较大的争议进行前期调解,努力促成双方和解,尽可能将矛盾化解在开庭前,使争议在平等的基础上得到解决,在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也促进了企业和职工关系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