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直播电商下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困境及对策

2023-11-15 14:34雷小燕
食品安全导刊·中旬刊 2023年10期
关键词:食品安全监管直播电商困境

雷小燕

摘 要:与短视频、图文、软文等推介方式相比,直播电商具有非常强的互动性和实时性,因此具有更大的流量吸引力,推介成功率更高,发展迅速。但通过电商交易的食品在安全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困境,需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监管。本文主要分析新媒体直播电商下市场食品安全监管的困境,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希望能对相关专业人士有所帮助。

关键词:直播电商;食品安全监管;困境;对策

The Dilemma and Countermeasures of Food Safety Supervision in the Market Under the New Media Live Broadcast of E-Commerce

LEI Xiaoyan

(Gansu Salt Safety Monitoring Center in Gansu Province, Lanzhou 730000, China)

Abstract: Compared with short video, graphic, soft text and other promotion methods, live e-commerce has very strong interactivity and real-time performance, so it has greater traffic attraction, higher promotion success rate and rapid development. However, there are certain difficulties in the safety of food traded through e-commerce, and targeted measures need to be taken for supervision. This paper mainly analyzes the dilemma of food safety supervision in the market under the new media live streaming e-commerce, and puts forward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hoping to be helpful to relevant professionals.

Keywords: live streaming e-commerce; food safety supervision; dilemma; countermeasures

随着网络模式的不断创新,网络购物消费模式快速发展,出现了很多全新的业态和场景,其中直播电商具有较强的互动性和实效性,因此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推广,为人们的购物方式带来了巨大的改变,也对促进消费增长、推动经济发展起到了较大的作用。但这种全新的市场交易模式也产生了新的问题,特别是在食品安全方面,给市场监管造成了一定的困难。为了推动直播电商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需要加快优化直播电商市场消费环境,尤其是食品电商市场环境,加大对直播电商市场的监管力度,不断完善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障机制,促进经济多主体、多模式化健康发展。

1 直播电商下市场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问题分析

1.1 电商食品卖家经营规范性不足

电商食品主要是指利用电商平台进行销售的食品,电商食品卖家经营范围较为广泛,允许经营食品品种限定不严格,监管难度也相应增加。另外,在直播电商发展初期,很多平台为了获取更大的流量、吸引更多的卖家,降低了入驻条件。由于缺少完善的直播电商监管机制,某些不良卖家会销售质量较差的商品,直接影响消费者的健康甚至生命安全[1]。從供应管理方面来看,我国食盐实行专营管理,持续执行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策略,控制碘缺乏病,消除缺碘危害,保障儿童智力正常发展。在电商平台上,食盐销售出现“无资质经营食盐电子商务”“1分钱1袋盐”“未加碘盐满天飞”等现象。在未加碘食盐方面,《国务院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明确要求,确保合格碘盐覆盖率在90%以上,同时满足特定人群非碘盐消费需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盐专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未加碘食盐由省级盐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供应。由此可见,无碘盐的销售不适合通过直播电商的形式进行。

1.2 电商食品交易的安全隐患

某些卖家通过直播的方式销售没有进行相应食品安全检测的自制食品,容易对消费者的健康产生危害。某些自制食品没有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制作,也没有经过完整的监管备案,尤其是在一些农村和偏远区域的黑作坊里,加工的多是价格低廉、质量存在问题的食品。这些食品的原材料质量、生产加工过程及环境、运输条件等都难以得到有效监管,无法确保其质量安全,严重威胁消费者的健康[2]。

1.3 电商食品网购纠纷难处理

网络具有虚拟性,所以质量方面产生的纠纷很难处理。网购食品的品质在运输过程中无法保证,如生鲜、水果等产品很难确保新鲜程度,导致卖家和消费者之间产生矛盾。

1.3.1 证据难以把控

某些食品经过长期的封闭运输会造成口感缺失,但从外表看并不会发现其存在质量问题,又因无法获得直接证据,所以卖家并不会承认自身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很难进行索赔。

1.3.2 出厂品质无法保证

在直播电商平台购买食品,只能通过卖家提供的文字、图片、视频资料了解食品,看不到食品的真实加工环境,无法保证其出厂时的品质。

1.4 相应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目前,食品安全和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有所缺失,对于某些食品安全问题缺少预见性,即使相关部门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范,进一步确定了监管机构的职权,有效扩展了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但在实践方面仍有所不足。对于直播电商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以吸收借鉴其他领域的经验对相应制度进行完善,增加必要的资源投入,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问题的预见性。

1.5 缺少良好的社会参与机制

市场经济建设的完善给很多行业带来了更多的机遇,促进了食品生产企业快速发展。企业规模的扩大和数量的增长,给食品安全检测带来了压力,政府职能机构无法确保所有层面的监测,监测结果可能缺乏时效性[3]。在直播电商平台飞速发展的情况下,通过电商方式销售的食品数量快速增长,相对线下食品安全监管,电商食品监管在技术层面和监管对象方面都更庞杂,成本更高。

2 直播电商下市场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的相关对策

2.1 建立健全电商直播平台的准入机制

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对平台的从业人员、认证资质、行为等方面进行规范,同时要求平台不仅要发挥资源整合的作用,还要成为市场行为的监管方,确保入驻商家具备相关资质、诚信度、消费保障能力等。作为电商平台最重要的模式之一,直播电商要严格遵照相应规定进行食品交易,并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保障能力,严格按照平台设定的管理规则进行贸易活动。在对电商平台相关规则进行完善的过程中,要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的基本规定,吸收借鉴其他电商平台设定的规则制定更具针对性的制度[4]。

2.1.1 建立完善的主播以及商家的登记核验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明确规定,平台要按照规定建立入驻商家的信息档案,限定主播以及商家的准入标准,仔细核验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同时,在平台主播进行直播时要在显著区域展示其基本信息、资质证明等文件,以便各方进行监督。

2.1.2 不断优化完善直播电商管控机制

电商平台要不断完善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机制,形成更加完善的商品交易规则,通过高水平的技术措施减少电商食品中存在的虚假宣传等问题。①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对于购买食品的知情权除了最基本的食品性质、类型外,还包括直播店家所售食品的资质、带货主播、机构真实主体的相关信息等。②确保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有权拒绝主播推广食品时的推销以及搭售等行为,可以按照自主意愿进行交易。③进一步完善商家、主播、商品信息的信用评价机制。消费者可以按照自己的实际感受和想法对商家、主播、商品给予评定,不能受到相关方的干扰,从而保证评价的可靠性、真实性,确保评价具有更大的参考价值。

2.1.3 进一步完善个人信息保障机制

平台收集信息时,要遵照个人信息收集原则,保障个人信息安全,严禁随意利用个人信息,并要遵照相关机制、规则,赋予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权限,进一步完善用户注销账户机制。①形成更加完善的消费者投诉举报机制。电商平台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的建設,向消费者明确直播带货的食品一旦产生质量问题能够随时向平台进行投诉,扩展投诉渠道,提升投诉效率;平台也要确保处理上述问题时,消费者能够向主管部门投诉,利用建立链接、科普宣传等方式简化消费者向监管机构投诉的渠道。②向消费者明确具体的奖惩方式。一旦发现商家或者主播存在违规的情况要进行严厉的惩处,如果在直播过程中出现虚假宣传以及食品质量方面等问题,平台需要按照造成影响的程度给予不同层级的处罚,包括点名批评、降级、降低信用分、停止直播、冻结账户以及终止服务等,向社会公开处罚结果,同时上报给监管机关[5]。

2.1.4 认定责任主体过错推定的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相对于其他主体来说,广告代言人是获利最大的主体,所以在向消费者推荐食品时一定要以保障人们健康为基本原则,秉持可以让消费者放心食用的基本理念。

2.2 形成平台自治、自我审查的双机制

随着直播电商的发展,入驻平台的主播越来越多,直播的受众也在不断增加。由于直播具有非常强的互动性,在直播过程中对直播内容进行监管较为困难,特别是可能存在的虚假宣传等问题。为了确保电商食品安全的监管效果,可以最大程度调动消费者的积极性,确保其能在认定虚假宣传、监管主播行为等方面充分发挥监督价值,补充平台以及相关管理部门存在的监管缺失。此外,监管部门需及时、准确地对直播电商中存在的虚假宣传问题实施系统性的判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6]。

2.2.1 建立主播黑名单机制

①要明确主播黑名单的具体标准,从主播行为、语言等多角度判断主播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行为,按照参与直播的人员数量、所售食品的数量、对平台和消费者造成的影响以及宣传过程中主播的参与度等明确是否需要将其列入黑名单。②要对被划入黑名单的主播进行针对性的惩处,按照轻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将其列为重点监控目标、可以继续直播但必须接受必要的审查、限定直播的时长及频次、取消平台的主页引流、减少曝光频率、进行行业通报以及限定其在直播电商方面的经营等。除了要将违规商家和主播划入黑名单外,为保证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也要按照主播后续的直播情况、违规严重程度等,设定主播退出黑名单的机制。

2.2.2 充分发挥现代科技力量,形成完善的智能过滤系统

直播电商最主要的特点就是用户数量巨大,每个平台都存在大量同时开播的主播,推广的食品类型也多种多样。随着直播内容的爆发式增加,仅通过监管机构、行业协会等人力进行监管无法满足直播电商的发展需要,可以参照直播电商的实际特点开发智能监控系统,通过智能化的系统识别并屏蔽违规信息,系统主要包括如下功能。①能够对主播推广的食品类型进行判定和分类,按照可能发生的违规情况进行相应的监管。②利用图像识别、语音关键词识别等方式屏蔽直播推广中的违规信息。③形成更加完善的证据留存机制,利用区块链、云计算等技术及时获取并保存直播中存在的违规图片、视频等资料,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奠定基础。

2.3 建立起完善的直播电商市场食品准入标准

加强直播电商食品安全的监管需要从根本上进行,按照不同的经营主体制定针对性的准入机制。例如,食品的生产加工方要想通过直播电商进行食品销售,需要办理生产许可;个人商户要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并且保证出售的食品满足相应的标准和法规规定。

2.4 进一步完善直播电商食品仓储物流配送机制

食品具有特殊性,一旦运输过程控制不当就会影响食品的口感、营养价值等,所以需要进一步完善食品仓储物流配送机制,卖方要提升包装的效果,保证配送速度以及包装的质量。

2.4.1 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包装存储系统

按照食品的属性、对于温度和运输环境的需要,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包装存储系统。对于网购食品来说,消费者关注的是食品的新鲜程度和外观的完好程度,所以需要充分利用现代技术(如冷链运输等)提升食品运输水平,最大程度保证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变质等问题。

2.4.2 进一步优化完善食品物流配送的速度、安全性等

现代物流的速度已经达到了非常高的水平,因此要进一步提升物流的服务水平,确保食品的安全,在保证运输速度的同时要确保所购食品不会在运输时产生损伤。

3 结语

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电商直播平台发展壮大,电子商务模式也得到了发展。其中,直播电商具有较强的互动性和时效性,得到了广大网友的喜爱,发展迅猛。但在直播电商市场下,食品安全的监管问题始终存在,直播电商的虚拟化在很大程度上给食品安全监管造成了困难。本文对直播电商市场下食品安全监管困境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对于确保电商食品安全性、进一步推动电商模式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聂兰雪.电商平台外卖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问题思考[J].中国食品,2023(4):87-89.

[2]吴鹏,黄斯骏.跨境电商进口食品安全监管的困境与出路[J].食品科学,2022,43(15):396-403.

[3]史高嫣.中国跨境电商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J].食品与机械,2022,38(5):43-46.

[4]費威,安芷萱.网红食品网购背景下消费者信任形成机理分析[J].经济与管理,2023,37(1):29-37.

[5]田嘉维.浅谈电商销售模式下的食品安全监管[J].上海商业,2020(7):40-42.

[6]费威,王阔.直播电商下品牌商与主播的食品安全动态策略分析[J].宏观质量研究,2023,11(1):8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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