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陌上挽黛 图/ 水色花青
那少年正直直看向自己,比其他青春期男生更清秀的五官有了阳光助攻更为立体。他眨着眼笑,温暖而可爱。
天越发暗下去,被车灯照亮的细小雨滴飘逸如雪。洛书在公交站台上抱着相机,正试图把三脚架收进包里。
可他冻了半小时快感冒了,也没有公交车到站,冷意似乎冻结了他的思维,打了个寒战,他活动着四肢环顾整片荒凉之景。
这天他到公园拍素材,突遇降温,找到站台时公交车已经开走了。他抱着侥幸心理继续等,然而再没等到。这条路又人迹罕至,几分钟才会开过来一辆车,而且都不是出租车。
洛书挫败地把头埋进臂弯里,远处又传来车轮碾过路的声音,他已冻得不想去看了,可那声音却越来越近,近得他以要撞上自己。
抬头时,那车已经开到车站旁边,车窗轻轻摇下,露出一张年轻又明艳的脸,伸出手指了指后门。
她是在邀请他上车。
这车就是黑色的,难不成是黑车?洛书犹豫着不知该不该上。
下一刻,年轻车主“咆哮”道:“洛书!你快给我上来!你化成灰我也认得你!”
仲芒摇上车窗,看着后座不断往手上呵气的洛书,他穿一件黑色短袖,长裤上尽是黄黄绿绿的草屑,像是从附近小公园里爬出来的,如果不是他包里支棱的三脚架,她真以为他在流浪。
“这次真的谢谢你了。”他晃了晃头,哆嗦着拿纸巾出来擦鼻涕,“送我到附近的地铁口就行。”
“所以你真的是一个摄影师?看不出你这么有钱啊。”她踩了脚油门,靠在座位上,偏过头问他。
“有钱人住往看上去很穷。”洛书不咸不淡地回答。
仲芒知道他毒舌,没想到隔了这么多年他还是这样欠揍,她无声腹诽着,把车开到十字路口等绿灯。
洛书已坐不住了:“我要下车,凭你这速度,开到地铁站我就要饿死了。”
“饿死了好。”她不再回头,右拐直行,转了几条街,终于寻到一个地铁口。
“知道怎么开回去吗?”洛书在抱着相机下车时问了她一句。
“滚!”仲芒丢下这句话,绝尘而去。
洛书在地铁口停下,此时天已暗,来往车辆大都急着回到归处,雨也停了。他又等了一会,不出意料地看见那辆黑色的车又开了回来,还打着明亮的车灯,看上去非常暴躁。
他冲着车招招手。
仲芒的确被气晕了,尤其是绕来绕去之后又看到了洛书。她没理会他招手,而是开启了没用过的导航才找到回家的方向。
卧室里很干净,墙上钉着设计图,把她包裹在内。她轻叹一声,坐在电脑前,把昨天未完成的设计画完。
她耽误了一个小时在路上。
然而她与洛书的相遇,也在一次迷路。
仲芒生在二线城市,父母都是大公司的高层,从小就给她灌输各种知识,可收效甚微,所以她小学毕业后并未按他们的意愿考上最好的私立初中,而是选择了一所风景很好的学校。
她搬到了学校旁边的一个小区里,那个下午出去散步时,就在小区中迷了路。
正想找条顺眼的路走,仲芒眼前忽然出现了一只羽毛丰满鲜艳的老母鸡。
她在小学是三天不搞事活不下去的性子,此时兴致上来,捡了根树枝戳了戳它的头。
看上去温顺无害的鸡一下炸毛了,它尖厉地“咕咕”叫着,一口咬住她的袜子往外拖。仲芒吓得拔腿就跑,然而挣脱不掉,边跑边发出惊惧的惨叫。
在她跑得上气不接下气时,眼前出现一个人影,她躲闪不及,险些撞到。
“别挡我的路!”她气呼呼地吼。
然而她可怜的袜子此时却被母鸡松开了。仲芒惊讶了,抬起头,一个比她稍高一点的少年正无奈地看着她。
他清脆地吹了一声口哨,发狂的母鸡像三年不见一般,亲呢地靠到他身边。
少年低头端详母鸡,安抚好它之后,才注意到眼前欺负母鸡的不速之客。
仲芒尴尬地与他四目相对。少年眉眼清秀,自来熟地笑了,笑出来可见两颗招牌门牙。他左眼眯起,像要挖掘她的内心:“你怕鸡?”
字不多,却侮辱性极强。仲芒一瞪眼,努力营造气势:“是它先咬我的!”
“怎么会。”少年笑容未变,他低下头去,“大花,你去给姐姐道个歉吧。”
这是把鸡当狗养吗?仲芒看呆了,然而“大花”并没有照做,它扭了扭头,扑着翅膀小跑走了。
“鸡是你的,它欺负我,你要赔我一点东西。”仲芒一副义正辞严的样子,“给我指一条路吧。”
少年意外地睁大双眼,指了指走开的母鸡,“你跟它走,可以走出去。”
仲芒后来没再看到那个少年。
直到初一开学报道那天,她起迟了,最后一个到教室。
洛书当时坐在靠窗后排,阳光如透明金箔照在他执笔的手上,少年腰板挺直如翠竹。
是个气质温润的人呢。
1.2.1 仪器 使用东芝高档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SSA-660A,线阵探头,频率 7.5~10.0 MHz。
可这美好的幻想瞬间消失了——他突然冲着她勾起了唇。
好家伙!居然是那天被鸡追着跑时遇到的讨厌鬼!仲芒一阵头皮发麻。
她上台做了自我介绍,说完后才发现只有他身边有座位,只得不情不愿地坐下。
他桌上放着一个姓名牌,上面写着“洛书”二字。
少年正在分析她的介绍:“什么‘我很勇敢’,见到鸡就跑,难道不是胆小鬼?
“仲胆小,没想到我们在一个班耶。”
什么胆小,那只鸡咬人很疼的好吧!仲芒气呼呼地剜了洛书一眼。
他的名字很雅致,人长得也算得上好看,为什么做人这么让人想揍?
洛书真的太讨厌了,上天啊,什么时候派个天使帮我打败他啊!——仲芒日记
洛书天天上课撑着头听课,懒得记笔记,成绩却高出她一大截。
她不服气,认为自己下功夫一定能超过他,却事与愿违,不且没有前进,还又退了五名。
拿到期中成绩单,仲芒没了写作业的心情,伸手去夺洛书抽屉里的作业本,往自己本子上狂抄。
“你干嘛?”洛书想抢,奈何女生气焰嚣张,抄得飞快,待本子夺回来,她已抄完了所有的空。
“放心吧,我的字和你的不一样,老师看不出来的。”
仲芒笑得脸快僵了,洛书吃瘪是她想不到的,她还从未取得这么大的胜利,于是她第二天直接把本子交上去了。
数学课上,老师点了她的名,说拓展题只有她和洛书做出来了,问她是怎么做的。
“……什么题?”仲芒呆站着,最终只说了这三个字。
抄作业被发现了,她拿着本子罚站了一节课,洛书则在她旁边流畅说出解题方法,得意地坐下了。
这节课上得尤为煎熬,放学时仲芒还被教育了一通,她非常郁闷,把本子塞进书包,步履沉重走入小区。在这种凄风冷雨到心境中,她只想和别人倾诉。
正好“大花”母鸡正在草地上啄食,虽然不是人,但也是一个活物。仲芒走过去,开始和它进行“交流”。
洛书在楼下找不到鸡,他怕它丢了,到小区里找,在拐角听见一个女孩委屈的诉苦声:“我是真学不会啊,为什么要学数学,我想弃学从画……
“大花,你说你的小主人为什么学习那么好?是因为他养了你吗?要不你跟我走吧?”
仲芒还在碎碎念,洛书生怕她真的把大花拐跑,急忙从拐角走出来,从后面偷袭了她。
女孩猝不及防被敲到头,立刻“嗷”地一声跳起来,挥着手乱打:“有鬼啊!”
她最终还是发现了他,杏眼一瞪,摆出一副无所畏惧的样子:“洛书,你来干什么?”
“据说你没学会数学那道题,我再讲一遍吧。”
洛书从书包中取出本子,翻到那一页,指着拓展题,强行输出。
仲芒一听见数字就头疼,这会气势没了,只觉得自己像只小绵羊。她被迫又听了一遍,似懂非懂:“哦,我明白了,洛老师真的太聪明了,之后让我再抄抄你作业吧?”
“不行,你得学会独立完成,再抄,我就去打小报告了。”
女孩垂头丧气地走了,洛书站在原地,回忆刚才。
她的眼圈有一点红,莫非挨老师批评罚站委屈,躲在角落哭了一场?
不过她很快不低落了,而是一蹦一跳向前走。阳光下那不断跳动的影子,充满青春蓬勃的气息。
仲芒工作在一家时尚公司,设计各种衣服。她浑厚的家底供她一辈子都可以,可她闲不住,谋了一个轻松的职业,只是有时要为想灵感抓掉很多头发。
终于到国庆,她本想开着刚买的车自驾游,后来怕迷路还是放弃了,坐火车玩了一周。殊不知在回程路上,她收到了父母给她发的相亲消息,一下子五雷轰顶。
对方是父母公司合作伙伴,不去实在不妥。
仲芒打车到达酒店,进入三十层的旋转餐厅时,相亲对象还没来,她好奇地往落地窗外看,小半个城市都尽收眼底。
明亮的阳光毫不吝啬地涂抹在错落楼房顶部,深秋的城市里点染上赤红与金黄,可这毕竟已是十月,玻璃外面的冷气不住往里渗。仲芒往窗户上呼了一口气,在雾气凝结的玻璃上乱画。直到听见一声轻轻的“仲芒”,她才从短暂的发呆中回过神来。
仲芒从毕业后陆续相亲过三次,她一直坚持佛系,相完就走,绝不停留。
这次来的是一个西装革履的年轻人,他点了两杯咖啡,接着滔滔不绝地宣传自己。
她听得头疼,本想闭眼睡觉,忽听见外窗玻璃隐隐有声音。
一根绳子垂了下来,在外面微晃。一个人从楼外缓慢滑下,他手持刷子,身穿黑色衣服,原来那根绳子是用来保护他的。
虽然那个人看上去很酷,很像飞檐走壁的超人,但仲芒看着心都绷紧了。
她对话唠讲的往事失去兴趣,而是越过他开始看那人擦玻璃。随着整个餐厅的旋转,那人冻得发白的脸也越来越近。他睫毛偏长,鼻梁高挺,长得养眼。
一阵大风把他的保命绳吹得晃起来,她在这瞬间看清了那人的全貌。
她的心倏忽提到嗓子眼——那在做高空危险清洁的人,正是洛书!
他尚未发现她,然而仲芒全然忘记了正在相亲的话唠。
很快话唠终于发现了不对劲,他敲了下桌子。
可还没等他开口,仲芒风一般跑向入口处的电梯,按下按钮。
她不敢回头看,因为就在刚刚一瞬间,洛书看到她了。
管父母会说什么呢。
她虽与洛书互看不顺眼,但多年未见,加上他现在干的这么“恐怖”的工作,她脑海中忽然浮现出很多幕回忆,她曾经忽略的回忆。
上初二后仲芒进入传说中的“中二期”,时常梦想自己是拯救世界的伟大人物。正好学了武术操,她每次都打得分外有力,个头也受此鼓舞长了几厘米,总算步入一米六行列。
只是她从未惩恶扬善过,为此一直在努力找机会,后来还真找到了。
班里新转来一个同学,许是被骄纵坏了,三天两头打架。仲芒看他不顺眼,在一个午休时间,矛盾激化了。
转校生林明突然走到讲台前,在大家注视下大声说:“你们知道吗?在校门口卖菜的就是洛书的父母亲!”
一时大家哗然:成绩稳居前五、文质彬彬的洛书居然有如此惊人的家世!
仲芒想到这里,心头一颤。她瞄了眼旁边,那腰如翠竹的少年已无声把头低下去。
林明得到想要的结果,正想回位,曾见一个女孩快步走过来。她与他差不多高,但瘦得像一棵豆芽菜,白净细弱的手臂,一看就没什么威慑力。
可她用带着生吞他气势的眼神直视他时,林明没来由一阵紧张。此时,她已挥出一道直拳。
仲芒也不知为什么会生气,或许是洛书的反应太温和,甚至算是逃避,身为他同桌,当然要替天行道。虽然他与自己的关系是靠一句句互怼建立起来的,她也不顾了。
小霸王躲过一拳后,也动了真格,在讲台边小小的区域与她撕打起来。
在他们不相上下,打到前门口时,教室里的喊声、尖叫声已几乎把整栋楼掀翻了。
最后仲芒揪住林明的耳朵,疼得他嗷嗷叫,笑得危险又狡黠:“你认不认错?”
“仲芒!你欺负林明干什么!”
班主任一进门就看到叫得撕心裂肺的林明。她不顾三七二十一拉开两人,接着带他们去办公室。
仲芒不服气,她叉腰指着林明:“他侮辱洛书。”
就这样,她和林明互看不顺眼地走在前面,洛书跟在后面,一起走去办公室。
班主任先教育林明,说好男不和女斗,还说再犯一次要写千字检查,总算让他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了。
仲芒在一旁无事可干,她吹了吹手臂上出血的指甲印,一抬头,便看到窗外的洛书。
此时正是雨后初霁,他站在走廊内侧,金色阳光从栏杆上反射到少年蓬松鸟黑的短发上,为他的脸镀上一层金色。无论什么时候,他都看着像个优等生。
此时那少年正直直看向自己,比其他青春期男生更清秀的五官有了阳光助攻更为立体。他眨着眼笑,温暖而可爱。
下一刻他就走进了办公室。
“洛书,你父母真的是卖菜的?”班主任问他。
洛书脸上又露出教室里那副冷淡平静的表情,他只是微微点头。
那一瞬,仲芒观察到他眼里转瞬即逝的不甘与失落。
她想到从这学期开始在门外卖菜的那对老夫妇,他们抢不到菜市场外面的摊位,不得已缩在墙角,把洗得干净水嫩的各种菜摆在塑料垫布上,支起价格板,从早卖到晚。
可洛书怎么会生在这样一个与他格格不入的家庭呢?
“老师,是我不对,仲芒是为我出气的,她打人的惩罚,我来承受吧。”
仲芒从神游中回到现实,听见洛书这样说,第一个想到的却是:他居然没叫她仲胆小!
眼前少年说完,偏过头冲她又笑,露出白白的两颗虎牙。
这闹剧最终以仲芒和林明握手言和、各自在班上承认错误结束。放学之后,她背起书包就跑,仍弥漫在顺利惩恶扬善的快乐里无法自拔,以至于忽略了洛书的声音。
待仲芒进了小区,旁边突然冒出一个人,提着书包,恭敬地作了一揖:“谢谢仲大侠倾力相助。”
“说人话。”她开心得飘飘然,但这是不忘损一下洛书。
他这天都极主动地问她认不认识回家的路,刚刚打架疼不疼。仲芒受宠若惊,回答的语气也柔和了几分:“我可是救世英雄,无坚不摧,干掉区区一个林明不在话下。”
说完她才意识系这话过于中二,可洛书关注的重点完全不在这上面。他忽然开始翻书包,语气也变得紧张了:“等下,你手臂出血了,不贴创可贴会感染的。”
感染?会死掉吗?仲芒张了张嘴。在那已结痂的伤口碰触到创可贴时,忽然很不好意思,“啊”地一声猛抽回手,一头扎进旁边小路里,狂奔而去。
第二天她面对洛书热切的询问,只是伸出好得差不多的手臂,嫌弃道:“你这创可贴过期了吧,难撕得跟,差点把皮撕下来了。”
那段中二往事让仲芒记了很久,所以看见洛书在窗外擦窗子时,一下激活了回忆。
电梯到达一楼,仲芒跑出大堂,站在满街落叶里仰头看。
洛书的身影已化成一个小点,她看得脖子发酸也没看出什么,此时又因寒气入体打了个哆嗦。
但又怕洛书找不到她,仲芒坚持没有到大堂里等,时间久了,她已经闲到开始数花瓣了。
在打第三个喷嚏时,她的肩被猛地拍了一下,条件反射地“嗷”了一声。
在看见吓她的人是从天上下来的洛书后,仲芒立刻想回敬一下,然而对方速度更快,在半路截住她的手腕,接着笑道:“仲芒,你这一套早就过时啦。”
“……讨厌!”
早知道不等他了,咖啡还没喝完呢。
仲芒白了他一眼:“你刚刚真不要命了?”“挣钱多,习惯了。”
洛书不以为然地搓搓刚洗过沾有水珠的手,他回想刚才女孩在门口冻得鼻子通红的样子,手比他的还冷,心里五味杂陈:“你应该回大堂等我的。
“毕竟绳子没那么长,我也不会像壁虎一样直接爬下来。”
他兴许是累了,语气罕见地柔和起来,像云缝中并不耀眼的阳光。仲芒左看右看,隐约见男生眼皮下一点淡淡青色。
洛书突然又开口:“为什么你看我像看着一个活的死人?”
有这么惊讶吗?她有些小生气,又怼不过,只好摊牌:“好吧,那我开车送你回家。”
她想找车钥匙,却摸不到,突然想起今天是下了火车就来相亲的,没有开车。
所以仲芒吃瘪地找了个车没油的理由搪塞过去,接着自尊心极强地拒绝了洛书这个人肉导航,独自一人寻找地铁口。
可她根本不知道这座大厦的地址,乱走一气,彻底迷失了方向。
看见母亲发来的质问,她衰叹一声:天要亡我!
最后仲芒停在十字路口,准备拦个出租车。在她低头在手机上安装打车软件时,一个欠揍又熟悉的声音传来:“果然你又迷路了,我看到你完美避开了所有通往地铁站的路。
“快中午了,不想饿死你就跟我走。”洛书语气中尽是不屑。
步行三分钟到达地铁站,仲芒学着他买票,上地铁,一颗心终于落了地。
她第一次坐地铁,忽然感觉这样去上班也挺好的,窗外间或划过的亮色让她看着洛书,感觉他全身放光——其实,他比一般人都要更靠谱一点。
比如他会备两支2B 铅笔,她没带随时可以去拿。比如她上课因得打瞌睡,他会在记重点时把她推醒,如果她睡得太香,就在下课后辅导她补笔记。
这些琐碎细节,只有在多年后回想,才能体味出一丝温暖。
仲芒突然有点舍不得洛书,她偷偷瞟了他一眼,男生的黑色风衣轻轻摇动,他对着窗外看,明暗光影在脸上滑动。因为相貌不凡,气质出尘,吸引了车厢内几个女生的注意。
她转了转眼珠,拿起手机,亲昵地靠近洛书,用软软糯糯的嗓音说:“哥哥,加个好友呗?”
男生忍俊不禁,扫了码,手指戳了戳她的脑门:“加了啊。”
此时地铁到站,仲芒欢快地跳起来,丢下一句“哥哥再见”就跑走了。
当她乘坐上行的扶梯时,她点到洛书的昵称,呼吸一顿。
他居然叫“文质杉杉”。
那是中考前几天,复习得差不多了,班主任组织了一个赠言环节,同学之间可以自由赠送诗句。仲芒问旁边洛书想做什么,他从复习资料中抬头,歪着头答:“做一个好人。”
这啥志向啊!仲芒白了他一眼,自顾自说:“我想当个旅行家。”
不一会儿两人交换赠言,洛书在纸上写的是: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他的字刚劲有力,写在纸上像刻的一样,可仲芒不懂,她把纸翻到背面,上面写着:你去游遍千山万水,我会一直敞开门迎接你,然后抢走你买的纪念品。
此时她突然听见洛书在笑,笑得张扬放肆:“文质杉杉是什么?”
“手误!你让我改改!”
仲芒一下从座位上弹起,张牙舞瓜地想抢那张纸,销毁错别字。
洛书并不妥协,他把纸折起来夹进书里:“之后凭这句话检验你还记不记得我。”
原来他一直都记得。
仲芒心头一暖,同意了好友申请,正午时分,阳光摆脱了浓云的牵制,从头顶热烈照下,把整个世界洗刷得通明透亮。
不过这份好心情在回家后消失了——父母已经准备好午饭,正坐在桌前等她回来。
“仲芒,你这次真过分了,直接跑掉,我们该怎么去解释。”母亲痛心疾首。
仲芒一想起那个极品话唠就来气,一时搭错了筋,脱口而出:“我有男朋友了。
“是一个初中同学,之前和我一个小区的。”
隔着桌子,父母表情明显复杂起来。最后父亲意味深长地望了她一眼:“之后带来看看。”
这顿饭吃得索然无味,仲芒进了卧室,因关门太急,风带起几张旧时的画稿。她蹲下来把它们理好,意外在画稿里找出一张洛书的画像。
她最终没做成旅行家,而是逃避着高中繁忙的学业选择了艺术。
洛书不知考到哪里,在那段单人独座的岁月里,她经常想起洛书,但越想越是生气。
他不是说好了要敬开门迎接她的吗?怎么说不见就不见了?
仲芒的头开始疼了,她怕父母催,自己还要变一个对象出来。
她几次点开与洛书的对话框,又不知怎么组织语言。
这么多年,她也遇到过比洛书更优秀的异性,但她心里认为都没有洛书好。
虽然他有时候那么欠揍。
洛书交完本月房租,给照相机充上电,环顾这个二十多平的小屋,一阵困意袭来。
他确实失了约,本想与仲芒共同进步,然而父亲重病,没钱上高中,只得放弃学业,回村谋生。
他从未因为父母是农民自卑,只是在忆起仲芒时,心有怅然。
转机也在他二十岁那年出现了——一个有名的慈善家造访他的家,问他的梦想是什么,说是收集素材,要拍一个纪录片。
洛书想当的,不只是一个好人,他想成为摄影师,拍下每一个难忘的瞬间。
所以因为得到慈善助力金,他买了台相机,去了大城市,干最苦最累的兼职,在垂直于地面的大厦玻璃上做清洁,下班后投稿摄影作品维持生计,每月往家里打钱。
因在全国摄影权威比赛中获得一等奖,洛书在摄影界也算小有名气,他把简历投给几个公司。
而在等待回复的过程中,他遇到那个想做旅行家的女孩。
她见过自己初中时以为未来无限美好、读书是唯一出路的样子,当时他尚不知晓原生家庭与别人之间的天壤之别,也由此注意到为他打抱不平的仲芒。
假如说初一时他还是喜欢逗她玩,让她生气,获得愉悦感,那么从初二打架事件后开始,他就已潜移默化地将她归为自己好朋友的类型了。
他直到现在才看清自己的心之所向,想在找到一份安定工作后向她告白。
尽管她是个路痴,做事冲动、大言不惭,但他喜欢,就足够了。
洛书手机振动,收到一条短信。他快速浏览,唇角滑出淡淡的笑意。
后来仲芒还是下定决心把男朋友这件事丢到脑后,拖到她想找对象再说。
她在小长假后再次投身于服装设计中,公司氛围很轻松,新来的另一个美术助理闵莲成了她的朋友,时常会为她这么好却不找对象惋惜。
一天闵莲兴冲冲地从楼梯口冲出来拉住了她:“人事那边有个好清秀的小哥哥来面试,他说他来这里是因为有他想追的人!是不是你呀?”
“不太可能。”
想了下吊着绳子在高层擦玻璃的洛书,仲芒摇了拖头。
她自从加洛书好友后就没跟他说过话,倒有些想念。
然而更惊爆的消息出现了——第二天仲芒上班,发现左边的空位居然多了张职工牌,上面赫然就是“洛书”二字!
仲芒看见这个名字去水池边洗了把脸,再回位时,一个身着员工服装、背如松柏挺直的男生已出现在左边,他正噙着笑对准了正门。
想必一定逃不掉的仲芒硬着头皮走过去,冲他打了个招呼:“嗨,好久不见啦。”
那是洛书试用期第一天,他也没想到会遇见仲芒,狂喜之余,提前完成了下午的拍摄任务,成功在电梯口看到了拎着包走来走去的仲芒。
他走过去,手指一翻,一支玫瑰出现在手上。没有再退缩,再逃避,他温柔直视女孩棕黑清亮的眼:“仲芒,我喜欢你,已经十多年了。”
——那次带你乘地铁,我看的不是窗外的灯,而是你反射到窗外的笑靥。
——人生不得意十之八九,然而当重逢你之后,一切问题都不是问题。
——所以之后,我可以继续当你的“同桌”,继续喜欢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