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政策下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供给的现实困境与纾解

2023-11-21 08:17温雨竹袁凤梅徐诗枧
山东体育学院学报 2023年5期
关键词:课外双减供给

闫 静,温雨竹,袁凤梅,徐诗枧

课外服务是学校教育的重要补充部分,是进一步落实全面育人要求、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要、有效解决家长“三点半”问题的重要举措[4]。课外体育服务是指学生在体育学科课程之外所享有的各种体育服务的统称,包含校内体育服务和校外体育服务两大类。校内体育服务泛指学生有计划、有组织参与的各种校内及课后延时体育活动、游戏及竞赛等服务;校外体育服务指学生在校外自发享受的所有体育服务。课外体育服务具有自主性、参与性、娱乐性、选择性和社会性等特点,本研究涵盖了校内的课后延时服务及校外的其他体育服务范畴。从学校探索和丰富课后延时体育服务内容,到校外体育培训机构积极应对“双减”政策转型升级,再到家庭重新谋划安排青少年课外体育生活,在此过程中体育产品和服务等相关体育教育资源需求激增,教育与体育的市场需求倒逼供给侧深刻思考、优化实践。鉴于此,本文对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供给瓶颈与提升行动进行梳理,并提出满足青少年对课外体育服务新需求的供给纾困机制,以期为“双减”政策的全面落地和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研究提供参考与借鉴。

1 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供给多元主体的效应特征

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作为教育改革的重要组成,既是“双减”政策文本的重要内容,也是“双减”政策实施效果的外在显露。高效的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供给不能只依靠单一主体供能,多元主体间形成的相同价值追求和利益诉求是推动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高质量供给、加速“双减”政策纵深落实的关键。因此,需首先明确多元主体在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供给中的效应特征,厘清多元主体参与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的供给逻辑,从而更好地把握多方利益需求,形成更为行之有效的供给路径。

1.1 家庭:启蒙式体育活动参与的“提振效应”

家庭功能理论认为,以家庭发展过程和结果为取向的家庭功能与青少年的社会适应能力关系密切,家庭结构、社会经济地位、家庭关系和生活事件等固有属性能间接影响青少年体育参与形式[5]。家庭中父母受教育程度和家庭收入客观上起到了对青少年教育期望的导向作用[6],不同家庭间的教育能力差异化和贫富差距等社会现象的存在,决定了一部分青少年拥有先天性的体育运动参与优势。以发达国家为例,在美国家庭是青少年体育活动的基本单位,家长自带运动热情,在青少年体育参与中承担教育者、管理者、监督者和陪伴者等角色,自组织和社会化的家庭体育成为有效凝聚代际关系、衔接学校体育、对标课外体育服务的重要方式[7],尤其是中产阶层以上的家庭,对体育运动的重视程度甚至能比肩文化教育。新时代随着我国经济水平和物质条件不断地提升,家长越来越关注家庭体育对青少年活动的影响及其重要性。受西方家庭体育观念的影响,中国父母对青少年健康促进的期待通过陪伴、社群交流及身体示范等形式融入到青少年成长过程中,提升了青少年运动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青少年运动项目的拓展起到了提振效果[8],良好的运动习惯及行为养成又间接地推动了青少年参与课外体育活动内容的丰富多元。

1.2 学校:传统应试教育模式诱导的“羊群效应”

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是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补充,校内课外体育活动涵盖全校性活动、年级活动、班级活动、协会俱乐部活动、小团体活动和个人活动等多种形式[9]。而我国由于人口基数庞大、教育资源发展不均衡、教育与劳动力市场信号关联等因素,使得青少年在择校及择业问题上彰显出“羊群效应”。青少年受教育群体人口总量逐年增长以及家长对体育教育质量的需求攀升的影响,使青少年在参与课外体育活动中存在着盲目性和从众性的社会意识与社会行为[10]。而素质教育要求使青少年身体素质的全面发展成为趋向,2023年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中首次对青少年在校期间体育活动时长作出规定,要求学校保障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不少于1小时体育锻炼,客观上为校内课外体育活动提供了制度保障。学校积极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对于完善青少年体育知识体系、最大限度地发挥体育“第三主科”的责任和使命,对于提升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培养终身体育意识及养成良好锻炼习惯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1.3 社区:社区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涓滴效应”

社区体育活动是青少年课外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学校体育的有益补充。社区体育是集学校、家庭和社会的一体化载体,包括政府、市场和社会组织等形式,为青少年提供体育场地设施、体育健身指导和体育信息咨询等服务。社区体育对青少年课外活动的间接性作用,是以政府购买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的形式在社区及其周边产生滴入、滴下和滴周效应[11]。滴入是由公共体育服务内容逐渐渗入到群众体育范畴,最后目标导向青少年群体,把社区体育活动的开放性和安全性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全民”的参与作用(如,教师引导、协会管理和家长陪同等共同参与模式)。滴下是由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行为向各部门层级输出,最后到社会层面的青少年体育活动(如,社区体育场馆设施的建设为青少年参加社区体育活动提供了物质保证)。滴周是由社区整体系统内服务衍射至居民层,最后辐射点落到青少年身上,青少年享受公益性服务可以对社区体育起到良性辐射效果,在更加系统科学的体育锻炼条件下,为青少年创造社会实践机会,发挥临时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模范作用,增强青少年身心健康和社会责任感。青少年社区体育服务的“学区结合模式”注重与周边学校体育资源共享,可以有效拓展课后体育服务新空间,有效缓解因学校“减负”而提早放学所引发的“三点半”难题[12]。

1.4 企业:课外培训服务机构转型的“旁侧效应”

2 “双减”政策背景下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供给的立体审思

“双减”政策背景下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供给呈现出强联动的多元“共同体”结构。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供给的最佳格局是合理促进各利益相关者多维联动,有效促进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供给机制的健康运行,确保青少年群体在享受课外体育服务的过程中获得更加充足的幸福感。但就现有供给实况而言,我国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供给主体诉求分散,特别是多元主体承载力不足、集中度不高等问题,导致了青少年课外体育供给势能的“有效性”下降。强化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供给的立体审思,明确“双减”政策下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供给的现实困境,掌握相关部门为改善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供给质量所做出的行动探索,是提出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供给纾困路径的必要前提。

2.1 “双减”政策背景下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供给势能不足的现实困境

2.1.1 组织困境:校内资源及社会承载力不足制约青少年课外服务的普及性

2.1.2 标准困境:“双减”政策成效与行业标准的矛盾影响供给内容的公平性

“双减”政策颁布的主要目的之一在于抑制校外培训机构产业化,恢复学校教育主体地位,以促进教育结果公平。课外体育服务业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涉及到青少年的人身健康和安全保障。由于现阶段没有统一的标准规制,课外体育经营活动容易被经营者和参与者的主观意愿左右,短期利益驱动下的供给方式有可能导致服务质量的下降。从事课外体育服务的机构在师资力量配备、教学环境供给等方面各有不同,部分课外体育服务机构为售卖课程,刻意隐瞒或伪造教练员的从业资格与学历,通过虚假宣传等手段诱导消费者消费。高质量的课外体育服务集中于部分“塔尖”机构中,教育资本试图通过垄断优质师资形成课外体育服务尖端课程。良莠不齐的课外体育服务机构导致课外体育服务内容供给不公平,尚未扭转的应试教育观念致使部分学生迫于升学压力参与课外体育服务,从而造成“增负减效”的课外体育服务供给局面,导致行业发展同政策预期成效相矛盾,影响了政策目标的落实。

2.1.3 激励困境:绩效评估及保障问题阻碍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推进的有效性

2.1.4 治理困境:数字化与资本化壁垒影响多元主体参与服务共治的协同性

K-12教育的高速发展致使我国校外培训支出在国民教育总支出中所占比重超过义务教育总投入。据统计,中国“智慧教育”市场规模由2016年的4 960亿元增至2021年的9 057亿元,这不仅说明有大批学生参与课外辅导,同时佐证了校外培训资本的逐利性。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数字化教育成为学校教育的主要手段之一,智慧教育在实现教育资源共享的同时,也颠覆了传统的教育模式,线上培训机构资本壁垒化趋势明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育的生态公平,破坏了教育事业的公益属性[19]。原本处于辅助地位、拥有较为丰富课外体育服务供给资源的社会体育指导机构、少年宫等社会组织因无法突破教育资本壁垒,逐渐坠入课外体育服务协同治理的弱势区位。如何合理利用数字化资源,打破教育资本化壁垒,平衡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组织间的资源优势,推进高质量课外体育服务均衡发展,实现多元主体协同共治,是“双减”政策背景下课外体育服务供给模式创新须着重克服的困境。

2.2 “双减”政策背景下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供给动能提升的行动探索

2.2.1 “双减”政策与体教融合双重驱动,供给主体不断探索更有效的供给模式

青少年体育服务能力是我国体育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是实现健康中国战略的必要环节。我国课外服务研究可以溯源至20世纪90年代(见图1),最初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提供“学生看管”与“作业辅导”为主要形式的教学活动,后期社会资本融入状态下逐渐形成以“课程补习”与“兴趣培养”为主要目的的商业活动。2008年北京奥运会后,公众对于体育锻炼的关注度显著提升,逐渐出现以“体育活动为主,课业辅导为辅”的课外体育服务,体育课外服务供给进入了萌芽期。2011—2012年,教育部连续颁布了《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实施“体育、艺术 2+1 项目”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指导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体育在学校教育中的重要地位。2014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要使“体育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新增长点”,体育培训业规模持续壮大,我国的课外体育服务供给进入了探索期。2020年颁布的《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支持鼓励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发展。新发展阶段学校体育深化部署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以行政手段强化了社会各界对于学校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视,逐步形成了政府筹划、社会协助、学校重视、家长认可、学生主动的新发展格局。2021年,“双减”政策的出台使体育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地位进一步提高。政策的实施旨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与校外培训负担,其最终目的在于丰富青少年学生生活,培养多元全面的社会主义接班人,促进我国教育事业服务能力的现代化。在“双减”政策与体教融合的双重驱动下,课外体育服务将在持续推进学生课业减负工作中扮演着重要角色[20]。推动课外体育服务发展,联结多方力量,丰富供给主体,优化服务路径,是实现青少年全面健康发展的有效手段。

图1 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政策的演进历程Figure1 Policy historical period of the extracurricular physical exercise service for teenagers

2.2.2 “双减”政策支持体育类培训开展,从顶层设计弥合体育与教育鸿沟

“双减”政策颁布后,教育部及国家体育总局陆续颁布了16项相关配套文件,对从事校外课后服务供给的机构进行了学科类与非学科类划分,并根据其教学资质进行了黑白名单划分。体育同艺术、实践等科目一并归属于非学科类培训,享受国家政策支持,多地出台政策将体育中考分数提升,甚至有建议将体育纳入主学科与语数并重。学科类课外补习被严厉禁止的同时,2022年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提升学校体育课后服务水平 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通知》,提出要切实发挥体校专业引领作用,组织体校以多种形式支持和参与周边学校的课后服务,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提高课后服务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引进公益类体育俱乐部,依托优质体育资源[21],落实以“双减”政策推进实现体育赋能教育的目标,补齐当前教育发展短板,以国家顶层设计形式弥合体育与教育鸿沟,扎实保障课外体育服务供给。这一历史性变革将推动体育回归教育,落实“以体育人”的目标,有助于实现学校体育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2.2.3 关注学生体质以减轻校内作业负担,横向上匹配课外体育服务需求

2.2.4 严禁文化补习以减轻校外培训负担,纵向上延续课外体育服务时间

“双减”政策在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规范校外培训行为的同时,鼓励引导课外体育培训机构规范发展,进一步彰显了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体质健康的重视。一方面,教育内卷化使学生学业压力增大,家长焦虑程度加深,学习幸福度大幅降低,而“双减”政策在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同时,极大地缓解了家长的紧张情绪。应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格管理及风险管控,有效遏制校外培训“价格攀比”“退费难”“卷钱跑”等负面行为。另一方面,“双减”政策坚持落实课程课时要求、增加体育锻炼时间,提倡中小学生到校后先进行20 min的身体活动,明确规定要保障学生每日校内、校外各1 h的体育锻炼时间。强调家校互助的同时,不仅增加了校园体育活动时间,还为家庭亲子体育活动提供了时间保障。同期教育部提出的“双增”政策,要求充分利用“双减”政策下中小学生课外时间,增多学生参与体育、户外活动的机会。2022年4月,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22年版)》显示,体育课在义务教育阶段课时总占比中位列第三[24]。国家政策法规不断强化和提升义务教育阶段体育学科的地位,引导家长关注学生体质问题,纵向凸显“双减”时间维度的前瞻性、主动性和计划性。

2.2.5 形塑青少年健康素养教育生态,拓展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发展空间

“双减”政策是提高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与满意度的重要举措,也是形塑青少年健康素养教育生态、推动义务教育综合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课外体育服务不同于学校体育教学,它更加注重青少年的个体差异,尤其是在青少年健康教育上往往能弥补学校体育的未疏之弊。由于原始教育生态被“唯成绩论”破坏,学校过分关注升学率导致广大青少年群体长期缺乏系统的体育锻炼,自主体育参与的意识不足。学校缺组织、家长少鼓励、社会无引导、学生不主动等一系列因素导致学生体育锻炼意识落后,青少年健康素养教育生态发展滞阻。“双减”政策一方面彰显了“五育并举”的育人目标,让教育回归本质,让教育更加“理性”;另一方面强调了“减负”不“减质”,着力提升学校课外服务水平、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并强化配套治理,在有效助推课外体育服务增需扩容的同时,也为拓展学生健康教育渠道和重塑青少年健康教育生态提供了制度保障。多地通过搭建家、校、社“三位一体”式的沟通渠道与平台,成立教育互动互助委员会、开展健康教育进家庭等形式,探索特色供给内容,营造安全、健康、个性化的空间环境,更好地满足了家长与学生的多样化体育需求,拓展了青少年体育发展空间[25]。

3 “双减”政策背景下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供给困境的纾解

“双减”政策颁布至今,有关部门围绕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供给市场监管机制、服务质量、运营保障等问题展开了全面多维的优化探索,极大地激发了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供给活性,但在服务供给的普及性、公平性、有效性与协同性等方面尚有缺漏之处。在“双减”政策导向下,针对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供给困境构建纾解路径,既是建设高质量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体系的必然要求,更是培养新时代建设者的必然选择。基于此,本文从构建联动机制、制定行业标准、规范行政监督、健全监管机制、优化治理环境等多角度探究我国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供给困境的纾解机制,将研究重点从“供给什么好”转向“怎么供给好”,强调在供给过程中更加注重治理协同性(见图2),以保证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供给市场的高水准、可持续、健康化发展。

3.1 深度挖掘青少年体育服务资源,构建“家校社企政”合作联动机制

我国地域发展水平差异加大,城乡、校际间资源配置不甚合理,单纯依靠顶层设计部署无法推动“双减政策”的有序运行,需构建多元主体协同的保障机制,统筹优化各类资源配置,合理分摊课外体育服务成本,并借助教育新基建将优质资源输送到各个供给方。拓展“家—校—社”“校—企—政”等供给模式,做好家庭、学校、社区、企业及政府“五位一体”式课外体育资源的共通、共融和共享。同时,深度融合全部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资源,打造青少年15 min课外体育服务圈,鼓励多元主体组织构建课外体育服务联动网络,发展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合作供给模式,完善“家校社企政”相结合的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网络体系。(1)家庭层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为指导标准,强化家庭是第一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增加家庭亲子体育活动供给。可通过抖音、小红书等网络媒介宣传推广家庭课外体育服务科学指导方案,组织家庭体育指导队伍为青少年提供集体育、健康、旅游、教育、互联网等一体化服务,构建好“体育干预、教育渗入、德育共融”的家庭体育服务模式[26]。(2)学校层面。要确保校内课外体育服务质量达标,全方位落实运动健康促进工作。一是持续输入体育专业人才,重建和规范课外体育服务师资队伍,提升体育教师教育服务综合能力;二是明晰课后体育服务教师经费问题,明确政府补贴、家庭支付和最终薪酬及费用规定细则;三是课外体育服务内容多元供给,拓展体育活动课程门类以满足“零基础”青少年的需求,完善课外体育服务信息数据库。(3)社区层面。应充分发挥自治优势,积极参与“双减”多元主体联动“配套化治理”工作,提高课外服务的支持能力。一方面,健全社区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功能,打造青少年“社区健身圈”,可设置混龄式体育活动解决“同伴问题”,发展具有地区特色的青少年文化性体育服务项目;另一方面,支持社区发展课外体育服务民间自组织,拓展社区的体育服务功能,建立以微利为主、非营利性和盈利性为辅的新型社区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供给模式。(4)企业层面。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配合教育主管部门与学校开展课外体育服务。针对课外体育服务硬件设施极度匮乏的老少边岛地区的乡村学校,通过“货币捐赠+物品资助”的形式进行合理帮扶,以缓解政府部门课外体育服务资源的压力[27]。(5)政府层面。加强政策支持,加大公共财政体育投入,统筹考虑青少年课外服务场地设施和用地需求。同时,完善部门协同机制,将政府购买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与社会组织培育相结合[28],注重社会化、网络化服务及公益性、权益性的供给保障。

图2 “双减”政策背景下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的困境纾解 Figure 2 The relief of the dilemma of extracurricular sports services for young People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double reduction policy

3.2 制定课外体育服务行业制度标准,提升精准化、个性化、数字化供给质量

“双减”政策深入推进阶段,制定规范化的行业制度标准是破解“体育如何顶得上”这一问题的底层逻辑。统一的行业标准是实施科学供给的重要基础,也是提高服务质量的基本保障,有助于推动课外体育服务供给管理更加系统化、规范化和简约化,推动课外体育服务供给技术更加现代化、数据化和智慧化。把好准入门槛,需要课外体育服务相关政府管理部门、体育认证机构及标准技术委员会三方合力,制定好体育培训行业准入标准和教练资历认证体系,对标准从实施到总结做好全局部署。(1)课外体育服务供给精准化标准。综合“双减”政策要求及课外体育服务的供需平衡,课外体育服务行业供给标准要考量其机构数量、服务质量和对青少年体育参与的可达性等三方的精准化程度,基本均等标准的设定以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平均水平来制定,在此基础上制定目标年应实现的精准化供给标准。青少年体育参与人口的实质性增长和参与率的潜在增加,可以反映出课外体育服务供给标准制定的精准性、动态性和前瞻性。(2)服务从业人员个性化标准。依据政策制定不同体育项目的课后体育服务从业资格标准,需要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行业把关体育教练员的等级认证和资质界定,同时依照体育项目的专业性和技术性设立准入门槛,严把从业教练等级晋升关口[29]。青少年体育需求因人而异,课外体育服务注重个性化差异,应确立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课外体育服务价值目标,构建“体悟—感知—协作—内化”的课外体育服务实践思路,确保不同专业技术的教练员能更好地为青少年提供个性化体育服务。(3)政府购买服务数字化标准。课外体育服务供给的战略缺口由未来数字化标准与过去标准做减法,从中估算出政府购买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财政投入数额。制定未来标准应结合数字经济的趋势,为地方政府制定“双减”配套政策提供数字保障。此外,标准的制定与实施需要更多跨界人才参与,引导行业向数据化、精细化的方向发展,打造更加优质的服务供给模式,为青少年提供更精准化、个性化、数字化的课外体育服务供给,以实现服务供给的经济性、教体融合的可持续性和数字化转型的目标[30]。

3.3 规范并落实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的行政监督,推进政策纵深式联动

“双减”政策明确指出,要着力恢复学校教育的主体地位。《体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学校应当将在校内开展的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与体育课教学内容相衔接,保障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不少于1 h体育锻炼[31]。作为国家教育的核心组成部分,学校教育质量直接关系到学生全面发展的水平。学校体育要坚持应教尽教的原则,全力提高学校体育教育质量与校内课外体育服务水平,培育并提高青少年学生的体育参与热情和身心健康水平,守住守好学校体育教育和校内课外体育服务的主阵地,切实提高学校体育教学质量[32]。2023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继续把“双减”督导作为教育督导“一号工程”的通知》系统部署了年度内的“双减”督导工作。面对当前部分地区学校课外体育服务存在的“形式化”“学科化”倾向,各地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应积极履行督政督学职能加以督导。(1)制定校内课外体育服务“权力与责任清单”。《教育法》第三十二条与《义务教育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学校是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完成义务教育标准制定教育教学任务的专门机构。就内容而言,课外体育服务并不属于相关法律规定的学校“教学”范畴,但从国家政策导向与公益性质出发,学校仍须承担课外体育服务。因此,学校需进一步落实校内课外体育服务权责边界,并对自身情况做出合理把握,在合理范围内为学生提供课外体育服务;应为每一位在校学生购买涵盖学校课内体育教育与课外体育服务的校方责任安全保险,保障学生安全便利地参与学校课外体育服务[33]。(2)将“双减”督导工作纳入学校重点工作协同督导体系中,形成国家、省、市、区、校五级联动督导机制,采用“四不两直”方式,联合校委会、家委会等第三方力量对学校课外体育服务工作开展常态化监督,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督导报告。对未开展课外体育服务或开展不到位的学校予以责令整改,并对学校相关领导或课外体育服务直接负责人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杜绝学校课外体育服务走向形式主义,以保障青少年学生的基本体育需求。(3)建立科学完善的学校课外体育服务资金管理体系。要结合地域发展实际,制定精准化、专项化的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设立专项资金统筹委员会,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分配与监督,对侵占、挪用、截留、克扣、私分学校课外体育服务专项资金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保证当地政府为学校课外体育服务所提供的资金运用合理。

3.4 建构并实施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的常态保障、静态激励与动态约束

要建立、健全和完善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的监管机制,做好常态、静态与动态结合的组织管理工作。(1)常态上颁布政策法规保障。政策法规是保障机构开展课外体育服务与学生接受课外体育服务的根本红线,教育、体育主管部门需针对当前课外体育服务政策法规不健全不充分的问题,围绕运动安全、服务质量和收费标准等核心问题制定从国家到地方的多层级保障意见。将校外机构课外体育服务质量监管纳入地方工作评价考核,督促地方政府自觉强化对课外体育服务供给机构的综合评价,以此来促进课外体育服务供给体系的优化升级[34]。(2)静态上健全绩效激励机制。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绩效管理对提升青少年组织绩效、发现课外体育服务绩效问题、协调“家校社企政”各方利益、统筹绩效辅导沟通与发展具有实践价值[35]。从“善治”的角度出发,针对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要做好绩效计划制定、辅导沟通、考核评价和反馈提升等工作,通过寻找关键绩效指标,确定课外体育服务机构中的绩效管理标杆,优化关键绩效指标,促进利益特殊性与普遍性的协调统一,最终实现绩效超越目标[36]。在绩效激励中,横向上在各类课外体育服务企业中树立榜样模范,纵向上将现有绩效评估方案与过去传统绩效形成对比以达到优化效果。在激励过程中,学界应加强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绩效评价的理论筹议工作;青少年及其家庭成员要强化课外体育服务的认知养成及核心素养的提升意识;相关单位实施好课外体育服务绩效的分项目、分类别评估,加强企业对重视整体行业绩效评价的应用反馈;其他社会力量(如,社区体育组织等)要予以增权赋能,提升独立性、自主性并增加课外体育服务的社会资本。(3)动态上完善监管约束机制。厘清政府与市场的权责边界,打造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全生命周期的链条式监管治理体系,同时建立必要的服务问责机制,培育并发挥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作用。对课外体育服务企业在申请、注册、运营和年审不同阶段要权责明确、分段而治,确保体育、民政、工商和教育部门监管主体之间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在严格管理的同时,也要加强办学导引建设,明确好课外体育服务的收费监管、从业人员资质、培训场地、培训技术、线上培训等内容[37]。同时,做好等级评定等工作,采用及时公开“课外体育服务黑白名单”信息等措施,联合学校教育专委等力量从场地建设、师资配备、课程规划等多方面为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机构指明发展路径。

3.5 完善政府购买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策略,优化社会组织协同治理环境

政府准入是社会组织协同参与青少年治理的“入场券”,政府要强化服务职能,发挥好“服务供给者”和“合作伙伴”的角色,释放政策活力匹配好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的政策目标、条件与途径[38]。政府购买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的经费要起到“杠杆”作用,社会组织及服务机构要增强“造血”功能。(1)政府购买青少年课后体育服务的体制持续优化。促进政府购买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不断升级,培植有利于“双减”政策推行的膏壤,须从体系完善入手缓解体系改革的“生长性”危机。优化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的供给管理改革,重点是购买经费管理和合同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的经费审批与使用。同时,在政府购买服务的监管上进行改革,严进严出,控制课外体育服务机构总量增速,保障课外体育服务行业合理的生存与发展空间。(2)以政府购买服务带动社会体育组织参与学校体育治理。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供给是一种集体性活动,涉及多方利益主体,应尽快转变发展理念,形成协同治理的环境。一方面要解决学校体育兴趣班、特色班的场地和师资问题,以体育教练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为主来补充学校体育师资的不足;另一方面要发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通过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会体育组织来实现体教融合资源的有效配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畅通校企合作、校社合作与校政合作。(3)鼓励参与协同治理的组织从“理性”向“非理性”过渡[39]。承认社会服务机构在参与体育治理的动机上具有“理性”,谋划好组织的生存问题,同时不断引导和倡导其向追求公共价值的方向发展。“非理性”指的是社会组织的非营利性、公共性和社会性,以彰显公共价值为己任。如,在课外体育服务中推行政府以财政补助的形式购买青少年服务,由转企改制后的社区组织承接,为青少年免费提供社区课后体育服务,突破由现有制度带来的发展依赖,促进社会组织转变发展理念,提高改革内生动力,合理通过“简政放权”等方式引导政府与社会组织形成“对称性互惠”关系,更好地释放社会组织在课外体育服务供给中的实践动能,继而产生行业示范效应。

4 结 语

“双减”政策的出台,不仅为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供给质量提出了挑战,更为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供给治理指明了方向。“双减”政策下要达成为青少年增能减负的实效,需要对青少年课后体育服务供给模式展开全方位、立体化的理论及实践研究,针对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供给现实症结,把握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核心观念,聚焦“以体育人”的目标任务,围绕“怎么供给好”这一问题,形成家庭、学校、社区、企业和政府“五位一体”的多元主体协作,为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营造更广阔、更安全、更健康的环境,以促成新时代青少年全面健康和优质成长。同时,后续研究还应着重思考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的需求跟进,关注老少边岛等相对欠发达地区及弱势青少年群体享有课外体育服务优质资源的机会,重视数字经济与技术的发展对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智慧化的影响,厘清青少年个体参与课后体育服务的切实需求导向,消弭青少年课后体育服务的社会经济与地域发展差距,促成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的供需匹配,以实现“双减”政策背景下我国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的标准化、均等化、协同化和数字化发展,助力“双减”政策的实施与“双减”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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