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零”饮料食品标签问题与监管对策研究

2023-11-24 10:37张瑞莲朱思俞蔡琳颖林树宝
现代食品 2023年16期
关键词:食品标签配料表实测值

◎ 张瑞莲,朱思俞,蔡琳颖,林树宝

(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广东 广州 510220)

消费者在选购饮料时,食品标签起着关键作用。2019 年,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的食品安全和营养调查显示,87%的美国成年消费者曾浏览过食品包装上的营养成分标签,重点关注标签上的卡路里、总糖、钠和食用分量[1];国内学者于航宇等人对中国消费者的食品标签认知度调查研究发现,61.22%的受访者认为食品标签上涉及的声称用语,如“零添加”“纯天然”“不添加”等,会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产生影响[2]。近年,随着消费者健康诉求的提升,对摄入人体的能量、糖分等愈发谨慎,饮料消费正由传统的含糖碳酸饮料、茶饮料、果汁饮料转向“0 糖”饮料。其中标示“0 能量、0 糖、0 脂和0 蛋白质”的“四个零”饮料占据了“0糖”饮料的主要市场份额,该类饮料以“0糖、0 能量、更健康”的理念深受广大消费者的青睐。为了解“四个零”饮料的标签质量状况,本文通过对27 批次“四个零”饮料实物和标签进行检测,分析“四个零”饮料标签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成因,进而提出有效的监管对策建议,以期推动该类食品标签规范化,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健康。

1 “四个零”饮料标签问题分析

1.1 整体情况分析

“四个零”饮料属于预包装食品,其食品标签应遵循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要求。从市场上采集27批次不同价位、品牌的“四个零”饮料,对其实物和标签标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发现,44.4%(12/27)的样品标签标识不符合标准要求,其中5 批次样品标签声称与实物不符合。

1.2 食品标签标识与实物不符

GB 7718—2011 第3.4 条要求预包装食品标签应真实、准确。标签标识与实物不符,生产者涉嫌存在欺诈行为,直接影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这不仅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而且消费者的健康安全也得不到保证。本次检测发现有5 批次样品存在实物检测值与标签标示内容不符的情况,主要表现在以下4 个方面:①能量声称与实测值不符。2 批次样品能量声称为0 kJ/100 mL,而其能量实测值大于“0”的界限值17 kJ/100 mL。②碳水化合物标示值与实测值不符。依据GB 28050 规定碳水化合物“0”界限值为0.5 g/100 mL,且碳水化合物含量的允许误差范围应大于80%的标示值。检测发现2 批次碳水化合物标识值为“0”的样品其实测值大于0.5 g/100 mL,1 批次样品的碳水化合物标示值与实测值相比较,不在标准允许的误差范围内。③钠的标示值与实测值不符。3 批次样品钠含量的实测值高于标示值的120%。④配料表成分与实物不符。如1 批次样品食品配料表中未标示甜蜜素,但检测出含有甜蜜素;1 批次样品配料表标示了三氯蔗糖,但实际未检出;2 批次样品配料表标示了赤藓糖醇,但实际未检出等。

1.3 标签标示不符合标准要求

GB 7718—2011 对食品标签的名称、配料表等内容的标示做了要求,本次检测发现有7 批次样品的标签内容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情况主要表现在以下3 个方面:①标签内容缺失。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如果在食品的标签上特别强调一种或多种配料或成分的含量较低或无时,应标示所强调配料或成分在成品中的含量”,本次检测发现1 批次样品营养声称“0 糖”,但未在营养成分表中标示“糖”含量;1 批次样品标签强调了“山梨酸钾添加量为0”,但未标示其含量;1 批次样品标签强调了“0 防腐剂”,但只标示了苯甲酸钠和山梨酸钾2 种防腐剂的含量,并不能说明“0防腐剂”,应标注所有防腐剂含量,或不做此声称。②内容表述或格式不符合标准要求。如1 批次样品营养成分表中要求维生素C 的修约间隔不符合标准要求;1 批次样品食品名称使用了英文而未标示对应的中文;1 批次样品配料表食品添加剂成分未使用其在GB 2760-2014 中规定的通用名称;2 批次样品营养声称字号大于食品名称等。③标签内容展示形式不规范。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标签“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检测发现,2 批次样品在包装正面使用文字或图片强调了某种成分如“柠檬”或“荔枝”等,而实际配料并未添加,易使消费者误解。

2 标签问题成因分析

2.1 生产企业承担食品标签质量的主体责任不足

生产企业对食品标签质量的责任意识、重视程度和认识不足是出现问题标签的主要原因。部分生产企业习惯于被动监管,认为提升食品和食品标签的质量是监管部门的事情,没有主动承担相应的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也有部分企业只注重眼前利益,不顾企业长远发展,还存在重产品、轻标签的观念,没有意识到食品标签对产品质量和企业发展的重要性。

生产企业对食品标签质量的重视程度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3 个方面:①生产企业对于食品标签缺乏有效的质量管控,对食品标签设计印制方面以及实物与标签的符合性方面未尽到审查责任。②生产企业没有配备熟悉食品标签相关知识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或相关人员,对与食品标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理解不到位,导致食品标签在设计和印制环节出现问题。③生产企业在食品标签合规性投入的成本意愿不足,甚至可能出现“抄作业”的情形,如直接模仿市面上同类产品标签内容或只做简单修改,导致标签内容与产品实际不符合。

生产企业在成本控制或利益驱使下,为迎合市场虚标饮料的营养成分含量和配料表,是导致标签问题的重要原因。例如,某款饮料能量声称“0”但其实测值大于能量“0”界限值、食品配料表中标示了赤藓糖醇而且顺序靠前但实物中未检出等,这都可能是利益驱动下的主观故意不诚信行为,涉嫌食品标签欺诈[3]。

2.2 电商平台等经销商审核把关责任履行不到位

电商平台在网络食品交易市场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网络直播带货盛行,加速了电商产品的交易。本次检测结果显示,标签不符合的样品主要来源于淘宝、京东、抖音、快手等电商平台,这说明电商平台对食品标签质量的审核把关责任履行不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平台经营者应当在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时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研究发现,我国目前网络交易平台并没有实现对所有网络经营者是否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进行实质性的审查,更没有对平台内每个商品的具体交易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4]。电商平台审核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下,给不法企业和质量不合格食品提供了生存空间。

2.3 市场监管环节薄弱

首先,监管者对“四个零”饮料食品标签重视程度不足,主要表现在监管者重点关注的是饮料内在的质量安全指标,忽视了食品标签,抽检也未将该类饮料和传统饮料作区分,导致“四个零”饮料的食品标签监管频率和力度不足。其次,监管部门未能针对食品标签问题使用便捷高效的排查和查处方式,导致标签审查效率较低。最后,监管部门对食品标签不合格监管处罚较轻,如往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有关规定采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通常给予食品生产经营者改正或者补救的机会[5],较轻的处罚难以形成威慑力。

2.4 消费者对食品标签的认知和自我保护意识不足

通过市场调研发现,消费者对食品标签认知不足,存在理解偏差的情况,如某饮料声称“0 蔗糖”,不少消费者以为是“0 糖”,导致消费者选购到不符合预期的产品。此外,大部分消费者被食品标签误导时存在自认倒霉或者无所谓的心态,维权意识不强。部分企业可能在利益驱使下利用消费者的理解偏差进行虚假宣传,扰乱市场秩序,降低消费者对市场的信心。

3 措施建议

3.1 生产企业应增强主体责任意识,自觉规范标示食品标签

生产企业应针对食品标签质量建立完善的质量管控体系,对标签设计、标签印刷、标签存放、标签发放使用等各环节进行质量检查,制定相应的检查计划,确保食品标签的合规性。生产企业的食品标签设计、生产、审核等相关技术人员应该熟悉食品标签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包括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广告法、食品标签相关标准、产品执行标准等,提升自身的专业知识。生产企业可将食品标签制定与品牌打造联系在一起,合理进行食品标签设计,消除瑕疵,既有助于产品宣传,还能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3.2 电商平台应强化自我管理机制

电商平台需要自觉承担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上的主体责任,在商家入驻电商平台时,电商平台除了要加强对商家相关的资格审查外,也应对所提供的食品进行质量安全符合性审查,把好入门这一重要关口。例如,可要求食品网络经营者提供每一批次食品的质量检测报告;成立食品标签审查专班。对食品标签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对于食品标签不符合要求和有明显瑕疵的食品不予上架。在商家的经营过程中,可结合信用管理机制对商家进行分类管理。在管理过程中一旦发现食品质量或食品标签不符合要求,应第一时间予以下架,防止流入市场。

3.3 监管部门应加强针对性监管

监管部门应针对“四个零”饮料开展专项监督抽查,抽查内容除了常规的检测项目外,建议增加食品标签审查,特别是标签真实性的检查。考虑到食品标签问题多为设计印制方面的,建议监管部门针对食品标签开展快速检验筛查,快速排查出标签问题产品并及时处置,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把食品标签不合格的纳入信用监管,针对标签多次不合格的食品和生产企业增加食品标签抽查的频率,加大对多次不合格标签食品或生产企业的处罚力度,倒逼生产企业提高对标签的重视与规范管理。建议监管部门对生产企业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在监管过程中发现食品标签不合格或存在瑕疵的情况,及时向企业做好辅导或组织技术机构对企业进行帮扶,让企业将标准用好、用到位。

3.4 鼓励开展消费者科普教育宣传

监管部门以及相关技术机构可广泛利用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小红书、抖音、快手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开展“四个零”饮料标签相关的科普教育。科普教育内容包括相关标准对食品标签中营养成分表、食品配料表、营养声称等的要求,帮助消费者理解“糖”“蔗糖”“碳水化合物”的概念和区别,让消费者看得懂饮料标签。鼓励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养成购买前认真查看标签标识的习惯,不购买标签有问题的饮料,如遇到标签有问题的饮料应积极向购买场所或者平台反馈,由此形成社会有效监督,倒逼“四个零”饮料生产企业加强对标签的规范化管理。

4 结语

“四个零”饮料是新兴食品,该类食品的标签标识对消费者的选购行为有着直接的影响,只有推动该类食品标签标识规范化,才能促进该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要推动“四个零”饮料的标签规范化,需要生产者、销售者、监管者、消费者多方共同努力,才能有效解决该类食品标签不规范的问题,净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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