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宇
(中国音乐学院 北京 100101)
短视频平台中数字音乐的发展为音乐产业的发展开拓了新的方向。短视频与音乐的结合开拓了新的发展空间,推动了短视频平台与流媒体音乐平台、传统唱片公司的合作与交流。但短视频与音乐结合的形式出现时间尚短,针对目前短视频平台中数字音乐的发展现状分析此形式所面临的问题是重中之重。
作为目前短视频行业中最具代表的短视频平台,抖音依托母公司字节跳动,与各大唱片公司、音乐平台进行多元化的音乐内容合作,形成了庞大的音乐内容生产链,目前,抖音平台中的音乐内容提供商包括索尼音乐娱乐、环球音乐、华纳音乐等。截至2021 年11 月,抖音已与2000多家音乐版权方建立合作,正版曲库中的歌曲已达几千万首,覆盖流行、说唱、中国传统、民谣、电音、国风、摇滚、乡村、R&B、童谣等十八种曲风。
除此以外,依托短视频平台的特点,抖音平台内的大量用户对现有歌曲进行翻唱,以及抖音音乐人将自主创作的音乐作品上传至抖音平台中,从而获得可观的流量反馈,使得抖音平台内出现了大量自主创作的音乐内容。
同时,抖音平台积极与独立音乐人进行合作,目前,字节跳动已与庞龙、李玉刚等艺人达成合作,此外也有许多歌曲在与字节跳动达成合作后成功在抖音平台中获得大量热度,其中,《你的轮廓》在抖音平台的视频使用量高达224 万。此外,抖音平台也以“资源置换”的模式与流媒体平台进行合作,字节跳动已与网易云音乐达成合作,网易云音乐将旗下歌曲版权授予字节跳动,而字节跳动也以旗下抖音平台的宣传推广能力,为网易云音乐旗下歌曲带来网络热度,增加收益。
得益于短视频碎片化的娱乐形式,抖音平台拥有大量的用户群体,在互联网技术支持下的交互性地带里,用户的参与感、在场感以及自我表达欲都大大增强。这使得抖音成为国内拥有最多用户群体的短视频平台,同时,短视频的制作便捷、个性化等特点,极大限度地降低了用户制作短视频的难度,激发了用户的创作欲与分享欲,使得抖音平台拥有极高的用户参与度。
除受众群体广泛以外,抖音平台拥有着较高的用户黏性,抖音通过大数据分析,为用户推送符合个人喜好的内容。这种基于个性化算法的推送机制,不仅使得其优质内容能够更加精准地推送到对此领域感兴趣的用户,使得优质内容能够更快、更大规模地传播,更能持续刺激用户的兴趣点,增加用户的互动与参与性,提高用户黏性。这直接导致了抖音平台可以在短时间内大量提升一首音乐作品的知名度以及实时热度。
大量的用户群体基础、较高的用户参与度以及用户黏性,使抖音平台拥有大量的流量优势。结合抖音平台自身强大的音乐内容生产力,将为数字音乐产业的生产与传播带来创新性的发展。
依托于目前抖音平台的短视频特性与用户群体,抖音平台中拥有着丰富的数字音乐内容产出,以及强大的宣传渠道,并且拥有着庞大的用户群体,以及较高的用户参与度,但目前由于抖音平台的数字音乐内容缺少面向用户的直接盈利手段,因此,目前抖音平台中数字音乐的发展仍然面临困境。
抖音平台拥有着强大的数字音乐内容生产力,为抖音平台数字音乐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并且抖音平台凭借大量的用户基础,拥有了强大的传播力度。但却缺少有效的直接盈利方式,目前的抖音平台主要通过用户翻唱、转发使用音乐内容等形式提升作品、艺人以及视频作者的热度,并以高粉丝量为基础,转向直播盈利,或通过版权合作与交易进行盈利,无法针对海量的音乐内容进行直接变现,导致音乐内容与宣传无法直接到达用户,从用户处获得直接盈利。
在理想状态下,抖音平台通过与内容提供商合作或者自主创作音乐作品来获得音乐内容以及版权内容,同时向内容提供商支付版权费用,并通过自身平台进行宣传,将音乐内容与服务内容提供给用户,用户获得使用体验后进行付费,在这样的模式下,抖音平台与内容提供商都可以获得收入,多方互利共赢。
虽然抖音平台拥有着强大的数字音乐内容生产力与大量的用户基础,但由于抖音平台以视频内容为主要表现形式,音乐作品附着于视频为其提供附加价值,无法与用户直接关联,缺少直接盈利手段,难以维持可持续发展,因此,抖音平台目前需要针对数字音乐探索新的盈利模式,增加用户针对数字音乐内容的付费场景。
抖音平台与各大唱片公司以及流媒体音乐平台有着很大的合作前景,短视频音乐的版权合作模式是一个新兴的模式,且拥有着较大的潜力,但随着各平台之间的版权合作逐渐深入以及国家政策的更新,越来越多的版权方将不再单纯地以“资源置换”模式进行合作,同时,独家版权模式即将迎来终结,因此,目前抖音平台在版权引入以及使用结算上需尽快匹配一套完整的方案,以便维护与版权方良好的合作关系。
现有的版权合作模式有着许多可以完善进步的空间,推动版权合作模式发展的道路任重而道远,在国家政策逐步完善的同时,也需要业内人士的共同努力,各平台也需要不断完善自身政策、改善相关合作模式。此外,大部分用户在使用过程中,曾遇到过因版权问题无法使用自己想使用的歌曲,可见版权问题导致的使用体验下降问题普遍存在,目前抖音平台的音乐版权合作模式仍然存在短板与缺失,短视频平台的版权合作模式还可以进行更好的改善。
抖音平台拥有庞大的用户群体,基于短视频平台的特性,用户的创作门槛降低,每一位平台用户都可以进行短视频制作,各类短视频数量庞大,其中,背景音乐是短视频中的重要组成元素之一,随着用户不断制作、发布短视频,数字音乐也会被大量的转载,在大量的转载过程中,存在着侵权风险。
首先,大量视频创作者缺乏良好的版权意识,抖音平台的版权合作难以做到囊括音乐市场中的所有音乐作品,某些创作者在视频制作过程中,所使用的背景音乐并未得到版权方的授权,从而导致侵权。其次,大量用户针对音乐作品进行“二次创作”,在自己制作的短视频中对某首音乐作品进行翻唱等行为存在着较高的侵权风险。用户在未获得版权方许可的情况下,对音乐作品的歌词、旋律等内容进行改编并上传至短视频平台,这类“二次创作”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侵权,除短视频制作中的“二次创作”以外,抖音平台中的网络直播也存在着相同的侵权风险,网络主播在不明确版权授权的情况下,在直播过程中对音乐作品进行翻唱表演,在此过程中容易对未授权的音乐作品造成侵权行为。综上所述,抖音平台中的用户创作存在着大量的侵权风险,目前抖音平台仍需要实施有效的监管策略,避免此类侵权行为的出现。
抖音平台拥有大量用户群体,且用户参与度高,但目前缺少直接面对用户的盈利手段,无法实现数字音乐的价值最大化,因此需要开发创新出新的盈利模式,以实现针对用户的直接盈利。
目前,字节跳动以庞大的用户群体和强大的算法推荐为基础,设计了“汽水音乐”,用以上传抖音平台中的各类热歌,并且通过小众音乐、算法推送、社交功能等特色,区别于当下的主流音乐平台,可见目前字节跳动正在尝试增加自身数字音乐产品在整个音乐产业中的参与程度,但仅通过数字音乐平台的创建,难以有效地解决抖音平台数字音乐发展面临的困境。
在国际范围内的短视频平台研究中,出现了新兴的“音乐短片软件”等富有创新性的软件形式,以新的软件形式为平台,进行短视频与音乐内容的结合,将会是有突破可能的发展方向。这类新型平台的运营理念将会增加音乐内容在整个平台内的重要性,从而提升平台用户直接为数字音乐内容付费的可能性,同时,结合字节跳动自身研发的音乐物料整合平台进行音乐内容整理,有希望增加数字音乐面向用户的直接盈利手段。
抖音平台对音乐内容有着高度的包容性,独立音乐、国风音乐等不同的小众音乐类型在抖音中都拥有一定规模的粉丝群体,这类小众音乐构成了抖音平台中数字音乐的长尾部分。根据长尾理论分析,抖音平台中长尾部分的音乐内容汇聚起来将会占据庞大的市场份额与大量粉丝群体,以此为基础进行周边衍生产品的开发,在保证拥有较大目标用户群体的同时,增加了面向用户群体的直接盈利手段。因此,针对各类音乐内容的周边衍生品开发与售卖拥有较为良好的发展前景。
目前,抖音平台针对周边衍生品的开发力度较小,各类型乐队与艺人周边以及国风、二次元等不同元素的衍生品推广较少,因此,抖音平台可以加大对周边衍生品的重视程度,加大周边衍生产品的生产力度,积极与各类艺人、乐队以及国风、二次元等不同文化厂商进行合作,借助抖音自身平台的推广力度,以短视频、直播等形式进行衍生品推广与销售,从而增加面向用户的直接盈利手段。
抖音平台的侵权风险源于大量的用户创作,用户普遍缺少版权意识。在创作过程中,用户可以在抖音平台内选择抖音曲库中获得授权的歌曲作为背景音乐,但部分用户选择自行制作视频,将成品视频上传至平台,而对于这类视频中的音乐内容,平台缺少有效的监管系统,难以有效地检测用户创作行为中潜在的侵权风险。平台难以确认用户的作品中使用的音乐内容是否获得授权,用户在创作、上传的过程中也缺少明确的提示,告知其使用的音乐作品是否存在侵权风险,网络直播过程中,主播难以确认自己所表演的作品是否获得授权。
对此,应在作品上传过程中完善对作品中音乐内容的监管步骤,针对用户自制的成品视频,在上传过程中增加版权相关提示,加强用户版权意识,同时完善版权监管步骤,由创作者提供所使用的歌曲基础信息,以便于审核过程中确认版权信息,同时加强针对侵权作品、侵权行为的管控措施,在直播过程中加强版权监管,及时对直播中的侵权行为进行提示、制止,从而避免侵权事件的发生。
抖音平台中的数字音乐内容缺少直接盈利手段,而反观流媒体平台,则拥有着较多盈利手段,当前互联网音乐的盈利模式由界面广告销售、下载收费、会员收费等方式向数字专辑销售倾斜并不断深入挖掘服务项目。在音乐内容方面可以通过内容付费的盈利模式,从用户方获得直接盈利。目前抖音平台也拥有大量自主创作的音乐作品,但在自身平台中难以获得直接盈利,因此,抖音平台与流媒体音乐平台双方的版权合作将成为解决目前困境的重要一环。
对比两者的版权合作模式,抖音平台版权合作模式与流媒体平台的区别主要在于:抖音平台在与版权方合作时,主要以“宣传性质,资源置换”方式合作。流媒体平台除了是版权方歌曲发行的渠道外,基于市场竞争,流媒体平台亦需要通过预付款等合作模式抢占版权。且目前抖音平台的版权合作模式主要为“资源置换”,通过抖音平台强大的宣推能力,成为版权方发行新歌必不可少的一方宣传渠道。其优势主要体现在宣传推广。而同时,由于抖音平台与流媒体平台的形式差异,两种平台之间的版权冲突隐患较小,更容易与流媒体平台形成版权合作。此时正值独家版权模式退出市场,更加自由的版权交易环境也会为互联网用户带来更好的使用体验,因此,对版权合作模式进行深入探索将是抖音以及各大平台的首要目标。
综上所述,双方平台进行版权合作的模式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在解决抖音平台数字音乐缺少直接盈利手段问题的同时,双方平台互利共赢,推动了音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纵观国内整体音乐市场,结合当前国家政策,音乐版权合作将成为未来音乐市场发展的重中之重。应以目前已有的版权合作模式为基础,寻求版权合作模式的发展方向,继续发掘版权合作模式的发展潜力,发展创新,开发出更加完善的合作模式。
目前,短视频行业在互联网中占据大部分用户市场,短视频与音乐结合这一新兴的形式也具有可观的发展前景,但抖音平台缺少针对用户的直接盈利模式,导致受众部分价值链的缺失。此外,抖音平台与流媒体平台之间的跨平台版权合作模式较为单一,随着音乐产业的发展,“版权置换”模式将逐渐被淘汰,同时,随着国家加大反垄断力度,独家版权模式也已经迎来终结,抖音平台需要继续探索更加多元、创新的音乐版权合作模式。针对目前抖音平台数字音乐的发展困境,应加强抖音平台与流媒体音乐平台之间的版权合作,以增加抖音平台中数字音乐内容针对互联网用户的收费场景,并以目前拥有的版权合作模式为基础,对双方平台间的版权合作模式进行深入探索,深化加强版权合作模式的可持续发展,从而实现双方互利共赢。同时,针对平台内用户创作的侵权风险,需要完善版权相关的监管措施,在用户创作、上传过程中增加版权监管步骤、优化版权信息的确认流程,加强对侵权行为的管控力度,在作品上传、直播等多方面对侵权行为进行监管,从而避免侵权事件。此外,可以通过开发创新性软件形式,加强数字音乐内容在平台内的重要性,从而增加用户的数字音乐付费场景,以此解决抖音平台数字音乐发展面临的问题。同时,基于长尾理论,针对尾部音乐内容,加大周边衍生品的生产与销售力度,增加面向用户的直接盈利手段,达到数字音乐价值的最大化。国内短视频音乐依然处在发展阶段,面对大数据、5G 等新技术带来的发展机遇,增加创新盈利手段、加速发展跨平台合作、拓展短视频与数字音乐结合的发展方向,实现跨平台间的互惠互利,对音乐产业的发展有着重大意义。