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传播对新闻价值取向的影响及建议

2023-11-12 02:25陈卓
新闻传播 2023年18期
关键词:娱乐传统媒体公众

陈卓

(长春大学 吉林 130022)

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新媒体已经成为重要的信息来源。新媒体丰富了用户选择,而且能够为用户提供更加便捷、更具有交互性的信息。新媒体的迅速发展对传统媒体带来了极大冲击。同时,新媒体的普及也深刻地改变了新闻价值取向,并带来了积极与消极两方面的影响。本文旨在从积极与消极两方面,就新媒体传播对新闻价值取向的影响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应对建议。

一、新媒体传播对新闻价值取向的积极影响

新媒体传播背景下,新闻价值取向也产生了积极变化。具体来看,新媒体传播促使普通公众逐步成为新闻价值的判断主体,改变了传统媒体几乎完全承担价值判断主体的格局。同时,新媒体传播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新闻的24 小时不间断传播,进一步保证了新闻的时新性。此外,新媒体背景下新闻价值取向出现了多元化趋势,但是有彼此兼容,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统一下尊重不同利益主体的合理诉求。

(一)普通公众逐步成为新闻价值的判断主体

在新媒体尚未普及前,媒体承担了新闻价值判断主体的角色。新闻是否具有价值几乎完全由媒体(媒体从业人员)判断,普通公众更多地作为被动接受角色。这种做法,直接造成普通公众感知与媒体报道情况并不一致,甚至普通公众感知与媒体报道情况相矛盾。这类新闻的价值就会被公众严重质疑,并影响新闻的公信力。比如近年来网络上较为热门的“被平均”“被代表”就是普通公众对此所做出的真实情感反应。新媒体背景下,普通公众获得信息的来源渠道更广,信息不对称得到较大地克服。出于维护自身利益、促进社会公平和谐等多种考量,加之微博、抖音、微信等新媒体日益普及,新闻价值的判断权已经逐步从媒体转到普通公众中。普通公众虽然不具有媒体的专业素养,但是他们可以利用各种新媒体发布自己认为有价值的信息,从而完成信息价值判断主体的转移。更为重要的是,由于新媒体普遍具有交互功能,公众可以利用新媒体交互功能实时发表对新闻的看法,进一步保证并捍卫了普通公众对新闻价值的判断权。

(二)时新性得到最大程度地保证

时新性是新闻价值的重要体现之一。新闻之所以“新”,就在于时新性。甚至从某种角度而言,新闻的一切价值都来源于时新性。一旦新闻失去了时新性,新闻就失去了价值根源。因此,保证新闻的时新性是保证新闻价值的核心。传统媒体下,受新闻采编制度、出版时间等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新闻很难做到真正意义的时新性。公众所接触到的新闻与新闻事件第一发生时间有一定的滞后性。换言之,公众所接收的信息在严格意义上并不是“第一时间”信息。新媒体背景下,受惠于新媒体信息传播的实时性,新闻才真正实现了“第一时间”传播。这有助于保证新闻的时新性,进而让公众及时了解事件动态,最大化地挖掘并发挥新闻的价值。

(三)价值取向呈多元但又统一的格局

长期以来,我国媒体的新闻价值取向存在单一化、机械化情况,如新闻报道“报喜不报忧”“监督报道偏少”等。这偏离了公众客观感知,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公众对媒体的不信任,最终影响政府对社会的治理。新媒体的出现与普及,让普通公众获得了更多的信息获取渠道,公众参与新闻报道的程度更深,而且公众基于不同视角对同一新闻给出了不同的价值解读与判断。这推动了我国新闻价值取向的多元发展,体现了社会进步,也有利于更广泛的调动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并帮助有关部门了解公众心声,从而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最终有利于提高我国社会治理效率,进一步促进政治文明。同时,虽然新媒体促进了新闻价值取向与判断的多元化,但是无论何种价值取向,最终都指向弘扬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表明新媒体背景下,新闻价值取向既是多元的,但是又统一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取向总体格局。

二、新媒体传播对新闻价值取向的消极影响

新媒体的出现与普及,促进了新媒体传播,并对新闻价值取向带来了积极影响。同时,新媒体传播也对新闻价值取向带来了消极影响。从消极影响来看,主要体现在“泛娱乐化”倾向严重,将严肃的新闻传播“娱乐化”。同时,为了争夺吸引力,在“眼球经济”等不良观念的影响下,导致虚假新闻泛滥,甚至故意编造谣言,严重地破坏了新闻正常传播秩序。此外,在过度强调新闻时新性及追求吸引力的情况下,新媒体传播的新闻普遍流于表面,缺乏深度报道,新闻价值没有得到充分挖掘与发挥。

(一)“泛娱乐化”倾向严重

无论是理论还是我国近年来各大新闻媒体(包括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新闻报道实践来看,在严肃的新闻传播中增加适度的娱乐元素,有助于增加新闻的吸引力,改变新闻刻板、严肃的传统形象,更有力地促进新闻的传播。但是,从现实来看,受新媒体传播的冲击,部分媒体(尤其是新媒体)在新闻传播中,滥用娱乐元素,“适度原则”并未得到执行,从而造成新闻传播的“泛娱乐化”。“泛娱乐化”不仅严重地削弱了新闻报道的严肃性、权威性,同时,“泛娱乐化”还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公众价值观、人生观,并诱导公众形成错误的价值观、人生观,如“追求金钱至上”的“奢侈消费观”,追求个人享乐主义的个人极端自由主义等。“泛娱乐化”侵蚀的是媒体公信力,最终影响的则是政府通过媒体履行社会治理的能力。新媒体传播背景下,“泛娱乐化”倾向如果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将会对我国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带来严重的潜在隐患,甚至可能破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大局。

(二)虚假新闻泛滥

保证新闻的真实是新闻传播的基本原则,也是新闻价值的核心要求。失去真实性的新闻不能称之为新闻。新媒体的产生与普及,不仅严重冲击了传统媒体,导致传统媒体受众减少,而且各种新媒体之间也面临着激烈竞争。在激烈竞争环境下,部分媒体及从业者(包括新媒体账户使用者)并不是通过提高专业能力进而提高竞争力,而是采用编造虚假新闻,夺取公众“眼球”的方式,故意营造争议话题,获得流量。比如在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范的关键时期,个别新媒体账户使用者故意捏造事实,散播引起社会恐慌的虚假新闻,甚至直接通过新媒体散播谣言。这严重干扰了我国社会治理秩序,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虚假新闻长期存在,并通过新媒体传播,不仅会加大公众对媒体新闻的不信任与怀疑,从而失去媒体公信力,而且从长远来看,也会造成新媒体用户下滑。更严重的是,部分境外敌对势力还可能利用新媒体传播虚假新闻,故意制造谣言,诋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成就和我国政治制度。这些都需要在新闻价值取向中予以高度关注。

(三)缺乏深度报道

深度报道也是新闻价值的重要体现。通过深度报道,能够帮助公众从多层面、多维度、多视角认识新闻事件真相,并形成相关客观、真实的判断。同时,深度报道也是新闻真实性的要求。如在新闻报道中,尽可能介绍事件相关当事人的态度与意见,尽可能地挖掘事件的起因、经过、结果及处理情况等,均属于深度报道。但是,在新媒体传播背景下,为了追求时新性,同时要保证持续的热点输出与抓住公众的“眼球”,新闻报道普遍限于表面,深度严重不足,缺乏完整的后续跟踪报道,这就造成新闻传播始终“走在半路上”,甚至“才出发”就已经“死亡”。新闻传播呈典型的“碎片化”“片段化”。新闻缺乏深度报道,会导致公众对新闻事件及事件各方产生偏见,并因偏见而引起“民愤”,进而产生重大舆情,需要相关部门动员更多的资源予以解释、说明。虽然在产生重大舆情后的解释、说明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达到消除舆情的目的,但是相关部门公信力无疑已经受到了严重损害。

三、新媒体传播背景下坚持正确新闻价值取向的建议

新媒体伴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发展。新媒体在社会生活的普及与广泛应用是不可逆的趋势。新媒体促进了信息传播,对新闻价值取向既产生了积极影响,也带来了消极影响。这就要求在新媒体传播背景下,必须要坚持正确的新闻价值取向。

(一)加大公众关注热点事件的报道力度

新媒体的出现与普及,在新闻价值判断上让公众首次获得了能够媲美甚至超过传统媒体的权利。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各类媒体(包括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要认识并承认新闻价值判断主体已经发生重大转移的现实,努力接受并适应。鉴于公众逐步成为新闻价值判断的主要力量,同时新媒体进一步削弱了公众在信息获取中的劣势,公众能够从更多渠道以更迅速的方式获得信息,这就需要媒体加大公众关注热点事件报道力度。通过公众对热点事件的持续关注,吸引公众的注意力,进而营造媒体与公众“在一起”的形象。尤其是传统媒体,要在信息采编、新闻内容尺度等方面,做出必要的创新与改变,适应新媒体传播的需要,更多地发出普通公众的“声音”,真正融入普通公众日常生活、关注普通公众日常生活,让“高大上”的“严肃”新闻更加“接地气”,更有“人情味”。

(二)抵制“泛娱乐化”与虚假新闻

新闻的适度“娱乐化”有助于改变新闻刻板、严肃形象,增强新闻的亲民性,提高新闻的可及性,促进新闻更迅速地传播。但是适度“娱乐”并不是过度“娱乐”,更不能因为新媒体传播,而出现“泛娱乐化”。虚假新闻与“泛娱乐化”产生的根源相似,都源于过度追求流量的“眼球经济”。无论是“泛娱乐化”还是虚假新闻,最终受损的都是媒体公信力与公众利益。因此,在新媒体传播背景下,要旗帜鲜明地抵制“泛娱乐化”与虚假新闻。监管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力度,完善相应的监管法规与制度,对“泛娱乐化”与虚假新闻“零容忍”,营造风清气正的媒体传播氛围。各类媒体机构及行业从业人员则要加强行业自律与职业道德建设,严守从业底线,自觉抵制行业中的不正之风。普通公众要自觉履行好新闻价值取向判断主体责任,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判断与审视新闻及信息,不受“泛娱乐化”干扰。对虚假新闻“不信谣、不传谣”,并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

(三)做好新闻的深度报道

新媒体促进了新闻的迅速传播,但同时公众关注点容易转换。因此,又造成深度报道缺乏。新媒体传播基本只负责告诉“发生了什么”,对“为什么发生”“如何处理”等深度报道关注不够。甚至在传播中因为不同传播主体的“二次加工”,还容易导致信息失真,进而引起“谣言”与“误传”。因此,新媒体传播背景下,做好新闻的深度报道依然有很强的必要。同时,从现实需求来看,依然有较高比例的公众需要深度报道。事实上,随着各类媒体竞争加剧,已经认识到深度报道的重要性。近年来不仅各类传统媒体利用自身优势,从过去偏向于时新性的竞争转向以深度报道为主的竞争,而且以新浪、抖音、微信等为代表的新媒体,在新闻报道中也越来越重视深度报道,尽可能追本溯源、还原真相。各类媒体必须要转变追求“眼球经济”的短期经济利益思维,认识新闻深度报道在构建媒体核心竞争力中的重要价值,在确定好新闻素材后,坚持深挖,在履行新闻媒体职责的同时,为行业做好“标杆”与示范。

总之,新媒体传播是一把“双刃剑”,在对新闻价值取向产生积极影响的同时,也带来一定的消极影响。这就要求媒体及从业者坚持正确的新闻价值取向,不忘初心,让新闻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应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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